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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要谈,可也先得打完这一战再说,我们只有打赢这一仗,而且还得赢的漂亮,才有资格和谈,谈结盟。”若没有压制对方的实力,和谈只会被看成是软弱,看成是惧怕,只会越发的激起对方的吞并之心。要和谈,也得先把他们打服了,到时才能真正握有和谈的主动权,那样,才能合并他们。要不然,就算一时勉强谈成结成联盟,可不能号令他们,这样的盟友最终也只会是心腹之患而非未来助力。
“可突厥人随时会打过来,而且咱们的十三座新城眼下只有二龙城和盐湖城初步建好城防,其它的十一座新城连城墙都还没有建好。另外。兵马整训时间也太短,除了帐内亲军和外营兵勉强有一战之力,外镇兵和守备警备完全没有什么战斗力。”高甲也在一边劝谏。
“这些情况我都清楚。可我们不得不应战,不然今日哪怕暂时妥协成功,可将来也会后患无穷,如果连这些绿林我们都不敢迎战,我们又如何再谈对抗突厥人?”
听到凌云如此坚决的态度,大家也只能是不再反对。
“三郎可有战胜之策?”魏征问。既然凌云要打,那做为凌云的幕僚。他也只好转而开始讨论如何打这一仗了。
凌云端起茶杯抿了一口,润了润嘴唇,然后道:“我们兵马训练不足。城池防御未好,打防守战其实并没有什么优势,相反,十几个缺少防御的城池。只会让我们陷入极为被动的局面。因此。此战,我认为,要打,就打个主动进攻,以进攻代替防守。”
“进攻代替防守?”高甲这样经验丰富的将领都不由的吸气了,这可真够大胆的。十几座连城墙都只修了一半的城池,这个时候凌云还要主动出战,不得不说很大胆。“万一我们出击的时候。敌人派一支偏师绕到我们后面,直接杀奔这些缺少防御的新城怎么办?”
你有张良计。人家有过墙梯,你以攻代守,人家就不会正面拖住你的大部队,然后派偏师绕后攻击你背后那些完全没有防御的城池吗?
凌云对尉迟恭挥挥手,让他把一张怀荒军事地图拿出来摆开。
凌云的手指在怀荒西面一指,“看,我们在西南一面有二龙城、野狐城、盐湖城、白云城四城,然后是怀荒三连城,再是东面诸城。这次我们的对手,主要是西面大青山以及更远的诸绿林人马,他们要进攻我们,二龙、野狐、盐湖、白云四城首当其冲。就算他们要绕,其实也是绕不过这四座城堡的,因为他们都修筑在几条前往怀荒的必经之路上。也就是说,其实我们真正要保护的城池并不多。”
这四座城堡中,二龙和盐湖二城,又都是已经修好了城墙濠沟的,野狐城虽然还没建好,可两个卫堡却建好了,防御最弱的其实只有西北方向的白马堡。凌云的计划就是把三千帐内兵、三千外营兵和八千外镇兵分成两部份,一部份将随他主动出击,这部份在精不在多,因此他计划从帐内兵挑选两千,从外营兵挑两千,再把新建的那一千长弓营带上,总共五千人马做为出击力量。然后帐内兵剩下的一千人马,再加上三千外镇兵组建成西南军,在野狐城驻守。以一千外营兵加上三千外镇兵组成西北军,派驻在白云城。剩下一千外镇兵,留守在怀荒城。
整个计划,重点就是防守西面第一线的四城,尤其是野狐和白云二城。如果凌云主动出击,不能击败敌军,而这一线防御又被突破,那后方就只有怀荒城这道薄弱的防线了,若怀荒连城防线再突破,那后面就全是连城墙都只修了一半的各新城。
只是凌云并不认为,老刀把子的大青山盟军能够突破他的防线。
“老刀把子会盟的人马已经超过万人,而且还有许多人马赶来,说不定会突破两万。三郎带五千人马出战,会不会太少了些?”贺兰弘担忧的问。他还是习惯山寨打法,以多欺少,侍强凌弱。一看对方数量是自己几倍,心中就有些担忧。
“打仗不是拼人数,老刀把子的人越多,就越杂,就越容易击败。像这种杂七杂八拼凑起来的人马,也就能打打顺风仗,一旦失利,很有可能就是溃败。我们兵虽少,可我带的是帐内军和外镇军,这是我们的精锐。五千人马中,骑兵就有一千四百,三千六百步兵中,也还有整整一千六百人的长弓兵,只要指挥得当,打败他们完全没有问题。”
凌云对这一仗很有信心,实是他知道所谓的山寨兵马,很多时候虽然听起来声势浩大,人马众多。可多数的情况下,一个山寨也许号称三千之众,可其中青壮也许只有千把人,而真正有兵器甲仗上过阵的,可能只有五百,而就这五百人中,真正称的上是精锐的可能只有三百。因此,对于山寨兵马,直接把总数除以十,最后得到的结果就是他们真正的战士,这个算法总不会错的。好比原来猛虎盟这样的大势力,十来万的人口,人马也有两万余,可真正称的上是悍匪老卒的,也不过两三千罢了。
老刀把子召集了一百多个山寨上万人马,凌云想想,有千把勇猛战士就已经不错了。其它的,多数只是充充场面,壮壮声势罢了。打打顺风仗,他们作用不小。真正的打硬仗,只怕他们坏处比用处大。特别是这种各山寨集结起来的人马,山头众头,统一有效的指挥系统,基本上别想了。他们打仗,其实不如叫斗殴好听点。
而凌云的帐内军和外营兵,虽然训练的还不够充足,可却已经从黑帮打手升级到了军队士兵,哪怕最次的军队士兵,也绝不是黑帮打手能对付的了的。一个黑帮打手也许能打趴下两个军队菜鸟新兵,可一伍新兵绝对打的过三个黑帮打手,若是一队新兵,那能打败上百黑帮打手。若是有五千士兵,数倍的黑帮打手,也一样不是对手。这就是帮会打手和军队士兵的区别,单打独斗也许帮会成员强悍些,可论起军阵对战,那他们就完全是外行了。
凭着一已之勇,在军阵之前又有多少用?你武功再高,刀耍的再漂亮,可一排长枪刺来,你就得全身窟窿。一阵箭雨射下,你就得成刺猬。
“我立即写调令,高骠骑,你立即带一队人回怀荒替我传令,最快的时间内把那出战的四千兵调来。兵贵神速,咱们最好是趁他们还没有过来之前,就把他们打败,这样一来,也免得各城受到影响。”
第146章 军粮
调令虽然已经发出,可要等四千兵马集结然后行军到达野狐岭,起码还需要三天时间。
这三天时间,凌云也不打算干等闲坐。五千人即将主动出击做战,对凌云来说,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要解决,那就是军粮问题。一般打仗,特别是外出作战,粮草供应都是重中之重。所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
凌云五千军队出征,就算从野狐岭启程,距离桃山也足有百余里。按照战时的行军速度,凌云这支马步混合军队,起码也得走上三天。毕竟是去打仗,又不是赛跑,如果只是全速行军,一天赶个百里冲到桃山,到时全军上下都疲惫不堪,都不需要别人打,自己就已经累跨了,还打什么仗。一天行军三四十里,这是稳妥的速度,尤其是凌云的这支兵马其实也只是支新军而已。赶到战场三天,作战肯定也得好几天,再算上回程,这场战事预计时间最少也要一周左右,弄不好还有可能要半个月时间。
每个士兵最少需要准备六天的口粮,此时隋朝的府兵战时是每日给米二升,隋朝二升米大致相当于后世的九百多克,大约两斤。六天的口粮,就是十二斤米外加上一些酱菜和盐。凌云记得他以前曾看过一份数据,上面说普通士兵作战,正常驻扎和训练,至少需要消耗三千卡左右的热量,而作战期间至少消耗四千卡,最高可达七千卡。据此计算。士兵作战期间的口粮,包括主食和副食消耗每天不能少于一千五百克,不能绝对无法保持正常体力。
由此可见。虽然此时军士每天给粮二升看起来数量不少,可实际上却是远低于正常需要消耗的数值的。特别是凌云在见识过了这个时代的军中伙食后,越发的清楚这些。凌云执掌怀荒军以前,怀荒的士兵每天口粮根本达不到日给二升的量,一天也就是一升米,甚至还是糙米。再配一些青菜豆子咸菜什么的,可也是数量极少。凌云编练新军以后。亲自定下了新制,每兵日给粮二升,且每天三餐制。此外,每天还有一顿肉吃,另外还会配发一些副食品。
不过眼下要出外做战,粮食却又是问题。
凌云的计划是不打算另外带辅兵运送粮食。每个士兵自己携带六天的口粮。外加两天的应急粮食,一共八天口粮。争取在一周之内,打完这一仗。
对于士兵的行军粮,他仔细思考后,列出了一张单子。
在他的单子中,这六天的口粮包括三天量的精米六升(两千九百五十克),一天的发面锅盔饼一斤(六百八十克),两天量的死面饼两斤(一千三百六十克)。六天的干肉一斤二两(七百六十二克),一天量的腊肠四两(一百八十克)。六天的大豆酱十二两(五百零四克),六天的盐一两(四十二克),六天的豆子半斤(三百四十克),六天的蔗糖块三两(一百二十六克)。
这六天的口粮接近七公斤,是此时的十斤多,另外凌云还给每个士兵在六天口粮外,增加了两天的每人必须携带的应急口粮。
应急口粮重量两斤半,是不需要烧煮的炒米。
这张单子列出来后,凌云将他交给魏征,让他按单子准备。
不过魏征拿到单子后,脸上表情奇特,好半天后,还是忍不住抬头道:“这是打仗的军粮?”
“嗯,没错。”
“这也太过烦琐了一些吧,一共八天的口粮,却足有十二种,而且有十二斤半之多。”凌云在每项后面划了个符号,里面又写了一行数字,这个数字他知道是阿拉伯数字,而那两弧是标点括号,可这个克是什么意思?他一时没弄明白,但他还是看清楚了,凌云的这张军粮单子太过骇人,口粮订的高不说,还列了足足十二种类之多。精米、锅盔、死面饼、肉干、腊肠、大豆酱、盐、豆子,居然还有蔗糖块!
这罗列的东西,好多他都没有听过,如果说这是凌云给自己列的出征口粮还说的过去,可如果五千人都用这样的口粮,也太奢侈了。
“这个炒米是什么?”贺兰弘也在一边探头看了几眼,然后问道。
“就是把米炒熟了吃,不听听着简单炒起来却不简单,但炒米却是行军打仗最好的口粮,易储存,而且随时可吃,不用再蒸煮。可提前炒制,味美耐饥,吃法简便。”
李言庆在一边觉得稀奇,他还没听过这什么炒米,还以为是凌云从江南带回来的法子,连忙询问炒制方法。
炒米主要的做法就是将米洗净,去掉杂掉,然后放入锅中煮沸,待破开米嘴后,马上出名,再行炒熟。不过说起来轻松,真要炒起来还是很麻烦的,要经过煮、炒、碾三道工序才能做成炒米。至于原料,南方的稻米、北方的粟米,都可以。将精米用水浸泡后,上锅闷蒸,然后在炒锅上炒熟。这种炒好的炒米,色黄而不焦,米坚而不硬,由于经过水浸,使米表层中的水溶性维生素渗透到米粒中,增加了炒米中维生素的含量。又由于蒸炒后迅速冷却干燥,使糊化后的淀粉固定在原有状态,食用时只需以茶水浸泡即可。炒米食水量低,耐贮存。便携带,不易霉坏变质,极适合做行军干粮。
这样的炒米保存许久都不会坏,行军打仗没时间做饭的时候,直接抓着干吃也能充饥,或者直接烧点开水冲泡也行。
听到凌云这样介绍,李言庆道:“那干脆直接把军粮全做成炒米就好了。”
凌云摇了摇头,“炒米虽然说有易贮存便携带不易坏的优点,可也不让将士们作战只吃这个。炒米只做应急口粮就好,有时间和条件的情况下,还是正常生火做饭更好。况且,五千人出征,就算每人再炒六斤米,加起来也是三万斤呢。就算这次来的及炒制,难道以后还难都炒制的出来?”
“既然如此,那又为何除了两斤半炒米和六斤精米外,每人还要带这个锅盔和死面饼等?”
“当然是为了搭配方便,以及作战需要。每人带两斤半炒米,是应急粮食,这个应急口粮的意思,并不是说给军士们吃不上饭时应急用的,而是必须在指挥将领下令的特别允许下,才允许使用。不然,就算断粮,也不允许随便动用应急口粮,违者将被严厉处罚。这个应急粮,我设计的意思是用于我军作战的最后关头,当上面下令使用应急口粮,就说明出现两个情况,一是我们的后勤补给被切断或者中断,二是战事已经到了最紧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