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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猎王权-第17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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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不管如何,自己总算是看见了一点儿希望。
  起身出门的时候,他才注意到,城中的气氛,似乎有些不同——周遭的街道之中,有些冷清,而大部分人则都在向城门的方向聚集起来。
  随着人流行动了一里左右,爱德华才总算在中央大街附近看到了一个有点儿的存在,小贵族骑士们之中的一个男爵。
  “您不知道?哦,是这样的,海顿城的伯爵大人带领骑士团,准备与那些帝国佬进行一场决战,我们正在准备送行,另外作为接替他城守官职位的,辛迪·克劳迪娅团长准备就职。”那一袭黑袍或者已经成为了一个标志,小贵族只是略微打量了一眼,就从马匹跳了下来,恭敬敬敬地开口道。
  “决战?”爱德华挑了挑一边的眉头。
  在这个世界,战术有的时候,并不是决定一场战争的重要因素,比方说打个伏击,如果对手不过是一股佣兵,强盗,那么倒是还可以试试看,但如果升到敌军的程度,便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了
  原因很简单,涉及到敌军,便要有魔法师,即使并非专精于预言系法术,但是他们仍旧可以使用这种法术。即使模糊不清的预知,哪里危险,哪里安全总还是说得清楚的。
  若是敌人想要偷袭,便需要同样借助法师的力量,将偷袭部队的存在遮盖起来,然而这种法术,必然要耗费大量的法师的能力,才能作用于一支军队,对手的兵力一旦到达一定程度,想要偷袭,最少也不可能少于两三千人的规模,可要遮掩住这么多的人,就需要相当数量的法师,那还不如干脆将这些法师调集起来,用环法仪式来轰击对手造成的损失更大,即使失败,法师们也可以安然离去,不会有任何的损失,比派兵袭营,要强多得多了。
  因此大部分的战役,还是从野地的一块空地开始,


灵能 第一百二十章 首次攻防

  当然,或者大多数的目光,都是在固定的两个地点游荡。
  面孔,还有……胸。
  或者是因为那线条是如此的匀称,所以只有接近的时候,才会让人注意到这女子的身材很高,比起身边那些男性骑士毫不逊色,甚至还有优势,于是相应的,某些原本就已经部分的线条也就变得让人更加容易发出惊叹。
  而那华丽的铠甲似乎经过特别设计,精致,坚固,但爱德华却不由猜测面固化的魔法之中带有某些特别的效果——否则的话,不仅根本没法包裹其中的内容,还会因为重量而严重影响到动作的灵活性。
  不过,或者那内容本身,就已经是个惊人的负累了,
  唔,事实,大概所有注意到,估算出那个惊人尺度的人,都会做出如此的臆想——大部分女人,和几乎所有的男人——因为嫉妒,因为本能。
  可惜,对此的认知,也就到此为止。
  即使是随后的酒会之中,这位女子也没有丝毫要换一身礼服来敷衍一下的意思,甚至连解除那铠甲部分甲片的心情都欠奉,脸的表情波澜不惊,海曼城之中那些本地的人物,即使是那些在人群中游转的多么自如的优雅人士也好。除了开始时候的几句敷衍,全都很有默契的远离了她身周十尺的范围,偌大的城主大厅中,甚至出现了一个小小的空场。于是一些原本不明底细的,想要接近这花朵的蜂蝶,也察觉到了某种问题,只能远远地流连,即使盯着那曲线的眼中火光四溅,最终也只是叹息连声。
  “他们干嘛这样?”
  “你不知道?这位将军阁下有个外号,叫做魔宫玫瑰,魔宫玫瑰哦你以为这是怎么来的?”
  魔宫玫瑰是一种没有什么根茎的花朵,单纯依靠血肉提供养分,而且还能自发地寻找猎物,繁多的数量和可怕的香气,而若是用来形容一个女人……
  “虽然才参战四年年,但是这女人可是已经领了万首级的军功,但被她干掉的士兵也少不了八千,打架斗殴的、顶撞长官的、误过集队时间的、擅自出营的——她军营周遭,整天挂着一长串脑袋,被风吹得呼呼摇晃。
  而且据说这位女将军,最大的能力就是变脸,她的手下都几乎她还在亲切地与众人谈笑风生呢,一转眼,她就能毫不犹豫地下令将士兵斩首示众,那和蔼可亲的笑容和冷冰冰的目光,以及杀人的狞笑之间,可是丝毫过渡的。
  “有人传说,这家伙虽然有着一张清丽的面孔,却是一头不折不扣地用人肉来喂养的野兽,有一天不杀人,她心里就会不舒服,甚至发疯”
  虽然是图米尼斯的的北方要冲,但是海曼城并不是很大,其中居民至多不过三万出头,不过连年的战争让这座城市几乎完全要塞化了,不管是工匠或者农人,青壮还是妇孺,在真正战争来临的时候,都会成为战争之中的一份子,坚守城防,补充兵员,甚至起到的作用还要远超出普通的农兵。
  只是即便如此,如果对手是一整个帝国的时候,这种优势就会变得有些脆弱,
  而那位英格雷?海曼伯爵,却在这个帝国已经派出了侦查力量,显露出攻击意图的时候,将城中的一线部队调离,这不得不说是个相当昏庸的招数——如果说这个人是个跟那位海曼城主一样,平庸无能,用于应对贵族们的花瓶摆设,那么倒也并不那么让人奇怪,但假设真是如此,这座城市还能够在面对帝国几乎每年一度的攻伐的前提下,保持了多年的相持记录么?
  “我的规矩很简单,人人向前跑,落后的挨刀,一人违纪则杀一人;一队违纪则杀全队;一团违纪则杀全团;全军违纪?呵呵,我只要一张羊皮纸下去,陛下就可以允许我再招募一次兵员王国的人口跟帝国比虽然算是少的,也不缺这万把人
  “你们这些枪兵给我牢牢记住,在我这里,并不存在法不责众这个词儿,别以为人多势众就想跟着起哄闹事,否则的话……”
  她的语气轻松,似乎只是在说些家长里短,可是话音不过刚刚落下,她身边一块半人多高,用来雕琢投石机石弹的大石砰地一声炸裂开来,翻滚着变成了两片
  只有爱德华这样久经锻炼的人才能注意到,她刚刚手中的一柄指挥剑挥动了一下。
  猎人不由得皱起眉头,那剑看去并不长,也没有什么魔化的光泽——可即使是带着类似王权这样的秘宝,爱德华也没有能力仅凭着臂力,就将那种岩石一破为二,甚至就算是加持了龙力术,也未必见得能够做到
  在这样庞大而混乱的战场之,个人能力只有两种,要么惊采绝艳,要么无关紧要。
  但即使是高阶法师,若混在乱军之中,也大有可能丧命于一次骑士的集团突袭,最强大的骑士,也同样会被一个士兵的附魔十字弓射落马下,至于说士兵……在这战场之,它们只是无用而必要的消耗品,与箭矢,投石,滚油也没有太多的区别。
  所以,爱德华是绝对不会参与到这种毫无意义的行动之中的。
  攻城战的第一波主力,照例是枪兵。
  枪兵这个词当然并非只是单纯的拿着枪的士兵,实际,这个词儿同样源自于帝国远征时期,那位伊斯甘达尔大帝的军营中习惯的把刚踏入军营的毛头小子称之为“枪”,因此新兵便被称为“枪兵”。而这个传统在帝国统一了半个大陆之后就成了一种通用语的称呼——或者换成爱德华熟悉的说法,就是所谓的炮灰士兵。
  枪兵在军营中所待的时间最短,虽然他们都经历了完整的军事训练,但资历尚浅,普遍缺乏作战经验。携从军则通常由驻防区当地的民兵组成。他们虽然也被列为帝**团的编制中,但他普遍都只接受过最基本的军事训练和几乎最差的装备。
  青白色的太阳高悬在天顶,在城堡前面的空地铺展开一片令人不快的暗淡光线,稀薄的雾气仍旧慢慢的向着四下散逸,即使从城头观望,几千尺之外的景色也变得模糊不清。
  但几乎是突然,这雾气就被冲散了。
  首先是苍凉,悲壮的声音。
  那是数十,数百,甚至千柄牛角号发出的低沉响音,此起彼伏之中,似乎带起了一阵奇异的风。
  雾气就此开始向着四下里翻滚,消散,露出其后绰绰的身影,于是整齐的踏步声开始响起,再在一小段时间之中变成滚滚的马蹄声,人的嘶吼声,铁器的交击声,以及木头的扭动吱咯声,种种声浪纠结在一处,地面就像突然涌出一股山洪。
  一名全副武装的骑士出现在矮坡了,暗色的铠甲,有些陈旧,灰蒙蒙雾气似乎很快就会将这个孤单的人影吞没,然而,他随即高高扬起了手中的旗杆,抖开面的一面军旗,军旗的金色花朵,被雄壮的狮子噙在口中,淡弱的阳光下,金丝刺绣的团依然闪闪升辉,骑士紧勒着马,他打量着面前的平原。
  终于,骑士从骑士身后走出浓雾,他们排列着整齐的方阵。铠甲组成波光粼粼的海洋,犹如水银泻地一般从坡顺流而下,很快便在坡底的大平原积聚成一个巨大的海湾。
  这些被简单的木杆长枪和皮板甲武装起来的队伍,大部分是征召起来的农夫,还有一些战力不足的年轻佣兵,这些年轻人或是中年人的脸不同程度地露出由害怕、紧张混合而成的神色。
  他们在冰冷的夜色中呵出白雾,形成一道墙,背后的一切景色似乎都变得模糊起来。
  木质的长矛杆,不约而同地握得过紧因为导致动作有些僵硬变形,呼吸紊乱,但却被身后的人推挤着向前……下意识地向前。
  两层结实的厚布料之间填充羊毛作为缓冲。再用粗线缝好,这样制成的护甲已经流传了超过千年之久,而整片大陆无论东南西北,到处都有战士身穿这种装备。只是老练的佣兵选择它们,往往是在一层锁子甲或者鳞甲之下,当做了额外的一层防护,并没有将挡住敌人兵刃的希望寄托在它的身。
  只穿着这种厚外套阵的人,多半是地位低下的战士。说到底,它也就是挡挡流矢而已。不需要什么专门破甲的武器,长剑或者长矛就可以轻松的破开这层防护。至于那面盾牌,好像那根本就是个钉了两条布带挽手的酒桶盖子而已……
  难怪有人说,
  “这些家伙怎么除了兵器什么都没带,每人背着一个大口袋,那是做什么的?”一个将领皱了皱眉头。但他的同伙很快就惊叫起来。“负土攻城”
  负土攻城是一种完全依靠人力消耗的战术,由军士背负泥土冲到城下,依靠人力堆积形成直通城的缓坡,进行攻城。
  一般情况下,这种战术都是驱使对方的百姓来做,有些残酷的将领甚至将民夫和泥土堆在一起;反正都是对方的人,怎么消耗都不在乎。
  随着粗豪的咆哮,绳索和投石机粗大的投臂发出不堪重负的咯吱咯吱的声音。接着金属的荆齿猛然弹开,释放的能量便将几只巨大的木桶投向空中。
  木桶在空中翻滚着接近了敌军冲锋阵列的空,并没有引起多大的关注——在明知道天不停地掉下箭矢和石块之类要命东西的时候,又有多少人会有抬头看一看的闲心呢?
  可是,那些木桶之中并非是一般的东西,随着一个细微的魔法波动,结实的木桶在空中就骤然炸裂,变成了一堆散碎的木片,凌空分散开来而桶里面琥珀色的粘稠液体随之散落,变成人头或者拳头大小不一的团块,纷纷洒落。
  继而轰地一声燃烧起来
  立刻,惨叫声就压过了一切点燃的士兵立刻就成了一只火炬。撕心裂肺的惨叫响彻战场它们翻滚着试图熄灭火焰,但却只是将地滚出更多炽热的火墙
  炽火胶这种东西是用油料和硫磺一类东西凝聚的半凝固物,一旦粘附在绝大多数的盔甲。就会缓缓流动燃烧个没完,除非立刻被沙土掩盖,否则就是水也浇不息它们这东西提炼不易,价格高昂,通常一小瓶就得一个金币。可是对于图米尼斯来说,法师们的数量,让这种东西的制作变成了一种工业流程,自然也就不会太过吝惜。
  战争,本来就是一只践踏生命的吞金兽啊……
  当地人接近了城墙下,弩炮便换掉了攻击范围太小的箭矢,而被用来发射铅球,借着居高临下的优势,这些巨大的铅球带着无法阻挡的巨大动能横扫敌阵。击中敌人,砸倒,落地,弹跳而起,再次击中敌人……可怕的铅球在地弹跳着,在失去动能前将碰到的敌人纷纷砸倒。即使是粗壮的人体也如同麦秆一样的被轻而易举的折断。
  ,
  三大片暗绿色的浓雾出现在了战场。陷入其中的巨魔立刻鬼哭狼嚎了起来,在那片诡异的浓雾之中,他们的皮肉好像被开水浇了似的,一片片的剥落。他们想要快速离开那里,却好像被什么缠住了似的,只能步履蹒跚的缓缓移动。
  这是是六环奥术酸雾术,除了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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