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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行精灵-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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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去鲜嫩,买者趋之若鹜。
  翁史美的屋子只要是在夏季,就要在床头摆上一瓶花。这种紫色的野菊花在田间沟谷都可见到。它的花瓣柔细而均匀地散开着,呈伞形,很像光芒四射的太阳,因而也有人叫它“太阳花”。这花很耐养,十天半个月也不凋零,精精神神的,散发着一股极淡的馨香,耐人寻味。翁史美躺在黑暗中的时候,如果她睡不着,就探过头去嗅花香气。那一朵一朵的花温柔地抚弄她的脸颊,使她的内心泛滥起一股浓浓的柔情,她就迫切地想听听孟十一的声音。零作坊是联通网覆盖的地区,因而能用手机。翁史美每隔一周若是听不见孟十一的声音,她就会心慌意乱,无缘无故地和屠夫们发脾气。她骂王军的次数最多,因为王军不识时务,总是在她情绪最为黯淡的时候与她开玩笑。翁史美在骂人上非常“生猛”,什么都骂得出口。不过她骂过人后,不出半小时,又会和颜悦色地与人说话了。翁史美的身上聚满乌云的时候,从来没有下过绵绵细雨,她倾泻的永远是暴雨,来得猛,去得也快。当你被这暴雨浇得晕头转向的时候,她已经云开日朗了。
  翁史美与孟十一通话已经有三年多的时间了。孟十一就是创造了零作坊的制陶艺人。他们从来没有见过面,彼此也未通过书信、未传递过任何照片,但翁史美通过电话交流,已经渐渐地熟知了孟十一。他那低沉而轻柔的声音就像滴滴血液一样,使先前只有骨骼形态的孟十一,在她的眼中变得血肉丰满起来,可感可触。她在深夜时,甚至能感觉到他的心跳。在翁史美的心目中,孟十一是个又高又瘦的人,他应该有一张棱角分明的脸,这通常是做事绝不拖泥带水的男人的脸型——刚毅、不喜欢给自己留有退路。他的眼睛,应该是那种时而温柔如水,时而又冷峻如冰的。他的鼻子,想必是那种高而直的,而不是肉肉乎乎的塌鼻子。至于他的嘴,一定是比较宽阔的,因为一种极富磁性的声音是不可能从一个狭窄的嘴中钻出来的。在翁史美的想象中,孟十一的脸是微黄|色的,因为他常吸烟和熬夜。但他的皮肤不会粗糙,应该像上了釉的瓷器那般细腻光滑。他的身上,还应该长着一些星星点点的痣,因为他是个生Xing爱好花纹的人,他的皮肤不可能缺了痣的点缀。
  猪的嚎叫声非常凄厉,翁史美把门窗关严,打开手电,从床下提上一只竹笸箩,仔细看里面所盛的陶器碎片。它们形态各异,有的菱形,有的方形,有的椭圆形,更多的是三角形。它们在色彩上也是繁杂多变的,紫红色、古蓝色、墨绿色、土黄|色,所有的色彩都偏于凝重的基调,绝少见那种过于跳跃和亮丽的色调,如水粉、橘黄、天蓝和嫩绿。有的碎片上残存着花纹,能看到剑一样的兰草叶、像人的眼睛一样的鱼、朴拙的古钱币、栖在树上的鸟。当然,这都是些体积较大的碎片。那些小的碎片,只是偶尔能看到一些线条,因为它不知是从何处断裂下来的,所以那粗的线条你就不知道是不是花的枝蔓或者是鱼的脊骨,而那细的线条你也不知道是不是谁的发丝或者灯笼垂着的穗。这些碎片是翁史美从零作坊的各个角落搜罗来的,她觉得它们太有吸引力了,正是这些碎片,激起了她和孟十一交往的欲望。她在抚弄陶片的时候,能听见碎片的声响,仿佛它们拥有生命,在唧唧喳喳说话一样。
  翁史美是从加油站的吴方那里得到孟十一的手机号码的。她谎称自己捡到了一些原主人留下的贵重物品,想亲自通告给他。吴方就毫不犹豫地把号码给了她。
  
屠宰(3)
她清楚地记得第一次和他通话时,是一个冬天的黄昏。那时屠夫们正在进行屠宰前的准备工作,翁史美把两盏马灯一一挂好后,就在飘逸的光芒中走出屠宰间。回到屋子,她先洗了个头,又把手搽上香脂,这才拨了孟十一的电话。
  电话立刻就通了,但孟十一并没有接。翁史美在想,他是在工作呢,还是在洗澡间,或者是和某个女人在一起,不方便接电话?再不就是,他见到陌生的来电显示后,拒绝接听?
  翁史美失望地挂断了电话。正当她迷迷糊糊要睡着的时候,她的手机响了。她以为是市场管理所的崔炎打来的。他那一段时间疯狂地追求她。
  “请问是哪位给我打电话?”听筒里传来的是一位陌生而又亲切的男人的声音。翁史美立刻就被这沉郁而富有感染力的声音所征服了。
  “你是孟十一吗?”翁史美觉得自己的声音在发抖。
  “我是。”孟十一略微停顿了一下,问,“您是——”
  “我是你零作坊的新主人!”翁史美说。
  “哦,您一定是从吴方手里买下零作坊的。”孟十一的声音有些惆怅了,他问,“能问您用它做什么吗?”
  “屠宰场。”翁史美说。
  孟十一笑了,说:“您一定是在开玩笑。我猜您是一个搞音乐的人,我听见了一种特别的声音。”
  翁史美暗笑,那是猪挨宰时的嚎叫!
  “您找我有什么事?”孟十一问。
  “我在这里发现了许多陶器碎片,我觉得它们很神秘,就想和它们的主人说说话。”翁史美说,“你不会以为我神经不正常吧?”
  孟十一说:“只要你不认为当年一个人躲在远离人群的地方制陶的我是发神经就行了。”


  “那怎么会呢。”翁史美笑了。
  “除了这些陶器碎片,你还喜欢零作坊的哪些东西?”孟十一饶有兴致地问。
  “屠宰间里的两根廊柱。”翁史美说。
  “哪里的廊柱?”孟十一问。
  “就是你原来用来烧制陶器的屋子。你不记得它有两根雕花的廊柱?”
  “记得,”孟十一说,“是我亲自雕的花纹。我没有给它上色,是木质本色。如果你在远处看,是看不出它有花纹的。”
  “我现在用这廊柱来挂马灯。”翁史美说。
  “挂两盏吗?”孟十一轻声地问。
  “对,是两盏。”翁史美说,“每盏灯下都有一个屠宰台。”
  “你真风趣。”孟十一说,“我猜你是个前卫艺术家。”
  “我只是个屠宰场的老板娘。”翁史美爽朗地笑了。笑毕,她喘息片刻,问他,“刚才你为什么不接电话?”
  “我在海里游泳,刚刚上岸。”他说。
  翁史美说:“天黑了你还下海,不怕鲨鱼吃了你?”
  “我可不像陶器那么易碎。”孟十一说。
  “陶器才不易碎呢。”翁史美说,“我见博物馆里展览的那些出土陶器,都很完整的样子,那上面的花纹清晰得就像昨天描画上去的。”
  电话里没有孟十一的声音。大约三分钟后,翁史美听到了一阵有节奏的“哗——哗——哗——”的声响,起初她不明白这是什么声音,后来她醒悟过来,孟十一是走到了海边,让她倾听海浪声!那一瞬间,她感动得热泪盈眶,她不能自持地爱上了只闻其声、不见其人的孟十一。这之后,他们常通电话聊天。有一次翁史美买了一条绿底白花的裤子,她不知道配什么颜色的上衣才合适,就请教孟十一。孟十一说:“纯白或者纯绿的上衣,否则就太不协调了。”翁史美觉得注重协调感的男人虽然保守,但他们在情感上不会轻易放弃什么,所以就听从了他的建议。而孟十一呢,他有一次打电话问她:“我在煎鱼,现在糊了锅底,该怎么办?”翁史美笑着说:“再买一条鱼来重新煎。”夜深了,翁史美给孟十一打了几次电话,都说手机不在服务区。这么晚了,他去哪里了呢?翁史美为他隐隐担忧着。她披衣起床,到屋外闲走。屠宰间里传来一片笑声,这笑声就像花儿一样,一朵一朵地绽放,使夜晚多了几分明丽色彩。屠夫在工作的时候,往往大声讲着笑话,讲着讲着,笑声就像浮出水面的鱼一样露头了。屠夫在笑,而猪则在撕心裂肺地嚎叫。零作坊离市区大约有三十里路,介于都市和乡村之间,有一种远离尘嚣的清静。翁史美朝庄稼地走去。她听见一些虫子叽叽咕咕地叫,晚风使植物发出轻柔的响声。翁史美不敢走得太远,因为在庄稼地尽头的荒滩上,是一片坟场,每逢清明、阴历七月十五和年关将近的时候,坟场上就人影幢幢,来上坟的人络绎不绝。葬在那里的,都是附近村屯的农民。有一年清明的黄昏,胆子很大的鲁大鹏溜到坟场上,把那些供在坟头的水果悉数拣来,让屠夫们吃个够。鲁大鹏说很多坟是老坟,塌陷了,上面长满了蒿草。看来那是些无子嗣的人的坟,没有后人去祭奠。翁史美小的时候听的鬼怪故事多了,所以很惧怕坟场,在深夜里,当你遥望坟场的时候,任何意外的声响和飘忽不定的影子,都能让人悚然一抖。翁史美走了一会儿,就不敢向前了。她掉转头朝零作坊走去。她甚至不敢看脚下模糊的路了,她只敢抬头望天。一弯上弦月闪现着,散发着金属的光泽。它确实很像一把镰刀,把天空中那些杂乱无章的东西悉数割掉,所以天空才如此干净。翁史美走回零作坊时,她的手心已经沁出汗了。往屋外倒肮脏血水的王爷碰见她,说:“宰出了一头痘猪,你看咋办?”“让李公言把它全吃了!”翁史美气呼呼地说,“这个月,他已经拉来三头痘猪了,我看他的眼睛可以扔到厕所里喂蛆了!”
  
音乐(1)
李公言不但没有吃掉那头痘猪,还破坏了翁史美立下的规矩。几天之后擅自领回一个人。
  那是个满口黄牙的男人。他带来了一套行李和一只长条形的上了锁的木箱。李公言涎着脸请求翁史美:“美姐,你心眼好使,行行好吧,拉我这兄弟一把,给他一口饭吃。”翁史美一翻眼睛,她“呸”了一口李公言说:“我这又不是慈善机构,天下吃不上饭的人多了,我可怜得起吗!”说完,她对那个陌生人说:“你哪来的就回哪儿去!”
  陌生人瘦得像个骷髅。他塌陷的双颊似乎能塞进去两个鸭蛋。他的眼睛很小,但很灵活。他的目光在几名屠夫身上跳来跳去,跳到谁身上时,谁都鄙夷地看他一眼。屠夫们明白,多加一个人,他们的薪水就可能少一些。何况几个人同住一铺炕已经够挤的了,再加上这个看着有些狡猾的人,他们实在不乐意。于是大家同仇敌忾地用冷漠的眼神望着陌生人。“我在这里干活,只待半年时间。”陌生人张口说话了,他的陕北腔令屠夫们发笑,就像听唱戏似的。“我不要钱,有吃有住就行。”陌生人从容不迫地说。
  翁史美没有理睬陌生人,她朝李公言招了一下手,示意他跟她出来一下。到了户外,翁史美劈手就给了李公言一巴掌,骂道:“你是不是活腻了?竟敢随随便便地往零作坊带人!你说,这个陕北佬你是在哪里认识的?他是不是杀了人跑我这里来躲灾?世上哪有给人干活不要工钱的好人?”
  李公言捂着嘴说:“美姐,你打吧,我不该坏了零作坊的规矩。不过我保证他不会给你惹事的,他住个半年左右就走了。”
  “那他来我这里干什么?”翁史美咄咄逼人地问。
  “他是我家远房亲戚。他外出打工时看上了一个姑娘,可他父母不认可,非让他和村上的一个姑娘结婚,他这是抗婚逃出来的!”李公言说,“我保证让他半年之后就滚蛋!”
  “半年之后?”翁史美咬牙切齿地说,“没准滚蛋的不是他,是我!谁知道他给我带来什么厄运!”
  “美姐,你这么个大富大贵的人,他一个薄命相,要是有厄运,老天长眼睛,也轮不到你头上啊!你放心,他要是给你惹麻烦,我李公言就给你当一辈子奴隶,给你做饭、梳头、洗脚、烧火、捶背、熨衣裳……”
  翁史美说:“就你那笨手笨脚的样子还给我当奴隶?你给我梳头还不得把我的头发全撕扯下来?给我洗脚还不得用洗猪肠子的污水?给我捶背还不得把我的骨头弄断了?你呀,少给我收两头痘猪回来,少给我往回带来历不明的人就行了!”翁史美叹了一口气,说:“看在你这几年对零作坊所出的力上面,我就给你个面子,免得你在屠夫面前抬不起头来!我可告诉你,再有第二次,我就把你裆里的鸟玩意剁下来喂狗吃了!”
  这陌生人就住进了看门人王爷的屋子。屠夫们是不欢迎他的。四名屠夫在一起混熟了,就是李公言偶尔去他们的屋子一趟,他们都觉得碍眼。王爷呢,他在敬老院养成了一副好脾气,谁说什么是什么,所以对屋里加了一个人并不介意。只是那人带来的长条木箱很占地方,王爷建议把它放在屠宰间的墙角里,那人尖着嗓子连声说:“这可不行,这里装着药,我随时都要吃的!”那木箱很沉,李公言和他两个人合抬进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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