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什么?”我晕了,这女孩怎么就成了我的女朋友了。
“你这个小伙子,女朋友出车祸就不管了?上车!”那女护士白了我一眼,把我拉上救护车。
“大夫,我,我真不是……”我的话还没说完,那女孩睁开眼睛,手无力的抓住我的手。“亲爱的,别离开我,我怕……”说完,就把眼睛闭上了。
我彻底的晕了,奶奶的,就是说了几句话,就成了她的男朋友了?什么情况?该不会是这丫头的脑子撞坏了吧?要是真的撞坏了的话,那我可就玩完了。我可不想娶一个脑袋坏了的女人。
“小伙子,以后不许胡闹了,年轻人可以闹矛盾,不过遇到事情还得解决问题。”老护士说的跟个过来人似的。
事到如今,我真的是无话可说了,我没有半分狡辩的余地了,女孩说我是她的男朋友,说完就昏迷了,我还能怎么办?
到了医院,几个医生忙着抢救那女孩去了,我被老护士领着来到收银台交钱,我身上那天妈妈给了1000块,这几天花的也差不多了。我身上只有200多块了。
“小伙子,抓紧回去筹钱去,身份证和这些钱暂时扣押。”那老护士一把抢过那200块钱,还有钱包里的身份证,塞给收银员,转身就走了。
我这个郁闷啊!今天这是什么事啊?怎么就遇到这种情况了呢?步行着从医院里走出来,三轮车也不敢打,我一分钱也没有了。走了半个小时才回到大学城门口。
坐在我的出租车上,心里就想了,该怎么办呢?干脆那身份证也不要了,就算是丢了吧。可是想想又觉的不合适,这女孩家人不知道,万一联系不上怎么办?现在医院不见钱不救人的事太正常了。想到这里,我把肉包子和豆浆送给酒店里的师傅,自己开车回家了。
正是中午吃饭的时间,爸爸和妈妈竟然都在。妈妈看见我,抱着我左看右看;“儿子,最近这几天还好吧?”
“老妈,挺好的,就是缺钱。”我嘿嘿一笑说道。
“不怕,有你老妈呢!”老妈说着话,进了里面的房间,悉悉索索的翻了一阵,拿出一叠红色的钱来;“儿子,拿去,吃好喝好,过了这个月再还我。”
“老妈,这些不够呢!”我搔着后脑勺,跟妈妈说道。
妈妈愣了一下,把我拉到里面的房间里;“十三,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
“妈!你能不问么?给我两万块。”我都不知道跟妈怎么解释这事。
我妈的脸顿时变了脸色;“儿子,你要两万块干嘛?炒股?”我妈挺厉害的,知道现在股市比较火。
“妈!不是了,我女朋友被车给撞了。”我想到那女孩还在医院里,不能再拖了,只好说道。
“什么?你说什么?十三他爸,咱儿子有女朋友了啊!”我妈顿时变得兴奋起来。接着又问我;“儿子,你说说什么?你女朋友怎么了?”
“被车撞了啊!”我哭笑不得,我妈被儿媳妇给想疯了啊!
“啊!你这傻孩子,怎么不早说,你等着,我给你拿钱去。”我妈说着话就钻进她的房间里。爸爸走过来。“儿子,你妈说你有女朋友了,是那天来的那个不?叶姿?”
“哎呀老爸,咱不八卦可以不?”
“嘿嘿,你小子行啊!像我儿子。”老爸在我的肩膀上拍一下说道。
“换衣服去,咱一起去看儿媳妇,没听儿子说么,儿媳妇出车祸了。”老妈把老爸推出去,接着又问我;“儿子,儿媳妇伤的厉害不?这是五万块的卡,你拿着,密码是201102,要是钱不够我再跟你凑。”
“谢谢老妈,我走了啊!再见。”我拿着卡,急忙走了出来。
“你这小子,等我们一块啊!我们要照顾儿媳妇呢!”我老妈跺着脚说道。
“不用,不用,人家是小女孩,不好意思呢。”我可不敢带她们去。
“站住,你小子给我站住,我有话跟你说。”老爸并没换衣服,而是快速的跟了上来。
“老爸,什么事啊?”
“这个拿着,别让你妈看见,我的私房钱呢!”老爸偷偷的塞给我一摞钱,估计有五六千块。
我乐了,老爸还有这一手呢!
☆、第三十一章;上官婉儿
当把五万块当押金交给谁收款台的时候,我心里挺舍不得的,我们一家三口一年能攒这些钱就不错了。还好,这女孩开的是高尔夫,十几万呢,看着也像是有钱人家的孩子,应该会还我的。
正站在楼道里发呆,一个戴着口罩的医生把我拉进一个房间里,说那女孩急等手术,需要我签个名。我无可奈何,五万块都搁进去了,签个名就签个名吧,反正这丫头只是骨折,内伤, 并没生命危险。
几个小时过后,手术就完成了。医生交代我今天晚上不用给她进食,让我好好的照顾她,尽量不要她乱动。
说实话,我不怎担心这女孩的伤势,只要生命无忧就行了,我担心的还是我那5万块,这女孩要是不认账我该怎么办呢?
走进来,那女孩已经醒了,该是很疼的缘故,俊俏的脸变得有些黄,汗水湿了她的头发,给人感觉楚楚可怜的。
“十三,给我喝点水好么?”女孩看见我,略显苍白的嘴唇动了一下。
我倒是愣了,这女孩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我仔细的看她面容,又搜寻了我所有的记忆,我确实是不认识她。
“妹子,我想我们真的不认识啊!”我苦笑道。
“十三,能不这样么?咱俩也不是好了一天半天了,别因为我被车撞了就不管我了,好么?”女孩眼神里全是委屈,泪水布满了眼眶,甚至随时都有掉下来的可能。
我更加奇怪了,怎么会是这样?如果她真的不认识我的话,又怎么显得这么委屈?可现实是我真的不认识她。这个时候我该怎么做?她受伤了,我要是再让她难过的话可能对身体更加不好。我暂时还是先顺着她来吧。
看一眼床头的牌牌,她的名字叫叫上官婉儿。直看的我心有一震,这么古典的名字?
“婉儿,我跟你开玩笑的,我可舍不得你!来!喝点水吧。”我倒一杯纯净水,轻轻的送到她的跟前。
“十三,以后可不许不管我。”女孩弩着嘴巴,娇嗔的看着我说道。
我整个人都懵了,尼玛这是做梦么?我咬一下舌尖,很疼,看来不是做梦。可不是做梦怎么就突然间到了这一步了呢?她竟然认识我?一口就喊出我的名字了。
“放心吧,我就是不管我自己也会管你的。”因为她的腿上胳膊上打了石膏,所以我不敢动她,就把牛奶盒子上的吸管插进杯子里,这才勉强喝了一点。
上官婉儿在喝水的时候,脖颈微微的伸着,我坐在她的一边,不偏不歪的就看见她的脖颈一下的春光了,风光旖旎突兀,那一对没有一点坍塌的趋势,一看就是小女孩,没有被融化的小女孩。
上官婉儿喝完水,就躺在那里闭目养神了,我帮她整理一下,站起来想出去找大夫问问,到底是什么情况?怎么会有这样的事情?是不是这丫头的脑袋撞坏了。
“十三,别走,我害怕。”上官婉儿看我站起来,伸手就把我给拉住了。那柔软的小手,那低沉无力的话语,让人心疼。
“婉儿,你休息一下,我找医生聊聊,不会离开的。”我笑着说道,看着她柔弱的模样,真想拥抱她一下给些安慰,可是她毕竟不是我的女朋友,所以我不能胡来。
“好吧,快去快回。”上官婉儿轻微一笑道。
从病房里出来,我找了值班的护士,通过护士找到那个主治大夫,问上官婉儿是不是伤着大脑了?会不会变成傻子?大夫笑着说上官婉儿的大脑确实属于轻微脑震荡,可没大事,休息几天就好了,绝不会变成傻子呆子的。
这让我更加奇怪了。这女孩醒来就喊出自己的名字,还说是自己的女朋友。难道她也是鬼,像李倩倩玲珑一样的女鬼?想到这些,我全身出了一身冷汗,但是又觉得不可能,大白天的,哪里来的女鬼,再说了,女鬼的话就不怕车撞了。
我没有立即回房间,而是给叶姿打了一个电话,她是警察,有很多事情我需要她的帮忙。
因为上官婉儿还在病房里,而且刚手术不久,所以我不敢离开太远,我站在医院的大门口,等着这丫头。
几分钟的功夫,叶姿就来了,这丫头也不管自己的胸部大小,硬是穿一件白色的紧身背心,下身是黑色的弹力短裤,马尾辫束在脑后,骑着一辆拉风的太子摩托车,给人感觉飒爽英姿的。
“怎么回事?还进了医院了?”叶姿从车上胯下来,把车放到一边说道。
我把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叶姿也感到奇怪了。“怎么会是这样?”
“是啊!太奇怪了?倩倩说那气味就是从那辆高尔夫车上散发出来的。可是车主是一个女孩子。我想让你帮我调查一下这女孩。”
叶姿点点头,“行!没有问题,这件事交给我了。今天的事情你们没报案吧?”
我恍然大悟,是啊!只顾着救这女孩了,忘了报案了。“我只顾着着急了,忘了。”
“从你的叙述来看,这应该是一起故意撞人事故。你得报案我们好立案调查。”
“好吧!这样算不算报案?”我笑道。
“也算,就是没有现场。”
“叶姿,能帮我个忙么?”
“说!”
“今晚帮我照顾一下上官婉儿,我还得去河东的。”这个时候,已经是晚上11点了,我要是再不走的话估计要迟到了。不知道为什么?今天的心情和以往不一样,我竟然有些想见李倩倩了。认识她以来,这是我第一次主动地想见她,而不是被迫无奈的那一种。
叶姿吧唧一下嘴巴,多少显得不是太情愿,但最终还是答应了;“半夜三更的,还以为你请我夜宵的,感情是让我来代班的,去吧!路上注意点。”
看着叶姿的样子,我朝叶姿感激一笑;“找时间好好的请你。”
“去吧,去吧!”
别了叶姿,我开着车子直奔河东而来,今天已经是十五了,天上的月亮变得又大又圆,途中,给师傅打一个电话,他在下午的时候回蒙山了,说过两天再过来找我。
到了河东七里屯老槐树底,时间是十一点二十分,跟规定的时间还早到了十多分钟,我拉下车窗,点一根烟坐在那里抽。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今天的月光很好,比以往都亮,也没有以往那些雾气,我的心情也好了很多。
咯咯!
正在吞云吐雾,就听见侧面传来一个熟悉的声响。我急忙回头,看见前天那个小男孩站在距离我有四五米远的地方。血婴童,就是那个血婴童。愕然!我惊呆了。竟然在这里再次碰见他。
这小孩跟那天没多少改变,只是身上多了些伤痕,该是一个人在灌木丛里行走留下的,再就是他那件红色的肚兜,现在都快变成黑色的了,太脏了。
那小孩站在那里,毫无畏惧的看着我,自己的手指放进嘴里,不知道是在舔还是在嚼,总之是有血水从嘴里流了出来。
师傅曾经说过,这血婴童一旦长大了,就会变成杀人恶魔,就会成为僵尸王,遗憾的是我没有师傅的灵符,没有师傅的咒语。好在我有炽风雷,所以,今天我要把这血婴童给抓了,我要为当地的老百姓除掉他。
想到这里,我装着胆子打开车门走了下来,从口袋里把炽风雷掏了出来。
血婴童站在我的面前,我俩相距四米左右,他一双呆滞冷冽的眼睛紧紧的盯着我,而我把炽风雷放在左手,右手的手指塞进嘴里,狠心咬了下去。猛吸一口,奋力喷在炽风雷上。
哗!随着血液在剑身蔓延,那柄剑哗地一下变长了,金光四射开来。
那血婴童用手掩一下眼睛,并没表现出多么害怕的神色来。
☆、第三十二章;女鬼战僵尸
这个时候,我倒是生出些怜悯之心来,无论如何,他还没有长大,怎么看都是一个小孩子,脸上的表情都带着无邪的天真。
可是,毕竟他不是孩子,而是一具僵尸,一具长大后被称为僵尸王的血婴童。师傅说过,他一旦长大,就不是一般的僵尸所比拟的了,所以,今天我必须除掉他,以绝后患。这是一件好事,这是为民除害。
想到这里,我不再犹豫,无论如何,今天我不能说手软。
心一横,双手抱住那柄金光四射的炽风雷,猛地朝那血婴童挥了过去。
哗!
天地间的黑夜滑过一片闪亮,就跟凭空的一道闪电似的。
再看时,那血婴童依然站在那空地上,嘴巴含着自己的手指头,脸上带着笑容。我心里一紧,什么个情况?是炽风雷不行还是这血婴童太厉害,他竟然纹丝不动的站在那里。
我倏的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