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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哪里!我不过是运气好罢了!我自己先前可是万万没想到此点的,欧阳兄着实赞謬了。”天之初谦虚道。
他可不是装X,而是说的实话。
“诶!天兄,也不要太过谦虚,你的才能我们平时可都是知道。”另一名名叫林云的弟子也是赞美道。
“我是真的不敢当啊!二位兄台经天纬地之才没有施展出来,要不然,哪里轮的到在下呢?”天之初这次倒是说了假话,没办法嘛!别人把你夸上了天,你不得回应一下啊!
他们这样边走边谈笑风生,速度自然是慢了一些。
就在这时,一个阴沉的声音响起,顿时破坏了和谐场景。
“天之初,你别得意,今后自求多福吧!”毫无疑问说这话的是苍离。
他倒是没有跟他哥哥苍天一起离开,因为二人的关系不是很好,再说了身份与要承担的责任也是差距明显,所以不同路也很正常。
“苍离,我没找你惹你吧!上次的事情,我可是什么都没说,为什么你还这样纠缠不休呢?”天之初也是很气愤,上次差点被苍离害死,他不仅没有半点羞愧之心,反而是一副仇恨深重的样子,天之初实在是很难理解。
“哼哼哼哼哼……”苍离没有回答天之初,而是带着一双阴鸷的眼神,发出愤愤的声音离开了。
“无药可救!”天之初摇了摇头,决定不理会苍离,毕竟现在他的修为提升了,也就没必要在畏惧苍离,哪怕他真的要来找麻烦,天之初也有信心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唯一有些麻烦的是他的哥哥苍天。
“天兄!我们还有事情,就先走了,回头再见吧!”就在天之初自语之际,欧阳宇和林云,对天之初表达了离意。
“嗯!二位兄台请!”天之初礼貌的回答道。
两人一听,如蒙大赦一般,立即快速离开了。
“哎!明哲保身,人之常情啊!”天之初由衷的感慨了一句。
关系不错,那只是表面现象,真正的交心之友,那便不会这样称呼了,它有一个情谊深重的名词—兄弟。
“兄弟!这一年你过得还好吗?”天之初心里默念了一句。
说完之后,天之初像是有些失落,但更多的是有些期待的样子,快速离开,没到半个时辰,便回到了自己的住处。
回到住处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天之初没有打算修炼,而是稍微收拾了一番,带上了一些材料以及三个装有灵乳的绿色小瓷瓶。
一年来所得的灵乳,天之初并没有全部服下,而是留了三滴。
这些东西,都被他放进了太初仙殿之中,毕竟在那里面,它们的安全是最有保障的,不会被别人发现它们的气息,从而产生觊觎之心。
来到居所的出口之前,天之初又布下了防护法阵,毕竟他这次离开,不会很快回来,所以就不得不防备一下,要不然空门大开,别人来过都不知道。
与上一次回炼剑宗的情况不同,这次天之初快速的行进在上山台阶之上,一方面是他这次是要去五百里之外的地方,另一方面则是他不想再遇到苍离,因为一遇到他,时间上肯定会有所耽搁。
来到山门之前,也就是炼剑宗的那座牌坊之下,天之初取出了一样事物,定睛一看乃是一只纸鹤。
只见天之初一只手运起真元,另一只手将纸鹤抛空,然后将真元灌注进纸鹤之中,顿时小小的纸鹤体型迅速增大,最后竟然变得与真的鹤一般无二,同时翅膀振动不已,看上去就像真的一般。
天之初纵身一跃,便跳上了纸鹤的背上,随之一骑绝尘,飞离而去。
之所以现在才拿出纸鹤,有两个原因,一是炼剑宗的那段路,有着禁空大阵存在,其实不光炼剑宗有,其他门派照样存在,要不然敌人来入侵,岂不是很方便。
第二乃是因为,这次要去的地方是五百里之外,天之初又是急于赶路,而非去旅游,才不得不借助这件法器之力。要不然,天之初就会赶路去了,毕竟作为一名凡鱼七跃的修炼者,遁速肯定不是凡人能够相比的,五百里并不是多远,对天之初来说,一天多也就够了。
但是天之初是要在明天就要到达那里,丝毫不能有所耽搁。
别看这纸鹤这么小,但它的价格可不便宜,足足五十下品灵石,天之初在进入炼剑宗的那一年,便决定买它,最终是积攒了大半年,才买下了它,也算是心血所得。
平时天之初要到什么地方去,都是走路去,不会轻易动用这纸鹤,因为它是有使用次数限制的,这次便是最后一次,用完之后就会报废。
天之初这次是要去见一个十分重要的人,他生死相交的兄弟!###第14章 第十四章“墨翟”
他的名字叫墨翟,与天之初乃是同年同月同日生,甚至时辰都只差了一点而已,两家不仅是邻居,更是世交,所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彼此非常要好,因为天之初出生要早那么一点,所以墨翟称天之初为天哥,天之初称墨翟为小翟。
墨翟从小就对机关术很感兴趣,经常有一些稀奇古怪的发明,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在天之初被炼剑宗发现的时候,墨翟也被天器门发现,并最终收他为弟子。
但是,墨翟进入天器门,却并未能够出人头地,大放异彩,反而是长期被人埋没,其原因正是因为他太天才了,真可谓成也天才,败也天才。
墨翟天分奇高,奇思妙想不断,经常天马行空,这也就造成了他经常违背师长的意思,对于传统的机关傀儡术以及一些发明,他并不想按部就班的去学习,而是想自己创造,因此,他与师门长辈经常争辩不休,最终师门掌门认为他离经叛道,无可救药,便放弃了他,虽然没有将他赶出门派,但从此也就任其自生自灭了,所以他这些年的日子过得跟天之初一样,两人完全是一对难兄难弟。
两人分别拜入不同的门派,平时肯定是见不着了,所以他们便约定在每年的修仙节的第二天见面,然后一起畅谈一番,聊什么都无所谓,最重要的是彼此能够交心的那份温暖。
今年已经是他们第三次这样见面了。
天之初会议往昔,颇为感慨,不由得法力再一催,顿时纸鹤的行进速度又快了几分。
心急赶路的天之初,并未感觉到时间的快速流逝,没过多久,天便已经黑了下来。
不过天之初并未因为天黑便停止赶路,反正纸鹤不需要灯照明,他身为修士眼力肯定是要比凡人好上许多倍,在夜里看见事物,还是很轻松的事情,所以也就没必要停下了。
一路无话,天之初默默赶路,只是在中途,他两次拿出在一元殿内中发现的回复真元的丹药来服下,因为他现在的真元不可能支撑五百里的飞行,而他又没有可以直接大规模吸收天地元气补充真元的境界和能力。
终于,地平线之上,朝阳自东方冉冉升起,象征新的一天来临,而这时,前方一座城市的轮廓逐渐映入了天之初的眼帘。
天之初和墨翟见面的地方是一座名叫永旭之巅的山峰,而在她的山脚下有一座城市,名叫日炎城,在很久以前,有人发现在这座山峰之上看日出非常好,而且在山峰顶永远都显示出旭日一样的橘红色,仿佛太阳永远也不会在这里落下,最后也就将它命名为永旭之巅了。
看到日炎城尽在眼前,天之初立即开始下降,很快便落到地上,因为他飞得并不是很高,也就百丈左右,倒不是他不想飞得高,而是越往上天空之中的罡风便越厉害,天之初现在并不能抵挡它们,所以也就不可能去送死了。
一降落,果然如先前所说的那般,纸鹤立即自燃起来,片刻便化为了飞灰,正是报废!
来到地面的时候,天之初已经是站在了离城门口不远的地方,没有任何迟疑,天之初立即进入了城中。
来到城中,天之初先是去酒店买了几坛酒,然后再去买了一些下酒菜并将它们收好之后,天之初便来到了城中的一处名叫“百宝阁”的地方,见到已经开门,天之初立即进入。
一进入其中,天之初立即看到了琳琅满目的商品,摆在架子上,明码标价,只等来人将其买走。
天之初却是没有多余的心思去慢慢看他们。
“哎!不知道客官要些什么,本店丹药、符篆、法器、术法……全都有,随您挑选。”天之初刚一进入,立即就有一个声音响起,说话的人是一名中年人,看其穿着打扮,应该是这个店的掌柜。听其介绍词的流利程度,显然已经是干了很多年了。
“哦!给我来一只飞行纸鹤就好!”天之初回答道。
“就只是飞行纸鹤,客官不需要别的了?”掌柜反问天之初。
“嗯!就只要它!”天之初干脆利落。
“行!这就是,一共五十下品灵石!”掌柜的见天之初并没有因为天之初只是买一件小东西便意兴阑珊,而是热情依旧,很快拿出了一只纸鹤,递给了天之初,并且说明了价格。
“好!”天之初也不拖沓,直接就拿出一个小袋子递了过去,然后拿起纸鹤,转身便走。
“客官慢走,欢迎下次再光临本店!”掌柜职业性的说了一句。
天之初走出百宝阁之后,快速来到了城外,然后立即祭起纸鹤,再度飞行起来。
因为永旭之巅可不是鳌峰那般,只有千丈左右,它的海拔足足万米,仿佛擎天巨柱一般,伫立在大地之上,亘古永存!
这么高的距离,天之初肯定不可能走上去,如果真的走,那肯定不知道到什么时候了。
一路盘旋,一个时辰之后,天之初终于是登上了永旭之巅。
虽然整座山很高,占地面积也很广,但是永旭之巅的面积确实很小,方圆不足百丈,所有天之初就不用到处寻找了。
降落下来,收了纸鹤,天之初看到在峰顶之上,已经有一个人影坐在那里,此刻他正对着太阳的方向。
天之初缓缓登上了最后的几步台阶,在那道人影的身旁坐了下来。
这道人影,身着一身黑色的道袍,脸庞也是如天之初一般年轻、俊秀,一个简单朴素的发簪挽起了披肩的长发,看上去显得青春活力。
“小翟,每次都是你先来!然后坐在这里等我,说一说这次到了多久了,是不是又一次打破了记录?”天之初一见到人,也不打招呼,直接半开玩笑道。
天之初见到墨翟,就像是回到家见到自己亲人一般,显得非常随意。
“哎!谁叫我是小弟呢?不等大哥不行啊!”墨翟显然是早已经习惯了天之初这样,直接回了一句。###第15章 第十五章“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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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是你又有了什么新的发明,才能这么快到达吧!”天之初听了墨翟的话,没有立即回答,而是取出了先前买的酒菜,拍开泥封,天之初先是自己来了一大口,然后才将其递给了墨翟。
这也是二人心照不宣的传统,两人轮流买酒,谁买的谁就先饮,不去管谁是大哥,谁是小弟。
“嗯!天哥的眼力依旧是那么好!不过我又有了新的发明又怎样,长老们又不会夸赞一句,总是说我离经叛道,难道我就真的不对吗?难道就不能有新的发明,非得要按部就班才行……”墨翟接过酒坛,狠狠灌了一口,残余的酒水顺着嘴角滑落,而他自己浑然未觉,情绪越来越激动,仿佛有倾尽三江五湖都倒不完的苦水。
“干!”天之初见到墨翟这般,没有劝他,只是再度打开一坛酒,只有一个简单的字。
“砰!”一声清脆悦耳的碰撞声,随后是咕咚咕咚灌酒的声音。
天之初知道自己这是候劝慰没什么用,作为兄弟,理解他的苦楚,又何必再多言,一个简单的字,却是胜过了千言万语,这就是交心。
两人就这样一口一口的灌着酒,分不清是苦涩,还是不甘,辨不明是欢喜,还是惆怅,或许能一直这样下去,终有一天他们会喝出个中滋味。
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虽然那不是一个空想,有实现的可能,但天之初却是没有买那么多酒,更别说他没那么多钱了。
一个时辰之后,整整十坛酒被两人鲸吞完毕,因为都是放心身心的喝,所以两人现在已经醉了,视线朦胧,说着满口的酒话,你扯一件我小时候的囧事,我说你一件XXXXX,虽然半醉半醒,不着边际,但是就是这片刻的浑浑噩噩,却没有了现实的纷纷扰扰,身心完全空灵,真的是近乎道了。
聊着聊着,两人竟然睡着了,鼾声如雷,声震九霄。
也幸好这时修仙节,大家都在忙着过节的事情,不会有心思来这里看日出,要不然以他俩现在的状态,被人带去卖了肯定也不会知道。
这一睡,足足两个时辰,当空的太阳,热度已经到达了一天的巅峰,晴空万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