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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可惜这女人年纪并不小,无论谁都看得出,她最少已有六十岁。
六十岁的女人随处都可以看到,可是六十岁的女人身上还穿着红花裙,脸上还抹着红胭脂,指甲上还涂着红红的凤仙花汁,你就很少有机会能看得见了。
看见了也会吓走。
丁喜刚穿过庭院,她就从里面奔出来,象一只依人老鸟一样,投入了丁喜的怀抱。
小马一点吃惊的样子也没有,好像早就习惯了这奇怪的一幕,苏阳就更不会奇怪了。。
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爱人的权力,无论他们之间的年龄差距多么大,外表和身份多么悬殊,甚至只要相爱,完全可以找一个畸形的小瞎子。
你可以不认同别人的选择,但绝不应该去剥夺别人选择的权力。
更何况这个老鸟显然不是丁喜的女人,苏阳笑道:“这位一定就是这里的老板娘了。”
丁喜道:“你听说过红杏花这名字没有?你若早生几年,你就会知道保定城附近八百里之内锋头最健的女人是谁了。”
“看起来你也比我大不了几岁。”苏阳说。
红杏花居然朝苏阳眨了眨眼睛,笑道:“他若是比你大的太多,还怎么当我的孙子?”
苏阳当然知道红杏花并不是丁喜真正的祖母,但是丁喜和红杏花之间的亲情,却比绝大多数有血缘关系的祖孙还要亲近。
“你怎么想起来来看我了?”红杏花笑道:“你以前很少来,只有受了很重的伤之后才会到这里来。”
一个忙碌的男人也许很少回家,但是他受到搓着之后,第一个想到的,却一定是家。
丁喜也道:“这次我没有受伤,但是中了毒,所以我要帮别人办一件事。”
“帮谁?”红杏花问。
“五犬开花里的人。”丁喜说。
红杏花忽然不笑了,反手一个耳光掴在丁喜脸上,掴得真重,而丁喜却还在笑。
红杏花又反手一拳打在他的肚子上,骂道:“你这小王八蛋真没出息,居然栽在他们的手里。”
“幸好我的祖母不在。”苏阳笑嘻嘻的说:“要不您老慢慢打着,我先进去喝点?”
红杏花居然一仰头:“不行,你们三个一起滚。”
苏阳道:“我又不是你孙子,难道来照顾你生意的客人你都朝外赶?”
红杏花用眼色往里面一瞟,道:“就应为你是我孙子的朋友,所以我才叫你们滚,你们最好赶快滚。”
苏阳眼珠子转了转,道:“看样子里面一定有个很麻烦的人,所以你才这么关心我们,让我们滚。”
红杏花道:“不是人,里面连一个人也没有。”
苏阳道:“不是人?难道是枪?”
红杏花眼光一闪,望着苏阳道:“你怎么知道?”
“我当然知道。”苏阳说了一句废话,就已经和小马丁喜一起走了进去。
枪,百兵之祖。
霸王,力拔山河今气盖世。
枪也有很多种,有红缨枪、有钩镰枪、有长枪、有短枪,还有高立的双枪。
但这杆枪是霸王枪。
霸王枪长一丈三尺七寸三分,重七十三斤七两三钱。
霸王枪的枪尖是纯钢,枪杆也是纯钢。
霸王枪的枪尖若是刺在人身上,固然必死无疑,就算枪杆打在人身上,也得呕血五斗。
江湖中其至很少有人能亲眼见到这霸王枪。
可是江湖中每个人都知道,世上最霸道的七种兵器,就有一种是霸王枪。
普天之下,独一无二的霸王枪。
大堂里面已经做了十七八个江湖人,但最中央的地方却是空的。三张桌子已拼了起来,上面铺着红毯,垫着锦墩,还缀着有鲜花。
这杆一丈三尺七寸三分长的大铁枪,正摆在上面,就象是人们供奉的神祗。
它的枪尖虽锐利,线条却是优美丽柔和的,经常被擦拭的枪杆闪耀着缎子般的光泽,显得既尊贵.又美丽,又象是个美丽而骄傲的女神,正躺在那里等着接受人们的膜拜。
“看来这杆枪曰子过得简直比人还舒服。”丁喜抚摸着枪身,摇头晃脑的说。
红杏花瞪着他,冷冷道:“因为它的确比大多数人都有用。”
丁喜瞪了瞪眼,笑道:“你的意思是说,它也比我有用?”
红杏花道:“哼。”哼的意思就是是。
丁喜道:“它会不会替你捶背,会不会替你端茶倒酒?”红杏花虽然还想板着脸,却还是忍不住笑了。
她笑的时候,一双远山般迷朦的眼睛,忽然变得令人无法想象的明亮和年青。
在这一瞬间,所有人都几乎忘记了她是个六七十岁的女人。
苏阳却自己倒了一杯酒,悠悠的道:“无论它曰子过得多么舒服,我们也不必羡慕,它至少没法子自己站起来自己倒杯酒喝。”
红杏花忽瞪了丁喜和苏阳一眼,又叹了口气,道:“所以它也不会为了一杯酒就做出比猪还蠢的事。我警告过你们,叫你不要进来的。”
“难道王万武会来?”丁喜问道。
霸王枪的主人姓王,也就是大王镖局的主人,一枪擎天王万武,据说这个人不但脾气刚烈,而且是姜桂之姓,老而弥辣,这次联营镖局成立,他说不加入,就是不加入,甚至不惜跟他的老朋友百里长青翻脸。他甚至还拍着桌子,叫百里长青滚出去。他的坏脾气,和他的霸王枪一样天下闻名。
“就算王万武来了也关系。”苏阳道:“据说你和他的关系还不错。”
“当然不错。”丁喜像是想起了什么有意思的往事,笑道:“他以前常骂我小兔崽子。他既然要来,只怕我们今天要喝死在这里了。”
苏阳也笑了,小兔崽子这四个字有时候只有很亲近的人才会去骂,譬如自己也经常会骂赵小龙小兔崽子。
“不过来的人,却一定不是王万武。”苏阳摇头道。
“为什么?”
“你见过一个脾气很大,很暴躁固执的老爷子,会把他的兵器放在鲜艳的花丛中吗?”苏阳指着桌上的鲜花,摇头道:“只有娘们才能干出来这种事。”
“难道来的是个娘们?”丁喜道。
“据说王万武有个女儿,长得不错,枪法也不错,脾气却不小。”苏阳道:“可是脾气再大的娘们也是娘们。”
话音未落,门帘被人掀起,果然有娘们从外面走进来。
还不止一个。(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四章 王大小姐
两个娘们。
两个又年轻又漂亮的小娘们。
这种小娘们无论走到哪里,都会吸引一大片眼光,现在也不例外,从她们两进门开始,酒馆大唐里几十只眼睛就朝她们身上移过去。
她们两只能装作没有看到这些眼神,找了张桌子坐下来,一个在喝茶,一个在喝酒。
喝茶的是个很文静的女孩子,很美、很害羞,只要有男人多看她几眼,她就会脸红。
有些女人就象是精美的瓷器一样,只能远远地欣赏,轻轻地捧着,只要有一点儿粗心大意,她就会碎了。
这女孩就正是属于这一类的。
而喝酒的女孩子看起来也很文静,也很美,甚至可以说出她的同伴更美。
只不过她的美是另一种美,若说她的同伴美如新月,那么她的美就像是阳光,美得令人全身发热,美得令人心跳。
她们穿的都是一身雪白的衣服,既没有打扮,也没有首饰,出奇的朴素。
喝酒的女孩子脸色好象有点苍白,喝茶的女孩子却一直红着脸。
“这里有两个漂亮女人,你却一直只盯着一个看。”丁喜问苏阳。
“你居然还能有心思看我在看谁,真实佩服。”苏阳笑道:“但是你应该知道,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所以我要把有限的精力,专注在最值得看的那个身上。”
“你是说那个喝茶的女孩子更好看一些?”丁喜问。
“更值得看。”苏阳纠正道。
喝茶的女孩子似乎也听到了他们说话,头低的更低了,脸也更红了,像是熟透了的水蜜桃。
熟透了的水蜜桃不仅仅让人想看,更让人想扑上去咬两口,她越是这样,看她的人就越多。
丁喜道忽然笑了,他低声道:“你发现没有,她俩一个喝起茶来象喝酒,一个喝起酒来却象喝茶。”
“难道是因为喝茶的那个,平时喝的是酒,当着别人面的时候却喜欢装成淑女,而喝酒的那个,却恰恰相反?”苏阳笑了。
原剧情里,这个喝茶的女孩子和小马之间似乎发生了一段奇怪的感情,虽然不知道这种感情的由来和原因,但苏阳可以肯定的是,这是一种利用。
因为如果这个女人真的爱小马,就不会一次次的让他陷入几乎要死的局面。
喝茶的女孩子头垂得很低,喝酒的女孩子却抬起头狠狠瞪了他们一眼。
丁喜震了一下,赶快埋头喝酒。
苏阳还是笑嘻嘻的盯着那个喝茶的女孩子,全然不顾人家已经几乎要把头埋进胸脯里。
也许苏阳看的就是胸口,一对能把头埋进去的胸脯,当然也很有看头。
“难道说,这两个小姑娘其中之一,就是霸王枪?”丁喜又重新把话题牵引回正题上。
“如果不是霸王枪,她为什么明明不会喝酒,却非要喝酒。”苏阳道:“霸王枪的精髓,就是霸道两个字,女孩子功夫如果不到家,在战前喝的醉醺醺的,也多少能显得霸道一些。”
“你是说,霸王枪在这里,要和人动手?”丁喜问。
“难不成你以为她们两来这里就是专门给我们看的?”苏阳反问。
丁喜笑了,又问:“和谁动手?”
“据说是金枪徐。”苏阳说。
“金枪徐?”丁喜皱了皱眉。
“不错,正是金枪徐。”苏阳问:“你估计金枪战霸王枪谁能赢?”
“如果是真正的霸王枪,就不需要估计。但她只是一个女孩子,就算有霸王枪在手,也不是霸王枪。”丁喜摇头道。
“不错,任何武器最终都要靠人来使用。”苏阳点头笑道:“我有一个朋友,如果他能明白这个道理的话我就省心了。”
“秋凤梧?”丁喜问。
“你也知道?”
“孔雀山庄最近发生的事谁都知道。”丁喜摇头叹道:“其实秋家的家传剑法如果练得好了,未必会比长生剑差。”
“你见过?”苏阳问。
丁喜摇摇头,道:“我既没有见过长生剑,也没有见过孔雀山庄的人,但是我一向认为,如果一个家族仅仅凭着一种神奇的兵器就想要在江湖里屹立几百年不倒,恐怕是完全不可能的。再厉害的兵器也要靠人来使用,若是人不行,对手完全可以让这个兵器成为摆设,连发都发不出来。所以如果孔雀山庄能挺过这一关,也许是件好事。”
苏阳笑了,丁喜就是丁喜,没有让自己失望。小武原本也不应该王自己失望,只是他是局中人,难免当局者迷,世上的道理说起来都很简单,但做起来却没有一件容易的。
“话说回来,王万武倒是有个女儿,但怎么会允许她带着霸王枪来挑战金枪徐?”丁喜又道。
苏阳忽然问了一个看起来跟他们的话题没有一毛钱关系的问题:“你说王万武算不算有钱?”
“大王镖局虽然比不上联营镖局,但是在关内也是一流的镖局,王万武祖上本来就是大财主,就算不如张金鼎,也差不多了多少。”丁喜说。
“那你再看看,这两个女人,她们穿的是不是太素了一点,衣服纯白不说,连一件首饰都没有戴。”苏阳沉声道:“女孩子没有不爱美的,就算来打架,发钗之类的不方便,但至少耳环戒指什么的也该有一件。”
丁喜意外道:“你是说,王万武死了!”
话音未落,门帘又一次被人掀开了,一个瘦削长头高颧鹰鼻,穿着很讲究气派很大的中年人,背负着双手,施施然走进来,顾盼之间,棱棱有威。
两个劲装急服的彪形大汉,扛着个很长很长的布袋,站在他身后。
“金枪徐三爷来了。”
大堂里顿时有不少人站了起来,朝进来的中年人拱手为礼。
金枪徐成名多年,称霸一方,凭掌中一杆金枪,囊中一袋银梭,也曾会过不少高人,一向很少遇过敌手。
在大堂里这些江湖豪杰心目中,他一向是个很受尊敬的人物。
金枪徐朝众人微微点头,算是回礼,却也多看他们一眼,而是径直走到了苏阳和丁喜的面前,朝他们一报拳,道:“想不到能在这里看到你。”
丁喜道:“我也想不到你会来应这场约会。”
金枪徐道:“也许你会认为我根本不值得霸王枪出手,我自己也自知不敌,可是他既已找上我,我就万无退缩之理。”他脸上露出种奇怪的表情,接着道:“使枪的人,能死在霸王枪下,岂非也是人生一快!”
丁喜立即拢起拇指,道:“好,好汉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