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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行精灵-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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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是我女儿。”她平静地说,“她从小就不安分,很喜欢跳舞,喜欢香烟和烈酒,喜欢找男人。她简直就不像我生的孩子,当时我和她爸爸都为她感到难过。”
  “她怎么出的国?”我问。
  “她不喜欢上学,高中都没上就跟着几个生意人到广东跑买卖去了。后来因为卖淫被公安机关收审。一年后她出狱遇见一个美国商人,他把她带到美国,开始时过了一段好日子,后来她被抛弃了,就去酒吧当舞女。”
  “你没去美国看过她?”
  “从来没有。”她说,“我也不想见到她。她爸爸死的时候没有合上眼睛,我知道他仍在惦记这个不争气的女儿。”
  “可从你的画中我感觉到的是你对她浓浓的爱。”
  “那是因为她快死了。”林阿姨凄凉地说,“她写来了一封长长的信,并且寄来了十几张当舞女的照片。她总是穿着一条金黄|色的长裙子,我的女儿——”她终于抽噎起来,“她是那么迷恋金黄|色……”
  “她得了什么病?”
  “艾滋病。”她说,“她在信中竟然还说这是上帝赐赠她的最幸福的死法。她称艾滋病是人类最美丽的病。”
  “她的确与众不同。”我说,“可惜我无缘结识她了。”
  “她就是个动物,是狗,是猪,是狐狸。”林阿姨说,“可我总忘不掉她,我便拿起了画笔。我希望在画她的时候能忘却她,可不知道怎么的,我越画她就越想念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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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正不知该如何劝慰她,芦苇醒来的哭声把我们从一种感伤的情境中拉回现实。我和她同时跑向芦苇。芦苇见了我委屈地扑过来,用柔嫩的小手抓我的脸,我的眼前突然闪现出芦苇的亲姐姐抱住我的腿不让她弟弟离开家的情景,一股辛酸感使我更紧地抱住了芦苇。
  “我想我忘不掉我的女儿,完全是因为她身上流着我的血。”林阿姨一边给芦苇冲奶粉一边说,“尽管她不承认是我的女儿,可她是我生的。血缘关系简直无可替代,哪怕它隐含着罪恶。”
  她的话无意当中深深刺痛了我的心。
  于伟整天忙于公司的事,但只要是有了假日,他便整天和芦苇待在一起。他抱着芦苇那副亲昵的样子使我的心底常常泛起一股悲哀,人是如此不可抗拒地需要一个后代。于伟常常把孩子放到地毯上,和他一起爬来爬去。孩子由于兴奋而急促地笑个不停,嘴角流出口水。我们不再拥有星期日开车去农村兜风的那种日子了。
  芦苇开始长了两颗雪亮的白牙,他能吃鸡蛋黄了,而且渐渐在爬的过程中努力向墙靠近,倚着墙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试图能走出一两步。可他总是刚迈出一步便又扑倒在地。这时候冬天已经来临,气温下降,林阿姨为芦苇做了棉袄、棉裤、棉肚兜,还做了一双十分好看的虎头鞋。逢到周日她便回家打扫一下无人居住的房屋,取来一些适用的东西,她还抽空看了两本我推荐给她的书。久而久之,我们一家三口都喜欢上了她。
  然而不愉快还是微妙地降临了。
  快到圣诞节的时候,接连降了几场大雪,街上一片白茫茫的。我坐在窗前画雪后的城市。这时林阿姨抱着芦苇朝我走来,问我这孩子从一生下来就怕惊么。我问怎么了。林阿姨说:“我不小心将一盒录音带碰到地上,声音算不上很响,可孩子却吓白了脸。”
  
芦苇的世界(4)
我极其脆弱地说:“的确,他从小就怕惊,胆很小。”
  “你怀他时大概水果吃得太多了,”林阿姨说,“要是多吃点肉恐怕他会更结实一些。”林阿姨笑着打趣道,“我也不懂这些,全是听人胡说的。不过肉吃多了生他就困难了。”
  我只能顺水推舟:“肉和水果都没少吃。”
  “你和于伟年纪都不小了,这么晚才要孩子,全是为了事业吧?”
  我真不明白她那天为何如此饶舌,如此刨根问底。为了表达我的不满,我说:“林阿姨,以后我作画时最好不要来打扰。”
  她愣怔了一下,脸色发灰了,她一边道歉一边抱着芦苇退出画室。我的眼前又出现了她的那几幅关于女儿的油画作品,那种洋溢着难以割舍的亲情的作品,我便觉得自己过分了,便主动找她说话。
  “我推荐你看《红磨坊》吧。”
  “《红磨坊》是什么?”她问。
  “写克鲁斯·劳特雷克的。他是法国的一位著名画家,下肢畸形,是个侏儒。他生前常常去红磨坊,就是酒吧场所,那里有妓女和舞女。他把舞女简直画绝了。”我补充道,“他的红色用得极其得体。”
  “妓院就该是这种颜色。”她笑笑。
  我们之间的短暂隔阂就此消解了。
  然而第二次不快竟像流感一样很快袭来。
  圣诞节的那天,于伟提前下班回家。他为我、芦苇和林阿姨都带来了礼物。我们不像西方那样有火鸡可吃,就以烧鸡代替。芦苇见我们吃肉也伸出手来要,我怕他消化不良就加以制止。可林阿姨还是拼了一条肉递给他,芦苇将肉吞掉了。因为过节,我不想破坏气氛,便没有说什么。可到了临睡的时候,她又突然向我要芦苇婴儿时的照片:“我想看看他一个月和百天的样子。”
  我触电一般立在那里。于伟连忙上前解释道:“这孩子还没有拍过照片,实是因为工作太忙了,顾不上。”
  “你们对孩子也太不经心了。”她半是责备半是遗憾地说,“我真想看看他几个月前的样子。”
  “过几天是新年了,我一定多给他拍些照片。”于伟笑着应付。
  我和于伟垂头丧气地走进卧室。我气急地说要把林阿姨辞了,她太关心保姆以外的事了,而且她有意无意干扰我作画的心态,她还自作主张给芦苇吃鸡肉。于伟则认为我太狭隘,他认为孩子不必太娇气,而且林阿姨要照片看也没什么过错,她并不知道芦苇不是我们亲生的。
  “要么就告诉她这个事实。”于伟说。
  “不——永远不——”
  “你不能生养这并不是你的错。”于伟轻声说,“这不是什么缺陷,把事情说清了,你会很轻松的。”
  “芦苇破坏了我们的生活。”我哭了,“我们很少有单独的时间能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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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于伟猛然拍了一下自己的脑门,“真该死啊,我怎么……下个周日吧,我们仍然开车到乡下去。”
  “孩子呢?”
  “有林阿姨照看呢。”于伟说。
  “不过我们不去八方台镇了。”我说。
  “这也是我的想法。”于伟关掉床头灯,在我耳畔悄悄说,“圣诞老人告诉我,男人要在今夜把他身上最珍贵的礼物献给他所爱的女人。”
  “圣诞老人也告诉我,女人不要在这个夜晚轻易接受男人赐赠的任何礼物。”我在他温暖的怀中接受他的爱抚,窗棂簌簌作响,寒风为我们那如火的激|情而突然改变了性质,它宛如春风那柔曼的触角。
  
神秘的老羊倌(1)
我和于伟坚持周日到农村去休闲已经有两年多的时间了。他所承包的公司刚好有一台能吃苦耐劳的吉普车。季节好的时候我常常带上作画的东西,我们还带上面包、香肠和啤酒。我们都喜欢大自然,几乎每次都是等到日头落了,原野上暮色浓浓的时分才返城。
  这个礼拜天我们很早就醒了。听得见林阿姨在房内和芦苇说着话。他们总是比我们醒得早。
  林阿姨在嗔怪芦苇:“你这个小坏东西,昨晚谁又尿湿了褥子?”
  芦苇咿呀地应着,嘴巴还不时噗噗地弄出响声,这是因为他在长牙,牙床发痒的缘故。林阿姨说:“噢,你认错了,是个好孩子。来给姥姥挠一个——”芦苇已经学会用手象征性地挠东西了,大概芦苇很快灵敏地做出了反应,我听见林阿姨兴奋地赞叹道:“好挠,好挠。”接着便是芦苇咯咯的笑声和随之而起的“哇哇”的叫声。
  我和于伟起床后和孩子亲近了一番,然后关照好林阿姨就去郊县的农村了。吉普车一出了城,路上车辆就稀少了,偶尔遇见的过路人也全都在寒风中缩着头。于伟减慢了车速,他侧身问我:“咱们去哪?”
  离城里比较近的除了八方台镇就是鱼塔镇了。八方台镇与鱼塔镇相距近二十公里,两个镇子都临江,也都是穷镇子。不过这两个镇子名气都不小。据说鱼塔镇的男人没有一个不好赌的,这点很快就在车经过鱼塔镇的一瞬间得到了证实。
  没有一座像样的房屋,泥坯土房大都东倒西歪,窗户上蒙着塑料布。每家的院子前甚至连栅栏都没有,更看不到生动活跃的人,仿佛这个镇子已经消亡了。我们慢慢地穿过小镇,后来总算在一个厕所旁看到了一头身上裹满白霜的牛,然后又在镇西头的一家看到了一群羊。那群羊正在争先恐后地抢吃着什么东西,羊圈一阵骚动。
  “总算有点生机了。”于伟停下来。
  我目不转睛地看着那群跃动的羊。它们是山羊品种,白色,只不过由于脏和气候的原因,那白色已经不那么明朗了。
  “这里的人为什么不家家都养羊呢?”我说,“这附近有草场,而且羊肉价钱不薄。”
  “也许很多人家连买羊的本钱都没有。”于伟说。
  我戏谑道:“看来这家人是鱼塔镇的地主了。你看他家的房子是用红砖砌的,门框上还刷了蓝漆。”
  “我估计这家的男人品德好,”于伟说,“肯定不赌。否则,这些羊早会被债主一只只地给牵走了。”
  “我跟你的判断恰好相反。”我说,“这家的主人也许是个大赌棍,他从来不输,赌术高明,于是就把邻镇子的羊都赢来了。”
  “嗬——”于伟嘬嘴说,“倒是真有这种可能性。”
  我们正猜测着,涂着显眼蓝漆的门开了。从里面走出一位约摸七十多岁的老人。他又矮又瘦,穿着破破烂烂,一绺稀疏的花白胡子,戴顶黑毡帽,酒糟鼻子,小眼睛,看人时直勾勾的。于伟摇下玻璃窗,打算和他说几句话。
  老汉先是走到羊圈前,冲着羊“呸”了一口,骂道:“一块豆饼就内讧了,还是兄弟呢!”
  老汉的话使我暗笑起来。骂过羊,他就慢吞吞地朝我们的车走来。于伟热情地说:“大爷,您家可真富啊,有这么一大群羊!”
  老汉看了于伟一眼,并不搭腔,而是绕到车尾去了。他去车尾干什么?我小声嬉笑着说:“他的神经可能有问题。”
  “不至于,他只是有些怪癖。”于伟说,“你有时候就这样。”
  我从车窗探出头,发现他正趴在地上看车尾上的车牌。
  “我没说错,他神经真有毛病,他趴在地上看车牌。”于伟打开车门下了车,我听见他说:“大爷,您在看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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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唔——唔——”他大概是爬了起来,他的手弄上了土,他边拍打着手边说:“我当小羊倌时学过几个数字,我看看我还能认出认不出。”
  “还能认出吗?”于伟笑着问。
   
神秘的老羊倌(2)
“脑筋不好使了,”老汉搓着手说,“认不全了。”
  我也跟着下了车,我微微笑着看着他。
  老汉说:“你们打城里来?”
  我们齐声说:“是的,到这来玩。”
  “你们进家坐坐吧。”老汉忽然变得热情起来,“进去喝口水,我孙子、孙媳妇和重孙子都在屋里,孙媳妇还刚刚炒了瓜子。”
  我们当然愿意进屋去看看。老汉家的屋子也宽敞,一进去,感到窗明几净,一切都井井有条的。一个三岁左右的男孩子扶着门框笑嘻嘻地看着我们。老汉的孙子正在用细铁丝编鸟笼子,而他的孙媳妇则是一个十分丰腴的女人,齐耳短发,短鼻头,宽额头,厚嘴唇,左嘴角有颗痣,不太漂亮,但是一脸福相。她端来了新炒的瓜子。
  “您老好福气,”于伟说,“都有重孙子了。”
  老汉吐口痰说:“我们那时不像你们,十来岁就娶了媳妇,孩子就来得早,我十七岁就当爹了。”
  “您和孙子住在一起,您儿子呢?”我问。
  “儿子?”老汉的眼里迸出一股悲伤的光芒,他叹息着说,“早见阎王爷去了。爱赌又输不起,投江死了他妈十几年了。”
  “对不起。”我连忙说,“真不该惹您伤心。”
  “不伤心了。”老汉摆摆手说,“十家赌十家败,他死了也干净。我这孙子务正业,人家是小学毕业生呢。”老汉喜滋滋地说,“你在鱼塔镇走一圈,就我们家还养点活物。我们家有群羊,还有头牛呢。”
  我想起了那头在厕所旁的牛,看来老汉说的就是它了。
  “我们夏天种地也种得比别人家好。”老汉说。
  “秋季时俺爷爷还能打猎呢。”孙媳妇笑着插话。
  “日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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