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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运气!”林翰张大着嘴巴,突然大声笑了起来。
他手上的盒子里,一团银白色的光静静地躺在里面,就好像在等待着那个它命中注定的主人来将它取走。
林翰笑了几分钟。这才冷静下来。抬起头看向宇管家。
“把手放进去。”宇管家淡淡地说道:“会有点痛,忍一下就过去了。”
林翰点点头,深吸了口气后,这才伸出手把手整个的都伸进了盒子里。
他整个的手都没入了那团银白色的光里面。林翰感觉到一阵酥麻感传遍了他整条手臂。紧接着是一阵剧痛。就好像有无数的蚂蚁要往他的身体里钻进去一般。
他咬着牙,忍住了没有喊出来。
嘴巴里不断响起嘎嘣嘎嘣的声音,那是牙齿用力挤压摩擦的声音。
林翰觉得自己都快把一嘴的牙齿都快咬碎了。但那种难以言喻的痛苦还没有褪去。
“这就是有点痛吗?这哪里是痛,分明是又痛又痒!”林翰心里抱怨着,尽量的分散着自己的注意力,不让自己去在意身体上的感觉。
不过他越是想要不在意,却本能的越是在意,反而让身体上的感受更加的明显了。
足足三分钟的时间,盒子内的银色白光团一点点的挤进林翰的身体里,现在他整个身体都在散发着银白色的光。
又过去了五分钟,那种又痛又痒的感觉终于消失了,身体传来一种暖暖的感觉,好像泡在温泉里似得,让林翰舒服的几乎快要睡着了。
闭着眼睛的林翰并没有发现,他的身体从双脚开始,正一点点的化作一粒粒银白色的颗粒,短短半分钟的时间,他的身体已经完全的化作了无数银白色的颗粒,完全看不出他的摸样来,能看到的只有一个人的轮廓而已。
这时候,宇管家拉着芳老板后退了一段距离。
几乎就在他们退出一段距离后,林翰整个人光芒大盛,耀眼的光芒几乎照亮了整个系统空间,连正在街的另一头观看着林翰以往几部电影内的经历的露易丝他们三个都被惊动了。
光芒来的快散了也快。
等光芒散去,林翰摸了摸自己的身体,没发现有什么神奇的变化。
“这里空间太小,等你到了外面自己去试一下吧。”宇管家这时候走过来说道。
林翰点了点头,他有种感觉,自己似乎变得跟之前不同了,但具体哪里不同他又不知道,就像宇管家说的,自己得去外面好好试一试。
“你跟我过来一下,我有些东西要给你。”宇管家突然说道。
“啊?”林翰一阵诧异。
什么时候宇管家这么大方了,还要白送自己东西了?
宇管家什么也不说,直接朝外面走。
林翰一看,也只好笑着跟芳老板道了声别,然后跟着走了出去。
跟着宇管家,林翰到了街那头的一间关门的店铺。
只见宇管家停在店铺门口,伸手一抹店铺的正门,那原本紧闭的正门吱呀一声打了开来。
“在外面等我。”宇管家头也不回地说了一句,然后就走了进去。
过一会,宇管家出来了,那店铺的正门又关闭了。
林翰发现宇管家的手上多了一块洁白的玉简,玉简很小,只有两个拇指那么大。
“给,拿去自己好好看看。”宇管家把玉简交到林翰手里,然后转身就朝着另一边走去。
林翰拿着玉简,突然转头大喊:“这个东西怎么用啊?”
“用你的精神力看。”宇管家头也不回地说道。
低下头,看着手里的这枚玉简。林翰试着放出一丝精神力延伸到它表面。
这缕精神力刚刚接触到玉简,林翰就感觉到一股巨大的吸扯力把它给吸了进去,还不等他惊讶,就发现自己已经出现在了一片星空之中。
这里就好像宇宙一样,在他的面前,一团橘红色的气体正在围绕着一个中心点旋转着,它们彼此不断的靠近、融合,林翰被这一幕深深的吸引住了,他几乎忘却了一切,就这么盯着眼前的这一幕。
无数的橘红色气体带着超高温彼此融合、汇聚。最终形成了一个球体。这个球体的体积随着越来越多的气体汇入变的越来越大、越来越大。
也不知道过去了多久,整个气态的球体变的稳定起来,它释放出大量的光和热,林翰看着这一幕。脑海中突然蹦出一个名字。
太阳。也就是恒星。
又过去了无数年。眼前的橘红色恒星突然膨胀起来,整个体积在极短的时间内膨胀了几十上百倍,颜色也变成了深红色。
是红巨星!
林翰心里想道。
又再度过去了无数年。眼前这颗巨大无比的红巨星又发生了变化,它整个朝内部开始塌陷,体积在千分之一秒内从原来的庞大天体一下子缩小到了一个极限。
体积缩小后的红巨星在林翰的亲眼见证下变成了一颗散发着微弱光芒的白矮星。
时间又是不断的流逝,林翰似乎已经达到了一种忘我的状态,他看着白矮星的温度一年又一年的降低,光芒一年又一年的减弱。
无数年之后,眼前的这颗白矮星成功的变成了一颗黑矮星。
就在这颗恒星成功演化成一颗黑矮星的瞬间,林翰醒了。
外界,林翰睁开眼睛,手中的玉简化作细细的粉末随风散去,在刚刚他好像经历了一颗恒星从无到有,从生到死的过程,好像一下子活了无数年一般。
而事实上,那仅仅只是一瞬间的事情。
“偷天换日法,奇怪的名字。”林翰嘴里嘀咕了一句。
这偷天换日法就是宇管家给他的那块玉简内记载的一门功法,讲究的就是偷取宇宙恒星的能量,在自己的体内形成一颗完全由自己掌控的恒星。
第一个阶段就是之前林翰所看到的那一幕,首先偷取恒星的能量摄取到体内,等积累到了一定程度,就可以尝试着凝聚一颗恒星,凝聚成功那么便是万事大吉,如果失败了,那么只能从头再来。
当成功凝聚一颗恒星后,依旧是不断的偷取宇宙恒星的能量,让自己体内的这颗恒星变的强大起来,然后沿着恒星衍变的过程,进入红巨星阶段,进而是白矮星阶段,最终所有能量完全内敛,进入黑矮星阶段。
到了这一步,就会进入偷天换日法的第二阶段。
不过林翰那块玉简内只有第一阶段,却没有记载第二阶段的内容,林翰只知道有个第二阶段,但到底是什么样的,却一无所知。
“不过按照玉简中的记载,成功凝聚一颗恒星的话,就意味着实力步入了白银级,达到红巨星层次几乎白银级内无敌了,之后的白矮星层次和黑矮星层次都是黄金级战神的境界了,离我确实还很远。”
玉简中不但记载了偷天换日法第一阶段的修炼过程,而且还注明了其对应的实力等级。
主序星层次和红巨星层次等同于白银级战将,白矮星层次和黑矮星层次等同于黄金级战神。不过想要凝聚出一颗恒星所需要的能量太多太多,如果换做另一个人还真不一定能够在有生之年完成这一步,但在林翰这里却不是问题。
单纯的吸收太阳的能量,速度自然是太慢太慢,而且林翰也不敢这么做。
道理很简单,想要在体内凝聚一颗恒星,所吸收的能量是真正恒星的十倍,也就是说想要完成这一步,林翰得吸干十颗恒星的能量。
把太阳给吸了,地球怎么办?
第一百六十八章测试速度(第一更)
而且那样的吸收速度太慢,几万年都不一定能完成这一步。
不过林翰有办法,他识海中那条缝隙的另一端就是一个虚幻的宇宙,多的是恒星可以让他吸收。
本来那条缝隙那么小,虽然每时每刻都有一缕缕能量透过缝隙进入林翰的体内,但那数量实在是杯水车薪。不过偷天换日法有着自己的一套方法,可以最大限度的利用林翰的这个优势,吸收的速度绝对比直接吸收现实中的太阳要快的多。
而且随着每时每刻的能量冲刷,那条缝隙还会变大的,所以林翰的吸收速度只会越来越快。
换句话说,偷天换日法绝对是最适合林翰的,而且他正巧也就这样的想法,只不过他从来没去过武侠或者仙侠的电影世界,王老板那里也根本没有功法出售罢了。
低级的他看不上,高级的他又买不起,谁想到今天宇管家竟然送了他一门直升黄金级的功法,天知道宇管家是怎么想的。
不对,应该说系统是怎么想的,这么便宜林翰。
……
空旷的公路上,四道人影站在路的一头,眺望着远处。
“快快快,让我们见识一下你现在的速度。”
露易丝一脸浓郁兴致地看着林翰,就在刚刚他们离开系统空间后就找到了这里,来测试林翰目前的奔跑速度。
像露易丝和古拉托斯,两人都差不多七星黑铁级战士的实力。但都不是以速度见长的,所以他们的速度只能说很快,但只是相对于普通人而言。
人类有纪录的百米短跑的世界纪录是9秒58,那是牙买加的飞人博尔特创下的世界纪录。
而露易丝和古拉托斯,他们百米冲刺的话,估计在3秒左右,时速可以达到120公里,因为他们的体能完全可以支撑全速冲刺维持几个小时都不会觉得很累。
而像林翰原本四星黑铁级战士的时候,可以说是比较全方面的发展,速度上不算弱也不算强。能达到4。5秒百米的程度。
而就在刚刚。林翰让露易丝帮他测试了一下,在不适用速度异能的情况下,他的百米耗时是1。9秒,时速堪堪达到190公里。
这样的速度。已经超过了一部分普通汽车的最高速。而且谁能在公路上真正开上190公里的?那样的速度除非是在空旷的荒野公路上。要么就是在赛道上。
而林翰他们远超常人的神经反应能力,完全可以让他们轻松的驾驭这样的速度,而不至于因为要闪避前方的来物而撞到什么。
现在。林翰要测试自己使用速度异能下的速度,他感觉自己全身的细胞都在沸腾似的。
露易丝拿着林翰的手镯跑到百米外的位置,太初会如实的记录下林翰达到那个位置的时间。
“准备好了吗?”露易丝冲着这边大声喊。
林翰冲她点点头,比了个大拇指的手势过去。
“预备……开始!”
始字刚落下,林翰就已经化作一道光出现在百米以外,瞬间加速加上瞬间停止,他竟然没有感觉到有任何的不适。
“多少?”林翰转头问道。
露易丝揉了揉眼睛,然后突然兴奋地跳了起来。
“太疯狂了,你知道你有多快吗?我都没反应过来你已经到我面前了。”
露易丝兴奋地手舞足蹈着,似乎觉得语言无法表现出自己的兴奋,必须要用一些动作来强调似的。
古拉托斯和安然跑过来,安然看到露易丝那兴奋的样子,突然嘿嘿地笑着说了一句。
“露易丝姐姐,矜持哦!”
原本还在手舞足蹈的露易丝整个人顿住了,然后恶狠狠地瞪向安然。
“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这小丫头的嘴这么毒!”露易丝歪着头一想,“对了,一定是被托尼那家伙给带坏了,下次过去一定要找他算账,竟然带坏我们的安然小妹妹。”
林翰一阵汗颜,心里为托尼暗自默哀了一秒钟,然后一把夺过露易丝手里的手镯,他可是很想知道自己到底有多快。
他感觉自己刚刚并没有完全发挥彻底,可能是第一次比较陌生的缘故吧。
“太初,汇报时间。”
手镯的一面上,亮起一串数字。
太初把时间精确到了小数点之后的第三位,而林翰百米耗时则是达到了0。201秒。
也就是说,以林翰目前的速度,时速完全可以达到每小时1800公里,接近1。5马赫。
林翰从来没想到过自己能跑的这么快。
不错,他穿上盔甲的话,飞行的速度很轻松的就能超越这个速度。但那时盔甲赋予他的速度,而且那么快的速度也只适合在空旷的天空中飞行,如果想要在钢铁城市中穿梭的话,是不可能达到那么高的速度的。
更别说地面作战了,在灵活性上来说,越不如自己本身身体所拥有的速度。
如果现在林翰跟自己的盔甲比的话,空中飞行追击他自然是完败的,但如果是地面近距离战斗的话,他可以很轻松的让盔甲根本达不到自己。
百米都只需要0。201秒,那么一步之间那一米的距离呢?0。00201秒,这么短的时间谁能反应的过来。
想到这里,林翰突然恶作剧似的看了眼一旁的露易丝他们三个。
下一刻,他全速移动起来,在他的眼中露易丝他们三个人就好像被定身了一样,他把两片叶子插在了露易丝的头发上,好像两个猫耳朵。他把一根树枝塞进了古拉托斯的右手里,偷笑着跑开后,他又从路边的地上沾了点泥在手上,跑过去在安然的脸上两边各画了三条胡须。
做完这一切,林翰回到了原来的位置,停了下来。
眼前,静止一般的画面又恢复了,只不过正在说话的三人突然愣愣地看着对方的摸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