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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里置下了许多产业,店面连着整条街,富得流油。这次突然返乡,听说他们夫妻仅有的一个女儿突然病逝,伤心得要命,回乡想认养一女陪伴老妻,也是恰萍长得漂亮又有福气,堂叔夫妇一见便喜欢,带她到城里当千金小姐。恰萍这次回来,说是想帮我成亲。”看得出来,土气老实的沈再山还是很高兴妹妹能提高地位。
“是嘛,长兄不娶,小妹怎敢僭越?”沈恰萍读了几本书,也能咬文嚼字了。“父母早逝,我不帮他谁帮他?那些势利眼的村女,总不会嫌我哥哥穷了吧!爹娘已答应我,让哥哥到城里帮忙生意,当名伙计也比当奴才好。”
“我不是卖身的奴才。”沈再山有点难堪。
“也差不了多少。”沈恰萍不屑的撇了撇红唇。“一日劳苦只换来三餐馆饭,即使做死累死,田主教人用草席一床把你捆了去埋,连替你掉眼泪的人都没有。人家还会夸赞房老爷有情有义,而房老爷呢,另外派个人管林地,有你没你并无差别。”
卫紫衣听了直皱眉,即使她说的全是事实,也不该说出来伤老实人的心。沈恰萍的改变太厉害了,不只外表变得崇尚华美,观念上也变得现实功利。他宁愿她仍是当年那位知足勤劳的村姑,当然,沈治萍绝不愿再回到烧水煮饭夜纺纱的过去。
他不便多管别人的家务事,事实上,也没有那交情。
沈再山答应收留那位老人,收下十两银子和宝宝开出来的药单,说等会儿便去抓药,顺便买点鱼肉给老人滋补。
沈怡萍不悦的噘起嘴。“哥,你怎么这样多事,万一他老命不保,死在咱们家多晦气,你还想不想讨老婆啊?”
“这……”沈再山犹豫了,有些事不能不忌讳。
卫紫衣心平气和的说:“两位请放心,那位老丈只是病了,不是绝症,只要按时服药,没有生命的危险。”
“真的?那就好。”沈再山很单纯的相信了。
沈怡萍白了她兄长一眼。“万一他死了呢?我看他老得该进棺材了。”
“恰萍,你怎么这样说话?你难道不相信卫大爷的话?”
“不打紧。”卫紫衣不生没营养的气。“俗话说,棺材装的是死人不是老人,说不准那老人家比我还长命。这样姑娘可放心?”
沈怡萍望着他,看到他的眼里有一种讽刺的精光,不由暗中生出征服他的欲望。他凭什么以那种目光看人呢?她不再是怯生生、一无所有的村姑,她从头到脚整个儿变了,变得高贵、华丽、富裕,她的地位已高过田主房老爷,她相信也是高过卫紫衣的,他不过是一个四处谋生的商人罢了!他的养父人人尊他为“沈大老”,她看惯了他颐指气使的威风,也学了不少,再也不要忍受一点儿闲气。
可是,不如怎地,他那一派成风凛凛的模样又不像出于矫揉做作,既自得自重又温文有礼,他打哪儿来的自信?沈怡萍觉得疑惑,也有一点激赏——只有一点点,她必须确定他是深藏不露,还是如他那件长袍一样普通。养父不会允许她喜欢一个没身分的人。
她抛出一个媚眼。“我哥这屋子不过三间房,我用了一间,婢女用一间,再加上我哥,哪里还能安置人?”
沈再山插言道:“他可以睡我的,我睡地下。”他急着想赚几两银子好作聘金,再加上多年积下的,不想连讨老婆都靠妹妹,那会使他更加没有说话的地位。
有十两银子不怕讨不到老婆,若有二十两,还可以挑一个略有姿色的。
沈怡萍低声骂道:“好没出息的哥,丢我的睑嘛!”一扭身,回房里去了,传来她呼叫的声音:“画眉、喜雀,还不过来!”就见两名小丫头由一帘后快步而出,几乎用跑的跑进小姐房里,那是唯一有木门的一间房。
沈再山苦笑。“过惯了好日子,人也娇了。”
卫紫衣笑道:“那也不错啊!若能一辈子娇生惯养、呼奴使婢,可是难得的福分,难怪她要看轻自己出生的地方,跟她目前的身分太不相配。”
“我知道,我知道,我也希望她一辈子都能过舒服日子,胜过我窝在这里,每天劳动四肢才有饭吃。”
“看样子,你不打算到城里去?”
“我能做什么?写字、算帐、招呼客人?我没一样伶俐的?这里才是我的根,我的故乡,无生蹲家窝的料,何苦学老鹰四处飞?”
卫紫衣的面庞浮起淡淡的笑容。
“听你这么说,可想见你比令妹高明得多。”
“不,不,是我自知没那个命,不想怡萍被一门穷亲戚拖累。她嘴里不说,我心里很明白她也难做人。她如今人在高处,嫉妒她的人也多了,又是人家的养女,不是亲生的,更想争一口气。把我带进城,不是让城里的人知道她原来出身不好吗?只要她过得好,我也对得起死去的父母,这已足够啦!”沈再山洒脱的说。
这是真的,离开根生的故土和熟悉的生活步调,不是那么轻易使能下决定心。没有冒险精神的人,还是老死故乡的好。
他突然拍了一下脑袋。“哎呀,我多粗心,忘了给两位倒杯水润润喉。”
“你别忙,我们马上要走。”卫紫衣客气的说。
“啊,对,房老爷正等着你吧!上次他打猎经过这儿,说你派人送信给他,他很开心呢.想亲自去接你们,只是你派去的人给挡掉了,他怨你过分客气。”
“那是马泰,他不过遵照我的嘱咐。我等行程不定,不愿劳累房兄白跑一趟。”
沈再山明白了,不敢留客。
卫紫衣向他告辞,携同宝宝跃上马背,朝梧桐镇而去。
“人生命运的转变有时真是难料。”他以低沉的语调说。
“大哥是说沈恰萍吗?”
“可不是。虽说女大十八变,但她也变得太厉害了”
“我以前没见过她,只感觉他们兄妹不甚搭调。”
‘你只是看看他们所住的那间茅房,就可以想见沈怡萍过去淳朴土气的模样.再比较今日的她,差别之大,不可谓不惊人。”
“大哥干嘛老是提她.因为她是美人吗?”王宝直觉地反问。
“又是胡说八道!”卫紫衣立刻辩驳。
“可是你明明一直在谈她嘛!”她近乎稚气的说。
他大笑了起来。
“你是要我对每个女人都抱着眼不见为净的态度吗?”
她听出了他挪揄的口吻。立刻解释说:”你别取笑我。身为小妹的我,不过想提醒大哥.就算你不亮出你的身分地位,光凭你俊逸的面孔、英姿飒爽的精神、温文儒雅的态度,很容易迷倒一票闺中少女和寂寞少妇;要是你再多假以颜色,语出关怀,人家就要以为你已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作不二之臣”
他哈哈大笑,笑得直向后仰,好像真有那么好笑似的。
“承教,承教。”
“不敢当。前车之鉴太多太多,小妹不得不提醒你。”
他抑止了笑声,眨了眨眼,揶揄道:
“得了。你这得了便宜又卖乖的小姐子,安静不了半刻钟又来翻倒醋坛子。”
她忍不住笑了起来,如银铃灌耳,似珠落玉盘。
“一个沈怡萍还不值得我吃醋,若硬要指派我这点罪名,倒显得大哥品味低落,对自个儿没信心了。况且,我凭什么捻酸吃醋呢?我不过是你的义妹。”
这话倒提醒卫紫衣,他该如何向房明德介绍秦宝宝,只是义妹吗?那未免太亲昵了。“金龙社”上下均对他和秦宝宝的关系心照不宣,他从来不需解释什么,也容不得有人多嘴。但对于乡绅房明镜,只怕不易心领神会,吃他直来直往的一问,该如何回答?
卫紫衣沉默不语。
两人之间安静了一阵子,才听他沙嘎着嗓子说:
“说你是我小妹,恐怕没人相信。这样吧,说你是我的未婚妻,我正预备带你回家乡成亲去!宝宝,你可同意?”
她没有作声,他忍不住扳过她的面孔,掀开她的面纱,但见一抹红霞在她脸上升起,灼灼的眼眸中流露着奇异的光辉,好像难以相信她所听到的。
“怎么样呢?”他迷醉于她那张令人忘忧的小脸。
黑马仿佛也懂得主人的心思,安静的在乡间小路仁立。
“为什么不说话?”
“你能肯定……你真的…想成亲?”少女的心惴惴不安。
“过去,确实想都没想过要娶妻,或许应该说,一直没遇上令我心动莫名、害怕会失去她而非娶之过门不可的女孩。直到遇上了你!”他把她搂进怀里,轻轻抚摸她的秀发,他的气息近得就在她耳际。
“有你在我身边,让我头一次尝到为女人提心吊胆、担惊受怕的滋味,我懂得了什么叫欢喜莫名,什么是锥心人骨的伤悲,然后我终于明白,我已经爱你爱了一辈子,好像我命中注定就该爱你。我的小人儿,你可爱我?”
啊,她从来没经验过这种全身都感到骚动的震撼,她就像一把琴,轻轻被他拨动出如痴如醉的乐音,然后娇羞地把脸儿埋进他怀里,斗笠掉了也不自知。
我已经爱你爱了一辈子!这是他内心深处的誓言,天上的流云听见了,地上的凤仙花也笑了,大自然是最干净不伪的媒证。
她悄悄的说:“我早已下决心要一辈子和大哥生死不离。”
他低下头去注视着那张昂起的小脸,她浑然不知自己此刻着来有多美,粉颊上透着红晕,圆睁的杏眼盈满了喜悦的光彩,樱桃小嘴又软又甜,还微启抖颤着;他愣愣地看了她好久好久,然后漫漫的,非常慢的,他的唇吻上了她的。
两颗心骤然相触相亲,立刻进出生命的火花,一股微妙的热流使两颗心交融在一起,那是一种狂喜的感受,不可捉摸,亦难以形容。
两人沉醉在幸福里,除了彼此的音容笑貌,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听不见。
他们被一种细腻的柔情缠绕着,只觉得心旌摇荡,只愿在柔情蜜意的情境中沉醉着,只感受到对方的呼吸。
“宝宝,宝宝!”他的声音低沉,纯然发自内心深处。“天知道我差一点失去你,那是一段我有生以来最感到痛苦、无助的时光,如今想来仍教我不寒而票。那时,我不断向上苍祷告,拿我的寿命和你均分吧,不求同生但求同死!只要你能逃脱死劫,要我付出多大的代价都心甘情愿,我已经不能没有你,我要霸住你这一生!你会害怕吗?我是下定决心不再放开你,我要爱你一辈子,也要你爱我一辈子。”他的眸光诚恳而温柔,真挚而热烈。
“宝宝,我的小人儿,你可同意?”
她拍了一口气,一下子倒向他怀里。“都被你说完了,我还说什么呢?我同意!我同意——这样一来,其他的女妖精就不能抢击大哥的心了.多好啊!”她幸福的语无伦次,用手臂紧紧的环抱住他的腰,只觉得无边无际的幸福像长江上的波涛般包围着她,淹没着她,眼眶也潮湿了。
卫紫衣怔了怔,刹那间仿佛坠入万里迷雾,怎么着说着又扯上什么女妖精?然后,他突然哈哈大笑起来。
“又吃起干醋来了?真是个多心的小东西。”
就这样,他们以天地为媒、万物为证,订下了终身大事。
“这真是可爱的一天,凤仙花开着醉蝶迎蜂的艳采,野地石竹是那么的五彩缤纷,有些还镶着雪白的花边。这种明艳的色彩,是夏季才有的颜色。且看,石榴花喷火似的盛开着,花枝招展的野蔷薇更是生命的突跃。
爱在他乡的夏日里绽放着,比之夏花更是艳夺明霞,使人心魂俱醉。
“真想永远留住这一刻。”
两颗心默默地交流,心有灵犀一点通。
梧桐镇已在眼前,他们却留恋这块清静的寸土。
他捡起她的面纱斗笠,再一次凝视她美丽可爱的脸庞,眼里漾满着爱恋,最后,为她把斗笠戴好,让白纱遮住她教人无法抗拒的美丽。
“别再那样看我,那会使我一步也走不开了。”
此时无声胜有声,再也不必多说什么了。
爱,贵在真心,不需叨叨絮絮。
他重新上马,双腿一夹马腹,达达的马蹄声敲醒了两颗痴心。前程命运未卜。
第五章
梧桐镇是个土里土气的乡下小镇,说实在的,只是个规模较大、南北货较齐全的农村罢了。它平静宁和,只有一条呈十字型的店面街道,包括世代行医的药铺、布庄、油坊、南北货、打铁铺、卖猪肉的等等十来间做小本买卖的商家,其他的大都是老老实实的庄稼人和地主。生活在这里不比城市那样繁华,但一般好人家的妇人和姑娘们很感满足,因为每月有货郎会来上两次,她们需要的针线市尺、胭脂花粉、桂花头油、零碎花布、妇人的包头巾、姑娘的木梳和头花,还有纺纱用的车辫车蕊等物是应有尽有。
人生所求的不过是顺心如意嘛,这对于野心不大的村民而言已是足够,虽说,两肩挑的担子未免重些,纺纱织布使两手都生出厚茧,不过大伙儿全是这么过的,便觉得这点劳苦不算什么,反而要羡慕谁家纺的纱密实,谁家级的布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