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3C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四大名捕斗将军之4少年无情-第5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大概,跟所有人一样,谁也没有想到,任劳在这些人里,会抢先出手。
而且是为了一首词出手。
──大抵连他自己也想不到。
做梦也没想到。
右虎爪,是抓向无情。
左豹拳,凿向仇烈香。
他虽然生气,可是毕竟是个身经百战的高手,并没有乱了章法。
仇烈香拦身在无情身前。
她左眼盯住任劳左豹拳,右眼盯住任劳右虎爪。
就在这一刹间,拳爪全变了。
──变成左边虎爪右边豹拳。
其实左右拳爪并没有变化。
变的是招。
任劳将左右双手肘部关节一交错,变成分叉出击,自然右左爪拳互易了。
这一来,如果敌人认准了存心破解,给这陡然一变,会乱了套,失了方寸,很容易为他所趁。
加上,任劳这一招,非常阴损。
他别的地方都不攻,一爪一拳,全攻向:仇烈香的胸前──
胸脯!
他要凌辱她!
凌辱这个讪笑过他的女子!
像他这种人,在这时候当然会忘了:原来是他自取其辱。
六、老吠吠外传
人必先自侮而后人侮之。
记住这句话。
这句话的涵义很多,但都是很有道理,而且,到今天依然用得上、行得通、说得过去的:
一,人侮辱你,是因为你先侮辱了自己。例如:一个人自己若甘为奴才,自然难免要受人驱使,受人侮辱。
二,你先小看了自己,别人才会小看你。例如:你自己都不尊重自己,别人难免会轻侮你的才能,甚至人格了。
三,是你先欺侮了他人,人家还手抵抗你的欺侮时,把你击败,同时也形同欺侮了你。例如:某人为求名求利,不惜去侮蔑、陷害、诽谤、打击他人,用压倒对方的方式来抬高自己,赚取利益,对方一旦有实力反击之时,那些侮蔑、陷害、诽谤、打击很容易像魔头一样,反噬其身,侮人者反遭人侮,那可算是报应;就像吠人者反遭犬噬,却也是天理循环。
坦白说,任劳现在发出的怒吼,与其说似虎啸,不如说像犬嗥。
──听说,在江湖上,能够杀伤力奇巨、正统绝传的“虎啸”的高手,大概就只有“连云寨”的“虎啸鹰飞灵蛇剑”劳穴光、“老虎啸月”聂千愁、风云镖局“九大关刀”龙放啸等几人,而正宗的“狮子吼”,则要少林派少数几名佛门高僧,以及初崛江湖已一鸣惊人的燕狂徒才可以办得到。
任劳所发出来的,只是“吠”。
──狗吠。
可是这吠声很尖锐。
很厉辣。
很有穿透力。
──从这“吠声”也可以吼出了他多少心里的不平衡:嫉妒、气急、愤慨、不平、怨忿、痛恨、痛苦、甚至形成了自我折腾的煎熬,对自己失去判断,对他人只会痛批的失控与悲情的乱序。
这种性情,对人对己,都非常危险。
任劳本名当然不叫“劳”。他也有个本名,就叫“软钦”,可是,这种名字一旦放到江湖上行走,很容易就给人笑话:软钦软钦,又软又欠金,这岂不是有点不男不女来着……于是他弃之不用,用了好几个比较凛凛生威的大号:例如:半生、闲人、儒迅、子湘、天涯、白水、我素、纵横、锐案、天堂──试想,这些非常飘逸或威风的名字,一旦加上他原姓“任”,不是非常响亮、动人、有意境么?
──任半生。
──任闲人。
──任儒迅……
──任子湘……
还有任天涯、任白水、任我素、任纵横、任锐案、任天堂……都很不得了,一听就知道是江湖大人物,一看便晓得是武林大豪。
可惜,这些名字都传扬不开去。
可恨,这些任劳喜欢的大名都流传不广。
不知怎的,大家看他从年少迄今,一直郁郁不得志,忿忿不平,以致不断的诬人以快、残人以虐、杀人以逞,反而背里给他一个“老吠吠”的名号。而他看到人家比他活得好、活得比他有名、活得比他富贵或美满,他就禁不住内心那一股火。
愤懑。
他就捣毁他们。
残害他们。
破坏他们的名誉。
甚至去杀害他们。
他忍不住这一股冲动。
其实他的武功绝对算是高强,也天性聪悟,本来年青时也长得正常,但就是不知怎的,一直不能名列江湖第一班辈的高手中,也不能挤身于武林第一流的名字里,使他更加悲愤,可是,愈是悲忿,就越失衡,莫名的抑郁使他迅速苍老,疲惫满脸,皱纹交错,老去急剧。这一来,江湖排名就更低落,前辈提携就越有顾忌,他就越发不择手段,诬陷谋害,猝袭暗算,这种事一旦做多了,总会传扬开去,那么,前辈高人机诈之士,当然怕养虎为患,不敢予以重任,而忠厚之士亦耻与为伍,使他更为失落。
连番失意,使他又更为悲愤,行事更乖绝人伦,于是更多邪道之徒避之为吉,正道之士更排斥不用。
那样一来,他就更悲怨莫名,下手更辣更歹,以致黑白两道,都不容他。他争名,并无大名;求利,更不是这料子。弄权,手上无权;要人,人才岂为他所用。他越来越愤恨,指天骂地,郁愤难平,自以为怀才不遇,又以为人共欺之──却忘了,真正开始凌辱他的,正是他自己。
他就是行事下手太辣,以致本要任用他的“四分半坛”陈氏兄弟,也几乎不能容忍,要把他逐出门墙。
幸当时“四分半坛”亦收了一名新锐:就叫任鹤立。这少年人一入“四分半”,迅速蹿升,做事干净利落,下手狠,但该硬时硬,该软时软,坛里人人都喜欢他。
这个少年人武功非凡。他那门派原只有四位门徒,一入江湖,都从最艰苦“卧底”做起,潜入各门各派,一旦起事,才揭竿而出,一举歼灭目标。他在该门中排行第三。
任鹤立是其中佼佼者。
他长得清秀可人,但他却不让人称作飘逸好听的“鹤立”或“叶三”,或者他的原名为“任浮沉”,而要人称他为“怨”。这少年人还笑着宣称:“我是个有怨念的人。”
任怨却私下吸收了任劳。
还私下传授他门里的“虎爪豹形拳法”,并且言明,这套拳法不适合任怨自己的底气和功架,所以悉尽相授予任劳。
任劳当然感激他,于是视任怨亦师亦友。他先前以为这少年人好欺侮,没想到,交往下去,他发现不但已绝对脱离不了这少年人,而且还愈渐听凭任怨摆布,甚至,受侮的也只是他自己。
──看来,这么一个怯生生的少年人,要比他更利害、深沉多了。
他省觉到这一点时,已经摆脱不了少年任怨的纠缠和压力了。
这少年任怨自有一股吸引力,一种奇诡无比的魅力,一旦跟他在一起,决不容易重新做人──纵然能够侥幸,那已是一种“再世为人”了。
何况,他年纪也大了。
样子也老了。
他的容貌远比他的年龄更快老去。
严格来说,他的样子跟他心里的苍老比较接近。
他甚至觉得:任怨的容貌,恐怕与他实际年岁并不相称。
甚至相距甚远。
──连任劳也不知道任怨的“实际年龄”有多大。
只不过,任浮沉一旦给人称为“任怨”,迅速扬名天下,跟在他身边的任软钦,也慢慢给人重视了起来,顺口就叫了他“任劳”。总算,偶尔,也有人因他的武功套路而叫他为“任虎行”,还算捞回一点威风。
于是,任劳逐渐响起了名堂,一切他希冀的任锐案、任天堂、任子湘、任闲人、任半生……全都扬不了名立不了万。幸好,他最怕揭发他原名是“任软钦”,也“站不住脚”,没传扬开来,已属万幸了。
他认为自己的本名很难听。
他讨厌人讥笑他。
他练虎爪,偏不如任怨的鹤凿有杀势。
他练豹拳,偏莫如任怨的竹叶飞风来得轻盈。
他想成名,却成了恶名。
──成恶名易,享有美名难。
他要钱要权,但只能依附权势。
──他甚至不大明白,任怨为何要弃“四分半坛”而加入“夏侯”?
看来,当杀手也不见得太有出息。
──虽然,三鞭道人确实要比“四分半坛”的陈氏兄弟强,而且还强得太多太多了。
(是不是一旦加入“夏侯四十一”,就可以直接跟达官贵人,尤其蔡家一族交往之故?)
任劳有这样猜想过。
他练狮子吼,不成。
纵扯破了喉咙,他叫的还是不像狮子。
也不像虎啸。
只似狗吠。
他并不知道世间上真的有“他可以,你就不能”的事,也有“你可以,他就是办不到”的事实。
他只心胸狭仄,妒嫉人成就,更不许讪笑。
包括笑他老。
笑他不如任怨。
笑他没有成就。
笑他吼声像犬吠一样:
──他甚至知道外边有人就在背后称他为“老吠吠”,而且已流传了这个谑号多时了。
(给他听到,他就一定杀了他!)
(不是要给对方死,还要碎尸万断,要对方不得好死!)
他,不许人笑。
他不喜欢人笑。
因为他痛苦。
悲愤难平。
所以他痛恨眼前那三个少年男女。
因为他们在笑。
他们在笑他。
笑他不懂诗。
笑他讲错诗人的名字。
更悲愤的是:
他发现连任怨也在偷笑。
孙收皮则在忍笑。
──这两个人他都惹不起。
所以他就把火头发在他惹得起的人的身上!
他觉得自己是受了侮辱。
他当然忘了:先侮辱他的,就是他自己。
人必先自侮,而后人亘侮之。
七、四记耳光
他狙击仇烈香的胸部。
他对敌人有很多要害可以攻击,可是,他就认准了胸部。
他的用意很明显:
侮辱!
他的用心也很清楚:
色!
他目的是侮辱人。
──凌辱一个女子。
可是,仇烈香没有动。
她神情凝肃。
她眼神如一朵惊艳的枪花。
可是她已从任劳的出手,转而盯着飞舞的鞭花。
三鞭道人手上的长鞭,正在她的上方作霹雳雷霆之势,又像圈出了一连串的怨咒。
她好像在这生死关头,竟给那鞭花魅影吸过去了。
她身后的是无情。
他在暗影之后。
他没有任何动作,但他的眼神却似月光映刀一般的明亮,穿透过仇烈香肘部拱在腰畔、像一座弧度优美玉山般的空间,他的视线就在那儿,凝住了。
可是,虎爪到了。
豹拳也到了。
但也有其他的事物“到了”。
而且是“及时赶到”的。
那是:

是的。
脚。
追命的一对脚。
右脚急踢任劳的右爪。
左脚疾蹴任软钦的左拳。
奇快!
奇急!
奇速!
任劳冷哼一声,突然变招!
他真是说变招就变招!
那一拳一爪,已不是攻向仇烈香的胸脯,而是击向追命的一对脚踝!
──你攻过来,我就先废了你一双腿子!
任劳就等对方还招!
一还招他就变招!
他的招式变得快,也变得狠!
但对方的变招,更是快得不可思议。
对方一对脚依然踹出。
可是方向变了。
两足依然急踢,但踢的方向稍稍偏下一点,踹入任劳的左右腋下!
──那是“攒心穴”。
死穴!
这两脚变化之快,而且顺畅无比,仿佛,一早就打算是这样踢!
而且,这两个穴位更低一些,所以,击着的速度会更迅疾一些!
高手过招,片瞬必争。
任劳怪吠一声,双肘疾沉,一爪一凿,向下陡敲追命之双膝。
情形是:追命要踢中任劳的攒心穴,双腿必须直伸;但而今任劳已放弃硬对脚掌,先行截击追命双膝,只要追命双脚踢直了,他就一定先追命脚尖命中前先行击碎他的膝盖。
膝盖一旦碎裂,就使不了劲,那两蹴之危自然也就消解了。
可以说,追命变招奇而速,但任劳变招更奇而险!
──毕竟,手还是比脚好用一些,方便一些!
他没想到的是:
追命又变招!
──还能变招!
他变的招居然跟任劳一模一样。
至少,要命中的目标,是一样的,一致的。
仿佛,追命本来就要攻向那里一样。
而且,追命也好像早就预料到对方的一切变化一样。
甚至,他的脚变招得比手还快。
还灵。
还活。
他现在踢的就是任劳的膝盖。
再无论怎么说,膝盖的确远低于腋下。
这一变招,离得更近,任劳再无变招的可能。
已来不及。
已无可能。
能。
因为任劳确有过人之能。
他整个人忽然凌空,离地,飞了起来。
这时候,他的双脚,仍是蹬直的。
他向前趴了下去。
由于他向后一蹬,人往前扒,所以,头部与脚趾成了直角的一半,斜着身子疾扑了下来!
是的,追命的两脚,便踹了个空。
同时,任劳的豹拳和虎爪,带人带身全力砸击在追命蹬空的膝盖上!
他要毁了这一双脚!
一定!
因为他恨!
他恨这个满脸落拓沧桑的男子,也苍桑得比他潇洒,落拓得比他好看!
他一看到就厌憎。
就生烦恶!
他这招是兵行险着。
他知道追命再也躲不过去。
他深信自己会敲碎这一对已开始名动江湖的腿子。
他没想到的是:
追命还能变招。
而且,变招的路子,居然,跟他一样。
──甚至几乎完全一样!
追命的方式是:
忽然趴下。
由于他也是向前掼下的,所以也双足离地、往后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