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依照这石头阴毒的炼制方法判断,应该与血妖脱离不了干系,可能是只有血妖才能掌握的特殊秘法。而且从外形来看,这石头跟蛇洞中的那块绿石如出一辙,只是体积上大小有别,看来蛇洞这个地方必然与血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男性血妖服食了绿色石头,所以变得比普通血妖厉害了不少,而且形貌上也有了变化。但正是由于那块石头太小,还没成什么气候,是以他的威力并不是十分惊人。如果要是供养到了蛇洞中的石头那般大小,恐怕今天我们三个人都得没命了。
最后,大胡子说他有一点没想明白,为什么这两只血妖如此心急,不等精石炼的更大些再做使用?
我听大胡子说完,略想了一下,然后做了一些补充。
这两只血妖杀了整个小区的人,可能是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的。或许是一夜之间,最多也不会超过两天。这样它们就能在短时间内封闭消息,不被外界知道。不过这个计划,它们可能实施了很久。
首先它们应该用了很长的时间扩大地下室,如果要不被人知道,就需要长时间的耐心和毅力。
而后它们开始制作器珠,由于不能批量杀人,所以器珠的制作量也不会很大。
等到器珠够数,它们就算好日子,在朔月之夜的前一天开始骗人服食,将整个小区的所有人都控制。
或许这期间有一些小区以外的人来到这里,比如送报纸的或串亲戚的,估计都被它们一一收入囊中,最终变成了尸体。
它们之所以约咱们必须今晚见面,可能并不是因为它们在朔月之夜的威力更大,而是明天天亮它们就会离开这里。因为整个小区的人全部失踪,在当今社会,这种事最多只能隐瞒一个晚上。
因为急于离开这里,所以它们无法等到那块石头成形,只得提前服食,所以才造成了威力不够大的后果。
看来这两个血妖的智商真的很高,明明是两只,但却只现身一只。甚至那女人被大胡子杀死,另一只都不肯出来,直到有把握偷袭成功的时候才肯现身。足见它们的耐性真是非同小可。
但话又说回来了,血妖处心积虑的杀人、控尸、吃石,直到把我们骗至此地,似乎每一步都计算的严丝合缝,而且处处都透着极强的耐心。可它们为什么这么注重时间?为了及时逃离现场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但还有一点很值得注意,它们将一切的行动都安排在朔月之夜进行,会不会它们服食精石的时间是特定的?必须要在朔月之夜才能服食,而别的时间都不行呢?
大胡子赞同我的看法,虽然还找不到确凿的证据,但他认为这种推断比较合理。它们整套计划的前期耗费了大量的时间,为何会在最后一步的时候偷工减料?如果不是由于时间的限制,恐怕它们不会这么急不可耐。
做了系统的分析之后,我们大致掌握了整个事件的真相。我看了看时间,从进入这个小区到现在,已经折腾了近4个小时了。如果再不快点走,恐怕后患无穷。
于是我提议,我和王子分头在这房子再仔细搜查一遍,找一些汽油、酒精、食用油以及衣服布料等物品,用来最终焚烧现场。大胡子再稍微休息一会儿,等一下我们回来,就得赶紧撤退了。
鉴于王子腿脚不灵便,我就让他在一楼搜寻,自己则上了二楼。
在二楼最里面的卧室中,我无意间发现了一张照片,是那两只血妖的合影。
两个人当时笑得很开心,紧紧的搂在一起,看样子像是一对情侣。在他们背后,有一个形状奇特的山峰,看来是当初一起旅行时留下的照片。
我举着那张照片叹了口气,心想不知那时他们是不是已经成为血妖了。看他们那幸福灿烂的笑容,真难以相信这两个眉清目秀的佳人其实是无比残忍的杀人狂。
猛然间,我脑中有一个影子闪了一下,好像想到了什么,仿佛是一条极其重要的线索。但这影子一闪即逝,再怎么努力回忆也记不清刚才那种感觉是出于哪里。
我顿时急得一身是汗,因为我心里清楚,刚才闪过的那条信息非常重要,如果抓住这条线索,或许会改变整个事件的格局。
我闭起眼睛仔细回忆,但越想越是心乱如麻,刚才那种隐隐约约的感觉已经彻底消失不见了。
眼下没有足够的时间再多做这种事情了,虽然心有不甘,但时间紧迫,也只得作罢。我将那张照片连着相框都装进了兜里,抱着几条棉被和几瓶白酒走回了一楼。
不一会儿的功夫王子也走了回来,抱了不少的医用酒精和食用油,还有一些衣物。
按照我的指示,我们将酒和油都洒在了事先准备好的易燃材料上,再均匀的分布在整个房间中。
我回身搀起大胡子,对他说:“我先扶你出去,我和王子再回来点火。”
大胡子的表情有些古怪:“那倒不用,我自己能走。不过我还想求你件事。”我微感诧异,于是点了点头,让他有什么事尽管说。
大胡子环顾了一遍整个房间,语气有些惆怅的对我说:“除了那两只血妖,这房子里的每个人都是无辜的,他们不明不白的惨死在了血妖的手中,甚至很多人是饱受摧残而死。这么多的尸体我们来不及处理,你一把火烧了房子,也算是为他们送葬了。但是……”他用手指着那两具血妖的尸体:“这两个畜生不配和他们葬在一起,你把这两个畜生移开,不要和这些人放在一个房间里。”
听了这一席话我有些黯然,想起这些无辜民众生前所受的非人手段,心中不免阵阵酸楚,胸口间隐隐作痛。这些人活着的时候,已经受尽了最痛苦的折磨,如果人真的有灵魂,的确不应该在死后还让血妖继续再亵渎他们。
我眼含着泪光对大胡子说:“你放心,我不会让这些人死后都不得安宁的。”说完便将大胡子扶到柱子旁边,让他靠着柱子再休息一会儿。然后把王子叫过来,带着他再次进入了那间地下室。
我指着被大胡子踢倒的铜炉对王子说:“再努把力,跟我一块儿把这东西扶起来。”
王子不明白我的用意,但知道我既然有此安排必然就有用途,也没多说话,和我一起使出了吃奶的力气,将那铜炉又掀了过来。
安置好铜炉后,我们回到客厅,我扛起了男血妖的尸体,让王子拖拽着女血妖的尸体,大胡子则捡起那女妖被揪掉的头颅跟在后面。
我边走边对大胡子说:“让它们也尝尝被熬制的滋味,这个办法你喜欢吗?”
大胡子勉强一笑:“只有你能想出这么古怪的手段来。”我说这算什么,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是中国自古以来的优良传统。
说话间又回到了地下室,我把扛在肩上的血妖扔进了铜炉之中。就在这时,从那血妖的裤腿之中不知掉出了一个什么东西,吧嗒一声,落在了我的脚旁。
第三十四章 古卷
我低头一看,原来是个黄色卷轴,便伸手捡了起来。
这卷轴纸质古朴,颜色已经严重泛黄,看样子是个非常有年头的古物。而且其纸张甚厚,上面还涂了一层油膏,保存的也很是妥善。
我好奇的将这卷轴展了开来,想看看里面是什么内容。却发现这卷轴似乎不全,最左侧的纸边参差不齐,很明显是被撕开过。再看卷轴中的文字,更是一头雾水。
映入眼帘的,是密密麻麻的蝇头小字,然而我却一个都不认识。每个文字都包含着中文的笔画,但又明显不是中文。有些像日文和韩文,但与这两者也有很大的区别。
大胡子和王子也都好奇的凑过来端详这个古卷,两个人看了几眼,脸上同样显现出了茫然和不解,和我一样,谁都没能看懂。
王子嘟嘟囔囔的说:“这叫什么字?中不中洋不洋的,天书啊?”
我盯着这些文字看了一会儿,还是毫无头绪,抬头对他们说道:“不知道是什么文字,但很可能和血妖有着直接的联系,这东西很重要,我们带回去再做研究。”正说着,我忽然发现卷轴的左上角有两个另类的文字,这两个文字与其他文字的区别很大,竟然是古篆体文字。
由于我当初学习的是美术专业,所以也粗浅的涉猎过一些篆文的知识,虽然学的不深,但多少也能认识一些。这古卷中的所有文字都是用一种怪异文字著成,别说认识,就连见都没见过,因此这两个篆字摆在这里就尤为的显眼。
我回头对王子说:“过来看,这是不是篆字?”
王子本来已经走到一旁,听我这么一说,又把头凑了过来。他看了一会儿说:“嗯,像。这两个字和其他文字根本不是一类,倒是很像篆字。不过是篆字也没用,小爷我根本不认识。”
我说我也没指望你认识,你除了认识大妞就不认识别的了,不过我好像倒是能认出来。
王子听我说我认识这两个字,颇为好奇让我说出来听听。
我指着卷中的文字说道:“你们看这些奇怪的文字,都是依照古文的写法,竖排书写,排列是由右至左。但这两个文字却不一样,虽然也是由右至左,却是横排书写,而且用的是与全文完全不同的篆体,这明显就是这些文字的标题。”
王子听得大点其头,催着我别卖关子,赶紧说说那两个字写的是什么。
我又仔细的看了看那两个文字,继续说道:“我也不能保证我猜的全对,不过……这好像是‘镇魂’二字。可惜的是这卷轴被撕掉了一部分,‘魂’字中的‘云’字被撕掉了一半,但我想应该没错,八成是个‘魂’字。”
王子小声念叨着:“镇魂……镇魂……这算是什么书名?没听过。不理解。”
我摆摆手:“别琢磨了,这古卷里有好几万字,照咱们这么猜得猜到猴年马月去?赶紧该干什么干什么吧,管他镇魂还是真混,麻利儿的把血妖收拾了,烧房子走人。有什么事回家再研究。”
于是我们把两只血妖的尸体扔进了铜炉之中,倒上油,点上火,便离开了地下室,并紧锁了房门。
到了客厅,我们三个各自换了一身衣服,免得一身血污的太过扎眼。然后我让王子和大胡子先出去,省的一会儿跑的太慢再有什么闪失。
等他们离开房间后,我对着房间内的众多尸体深深的鞠了几个躬,心中默念:此前我杀你们也是为了帮你们解脱,在阳世你们受苦了,希望在阴间能有个好归宿。你们的仇我会帮你们报,只要我还活着,就不会放过那些恶魔。一路走好吧……
礼毕,我便一把火点燃了房间。
冲出房子后,我们三人匆匆的离开了小区,隐藏在了远处的树林之间注视着小区中的动静。
不大会儿的功夫,眼见那小区中火光冲天,随即传来几声爆炸的巨响,想必现场已经化为火海,这才安心的彻底离开。
按王子的意思,我们三人应该马不停蹄的回到北京,免得被警察发现。但经此一役,我的心里素质变得出奇的好,不但不再像以前那样胆小如鼠,遇到杀人这类大事,也变得处事不惊起来。
我并没按照王子的意愿行事,而是带着他们在天津的市区里游玩了一天,装的就像正常游客一样。大胡子和王子虽然身上有伤,但全天都是包车出行,也没受多大罪。
次日,我安排王子带着大胡子坐火车回京,自己则选择多留两天。这样做的目的有两个,一是分开行动能减小目标,不容易引起怀疑。二是顺便探听一下坊间是否有发生大案的传闻。
等王子和大胡子离开了天津,我便以出差路过为由回家探望了一趟父母。父母与我多日不见,自然是特别的喜出望外。
一家人怎么开心暂且按下不表。且说我在家中住了两日,在天津的各大报纸和电台中都见到了东骊花园失火的报导,但由于火势过猛,现场已经烧得惨不忍睹,所以查明原因还需假以时日。
我见事情到此地步也算圆满解决,便动身回了北京。
王子和大胡子都在我家里养伤。王子刚一回京就去了医院,不但缝合了伤口,还格外小心打了几针狂犬疫苗。
大胡子则没去医院,而是写了个药方让王子去同仁堂抓药,自己熬药服食。
我见大胡子吃着中药,突然想起在蛇洞中被蛇咬伤后,体内的余毒还未除净。便勒令大胡子速度开出方子来,别你们的伤都治好了,最后我却被蛇毒害死。
随后的几天我们三个都躲在家里蒙头大睡,大胡子和王子是因为受伤后体虚嗜睡。我虽然没受什么伤,但由于那晚的打斗过于拼命,不免觉得劳累过度,也懒洋洋的不想动弹。
这日下午,我正躺在床上打盹,电话突然响了起来。我抹了抹口水,没好气的接起电话正要发火,但电话里竟然出乎意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