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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体的香味,对于丧尸来说是致命的诱惑,有着瓶子气味没有太浓,可是杨亦并不敢大意,还是决定将软体吞食掉再说。万一自己意识退出分身,恰好有什么进化丧尸出现在附近,又恰好闻到这淡淡的香味呢?
在边上寻找到水,清洗干净。
一阶的软体,杨亦只在张宝仪袭击城市时见到过,也为分身升阶做出了一些贡献,但升级一阶和二阶,更多是依然游戏刷怪一样的耐力,一点点从普通丧尸的软体给磨上来的。
然后就是吞食了巨力者的软体,却已经是二阶的软体了。
一阶的软体比二阶的软体要淡上一些小上一些,连香味也淡上许多。杨亦有些弄不明白,软体到底是大一些才是高阶一些吗?如此演变,到了更后面,整个脑袋还未必容得下一颗软体。
将软体像吃果糖一样吞掉,令人陶醉的感觉,再次袭来。
单纯两颗一阶的软体,不足以让二阶的分身进阶,可是两颗一阶软体一散发到分身各个部位,明显的变化,杨亦还是感觉得到的。
第八十三章 用血来换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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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破晓,杨亦退出分身,洗了一把脸,先到建设场地查看了一下,才回到住处休息。
出于磨合团队的需要,清早就在王蒙的带领下,被杨亦命名为掠夺者的团队,开始了第一次外出狩猎。在杨亦的概念中,自己的这一支团队,到时候需要肩负着的东西会很多。
比如将分身清空霸占下来的区域里面的东西给掠夺一空,比如说有分身无法战胜,而人类却可以战胜的对手时,都需要到团队出动。团队与分身之间,在杨亦看来,应该是相互互补的关系。
王蒙并不是一个好的领导者,可是现在团队还很缺乏人员,只能是将就着。
休息到中午,杨亦查看了一下分身,还好好地呆在藏身之所,四周也没有异动。控制着分身出现在废品场外,同样没有发现迅猛者们的踪迹,仿佛它们凭空消失掉了一样。
惨烈的太阳,让杨亦有些兴趣缺缺。
再一次将分身藏好,杨亦抽回意识,在吃腻了自己做出来毫无美味可言的饭菜后,杨亦突然想到外面去吃一顿。
粮食的富余,让聚居地里出现了一些类似于小吃和面食类的风味小吃。
也许是生活上的无味,使这些美味的小吃变得大受欢迎,许多的人不是拿着黄金就是提着粮食纷纷前来购买。更重要的是,这些东西并不贵,有能力消费的人很多,也造成了所看到的热闹。
限制性,很多独特的东西,只能形似,并不能和以前完全一样。
尽管如此,杨亦在吃腻了自己胡乱弄出来的米饭后,吃到这些东西,还是觉得幸福像生在天堂当中。
坐在这种简陋的小摊前,杨亦有些想东西出神。
这就是如何用最快的速度寻找到进化丧尸,如何将它们给困住。
当然,像丧尸对声音的敏感,利用声音可以将它们给吸引过来。这个办法似乎不错,可是声音的传播力太强了,天知道会不会引来其他区域的未知阶数,未知种类的丧尸来?
“有什么东西可以替代声音充当吸引丧尸?”
对于丧尸的熟悉,让杨亦很快就想到了什么。
若说这个世界最能引起丧尸疯狂的,恐怕除了人类的鲜血外,杨亦已经想不出来什么东西可以如此引发丧尸的疯狂了。
“血?”
杨亦眉头皱起来,这上哪儿弄血去?
如果将人杀了,然后获得的鲜血,在杨亦的观念中,还没有办法接受。
而用自己的鲜血,这又能抽出多少来?
想到以前需要到血时,一是从动物们身上获取,二是医院的血库。
末世的动物们灭不灭绝杨亦不知道,但可以肯定的是,至少杨亦一直没有见到它们的踪迹。而医院的血库,在失去电力后,大半年的时间,早就干涸不能使用;也有一个可能,这就是被丧尸们攻破,吞食掉这些血液了。
想到医院的血库,杨亦灵光一闪,顿时想到一个办法。
末世前拥有献血一说,自己现在不需要他们无偿献出血来,而是有报酬的献血,或者可以理解成为自己买血,或者他们在卖血。
一定程度上的血液,是不会影响到人的正常机能的。
有了这一个想法,杨亦匆匆解决了面前的一大碗面,扔下黄金,匆匆回到家中,将最后的黄金和扛了几袋米就向着棚户区上跑。虽说现在很多人的生活达到了温饱线上,但在棚户区里,多的是在饥饿线上挣扎的人。
重回到这里,杨亦充满了感慨,壮观的一个个棚子还在,在风中被吹得猎猎作响。
抽血的工具,很容易弄到,毕竟在聚居地里还是有着简陋医院这一类机构的,他们的药物是奇缺,但像这些小医疗工具,并不缺。
这个世界,没有所谓的廉洁。
杨亦只是付出了微不足道的一些粮食,就弄到了一套。
在棚户区里熟悉的那一棵大树下,杨亦将一块写着要求的牌子挂上,片刻间就吸引了大量的人围观而来。
“速求新鲜血液?什么玩意儿?”
“献血有奖,每100毫升可以兑换100斤大米一包?”
迅速地,马上杨亦这里弄出来的动静,就吸引了到一些人们的注意力,一些人围了上来。
一个懒汉挤进来,露出自己的黄板牙:“喂,小子,你这上面写的,是不是真的?让你抽100毫升的血,就可以获得100斤的大米?”这懒汉也不知道多长时间没有洗过澡,头发乱七八糟的,连衣服也有些破烂。
杨亦闭着气,点头说道:“当然是真的。”
在杨亦的脚下,踩着几袋大米,无一不是100斤装的,就是最好的证明。
见到杨亦确定,这懒汉几乎没有犹豫就一屁股坐到杨亦面前,将手臂伸了出去,说道:“我先来,我先来啊,谁也不要抢。”
杨亦要的是鲜血,并不乎谁与谁的血。
简单地处理了一下,然后针头一扎,迅速地抽着。
一般来说,抽个200-400毫升是不会对人有影响的,所以杨亦抽了200毫升后,望着这懒汉:“已经200毫升了,看你的样子,长期缺少运作,而且吃了上顿没有下顿,已经不适合再抽了。”
200毫升就是200斤大米,懒汉也不是蠢的,一咬牙,说道:“抽,抽个400毫升。”
400毫升很快抽完,杨亦指着脚下的四袋大米:“好了,现在这四袋大米是属于你的了。”他转过头去,扫了一眼跃跃欲试的人们,说道:“好了,下一位是谁?”
……
花了半小时,就采购到足够的血液。
可是付出的代价也不少,近一吨的粮食,绝对是非常败家的一次举动。前来卖血的人,可不管杨亦要他们的鲜血干什么,只知道100毫升的血就可以换到自己一个月的粮食。这种好处,自然是引起人们的疯狂。
面对疯狂的人们,杨亦差点招架不住。
在收集足够使用的血液后,杨亦一刻也不敢在这里呆下去,要知道此时他自己已经是被围了数十层,一个个都叫吼着要求献血。在挤压下,差点就演变成了一块大混乱。
看了看时间,杨亦趁着还有时间,携带着血液,开着机车风一样冲出聚居地。
此时距离天黑还有四五个小时,时间上足够杨亦将血液送到分身的手上了。
第八十四章 引诱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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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众人纷纷归来的时候,杨亦却反道而行,多少让人侧目。
一些认得杨亦的人,脸上充满了惊诧,不知道在这个时间点,这两天大出风头的杨亦,到底想要干什么。到了夜间,丧尸的恐怖指数会飚升数倍,这可是公认出来的一条定律。
杨亦不理会这些人是如何想的,机车在公路上狂飚,发出震动耳膜的发动机声响。
看了看手腕上的劳力士,时间定格到了下午五点。
速度飚升到八十迈,让杨亦无法分出心思来控制着分身,只能是先到城市边缘,再控制着分身将这血液给交接了。
深南市,也就是分身所处的城市,距离聚居地不过是二十余公里,机车的速度,虽说是时快时慢,但在半小时后,深南市还是出现在杨亦的眼前。在傍晚的光线下,形成了一个城市的倒影。
一支庞大的团队正好从这里经过,拥有数十辆汽车的他们,对于这孤独出现的年轻人,感到惊诧。
杨亦了解过聚居地的团队情况,所以一眼就确认了这一支庞大团队的身份,正是排名在张宝仪团队之下,位列聚居地第二的曙光团。
曙光团取自划破黑暗之意,拥有最庞大的人员基数,之所以会位列所有团队中的第二名,就在于它人员的数量很大,依靠着人硬生生推起了第二的宝座。当然,在所有团队中,曙光团也是死亡率最高的团队,他们几乎每天都会补充十几名到数十人不等的成员。
成员的能力参差不齐,导致了曙光团的战斗完全是依靠着人海战术来完成。
还有一点,成员的数量太大,让曙光团时常会发生一些管理上的错误,约束力也要弱过其他的团队。
与曙光团错身而过,数十辆汽车的豪气,还是让杨亦小小惊讶了一下。
这末世里,燃油可是一个稀缺的玩意儿,能够在外出任务的时候,动员数十辆汽车的规模,恐怕就是张宝仪来了,也没有这个能力。不过自从上次进化丧尸的出现,张宝仪团队的损失惨重,曙光团隐隐有占据第一的意思。
数十辆汽车的消耗,是一笔大部分团队无法承受的开支,也变相地说明了曙光团的富有程度。
在将这一支庞大的团队甩到脑后后,杨亦方向一转,从一条小道而上,停在一大块荒草地前。
下了机车,杨亦拿出今天自己买到的几管鲜血放到一处草丛里藏好。
这些血液有着专门的仪器装着,是不会散发出腥味,引来其他丧尸注意的。
之所以不将血液继续深入送进去,主要还是考虑到自己的安全问题。此时是傍晚,丧尸渐渐活跃起来,这里又太过于靠近城市边缘,杨亦可不敢保证会不有会有进化丧尸的存在,从而,给本体带来毁灭性的打击。
放好这些血液,杨亦马上骑着机车离开。
几分钟后,杨亦寻找到一处四周开阔不可能存在丧尸的地方,将机车停下来,然后自己树下坐下,眼睛微闭,意识快速地转移到了分身的身上。
在傍晚的光线下,分身站起来,然后从藏身之处大步迈出来。
藏身之处逛荡的几只丧尸,只感觉眼睛一晃,一只高大的丧尸出现。等阶上的巨大差距,让杨亦没有理会这些普通丧尸,而是从它们身上碾过,一只只丧尸被撞飞,将它们挤飞。
大步迈出的分身,在启动速度之下,大块头却有着不亚于速度丧尸的速度。
花了十几分钟,分身巨大的身体轰隆隆地从城市里出现,用暴力的方式,出现在藏身鲜血之处,然后拔开草丛,拿到了里面赤红色的血液,又是死死抓在手中,返回城市中。
趁着天际还有光线,杨亦亡命地开着机车,冲回到聚居地。
……
杨亦的家中,急冲冲回来的杨亦,直接趟到床上,将意识转移到了分身上。
丧尸对于鲜血的气味,有着一种非常灵敏的接收办法,也许你没有意识到,你的一个小伤口,却可以将附近一二公里内的丧尸给吸引而来。细微的气味,人类或许闻不到,却躲不开丧尸的鼻子。
杨亦控制着分身出现在一片开阔之地,然后将手上的鲜血给打开。
装在仪器中的血液,经历了一个下午的时间,并没有凝固,只是略为粘稠,在晃动下,缓慢地流动着。
随着这些血液打开,散发出来的血腥味,让杨亦也不自觉地吸了吸鼻子。
“原来鲜血对丧尸的吸引力,是这样的。”
那一种鲜血引出来的分身大躁动,让杨亦惊讶,他没有想到过,鲜血对丧尸的影响,会如此之大,虽说没有软体大,可是同样让丧尸陷入到无法自拔的地步,开始疯狂起来。
携带着这些鲜血,杨亦建筑到一处只有一层高的住房顶上,将鲜血泼在上面。
鲜血从泼出的瞬间,散发出来的刺激性,让鼻子灵敏的丧尸开始暴躁起来,全被这一股气味给吸引住,身体着这一处住房涌过来,仅仅是片刻,就将这里堵得水泄不通,一个个张牙舞爪地发出呜呜声响,想要攀爬上来。
丧尸挤着丧尸,一些还真的踩着其他丧尸的脑袋或者是肩膀,登上到房顶。
杨亦控制着分身,像天神一样站在房顶上,提起脚,几下就将这些登上来的丧尸给踢飞,落到下面的丧尸海里,瞬间就被消失得无影无踪。不过这只是一个治标不治本的举动,丧尸可不懂得危险,而是在鲜血的刺激下,拼命地想爬上来。
“呜呜”的声响,陷入到疯狂的丧尸,让这种声响连成了一片。
在一片呜呜声中,远处传来了尖锐的声响,有别于普通的丧尸。
杨亦心里一喜:“努力终于有了回报,进化丧尸还是被吸引了过来,它们的性格还有能力,注定了它们无法抵抗这一种鲜血带来的诱惑力。”由于不敢确定来的是什么样的进化丧尸,杨亦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