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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头。
“快跑!”总司令大喊一声,掉转马头。
到达环墙时,人马已进入疾驰状态。山姆以前总是害怕,不敢让马跃起,但当低矮的石墙出现在面前时,他知道这次别无选择。于是他边踢马,边闭上眼睛,发出一声呜咽。马载他跳了过去,不知怎的,不知怎的,马载他跳了过去!他右边的骑手撞到墙上,钢铁、皮革和嘶叫的马搅作一团,然后尸鬼们一拥而上……楔形队形飞奔下山,从抓来的黑手间穿过,从明亮的蓝眼睛间穿过,从凛冽的风雪间穿过。时而有马跌倒翻滚,时而有人坠落在地,时而火炬在空中打转,时而斧剑砍向已死的血肉。山姆威尔·塔利抽噎着,自己也不知打哪儿来那么大力气,只管把马死死抓紧。
他位于飞驰的前锋中,前后左右都有弟兄。有条猎狗跟他们跑了一段,顺着积雪的山坡在马匹中间来回穿梭,最后却越奔越慢。守在原地的尸鬼们被马撞翻,被马蹄踩踏,然而即使倒下,它们仍然抓向长剑、马蹬和马腿。山姆看到一个尸鬼用左手拉住一匹马的鞍子,右手则撕裂马腹。
树木突然出现在周围,山姆淌过一条冰冻的溪流,溅起水花。厮杀声在身后渐渐变小,他松了口气,回头吁吁直喘……不料一个黑衣人猛地从灌木丛中跳出来,把他扯下鞍。山姆根本没看清,来人便一跃上马,飞驰而去。他想追,跑不到两步便绊到树根,脸朝下重重摔倒,像婴儿一样抽噎,直至忧郁的艾迪循声找来。
那是他关于先民拳峰的最后一点连贯记忆,之后,若干小时之后,他颤抖着站立在幸存者中间,他们一半骑马,一半步行。那儿离先民拳峰已有好几里,但山姆不记得怎么过来的。逃命的时候,戴文带着五匹驮马,满载食物、油和火炬,其中三匹得以脱身。于是熊老重新分配货物,这样即便失去任何一匹驮马,也不会造成灾难性的损失;他还让健康的人交出马匹,给伤员骑;他组织好步行的人,在前后左右安排火炬圈,以为防卫。我只需一直走,山姆告诉自己,就可以回家了。但走不到一个小时,他便开始踉跄,开始落后……
而他们三人现在越落越后,他知道。记得派普曾说,小保罗是守夜人军团中最壮的人。一定是的,所以才能抱着我走。即便如此,前方的积雪却越来越深,地面越来越险,保罗的步伐越来越小。更多骑马的人超过去,伤员们用呆滞冷漠的眼神看看山姆。一些火炬手也超过去。“你们要掉队了,”其中一个说,另一个赞同,“没人会等你,保罗,把这头猪留给那些死人吧。”
“他答应送俺一只鸟,”小保罗说,虽然山姆并没有答应,没有真正答应。它们不是我的,不能送人。“俺想搞一只会说话、能从俺手上吃玉米的鸟。”
“真是个大呆瓜,”火炬手道,然后走了。
过了一会儿,葛兰突然停下。“我们掉队了,”他嘶声道,“看不到其他火炬,殿后的人在哪儿?”
小保罗无言以对,大个子咕哝一声,跪了下去,当他轻轻地将山姆放到雪地上时,手臂都在打颤。“俺抱不动你了,俺是想抱,但抱不动了,”他浑身剧烈颤抖。
寒风在树木间叹息,将细小的雪粒吹到他们的脸上。冷,不堪忍受的冷,山姆感觉自己什么也没穿。他搜寻着火炬,但它们业已消失,个个不见踪影,除了葛兰手里那支,火焰如淡橙色的丝绸,向上升起。透过它,他可以看到远处的黑暗。它很快就会燃尽,他想,只剩下我们三人,没有食物,没有朋友,没有火。
并非如此,他错了。
巨大的绿色哨兵树低处的枝杈动了一动,振落上面沉沉的积雪,发出含混的“噗哧”响。葛兰转身,伸出火炬,“谁在那儿!?”一个马头从黑暗中出现,山姆感到片刻的欣慰,直至看见整匹马。它的全身包裹着一层白霜,活像结冻的汗水,黑色僵死的肠子从裂开的腹部拖坠而下,在它的背部,坐了一位玄冰般苍白的骑手。山姆的喉咙深处发出一声呜咽,他吓坏了,只想尿裤子,可体内有股寒意,剧烈的寒意,把膀胱冻得严严实实。异鬼优雅地下马,挺立在雪地里。它像长剑一般纤细,如牛奶一样白皙,它的盔甲随着移动而改变颜色,而它的脚丝毫没有踩碎新雪的结冰。
小保罗取下绑在后背的长柄斧,“你为什么伤害这匹马?这是毛尼的马。”
山姆摸向自己的剑,鞘是空的,他这才想起把它丢在了先民拳峰。
“滚开!”葛兰跨了一步,火炬伸在前面。“滚开,否则烧死你!”他用火焰指着它。
异鬼的剑闪着淡淡而诡异的蓝光。它移向葛兰,闪电般攻打过来。冰蓝的剑刃扫过火焰,发出尖锐的响声,如针一样刺痛山姆的耳朵。火炬头被切下,翻落在深深的积雪中,火焰立即熄灭,葛兰手里只剩一小段木棍。他诅咒着将它朝异鬼扔去,小保罗则提起斧子冲锋。
此刻充斥他心中的恐惧,比以往任何情形尤有甚之,而山姆威尔·塔利早已了解每一种恐惧。“圣母慈悲,”他抽噎着,惊恐中,将北方的旧神统统抛诸脑后,“天父保佑,噢,噢……”他伸手胡乱摸索,够到一把匕首。
尸鬼的行动笨拙而缓慢,但异鬼如风中的雪花一样轻盈。它闪过保罗的长柄斧,盔甲的图案如波光般涟漪,而水晶的剑回扣、翻转,滑进保罗锁甲的铁环间,穿过皮革、羊毛、骨头与血肉,从他后背“嘶嘶嘶嘶嘶嘶嘶嘶嘶嘶嘶嘶嘶嘶”地穿出。只听保罗叫了声“噢”,斧子便从手里松脱。他被钉在水晶剑上,热血在周围蒸汽朦朦,大个子抓向对手,可在几乎快要碰到时,倒了下去,他的体重将那柄诡异的白剑从异鬼手中拉扯下来。
停,停下别哭,停下来战斗,你这没用的小子。战斗啊,胆小鬼!这是父亲的声音?艾里沙·索恩的声音?弟弟狄肯的声音?还是那个叫雷斯特的男孩?胆小鬼,胆小鬼,胆小鬼!他歇斯底里地笑起来,不知它们会不会把他也变成尸鬼,一个又白又胖又大的尸鬼,一个老是被已死的双脚绊倒的尸鬼。停,停下别哭,停下来战斗。这是琼恩的声音?不可能,琼恩已经死了。你能行,你能行,快啊。于是他跌跌撞撞地往前撞去,与其说在跑,不如说是跌倒前的踉跄,他闭起眼睛,双手握住那把匕首,盲目地乱戳。只听喀嚓一声,好像冰在脚下碎裂的响动,随后是一声尖啸,如此犀利,以至于他扔了匕首,双手捂住耳朵,盲目向后退去,一屁股沉重地坐到地上。
当他睁开眼睛,异鬼的盔甲正像露水一样融化,黑色的龙晶匕首插在它的咽喉上,淡蓝的血从伤口喷出,在匕首周围嘶嘶冒气。它伸出两只骸骨般苍白的手去拔匕首,但指头一触到黑曜石便开始冒烟消解。
山姆侧身坐起,瞪大了眼睛,异鬼的身躯正逐渐缩小,混沌模糊,化为一滩液体,最后彻底消失。几十个心跳间,形体已然不存,只余细细一缕盘旋散发的烟雾。下面是乳白玻璃般的骨头,闪着苍白的光,接着也融化了。最后,只有龙晶匕首存留,水汽缭绕中,它仿佛有了生命,好像在出汗。葛兰弯腰去拣,却又立即将它甩开,“圣母啊,它好冷!”
“这是黑曜石,”山姆挣扎着跪起来,“他们管它叫龙晶,龙晶,龙晶。”他咯咯发笑,然后大哭一场,将所有的勇气倾倒在雪地上。
葛兰扶山姆起身,检查了小保罗的脉搏后,替他合上眼睛,然后再次抓起匕首。这回拿得住了。
“你留着它,”山姆道,“你不像我,你不是胆小鬼。”
“好个胆小鬼,连异鬼都杀得了。”葛兰用匕首向前指指,“看哪,看到了吗?光明正穿过树木照进来。天亮了,山姆,天亮了,那就是东方。我们只需往前走,就一定找到莫尔蒙。”
“随你怎么说。”山姆用左脚踢了一棵树,以振落上面的雪,接着右脚也踢。“我试试看,”他苦着脸跨了一步,“努力试试看,”接着又跨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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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校】第十九章提利昂
泰温·兰尼斯特公爵戴着金光灿灿的首相项链,身穿深紫色的天鹅绒外衣,踏入议事厅内。提利尔公爵、雷德温伯爵和罗宛伯爵起立致敬,他一一回礼,朝瓦里斯说了句悄悄话,亲吻总主教的戒指与瑟曦的脸颊,拍拍派席尔国师的手掌,最后坐到长桌首位国王的位子上,左右分别是女儿和弟弟。
提利昂抢占了派席尔在长桌尾端的老位置,长椅加了垫子,以弥补身高的劣势。被驱逐的派席尔坐在瑟曦旁边,那是除国王的位子以外,离侏儒最远的地方。大学士成了副蹒跚的骨架,走路时沉重地倚着一根扭曲的藤杖,颤抖不休。他长长的鸡脖子上曾经丰饶的白须已不复见,几点发丝萌生而出,提利昂有些同情地看着他。
其他人自行落座:梅斯·提利尔公爵结实红润,有着棕色卷发和铁铲形状、间杂白丝的胡须;青亭岛的雷德温伯爵肩膀下垂,身材细瘦,秃顶上只有几丛橙黄色的头发;金树城伯爵马图斯·罗宛修面齐整,孔武健壮;总主教十分瘦小,下巴上长出稀疏的白须。御前会议有了许多新面孔,提利昂心想,许多新玩家。当我烂在床上时,游戏已经改变,却没有人告诉我规则。
噢,大人们都彬彬有礼,但他们的眼神让他说不出的烦躁。“你那铁索的主意,玩得挺高的,”梅斯·提利尔快活地道,罗宛伯爵在一旁点头,接过话茬,“是啊,是啊,高庭老爷替咱们说出了心声。”他讲得也轻巧。
去你妈的,去对城里的老百姓讲啊,提利昂苦涩地想,去对该死的歌手讲啊,他们只会颂扬蓝礼的鬼魂。
凯冯还算亲切,吻了他的脸颊,“提利昂,蓝赛尔将你的英勇事迹都告诉了我,他非常钦佩你。”
他最好多说几句好话,否则我非揭穿他不可。他逼自己微笑,“我的好堂弟实在太客气了,他的伤大好了吧,叔叔?”
凯冯爵士皱紧眉头,“反复不定,前天还好点,而今天……真令人担心。你姐姐常到病床前看望,为他提振精神,虔诚祈祷。”
没错,但她祈祷他的生,还是他的死呢?瑟曦无耻地利用他们的堂弟,床上用,床下也用,而今这点小秘密她当然希望蓝赛尔带进坟墓去,有父亲坐镇,他已失去了利用价值。如此说来,她会谋害他吗?单凭外貌打扮,你绝无法相信高贵的太后竟这般残忍。今天她表现得格外迷人,巧笑着与提利尔公爵谈论乔佛里的婚宴,恭维雷德温伯爵孪生儿子的英勇,针对古板的罗宛伯爵则轻声软语,还朝总主教背诵虔诚的词句。“我们开始安排婚礼吧?”一待泰温公爵坐定,她忙问。
“不急,”他们的父亲道,“先处理战争的事,瓦里斯。”
太监谄媚地微笑,“大人,我为您们带来了好消息。昨天早上,咱们果敢的蓝道大人在暮谷城外奇袭罗贝特·葛洛佛,将敌军赶进城堡和大海之间,加以攻击。在随后的战斗中,双方都伤亡惨重,但国王的忠仆最终大获全胜。据报,敌军阵亡超过千人,其中包括赫曼·陶哈爵士。罗贝特·葛洛佛收拾败军,朝赫伦堡逃去,作梦也想不到英勇的格雷果爵士正埋伏在路上。”
“赞美诸神!”派克斯特·雷德温伯爵叫道,“乔佛里国王的伟大胜利!”
乔佛里做了什么呢?提利昂酸酸地想。
“是,而且对北方人而言,这是一次严重的失败,”小指头评论,“但领军的并非罗柏·史塔克,这位‘少狼主’仍旧享有战无不胜的威名。”
“关于史塔克军的动向,可有情报?”马图斯·罗宛一如既往的直率和生硬。
“他带着掠获物返回奔流城,遗弃了在西境攻占的所有城堡,”泰温公爵宣布,“我的侄子达冯爵士正在兰尼斯港重组他先父的残部,不久将兵进金牙城,与佛勒·普莱斯特爵士汇合。一待史塔克北进,两位爵士便直捣奔流城。”
“您肯定史塔克大人会挥师北上?”罗宛伯爵质疑,“卡林湾可在铁民手里。”
梅斯·提利尔接口:“没王国的国王算什么呢?那叫乞丐!这小子必定会抛弃河间地,带本部军队与卢斯·波顿汇合,全力攻打卡林湾。如果是我,就这么干。”
听了最后一句,提利昂差点咬到舌头。罗柏·史塔克在短短一年之内赢得的战斗比高庭公爵在漫长的二十年戎马生涯里赢得的还要多,提利尔唯一的胜绩是十多年前在杨树滩挫败劳勃·拜拉席恩,那主要还得归功于统率前锋部队的塔利伯爵,公爵率主力赶到时,战斗已基本结束。由梅斯·提利尔亲自指挥的风息堡之围,则拖拖拉拉打了一年,毫无成效,等三叉戟河决战分出胜负,高庭公爵只能向奈德·史塔克降旗归顺。
“我要写信给罗柏·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