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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择-第29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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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一同前来的马夫说,此马天生就智慧不凡,具备半妖水准,灵慧非常。

这一趟弄下来,也就是堪堪中午了,不消说肯定是要一起吃顿便饭,在吃饭的时候,林封谨却是露出了有些郁郁不乐的样子,只是喝闷酒,孙向也是乖觉,知道自己欠的钱对林封谨来说根本就是九牛一毛,单是今日运来的这几匹马儿贩卖出去,自己的欠债简直都是不值一提了。所以他料定林封谨也不是为了自己欠的那笔钱,便主动开口询问道:

“林兄有什么不畅快的地方,可是和苻敏儿有了生分?”

话说林封谨和苻敏儿两人之间也是经常有吵闹的,好的时候若蜜里面调油,不过苻敏儿家里面娇纵长大,免不了就要发些小性子小脾气,只等人来哄,林封谨却没有兴趣来做这等水磨功夫,两人之间也是吵吵闹闹,分分合合的,孙向也是司空见惯了。

林封谨此时却是看起来喝得有了六七分酒意,长叹了一声道:

“儿女情长本来只是小事而已,算得了什么!哎,这件事我一不相信答应了某位大人,本来以为是举手之劳没想到现在竟是出到了二十万两银子加一匹宝马也没人敢做,罢了罢了,大不了去给他老人家负荆去,喝酒喝酒。”

孙向一听林封谨说的条件,心里面竟是“咯噔”一声;端起了杯子走了一口,然后小心翼翼的道:

“什么事情,竟然出到这样大的价钱都办不了?”

林封谨苦笑道:

“也不是什么谋逆篡位,杀人放火的大事——说得不好听一点,这种事情他老人家需要我来做么——我这是喝多了,你就当没听到就好,来来来,吃菜吃菜。”

但是人都有犯贱的逆反心理,总是想要打破砂锅问到底的,何况还有二十万两银子!!一匹宝马??

银子便可以解孙向的燃眉之急,剩余下来的更是足够他挥霍好几年!

一匹宝马林封谨虽然没有明确说什么,但孙向知道林封谨的大手笔,肯定至少也是天马血脉的,搞不好那头独角兽也有得谈。孙向又如何不爱马啊,那一日他骑着林封谨的那一匹宝马招摇过市,人人恭维的风光,现在都几度在梦中出现!!

所以这好奇心被吊起来了以后,孙向就千方百计的要林封谨吐露真相,林封谨看起来有些醉了,却是口风守得极严,只是在喝闷酒,然后很干脆的醉倒了,趴在桌案上打起来了呼噜。

孙向此时正是心急得和猫抓似的,忽然见到一个矮小邋遢的道士溜了进来,一看到了林封谨就翘着老鼠胡须连声急道:”哎呀,怎么喝醉成这样了,来人来人!”

见到了这邋遢道士,孙向眼前顿时一亮,他却认识这道士乃是林封谨的心腹管家,十分信重,更关键的是异常贪财。孙向立即就从腰间摸出了一个小银元宝,笑眯眯的塞给了付道士,低声道:

“听说你家主人最近遇到了难题?给我说说?看我能不能为他分忧。”

付道士立即眉开眼笑的将小银元宝接了过去,同时叹了口气道:

“那还真是遇到了一件麻烦事,我家主人拍着胸脯在一位大人面前接的差事,哪里知道这差使听起来简单,做起来却是难上加难!我们开出来的赏格一涨再涨,都没人肯做。”

孙向急道:

“快说说看什么事情?”

付道士左右望了一下,低声道:

“有一位大人无意当中,找到了前朝的一项重要的隐秘,具体的隐秘是什么也没对我们说,只是说要解开这隐秘的钥匙,却是被前朝的卫烈帝藏在了北都的皇宫当中,你知道的,现在君上对于各位王爷可是忌惮得很,哎呀哎呀,我在胡说什么——王宫里面可以说是水泄不通,而这差使就是将这钥匙从里面取出来”

孙向听了以后,心中一阵激动,他的姐姐正受宠,王宫里面什么地方不能去?而且这种事情既不是谋逆,也不是杀人,还不是偷盗!所以他就发觉一片光明正在向着他覆盖了过来,只剩余下来了最后一个关键的问题:

“那钥匙是放在什么地方你知道吗?”

付道士大大咧咧的道:

“怎么不知道?就放在前朝的桂麻轩里面,就是现在的给宫内的太监瞧病的医坊当中啊。”

孙向顿时有一种热泪盈眶时来走运的感觉,他只觉得漫天神佛在这时候都在保佑自己了,好在这厮还是有一些城府的,没有当场就大包大揽。但是,当孙公子第二天一大早顶着一对熊猫眼,提着早饭眼巴巴笑眯眯的在林封谨的书寓门口候着的时候,就连蓝公子这么单纯的猫也看得出来他心中的渴切了。

孙向还是没有去找林封谨,因为爱面子的他觉得自己还是要和林封谨维系这么一个朋友的身份,所以便继续和付道士谈,孙向也是懂得一些谈判技巧的,所以一来就叫价五十万两银子,三匹宝马,可惜他选错了谈判对象,或者说,用错了谈判方式,他丝毫都没有表露出要给付真人半点回扣的意思,所以恼羞成怒的付真人也肯定是寸步不让,甚至压价到了十两银子,一只毛驴

最后还是惊动了林封谨,因为好歹孙向也算是个朋友,所以两人之间的谈判也是颇有君子的爽快,你一言我一语的就将这事定了下来。

首先,孙向之前挂账的几万两银子免单。

其次,二十万两银子不变,但林封谨额外添十万两的门包钱,这是用来疏通那些宫女太监的。

最后,孙向可以选择两匹宝马或者是一头独角兽,不过孙向最后还是选了两匹天马血脉的宝马,因为他觉得自己目前的实力也只能够庇护住宝马这个级别的玩物,刁小侯爷的前车之鉴可是历历在目了。

接下来自然就是孙向和他姐姐去商议细节了,最后林封谨发觉自己依然是低估了这位孙才人的受宠程度,她居然说再加五万两,就可以让林封谨派遣个信得过的女人进去宫中一起行事,顺便她也好多个帮手。

林封谨却是有些茫然,自己哪里去找个信得过的女人心腹?让苻敏儿去?两人吵架都七八天没有联系了,再说这还没圆房娶过门的女人也不能相信,最后林封谨想了想,发觉这一次三里部送马过来的人当中,娜热赫然在场,这女人之前被草原上面的大喇嘛念经洗脑以后,深信林封谨是龙象菩萨转世,基本上算是他的狂信徒了。

俗话说得好,用宗教武器武装起来的人就是最可靠的同志,而娜热本来就是汉族混血,也会说汉话,打扮一番以后和宫女的相貌也是差不离,林封谨便将这个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交托给了她。



第一百二十一章 顺利到手

接下来孙才人如何具体操作之类的,林封谨都没有去关心了,他只要结果就行了,尽管林封谨知道,这件事无论从任何角度上来说,自己可以说都是做得尽善尽美,竭尽全力,那么剩余下来的事情就只能用天意来形容了。正所谓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啊,要是老天爷不作美,那么说到底也是白给。

相反孙向对他的姐姐倒是充满了信心,大概是因为孙才人平时的表现实在太给力的缘故,她平日里可劲儿的将宫中的东西往娘家倒腾也从未出过事,并且这些事情也没有瞒着国君吕康,平时老吕也就是一笑而过,何况现在拿的根本就不属于是老吕家的东西?

因此,此时在孙向的心中,那就更不算个什么事儿了,轻轻松松的举手之劳,那些医坊里面的太监敢拦着?支支嘴就能打个臭死!是觉得活得太舒坦吗,敢来挡小爷的好事?

事实证明,林封谨的担忧是多余的,孙向的判断是准确的,大概还不到一个时辰,作宫女打扮的娜热就被太监送了出来,手臂上面挽着一个篮子,上了马车以后,便恭恭敬敬的将篮子递了过来。

篮子当中放着两样东西,一件便是卫烈帝的衣角,一件便是一个林封谨看起来有些眼熟的木头盒子,看到了这玩意儿,林封谨甚至都有一种热泪盈眶的冲动,自己耗费了多少心血,吃了多少苦头,动用了多少人力物力,这才终于将这该死的三个盒子三条线索凑齐啊!

付给孙向的报酬林封谨早就给了,也不怕他赖账,此时孙向也是乖觉,等林封谨确认无误以后,便笑吟吟的拱手告辞下了马车,肯定是要去和姐姐分赃了。而林封谨则是迫不及待的将拿到的那个盒子拿了出来。放在了马车里面的桌几上,然后打开。

顿时,林封谨就见到,新得到的盒子的底部也刻着有四个字,也是卫烈帝的手迹:“走,却把青”,这四个字单独看起来或许没有什么,但是,将三个盒子并排起来以后,又在三个盒子的侧面浮现出来了“倚门回首”四个字。略一组合,便拼凑出来了剩余下来的小半阙词。

“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

而这一阕残词则是被彻底补完了,加起来便是:

“蹴罢秋千,起来慵整纤纤手。露浓花瘦,薄汗轻衣透,袜横金钗溜,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

林封谨将这首词念了又念,然后仔细的端详着这三个盒子,还有那烈帝龙袍上被撕扯下来的一袂衣脚。眉头也是越皱越深好一会林封谨才焦躁的道:

“真是见鬼了!不是说我只要找到了这三个秘密,就可以拿到一件神兵利器谱上排名前二十的宝物吗?这宝物在哪里?更不要说什么隐藏着天大的秘密了!这真是滑稽无比,难道我竟然被那群亡国了的鲜卑人给糊弄了?!”

“不对让我再想想!仔细的再想想,当时他是这么说的:这个隐秘。却是涉及到一件至宝的下落!据说只要根据这线索顺藤摸瓜,便可以获得这件至宝。而它稳稳当当的可以排入神兵利器谱前二十的行列!更重要的是,这件至宝。与另外一件神兵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我现在拿到了的这三个秘密,是将龙袍衣角上的这一阙残词重新补全补全!咦,这盒子上面所写的字体,却是阴文啊,难道这秘密的关键,就在于补全上?”

林封谨是想到就要做的人,他仔细的将盒子研究了一下,然后就决定将这三个盒子给拆掉。

他这动手一拆盒子,立即就发觉了其中的奥秘,结果发觉果然是这样,盒子外面的凹陷阴文字体仿佛是被强行冲压进去的一般,因此直接影响到了盒子的内部,里面就变成了凸出的阳文字体,却像是照镜子那样是反向的,将其沾上墨汁然后似盖印章那样,盖在了龙袍那阙残词的后面,不就正好补完了吗?

并且盒子的四壁都是若夹心饼干那样中空的,乃是有着夹层的存在,夹层当中有着类似于海绵的物质,里面吸饱了某种未知的黄色液体,这岂不是就恰好是上等的印泥?

林封谨便用盒子底部的阳文字体,蘸着这隐藏在盒子内部的神秘液汁,根据补完这阙残词的顺序,将其似盖印章那样,重新印到了龙袍残角上面。

这一盖之下,那盒子中的液体与本来是水火不侵的龙袍一接触,立即出现了十分剧烈的反应,嗤嗤作响,然后在龙袍上面腐蚀出来了一条一条的焦痕。

林封谨又拆掉了另外一个盒子,发觉里面也是有着夹层,不过其中隐藏的液体呈现出红色,林封谨依样画葫芦,蘸了这液体盖了上去,这红色液体也继续在龙袍上面腐蚀出焦痕。

最后一个盒子也是大同小异,除了其中隐藏着的液体是蓝色的之外,三种液体在指定的位置接触到了龙袍残角,最后烧灼出来的焦痕完美的连接在了一起,形成了一副地图,旁边还有焦痕形成的寥寥几个字:

“万牲园,和羞走。”

林封谨这时候又茫然了,说实话,这六个字他都认识,并且也明白其中的含义,但组合起来的话却是一头雾水,万牲园这地方在大卫朝的时候非常有名,因为它是和上古时候商纣王的鹿台,酒池肉林相提并论的。

这地方顾名思义,就是有一万种牲口禽兽的地方,最初的时候,是作为皇家的猎场而存在的,不过随着大卫日益强盛,威风甚至是凌驾于海内外,所以前来朝拜的国家也就越来越多,中华地大物博,这些来朝拜的国家就肯定要献上特产,这其中就包括了各种的珍禽异兽。

当然,假如当时的大卫君王是和卷土一样的吃货,那么不消说,肯定是每种珍禽异兽都必须要宰掉,然后尝尝味道怎么样,遗憾的是他不是,所以这些稀罕的动物都被统统放到了万牲园内,交给专人来照料,形成了一个现代动物园的雏形。

后面这地方不知道为什么,就成为了卫帝荒淫无道,穷奢极欲的罪证之一,所以毁于兵火当中。不过遗址肯定还在,其地址,便是位于中唐的北面重镇陆丰两百里外。

不消说,这张焦痕形成的地图还相当的详细,山脉走势,河流走向都标注了出来,应该就是万牲园的地图了,在地图的中央,还有一个清晰的红点,这玩意儿显然就是藏宝的所在。

林封谨经过一番研究,唯一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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