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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人来袭-第2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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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白吓了一大跳,那可是自己的女人……一时情急,向前一个箭步,伸手将金发双枪手抱在怀里,旋身跳开,怒骂道:“我操,你疯了?对二号下这种毒手?”
  金发双枪手在林白怀里苦笑道:“小白,你上当了,她对我出手是假的,出手之前甚至对我发出了暗号,叫我不要惊慌,她会在伤到我之前停下来,这是故意引诱你救我呢,这下你的脚移动了。”
  “纳尼?”林白这才惊觉,惨了,尼玛的,脚步动了。
  他和三号定的规矩是“让他的脚移动半步就算他输”,结果他为了救金发双枪手,也不知道移动了多少步,这下真是输到没谱儿了。
  “我勒个去,不服!”林白大叫:“这不算。”
  “这怎么就不算了?”血凰三号笑道:“我早就看出你们两个人眉来眼去有奸情,果然,对着二号一出手,你就急吼吼的扑上来了,这是策略性的胜利,你必须认输。”
  林白仔细想了想,好吧,男子汉大丈夫,输了不认是很难看的,像那些影视作品里,输了却不认账的男人看起来都如同疯狗一样,自己可不想变成那种人,这次就乖乖认输了吧。
  “好吧,算我输了,不过下次你可千万别再这样拿着凶器对自家姐妹乱挥了啊,还好刚才我是先救的人,如果我直接一拳轰向你,把你打死了咋办?”林白心有余悸地道,刚才他确实有点想一拳把血凰三号揍飞出去,而且不会再把墙壁变成绵花了,如果真这样干了,三号现在已经变成了一具尸体,为了一个假动作就错手杀死一个朋友的话,那可真没必要。
  “知道啦,我下次不敢了。”血凰三号嘴里说不敢,但很明显没把这事放心上,杀手的世界里尔虞我诈,使用这样的计策再平常不过了:“你答应过我,输了就要带我去那个世界旅行。”
  林白无奈了,仔细想了想,罢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她一定要去魔界作死的话,就让她去吧,大不了找几个怪物给她当保镖,说不定她运气很好,能活着回来:“你去收拾行李吧,钱什么的不必要带,那个世界不认咱们这个世界的钱,倒是需要多带点衣服和食物,尤其是零食,在那里可以当钱用,准备好了过两天再来找我,我就带你过去。”
  血凰三号顿时大喜:“太好了!多谢你啦。”她也拿不出什么东西来感谢林白,只好凑上前来,在林白脸上啪嗒地亲了一口,这个动作对于西洋人来说是很平常的,吻脸礼仪嘛,高兴的时候亲朋友一下很正常,但林白可不这么认为,他觉得很爽,开开心心地摸着被亲过的脸庞笑道:“感觉还不错,再来一个?”
  “不来了,再来意思就不同了。”血凰三号哈哈一声笑,跑回房间收拾行李去了。
  等她跑不见了,林白怀里的金发双枪手才低声道:“抱歉啦,为了救我,害你答应了她一个过份的要求。”
  “没啥,是我自己中了计。”林白没把这事放在心上。
  “听说你和芊芊定婚了?”金发双枪手的眼睛里带起了一抹不甘。
  “嗯!”
  “我……我以后怎么办?”
  林白皱起眉头,仔细地想了一会儿,叹道:“断掉和我的炮友关系,去找个好男人嫁了?”
  “这……这可不行!”金发双枪手摇着头道:“首先,我们根本就不是炮友,根本就没有做过好种事。其次,普通男人真的适合我这样的杀手吗?你知道四号为什么总是纠缠着你吗?因为你听说她是杀手的时候,眼光中从来没有流露出任何的恐惧和排斥之情,仿佛是在看普通女人一样地看待我们……这才是四号喜欢上你的根本原因,我也一样!我喜欢你那种带着戏谑和淡定的眼光,看着我的时候仿佛看的不是一个女杀手,而是和看一个女上班族,女警察,女营业员,女学生没有任何区别,你看人只看她们的灵魂,而不是看她们的表相,这才是我最爱你的一点。”
  血凰二号轻叹道:“我没法去找别的男人!”
  “但我是不可能娶你的!”林白认真地道:“天上天下,三界五行,我就认准了芊芊。”
  血凰二号咬着下唇道:“反正我也是黑暗世界里的女人,今生就没想过能正常地嫁人生孩子,四号也太天真了,总以为还可以嫁人做个普通家庭主妇,我可没她那么傻!我也不求和你结婚,但是你别抛弃我,不要不理我。”
  米利坚的女人在这方面看得真开,实际上血凰二号还混在演艺圈里,那圈里有许多女人也是没结婚没嫁人的,一直和某个男人保持着暧昧就这么一辈子过去了,比如著名女明星范爷,至今保持着单身,只和男人暧昧,血凰二号在那圈子里混着,也学会了这样的生活方式。
  “那多委屈你啊。”林白有点不好意思。
  “也没多委屈。”二号的声音突然暧昧起来,腻声道:“好几天没亲热了,你想不想……”
  “呃,当然是想了,不过今天刚刚和芊芊定婚,要是今晚就背着她和别的女人摸摸抓抓的,好像有点对不起她。”林白道:“改天吧。”
  “少来了,等你们真的结婚了,再摸摸抓抓那不是更对不起她?”金发双枪手没好气地道:“男人就是这样,又想做坏事又想给自己立牌坊,少扯蛋了,在你和我第一次做那种事的时候,就已经是对不起芊芊了,现在来认错有个屁用啊。”(未完待续。。)
  ps:  感谢傲世风凌打赏688,朝歌暮水声 打赏588,挥剑断情打赏200,我愛黑夜、古调弦音ぅ、紫幽幻心、土豆=番茄打赏100


第三五八袭、逃避吧

  第二更
  …………
  林白必须承认她说得很对,以他和芊芊的关系,其实一切尽在不言中,虽然没有确定关系,但谁都将他们当成一对,他和花蝴蝶、血凰二号做那种事的时候,早就算是对芊芊的背叛,他知道是错的,但知错也不会改,男人就是这么矛盾的生物……
  脚踏两条船又咋了?不这样做的男人都是没能力这样做,不是不想。
  “我真是个罪孽深重的坏男人啊!”林白一边做着自我检讨,一边把金发双枪手拖进了被窝里,扒光了她的衣服,将她丰满的胸部握在手里把玩……
  天光大亮之前,金发双枪手偷偷溜出了林白房间,回血凰小队的房间去了,林白玩耍了大半夜,也颇有点疲倦,小心翼翼地将沾满了那啥液体的餐巾纸扔进了垃圾桶,可不敢再随便往窗外扔了,窗外现在埋着两朵花,一朵匀桧一朵玫瑰,再乱扔这东西可是要出大事的。
  他钻进被窝里,打算补补觉,突然发现窗台上居然趴着一只诡术妖姬……
  “我擦,吓死人啊!你什么时候来的?”林白汗道。
  “来了很久罗,大约是从血凰四号跑进来勒你的脖子时,本王就在这里趴着看戏了。”女魔王笑嘻嘻地道:“看了一夜连场大戏,真有趣。”
  林白没好气地翻了翻白眼,这该死的鬼女人,铁花笼罩的范围内飞花落叶都逃不过女魔王的耳目,林白也没想过要瞒她任何事。反正瞒不过,但她这贼笑兮兮看热闹的表情太欠抽了。
  “血凰四号看起来是个变态痴女。其实却是个纯情的好姑娘。血凰二号看起来大大方方正经得很,在床上却是浪得不行。真是各种羞耻动作都做得出来。”女魔王笑嘻嘻地道:“真是让本王大开眼界,人类这种生物太复杂了。”
  “少在那里说风凉话。”林白摊手道:“你怎么不说说你自己?总是喜欢穿着一身勾魂夺魄不像话的衣服,比如现在这套诡术妖姬的衣服,简直就在对男人说‘来上我吧’,结果我稍稍靠近你一点点,你就害羞逃跑得比兔子还快,你自己说,你靠谱么?”
  女魔王被林白这几句话噎得不行,一时半会找不到话反驳。只好哼哼道:“你这次定婚只怕要闹出不少问题,血凰四号和二号上门来闹还只是开始……过几天消息传开,花蝴蝶、刘大小姐也找上门,你非给她们搞疯不可。最麻烦的还是平胸女警,等她知道蒙面英雄就是小白,小白就是蒙面英雄,而你要娶芊芊的时候,还指不定她会怎么样呢。”
  林白苦笑着抠了抠头:“再麻烦也得顶着,我是必须娶芊芊的。哪怕这些女人全都抄起刀子来杀我,我也得娶芊芊。”
  女魔王点了点头,正因为老街上飞花落叶都逃不过她的耳目,她比任何女人都清楚芊芊在林白心中的份量。所以她早就知道这个结果,这是不容改变的结局,不论《霸王花与小白》、《大小姐的爱人》这种小说怎么写。不论这两本小说的女主角是谁,对于林白来说。女主角都只有一个,那就是芊芊。不容任何的改变。
  其实女魔王也满想闹一闹的,很想问问林白:“你和芊芊结婚之后,打算把本王安置在哪里?”但这句话她最终没有问出口,她比别的女人要成熟得多,也许是因为自小就生活在朝不保夕的环境里,看惯了生离死别,能有现在这样的生活她已经满足了,不敢奢求着还有更加幸福的结局……
  所以她不闹,只是安安静静地道:“我看你还是出去躲几天吧!”
  “躲?”
  “嗯!至少躲到花蝴蝶和刘大小姐心情平静,想通了之后,你再回来,至于平胸女警那边,以后再慢慢想办法。不然……从明天开始,这老街就是修罗场,你在里面呆着左右不是人。”
  林白仔细想了想,有道理,时间是个好武器,可以把一些冲动的,暴燥的情绪安抚下去,让人的头脑变得更冷静,更清晰地认知到目前的状况,并且采取最好的解决方式,大多数人处理事情之所以会处理得不好,都是因为当时的时间不够。
  就像有些人看小说,会吐槽主角很傻逼,那件事主角为什么要那样处理呢?那不是犯傻么?但读者忘了一件事,主角是当事人,临场处理事情需要临机应变,需要快速反应,很难尽善尽美,而读者坐在书前,有充足的时间慢慢思考那些事怎么做,结果当然想出来的方法不同。
  林白不希望花蝴蝶和刘大小姐一时头脑发热,跑到他面前来哭哭啼啼,就和血凰四号一样,那会搞得大家都很尴尬,还不如躲一躲,让她们想清楚了再回来。
  “好吧,我出去躲一躲,正好血凰三号要去魔界旅行,我就借着带她去魔界的机会,躲到魔界去。”林白苦笑道。
  “嗯,去吧!人间界这边有本王在,你不用担心。”
  林白深深地看了女魔王一眼,有她在,林白当然安心,邪恶联盟在她的面前绝不可能闹出任何妖蛾子。
  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这个女人变成了他坚实的后盾,只要想到她坐镇在老街,林白就有一种安心感,哪怕世界毁灭了,老街估计也不会受到半点波及。
  “我才不会谢你呢。”林白哼哼了一声,拉过被子来蒙头大睡。
  第二天大清早,林白还没睡几个小时呢,血凰三号就敲响了林白的家门:“林先生……咳咳……还是叫你小白亲热点,该起床啦,带我去旅行啦。”
  “我擦,天才刚亮。”林白想到了自己读书的时候,每当碰上学校组织春游,他就会很兴奋,前一天晚上根本睡不着,早上天刚亮就会蹦蹦跳跳地去集合地点。现在的血凰三号和那时的自己有什么区别?
  愤愤地拉开了门,只见亚麻色头发的狙击手已经穿戴整齐了,她穿着一身绿色的迷彩服,军靴,靴子里居然还插着匕首,后腰别着两把手枪,背后背着一个大包裹,估计是衣服和食物,还有一把狙击枪的枪管从包裹口里伸了出来。
  “干嘛全幅武装?”林白奇道。
  “你不是说那个世界很危险吗?我当然要做好战斗准备。”
  “我擦!这些东西在那个世界半点屁用都没有。”林白收缴了她的手枪和狙击枪,只给她留下匕首:“带把刀就行了,枪反而没啥用。”
  “为啥?”血凰三号十分不解:“枪的威力更大啊。”
  “枪和刀都没啥威力。”林白摊手道:“给你留把刀是让你削水果的。”
  血凰三号:“……”
  “走吧,出发!”林白带着血凰三号走到了花园里,伸手在地上抓着一朵红玫瑰。
  血凰三号还以为林白要在临行前送她一朵花,却没料到林白拉着花枝向上一拔,居然从花园的泥地里拔出一个女人来。女人没穿衣服,双眼紧闭,似乎正在睡觉,但被拔出来之后立即就醒了,睁开了美丽的大眼睛,看了一眼林白,正想叫魔王大人早,突然看到旁边的血凰三号,赶紧改口道:“小白大人早啊。”
  “快把衣服穿上!”林白吩咐道:“我带你回魔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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