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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天佑笑了,他满足的想,他的女人终于来带他走了,他再也不用一个人躺在荒草丛生的世界,仰望昼夜苍穹。
龙天佑的匕首在阳光下闪动着乌蓝色的光,幽幽的乌蓝色。凛冽的刀刃宛如他笔直的眉峰,冷寒雪亮。
枪声响了,回荡在幽静的山谷中,惊飞了林间的鸟雀。
飘云望着飞翔的小鸟,望着远处的山峦,望着看不见的男人,平静,淡然,骄傲的微笑着。
她摸了摸自己的脖子,薄而脆弱的皮肤,新鲜的血液在蓝色的血管里活泼地涌动着。
她能找好位置,一刀毙命。天佑在雪地里摸过的,她忘不了。
风好像停了,空气中弥漫着快乐的阳光,薄薄的血雾慢慢淹没了眼前的绿树和山川。妖艳的红莲在她雪白的衣裙上悄然绽放,味道又香又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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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云倒下的那一刻,一直以来的疑惑终于得到了解答。
原来,人真的有灵魂。她感到自己的灵魂从身体里飞升出来,飞过茫茫原野,穿过朵朵白云,随着丝丝缕缕的清风,飘得很远很远,飘回她爱的男人身边。
于是,离开前,她始终微笑着仰望蓝天。
天佑,我来了。
飘云,你来了,我等了你好久,好久…。。我们再也不分开了,对吗?
是的,我们再也不分开了,我们可以永远永远在一起,生生世世不分离……
真的吗?你没有骗我?
真的,我没有骗你。宿命……就是这样对我说的。
第七十二章
天佑……天佑……
飘云睁开眼睛,看到夏日明媚的阳光落在床前的地板上,她尚在人间。
看了看挂在墙壁上的万年历时钟,2008年6月7日,八点一刻。
今天是08年高考的第一天,也是龙天佑第一次上庭的日子。
飘云揉了揉额头,看着被泪水浸湿的枕巾,深深叹了口气,竟然会做这样的梦。当真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起身洗漱,庭审还是要去听的,明知道绝处未必能逢生。可是,能远远的看上一眼,也是好的。
叠被子的时候,不小心将床头的一个物件碰掉在地。飘云捡起来一看,正是龙天佑的那把匕首。
飘云瞬间怔楞,这把刀是特制的,刀身有一道深深的血槽。龙天佑说过,这是用来放血的。刀子捅在人身上,如果没有血槽,刀就拔不出来。
他的匕首跟他的人一样帅气又嚣张。手指触摸锋利的刀刃,幽幽的暗蓝色。心里蓦地一紧,随即又笑了。
她还在侥幸什么?他们的结局,或许跟梦中的一般惨烈,或许比那个更糟。
时间不等人,飘云结束痴心妄想。拿起皮包,向门口奔去。
可就在这一刻,门锁竟然自己动了。
飘云立刻紧张起来,这是龙天佑的公寓,除了他们两个,没有人有这里的钥匙。
这说明什么?他们终于沉不住气了,趁她男人不在,又跑来欺负她吗?
还是,感觉威逼利诱不够,干脆擅闯民宅强抢民女?
飘云立刻跑回卧室,把那把匕首紧紧的握在手里。她在心中默念,你们谁敢乱来,我就跟你们拼了!
门开了,脚步声,只有一个人。这人脚步沉稳有力,在客厅转了一圈,就向浴室走去。进去后,就再也没出来。
她的心已经提到了嗓子眼,难不成是小偷?可小偷进浴室干什么?那里又没有值钱的东西。
来人身份暧昧不明,她又不敢冒然出去。想打电话报警,可是手机放在客厅,卧室里没有电话。龙天佑嫌吵,卧室里从不让放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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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云有点绝望。
过了不知多久,脚步声再次响起,这一次,是直逼卧室而来。
她全身的肌肉都紧绷起来,握刀的手因用力过度而骨节泛白。
终于,门开了,飘云愣住了,手里的匕首啪的一声掉在地上。她像只受惊过度的小兔子,一下就跳进男人怀里。
刚刚洗过澡,刮过胡子,下巴还在滴水,身上只围了一条浴巾的龙天佑,看着怀里哭得惨兮兮的小女人,惊讶的说:“飘云,今天不是高考吗?你怎么没上班?你不用监考吗?”
飘云紧紧搂着男人的腰,哭得快断气了:“我……我辞职了,我以为……你再也不会回来了。呜呜,天佑……天佑……你吓死我了。”
“乖,不哭啊,我不是回来了吗?”龙天佑像哄孩子一样哄着挂在他身上,像只浣熊似的女人。
“你回来了,幸好你回来了。天佑,不要离开我,再也不要离开我了。会死人的……”
龙天佑一把将这个哭得泪水涟涟的小女人抱起来,他有好多话要对她说,不过现在不是说话的时候。小别胜新婚,而且他的小女人哭得这么惨,一个人独撑大局那么辛苦,他是应该安慰她的,解决问题才是王道。
飘云的眼泪还是哗哗的流着,像打开的水龙头,弄得激|情勃发的男人手忙脚乱。
“怎么了?弄疼你了?小妖精,说句话,别光顾着哭啊。”男人缠绵的吻着女人布满泪痕的小脸,飘云的身体温暖而美丽,现在被他抱在怀里。他不用再凭借记忆来怀念她,柔软的真实感让人踏实而安心。
“没……没有。天佑,我太高兴了。你是活的,活生生的。我能感觉到你的存在,我高兴得不知道怎么办好了。”
龙天佑笑得有点无奈:“小傻瓜,让你哭得我都没精神了。”
于是只有抱着她,然后眼睁睁看着她把眼泪一股脑的蹭在自己发达的胸肌上,水汪汪的一片。
哭着哭着就这样睡着了,再睁开眼睛,月亮已经升了起来,斜斜的挂在城市夜空的一角。天上的星星很淡,被城市的霓虹夺去了光辉,于是凄迷的凝望着辗转在滚滚红尘中的我们。
龙天佑睡得很香,阴影中的睡容,退却了清醒时的霸气和狷傲,显得安静而温情。
飘云揉了揉眼睛,确定自己不是在做梦,才轻轻抚摸男人的脸。刚刚触及,他就醒了。
他们谁都没有说话,只是默默的凝望着,将彼此的样子深深的印在脑海里,这是他们确信无疑的信仰。
“他们怎么会让你回来?”飘云把脸贴在男人的胸口上,像只疲倦的小鸟依偎在他怀里。
“宗泽自首了。”
飘云惊讶的抬起头:“是他自己的意思,还是……”
她没有说下去,龙天佑叹了一口气,下巴摩挲着她光洁的额头:“是隋洋的意思。宗泽的父亲在他大学毕业那年得了重病,为了凑足巨额手术费,他把命卖给了隋家。”
“你怎么知道?”
“隋洋告诉我的,出来的时候,我们见过面。他的样子比我还憔悴,见到我的第一句话就是,告诉她,她赢了。”
飘云沉默了片刻,把脸埋进男人的怀里:“我没想到他真的会放手。”
龙天佑摸着她的头发,低声说:“其实,他从小就是个老实孩子。如果不是爱惨了你,他不会做得这么绝。不过,你更绝。把他逼得走投无路,我们才能绝处逢生。有句话怎么说,置之死地而后生,用在这里很合适。”
“你不恨他?”
龙天佑亲了亲飘云的额头:“如果是以前,我或许会痛恨他心狠手辣。毕竟,我们这么多年的兄弟,他竟然不顾亲情痛下杀手。可是,遇见你之后,你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宽容别人,就是给自己解脱。这个世界,很多事情是无可奈何的。就拿宗泽来说,如果我在他的位置,我也会做同样的事。这不是对与错的问题,而是职能问题。他只是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事,从这个角度说,他不亏欠任何人。”
飘云叹了口气:“他说过,如果你没事,死的就是他。或许,从隋洋要他做这件事开始,他已经看到了自己的结局。他站在惘局之外,看得比我们谁都明白。天佑,他对我说,你是他这辈子最崇拜的人,也是他唯一的大哥。”
龙天佑满足的笑了笑,看着窗外皎洁的月亮,淡然道:“他也是我的好兄弟,可惜兄弟这种事,总是有今生,没来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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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泽站在监狱里,透过窗子看着狭窄的夜空。这个世界在他眼里早就失去了美感,因为他把它看得太清楚明白。
他知道自己死期将近,没有人为他求情,阴曹地府也没有人会追随他的脚印,黄泉路上只有一个人走,不由悲从中来。
有人说,人在临死前喜欢回忆过去的种种。宗泽隔着重重光阴,有些可怜的看着时光那头小小的自己。
他还记得小时候的愿望,是立志做一名科学家。
他还记得第一个女朋友,他抚摸着她的头发,说她像天使。
他还记得有个人曾拍着他的肩膀,叫他兄弟,嘱咐他万事小心,没什么东西比人命更重要。
于是他抬起头,今晚的月亮很美,圆润洁白,他对着月亮释然而笑:“哥,祝我一路走好。”
一个人的穷途末路,两个人的花好月圆。
“天佑,不要再离开我了,好不好?”飘云趴在男人胸口上,幽幽的说。
手枕在脑后,龙天佑看着对自己死心塌地的小女人,笑得狡猾而阴险。
“你以后还欺负我吗?”
“不了,以后你说怎么样,就怎么样。”
“以后让不让我亲?”
“让,随时随地都可以。”
“那你现在亲亲我。”
“嗯……”
飘云很仔细很小心很认真的履行她的承诺,可是刚亲没几下,就被身强力壮的男人急躁的压在下面。
龙天佑可没这么细致,吻得狂乱而霸道:“小妖精,想死我了。”
飘云紧紧抱着男人的后背,喃喃的说:“天佑,你要什么我都给你,别再离开我。”
龙天佑感动的几乎掉泪,哽咽着说:“傻丫头,这辈子都交代给你了,离开你,你让我上哪儿去?”
隋洋坐在自家的阳台上,边喝酒,边看风景。他在想,他以后的人生该是怎样的黯淡无光,除了金钱,他一无所有的让人绝望。
寒城站在飘云的公寓里,没有开灯,像个游魂一样来回游荡,一屋子的记忆足够他缅怀神伤直至天明。高考结束后,他就要离开了。这个城市的风情万种他早已厌倦,没有值得他留恋的东西。真正的生活永远在别处。
临行的那一天,他在机场,给飘云打了个电话。
飘云正跟龙天佑研究旅行路线,所有的事情业已尘埃落定,饱经磨难、铅华尽洗的他们只想牵着彼此的手穿越黑暗走向明天。
通话时间不长,只有几秒钟,寒城只说了一句话: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飘云明白,他不会放弃。意气风发的他,还没到学会放手的年龄。
龙天佑已经定好了去丽江的机票,飘云这几天专门负责在家收拾行李,除了两个人的衣物,母亲的骨灰盒,其实也没什么好带的。
比较麻烦的是,龙天佑名下有几间酒吧短时间内不好出手。他就留给了手下的兄弟,嘱咐他们好好经营,早点上岸,过一些正常人的生活。
宗泽死后,他托人要回了他的尸体,交给了他的亲人火化。在郊区找了一个幽静的墓园,将他安葬在那里。这样,他就不会成为孤魂野鬼,起码认得回家的路。
兄弟们自然感激万分,更为他们老大的宽容和深情深深折服。于是龙天佑的故事在这个城市某个隐秘的法度被人们争相传诵,红尘俗世中最平凡的儿女情长,被人编织成了一个不朽的传奇。
因为它不离不弃,因为它生死与共。因为它告诉人们什么是爱,什么是痛。因为故事的主角是曾经在黑白两道名噪一时叱咤风云的龙天佑。
七月,北方的阳光变得越发的清新可爱,高挑靓丽的北方女孩,穿着时尚清凉的衣饰,像一只只斑斓的热带鱼,在川流不息的街市里游弋穿梭。
下午三点一刻,身穿粉红色吊带连衣裙的童飘云,漆黑的长发在脑后绾了一个漂亮的发髻,一个人悠闲的坐在咖啡馆落地窗旁的位置上,端着骨瓷咖啡杯,看着人潮汹涌的世界,不知道谁是谁的风景。
明天,她就要离开这个城市了,跟着她爱的男人,背着旅行包畅游祖国的清明河山,然后找一个风景宜人的清凉小镇,共筑属于他们两个人的地老天荒。
真的要幸福了,简直像做梦一样。飘云看着放在椅子上的水果和零食,提子,荔枝,芒果,品客薯片,海苔,上好佳的荷兰豆……满满的一大包,准备在路上吃的。好像买多了,不过没关系,她的男人很健壮。所以不用担心,他拿得动。
飘云端起咖啡,在缭绕的醇香中,静静的享受这个城市最后一个午后阳光。街对面有间花店,门面装修的很雅致,招牌上五个娟秀的美术字:第五季节。门口放着两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