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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萌夫追妻-第2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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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托马斯看了她一眼,这个女人的成熟与神秘吸引着他,郝雪梅拍拍他的肩,转身离去。
    他进屋的时候,小乐正用一种端正的站姿弹拨,对,弹拨!
    琴弓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她正用灵活的手指呱噪的虐待着琴。
    “那把琴如果有意识,它一定是在哭泣。”托马斯放下自己的琴盒,友善的说。
    小乐就跟没听见似得,弹弹弹。
    “那是一把小提琴,不是吉它,如果你想弹吉它,我给你找一把,不要这样对待小提琴。”
    小乐放下琴,冷眼看着他。
    托马斯注意到她的琴弦少了一根。也难怪,那么狂暴的弹奏方式,不断才怪呢。
    “要不要试试我的琴?这把琴市场价值是200万美元,但是我更心仪斯特里迪瓦里大师的作品,如果我能得到名琴协会的认可能拿到一把斯氏琴,这个就送给你。”洛马斯还挺大方,几百万美金说送就送。
    但是小乐并不领情。
    “我不喜欢拿别人剩下的东西。你自己留着吧。”
    “你跟你母亲说的一样。很倔强。”托马斯看着小乐的脸,长的是如此像他心仪的女人,只是她要年轻许多。而且也少了一丝优雅多了些倔强。
    “我是认真的,你那把琴我看了,虽然很好,但是不如我这个。”他大概能猜到小乐的琴真正的主人是谁。带着些比较的意味。
    他的琴你用过,我的。你应该也要用,因为我们,喜欢的,是同一个女人。
    但是小乐想不到那么深远。
    “我又不是没男人。为什么非得要别人的琴?只要我跟我顺哥说一句,别说是200万美金,就算是1000万。他也会买给我。”那个男人对自己从来都没小气过。
    换琴的事,他提过一嘴。小乐认为自己现在没拿到国际大奖,不适合换琴,等得到名琴协会认可了再换也来得及。
    很多珍贵的琴,都被名琴协会收藏,有些是无偿借给演奏家的,就算想买也要得到人家的认可,不是有钱就能拿下的。
    “你跟他感情很好?”
    “比不上你和我妈!”
    “你,知道了?”托马斯脸色微变,他以为自己掩藏的挺深。
    小乐看着他吃惊的样子真想呵呵,这人是有多天真,自己随便诈一嘴就把他诈出来了。
    她记得自己在半昏迷的时候,应该是在飞机上,还有一些意识模糊,听到托马斯对妈妈说他爱她得不到回报神马的,那时候还以为是做梦,今天一诈,这傻了吧唧的孩子就招了。
    “你是不是,想问我怎么知道的?”
    托马斯点头,小乐冲他勾勾手,他把头凑过去,然后——
    “啊!你做什么!”
    小乐手里握着那根缺少的琴弦,从后面抵着他的脖子,细细的铁丝陷入他的肉里,冰凉的触感带来的凉意让他不寒而栗。
    “别乱动,否则我不保证我会做出什么——小提琴的e弦不但能勒死人,把头割下来都没问题!”
    “你疯了吗?”原来她刚刚故意制造那样的噪音,就是为了掩饰ex弦被她弄下来了!
    他这么高的男人,竟然被她劫持了!奇耻大辱!
    “我没疯,疯的是这个世界,疯的是你们!我跟我顺哥过的好好的,谁让你们多管闲事了?”她也想做个安安静静的美少女,没事装装叉,可谁让这些人扰乱了她平静的生活!
    敢惹到她,就得承受她的怒火!
    “带我出去,我无意伤人,我只要找我自己的丈夫,如果你们敢耍花样,我不介意宰两个人!”
    她没办法对自己的母亲下手,但是这个勾搭她母亲的年轻洋鬼子就毫无压力了!
    “你冷静一下——”
    小乐收紧手里的琴弦,托马斯被她勒的疼的哼了一声。
    “我特么很冷静!别逼我,前头带路!”
    她就是冷静了好几天才想出来的逃脱办法。
    与其坐以待毙,不如奋起反击,她刚开始想过的是用碎片割腕,然后再送医院以后想办法跑出去。
    但是,那无意是一种傻叉的行为。
    万一手劲儿使大发了,没拉明白,直接拉死了…她可没活够了,说好的给小单眼皮生小小单呢!
    只要脑补顺哥扑在她坟前哭肿小单眼皮的凄凉,小乐就觉得不能那么玩。
    自己流血万一没力气跑了,那不成了全天下傻瓜的根儿了?
    归根到底,她还是喜欢让别人流血…
    “前面带路,我说过,我只想自己走,我不想跟你们扯上什么关系,你们也别特么招我!”
    洛马斯苦笑,梅只说她女儿有点犟,但是没说她还具有攻击性!
    小乐前世不这样,这辈子是被于百顺惯的,被人宠的女人最容易get出新技能,不服就揍!
    她劫持着托马斯,走到门口,郝雪梅出现了。
    “小乐,你在做什么?”
    “你应该不近视吧?我在劫持!别过来,否则就勒死他!”
    “你的教养都哪里去了!”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她简直都无法相信自己养大的孩子竟然会做这样的事。
    “教养?从你们处心积虑的破坏我和我老公感情的时候就拿去喂狗了!你别过来,否则就试试看,看我能不能搞死他!”
    兔子逼急了,还会咬人,更何况小乐的脾气,从来都不是会任人宰割的那种……
    ps:感谢冰舞舞的粉红票支持!
    话说今天发了个大章,如果下午妞的病情好转就给大家撸一个玲玲的甜蜜番外。如果要是还这德行,就月底给大家撸~话说,有人说这几章有点虐啊,没有关系,第三卷尾声马上搞定了,大家忍忍,这个剧情过去包子就该出来了,第四卷你们喜欢的孟寒也会回来,然后就是各种甜蜜无虐了。我不会告诉你们,给月哥配了一个很好的女孩子!
    
    ☆、第297章喜感!顺哥来救驾~
    
    小乐劫持了托马斯,威胁着郝雪梅放她走。
    郝雪梅冷冷的看着她,突然笑了。
    “想走就直说,何必闹成这样,托马斯可是一直非常尊重你的努力。想跟你当面交流一下琴技。”
    “你别过来!尊重?你们所谓的尊重就是不问我的意愿把我捆过来?我不需要!”
    谁也别拦着她回去找自己的小单眼皮,谁拦着就削谁!
    “好吧,如果你一定要离开,那就走吧,别怪我…没帮过你。”郝雪梅的话里,闪过一丝阴寒。
    小乐倒退着向后走,托马斯的个子比她高,她劫持起来比较费力气。
    “你放开我吧,她说让你走就一定会让你走,我不想伤着你。”托马斯不反击不是怕小乐伤着自己,而是怕自己控制不住手劲伤着她。
    “少bb!你们在我这里信用破产了!我只要见到我丈夫,别逼的我做我不喜欢的事!”
    “不喜欢?呵呵!”郝雪梅突然出声,她快步走到小乐眼前,小乐紧张的想收紧琴弦,却发现好像阻挡不住她。
    她不在乎托马斯这个人吗?
    “人活在世上,谁不想每一件事都按着自己的喜欢来?可是有几个又能如意的!你那么喜欢那个男人,你确定他会一辈子喜欢你吗?如果你得了绝症,他还爱你吗,如果他得了绝症,你还爱他吗?你又能为你的爱付出多少?”
    小乐看到她过来了,劫持着托马斯后退几步,背对着门看着郝雪梅。
    “我不说什么山盟海誓那些玩意,我就知道我在这世上一天,我就要他陪在我身边一天。我走哪儿他就跟到哪儿,我只要看到我们的结果是在一起的,你说的生病,只是一个过程!”过程,难道不就是被不断的克服吗?
    “放下你那琴弦吧,你看你的手,白皙细长。哪里像是会做这样事的。你,真的知道血染到手上是什么滋味吗?小时候家里杀鸡你都躲到屋子里不敢看!”
    小乐听不懂她话里的内涵,只是觉得妈妈好像变的很奇怪。很感伤的样子。
    “为所爱的人付出一切,哪怕是抛弃本性做一个沾染鲜血的人,你敢吗?你敢不敢,现在就杀了托马斯跑出去找你的顺哥?”
    我不敢!喵的。老娘就想安静的回到自己男人身边做一朵被宠的小白花,杀人神马的。口味轻了点吧!小乐狠狠的瞪着她妈。
    然后她颓废的放下手。
    “你赢了,我下不去手。”
    “这点小事都做不到,你真的爱他吗?”
    “我顺哥是世界上最好的男人,他爱我一如我爱他。这跟我不想伤别人这犯冲突吗?”
    “你的感情太过顺利,以至于你想的很幼稚,如果有一天。你的顺哥得了绝症,需要你杀别人来救他。你还会不想伤人吗?”
    这又是特喵的神马奇葩逻辑,小乐狐疑的看着她妈,“妈你是不是快更年期了,那个妈和媳妇掉河里救谁的傻x问答看多了?”
    这种逻辑太奇怪了吧!
    “回答我,你会怎么做?”
    小乐只当这是更年期老太太的奇葩问答。
    “他或是我要是真有那样的事,我就拉着他找个没人的地方天天拉琴给他听,如果他走了,我就跟他一起走,来世省的找不到。我不会杀人救他,他也不会那样对我,做了那样的事俩人都没办法回到最初单纯的爱,何必让自己的感情蒙上那些不干净的东西?花开花落终有时,老天想带走我们,说不定是想让我们来世可以用另外一种方式相遇,在合适的时候画一个句点,顺应天命!”
    就好比,她和他前世,被灯砸回来了,却开始了一段更美好的感情,如果没有这一世的风雨同舟,她又怎么会爱他爱的如此深沉?
    顺应天命?这四个字狠狠的刺痛了郝雪梅。她和他,是不是一直在逆天?
    “如果你们有孩子,你还会这样做吗?如果病的是你的孩子,你还会坚持你的完美理论吗?”
    “妈你要是更年期难受就喝点那个静心口服液,别这么神神叨叨的,还假设出逻辑了?”
    “你不想回去了?”
    好吧,更年期的女人你桑不起!
    “如果我的孩子病了,我自然要用最好的照顾去对待他,可是我也不会用伤别人来救他,如果他知道会不开心。妈,你忘了我小时候生病你抱着我一夜吗?你那时候那么关心我照顾我,现在为什么变成这样了?”
    小乐想到过去就哽咽。
    “傻丫头,你只相信你看到的表像,而现实却比你想的要残酷的多。无论是我,还是你的顺哥——”
    她叫小乐傻丫头,小乐心里就泛酸,想到过去在一起的时光,怎么就回不去了呢。
    “哪里有那么复杂,你是我妈,他是我男人,你们都爱我,为什么就不能好好的相处呢?”小乐所想的,还只是很简单。
    她妈不喜欢顺哥,想拆散她们,那就把于百顺的好讲给她听就好了。
    只是当很久以后,她再回想到这段对话,才明白母亲当时为什么会那么悲伤,她的那股化解不开的忧愁与纠结,又是为了什么。
    “我顺哥也许不是特别帅的男人——事实上我刚开始也担心他那双小单眼皮会遗传给孩子影响下一代来着,男孩子还好,可以走棒子国欧巴的路线,你说一个女生长他那样——我有一段时间梦到他那张脸多出两个小辫子管我叫妈,差点吓醒!”
    于百顺带着人进来的时候,正好听到她背对着自己大声的说,他嘴角抽搐了两下,你个小没良心的,哥不吃不喝满世界带人捞你,你还敢嫌弃哥的基因!哥有那么丑的惊动党吗?外人还都说他有魅力呢!
    郝雪梅看到于百顺以及他身后的一群人,眼里有一些失望又有一种解脱。
    “但是我现在不这么想了,当初在一起的时候最在乎的外表,现在看反倒是最不重要了,一只蛤蟆看三年也会觉得挺顺眼的,我现在就觉得我顺哥长的特别帅,特有男人味!”
    虽然这是夸他,但是小单眼皮听的毫无喜感…蛤蟆跟哥…
    “妈你是不是看不起他没学历,又是村里出来的?其实我第一次见他的时候,就觉得这人特土从骨子里往外渗透着一股吊丝的感觉,别看他有钱,那也是有钱的吊丝,我穷,我也看不上他…”
    妈蛋!你够了!于百顺决定上前把人扛走回家关屋里使劲的做个三天三夜,你个小没良心的!
    “可是,那都是表象。实际上我顺哥不但不土,反而特别有范儿。他学历虽然不高,但是我敢打赌,你把哈佛商学院的硕士跟他放一起做生意,我顺哥绝对能秒杀,他的才华不是学校教的出来的,他弟那么厉害的学霸可以保博的人才,在大方向上还是要听他的,他天生就是要做老板的人,我特别喜欢看他认真的样子,感觉一切都在他手里掌控。”
    “无知的少女情怀。”
    “不是啊,就是因为我经历太多才明白自己想要什么。大俗就是大雅,我顺哥只是一个雅到极致的人而已。”一个心理年龄30多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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