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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多时,炼金老头稍稍舒缓了一下眉头,重重的叹了口气,将探脉的手慢慢收了回来。在在场众人问询的目光下,平静的说道:“没事,没事,先生只是因为气血短暂的逆流,而且体内气息消耗太大,昏过去了,休息一日,便可没事。
听了炼金老头的话,众人顿时放下心来,尤其是李权,毕竟安道全的受伤,全是因为为他治病而来,如果,安道全有什么不测的话,于情于理,李权也说不过去。
炼金老头眼见安道全没有什么问题,便招呼了一下花荣,打算将安道全搬回房间休息。
李权本也想帮忙,但是,炼金老头却向他摆了摆手,便与花荣抬着安道全离开了房间。
众人走后,房中一时间又安静了下来,而没有任何事可干的李权,一个人静静的坐在床上,不知为什么,却感到脑袋越来越疼起来。
这似乎与刚刚自己醒来时的感觉一样,可能是由于刚才的惊讶,一时间将疼痛抛到了脑后。可是现在一旦静下来,疼痛便再次扑来,甚至越来越严重。
李权痛苦的按了按自己地太阳穴,力图降低一点疼痛,但是不知为什么,在重复试了几次后,李权却觉得疼痛不但没有降低,反而越加变本加厉起来。
“该死。要是刚才让炼金老头看看就好了。”李权懊恼的锤了锤脑袋,狠狠的咒骂了一句。
疼痛在不断的加剧,仿佛越积越深的洪水般,让人透不过气来。
终于。李权再也无法忍受这种疼痛的折磨,妄图起身寻找炼金老头,让他给自己想象办法。
但是,就在起身的刹那间。他发现一张画着身体各大穴道的图纸,正静静地躺在床上,这八成是安道全身上的东西。可能是他昏迷后不小心落在这里的。
而正是这张图纸,却唤起了李权以前的记忆,李权记得他曾经跟花荣学过一阵内家功夫,对于行气地方法他也略知一二,只是后来,由于个人太过懒散,再加上有了霸气这种绝技,便将内功功法抛到一边,放任不管。
但是现在李权脑中却猛然间有了一个主意,自己之所以脑袋会疼痛。这八成是因为刚刚安道全为自己运功时出的错。而心病似乎还得心药医,既然是内力为自己带来的这么多麻烦。那么自己何不试着用内功调息一下身体,看看有没有功效。即使没效,到时再去找炼金老头也未尝不可。
想到这里,李权便在床上坐正身体,自丹田试探着运起气来。
良久,努力了半天的李权终于郁闷地发现,自己丹田里似乎根本就没有任何的气息可供自己使用,而头部的疼痛却越加地变本加厉,让自己无法集中精神。
终于,李权决定放弃了,看样子多年不练的那点内力,已经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的消失无踪。至于调动内力在体内循环,那更是痴心妄想之举。
李权有些无奈的睁开眼睛,轻轻的又锤了一下脑袋,紧接着,便打算下床去寻找炼金老头。
但是,就在这时,屋中却瞬间金光四射,那只曾经出现过的金蚕,不知为什么,又躺在了屋子的正中央,静静的透射着金色的光芒。
“这。。这到底怎么回事?”李权这下可完全傻了,他实在是不明白这只金蚕到底是从哪里来地。
“难道说,是老天在捉弄自己,跟自己开玩笑?”李权此时心中不禁暗暗猜测起各种可能来。
但是,就在李权猜测地同时,金蚕却又像是与李权开玩笑般,凭空的渐渐消失了。
“这。。这到底怎么了!”李权现在是真地郁闷了,他实在是不明白,这金蚕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说,是金蚕的灵魂来找自己算账地?一时间,李权脑中胡思乱想,简直要将他自己逼疯了。终于,李权决定再次尝试着在丹田运气,看看此时金蚕会不会再次出现。
就这样,李权再次端坐床上,平心静气,试图在丹田中凝结气息。
一如既往的,丹田中依旧是空空荡荡,仿佛什么都没发生一般,甚至连一丝的内力也没有。
这似乎早就在李权的预料之中,而且李权的目的似乎也不在于此。
李权试探着睁开眼睛,想看看屋中是否依旧会出现金蚕。
金光依旧是那么的耀眼,而金蚕也依旧是安静的躺在房间的正中间。
“看来这金蚕果然与自己行气有关。”李权看着房间中的金蚕再次慢慢消失,猜测着自言自语道。
“但是,为什么刚刚我昏迷醒来却也能发现金蚕啊,那时我似乎并没有运气吧。”几乎是瞬间,李权仿佛又想到什么,将自己刚刚的猜测再次推倒。
就在这如此反复的猜测中,李权决定再次试着运一次气,同时这次一定要仔细观察体内,看看哪里会有变化。
平心静气,李权再次进入入定状态,而这次在运气的同时,李权却对四肢百骸。细细的观察起来。
一切似乎都很平静,就像静谧的湖水一样,让人看不出任何地涟漪,李权一路耐心的从下向上观察着身体的内部,丝毫不放过任何的角落,最后,终于对于身体的观察接近了尾声,似乎一切就像以前一样根本没有变化。
带着疑惑。李权依旧不甘心的向脑部看去,而就在这时,一幕不可思议的场景,差点让李权叫出声来。
只见。李权此时的脑部居然空空荡荡,似乎并没有任何所谓地器官一说,而在这空空荡荡之中,却不断飘散着一种金色的气体。仿佛流动的河水一般,循环往复,有规律的在李权脑中徘徊着。
“老子没有大脑了!”这是李权地第一反应。但是显然话中的意思就是字面上的意思,并没有隐含什么其他意思。
“那我是怎么活下来的,难道那些金光取代了我地大脑?”李权现在着实有些糊涂了。
“算了,去问问炼金老头,这老家伙见多识广,估计他会知道原因。”最后,李权还是回归到了最开始的决定,虽然这次目的不同,但是结果却是相同地。
李权静静的走下床来,一时间。顿时感到身轻如燕。但是眼看自己身体并没有变化,似乎这多少与脑中的变化也有着千丝万缕的关心。
带着满心的疑问。李权穿戴整齐,向着安道全屋中走去。
要问李权明明是找炼金老头。为什么去安道全房中,这其实很简单,此时的安道全虽然并无大碍,但是一样需要人照顾,而深受安道全指点的炼金老头,于情于理当然要照顾他了。
不多时,李权来到安道全房外,推门而入后,迎面正好看见炼金拉头正坐在安道全身旁,鼓捣着什么东西。
“你不在房间休息,来这里干什么?”显然,对于李权的突然到来,炼金老头不仅仅有着一份惊讶,还有着一份责怪。
“炼金老头,我有事请教你,不知你有没有遇到这种情况。。。”当下,李权便将自己脑中的变化,以及金蚕的事情向着炼金老头述说了起来。
而随着李权话题地不断深入,炼金老头却越听越惊,一双眼睛仿佛看着什么怪物一般,盯着李权左看右看,很是让李权别扭。
“炼金老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别老看我啊!你到底知不知道啊!”李权看着炼金老头奇怪地表情,郁闷的说道。
“唉人比人气死人啊!”莫名其妙地,炼金老头居然蹦出这么一句话来,让李权很是不解。
看着李权不解的表情,炼金老头先是苦笑了一下,紧接着无奈地说道:“小子,恭喜你啊,你练成神体了,虽然实力上还是那么菜,但是有了神体后,以后你练功定当事半功倍。”
“神体?那是什么?”李权皱了皱眉毛问道。
“呵呵,在这个世上,除了世人所说的十二级高手,还有着一批传说中的隐士高手,这些老家伙,大部分都是活了上百年的怪物,他们的实力根本就不能用级别来衡量,所以一些知道他们底细的家伙,便将它们统成为神级高手。而神级高手之所以与那些一般高手区别的原因就是,他们没有脑子,当然这个脑子就是脑袋里的那些糊糊。”炼金老头指着脑袋说道。
“没有脑子,就像我这样?”
“是呀,你要知道,人要想活上千百年不死,那可是相当不容易的一件事,因为脑子作为人体的最重要的器官,它显然无法突破百年束缚,而相对于脑子的**,如果多加锻炼,再配上魔药滋补,那就很可能突破百年束缚。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一些先天高手,在摸索中,终于研究出了这个方法,将大脑练成一种气息,它完全可以代替脑子的作用,这样你就不怕在百年之后会因为脑子死亡,而死去。实际上,虽然这种形态叫做神体,但是与真正的不生不灭的神,还是有着相当大的差距的。”炼金老头带着一丝回忆般的表情,看着窗外,喃喃自语般的说道。
第一百三十二章 麻烦
猛然间听到自己练成神体,而且还有可能突破百年束缚的消息,李权心中顿时间仿佛乐开了花一般,不知该说什么好,毕竟寿命的限制,对于人来说,是大家公认的心中最大的痛苦,谁不想长生不老,谁不想与天地同岁啊!千百年来,无数怀着这种梦想的王公大臣,甚至宗亲君王,想尽办法,无数次的尝试,都无法达到这种传说中的境界,而今天,李权却在一个不经意间的举动中,偶然间就获得了这种能力,这怎能不令人兴奋啊。
这就像是彩民中奖一样,惊喜中透着的还是惊喜,用语言根本无法形容心中的激动。
激动的心情在李权心中回荡良久,而当心情渐渐的平复之后,又一个问题却又悄然而至的浮上李权的脑中。
“哪?那只金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每当我运气行功的时候,它便会出现。”李权好奇的向炼金老头问道。
“呵呵,这个啊,那只金蚕是你的幻神,达到神级的高手都有着自己的幻神,每当他们集中精神时,它便会出现。虽然这些幻神各不相同,但是作用都是一样的,那就是帮助你们在战斗中防守,虽然幻神的防守强度,还是取决于使用者本身的实力强弱,但是你要知道有总比没有强,你小子也不知走了什么狗屎运,这种好事居然都让你遇到了。”炼金老头不无嫉妒地拍了拍李权的脑袋说道。
而这个动作显然让李权又想起了另一个问题。李权皱了皱眉毛,一脸沮丧的说道:“那为什么,我的头会一直痛啊,难道这个神体还有什么副作用?”
“呵呵,不知好歹的家伙。”听了李权的话,炼金老头又拍了李权的脑袋,一脸气愤地说道:“神体会有什么副作用。那可是无数人梦寐以求的东西啊!你小子之所以会头痛,那全是因为你本身的体制根本就没有达到神体的强度却强行转化成神体的后遗症,这就像是一个本身只能装一斤酒的皮袋,你却硬是向里面装了两斤酒一个道理。”
“那,我的头疼什么时候才能好啊!”
“等等吧,等你的身体渐渐适应了神体的状态后,它便会自动消失地。”
对于炼金老头的回答,李权显的很无奈,但是既然事情已经这样了。那就任他继续发展吧,反正今天自己已经收获颇丰,脑袋多疼几天,似乎也无什么大碍,于是,李权在与炼金老头道别后,便打算回到房间睡上一觉,期望用睡眠来麻痹自己的痛楚。
但是,回到房间的李权,无论是任他怎么迫使自己入睡。效果似乎都不明显,渐渐的李权终于无法忍受脑中的疼痛了,他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打算去客栈外面逛逛。以期望用分散注意力的方法让自己好受点。
一路走出客栈。李权漫无目地地在城中瞎逛着。显然一个人地好处就在于此。无论你想干什么事。就干什么事。完全不用在乎别人地想法。
不知不觉间。李权周围地人越来越多起来。而本已稀稀落落地街道。居然越加地热闹起来。
很显然。李权此时似乎已经来到了拜伦城地闹市区。这里人头涌动。各族地商人不停地在路边兜售着自己货物。而沿途地客人们。也是偶尔驻足观看。讲价还价地与商人们做着买卖。
李权对于这些异界地东西。兴趣还是非常浓厚地。一直生活在卡罗母荒原地他。这是第一次到外面地世界。而这里商品。琳琅满目。大部分都是李权从来没有见过地。
一时间。真就像李权当初地想法一样。闹市区地热闹。显然将他地头痛。抛诸脑后。此时地李权。他地注意力几乎都是在街边。甚至一些店铺地商品当中。
不知不觉。李权渐渐地深入到了街区地内部。这里显然就是整条街最热闹地地方。成片地人群。几乎让你没有任何地插脚地空隙。完全是借助着人群地蠕动。你才能随波逐流地继续前进。
李权似乎对于这种拥挤的状况很是厌恶,毕竟这拜伦城大多数人都是风尘仆仆的外地人,在外行脚的路人,自然是不会在乎身上气味,而一时间众多这样的人挤在一起,这显然是让李权无法忍受,各种汗味混杂着体味,险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