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和女儿以及精神有问题的妻子过着每天东躲西藏的日子,开着车在国道上、在高速公路上看似漫无目的的旅游,这种浪漫的生活是许多年轻人都期盼的,可只有当事人才清楚,一旦停下,就会伴随着死亡威胁。
他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躲避着恐怖的“那东西”,其实从身体到灵魂,每个人都已经疲惫不堪了。
于是我什么也没有问,因为伯父对我怀有戒心。他不希望单纯的女儿被陌生人欺骗甚至伤害,他明明看看到了我坐在他身旁,欲依然什么话也没有说,更没有开口警告我,只是缄默着、沉默着,直到我离开回到客厅的沙发。
他的全身上下都散发着“离我远点”的气息,这让我很不爽,也很无奈。
就这样,我百无聊赖的坐在沙发上,偏偏头脑因为睡眠饱和的原因而毫无睡意,清醒的要死要活。
夜就在我的清醒中消散,东方天际露出一片灰暗的红,红色云霞仿佛燃烧起来了一般,逐渐烧得满天空都是。
新的一天终于来到了。
而我,又将何去何从呢?
Chapter 6
糟糕的现状
“那东西”恨她,恨得入骨,恨到了难以理解、惊心动魄的程度。
“你知道每年有多少人跳这座桥吗?”
“不知道。”
“三百七十六人,平均每天有一点零三人会从这座高达四十公尺的桥上往下跳。你知道为什么吗?”
“不知道。”
“因为心碎。”
这番很没有营养的对话是坐在我身旁的倪念蝶发起的,我们顺着北渡河走了很久,依然是山路。现在也多多少少理解为什么露营车的速度不慢,可对行程的贡献却始终不大的原因了。
一路上伯父都会随机的绕路,又或者在走了一半的国道上停下,调头往回走。就这样不断折腾着,所以我昏迷的三天再加上今天一整天,也不过走了两百八十公里的距离。
进入甘孜州后,片岩砌成的羌族碉堡就多了起来,因为旅游业和畜牧业而发展起来的羌族人,将自己高达三层的石制房屋涂抹得五颜六色,门前还种满了漂亮的高原小花。
过了黑城后便完全进入了羌族自治区,倪念蝶指着一座大桥跟我无聊的一问一答。
“如果心碎都能死人的话,我早就死了无数次了。”我对她的话并没有认同感。
她不置可否地笑着,“可事实就是如此,许多人都莫名其妙的想要跑进西藏去洗涤心灵,说那里是心灵的归属地。真的很搞笑,西藏也不过地广人稀,佛教徒比一般地区虔诚而已。洗涤心灵,切,心灵有那么容易洗涤的话,那座桥上也不会有那么多人自杀了。”
这家伙,是在自我否定吗?我面无表情的望着那座桥。
其实那座桥的出名我也略有所耳闻,许多遭受挫折跑进西藏洗涤心灵的旅游者,路刚走到一半,就走上那座桥自杀了。
说莫名其妙也好、说是必然也罢,这条发源于巴颜喀拉山麓的河流奔腾汹涌,从高达四十多公尺的桥上跳入峡谷的水中,身体连同生命的确会被洗涤得一干二净。
“说起来,你们为什么会想要去西藏?”我突然问。
“没什么特别原因,就是老爸上次在网咖上网,听说拉萨有一家寺庙驱魔驱邪特别灵验,所以就想去求助看看。”倪念蝶的声音里有些无奈。
“说实话,我并不太看好,什么邪魔妖怪附身等等,我也不相信。国内有名的名山大川中的庙宇和出名的灵能力者,我家都有拜访过,碰到我身体的人,还不是一个二个都死了。结果‘那东西’依然像只饥饿的狼一般,嗅着我的气味紧紧跟在我们身后。”
对于倪念蝶一家的事情,我透过一天的了解,大致从她嘴里得到了许多资讯。
首先,“那东西”出现于八年前的九月十三日,突然地闯入她家,想要吃了家里所有人,于是他们开始了逃亡。
幸好倪念蝶的父亲家产颇丰,伯父的老爹是个实业家,积累了许多黄金口岸的商铺,所以就算是不用工作也不愁生活,每个月租金都会汇入他们的银行账户,就用这笔钱,他们一家整整逃了八年。
露营车确实经过改装,引擎等等用的都是德国进口的,以便逃跑时有更充沛的动力和路面适应能力。
果然当有钱人就是好,普通人家遇到这种情况,估计早在八年前,“那东西”闯进来时就已经死翘翘了,就算不死,在经济状况的恶化下,也会被迫放弃对抗“那东西”,最终失去勇气又或自暴自弃的被“那东西”追上,杀掉。
其次,“那东西”的目标正如提及过的那样,是倪念蝶,至今还不知道原因。
它会不定时的以许多人类形象出现在露营车周围,将倪念蝶一家诱骗下车,或者直接将车吞下去。
“那东西”像人一般也会累,当它耗尽力气的时候便会沉寂一段时间。昨晚闹得那么凶,根据倪念蝶的判断,至少会有五天都不会出现,总算是能轻松一阵子了。
再其次,有一点我很在意,为什么一定要在公路上不断地逃?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倪念蝶挠挠自己的秀发,她的头发已经三天没有清洗过了,,乌黑发亮的原因估计也和人体分泌的油脂有关。从她身上传来的香气和汗味夹杂在一起,反而有股独特的魅力。
“我们试着用许多种方法躲避那东西,例如藏在地下室、藏在人多的地方以及人迹罕至的位置,可统统没用!它会迅速追上我们,杀死所有和我们有过接触的人。”
“最后我们才认命的发现,只有在公路上逃,它追得才会慢一点,也不那么致命了。”
听完这番解释,我的眉头皱得很紧。“那东西”,难道说和公路有关?
最后,我更在意的是,为什么一切跟倪念蝶有过身体接触的人,都会被“那东西”杀死?这和第一个疑点有紧密的联系。
据倪念蝶说,跟她接触过的人,身上会留下她的味道,所以那东西会将其误以为是她而追上去杀掉,而这也很好的解释了,晓琴三人的死亡原因。
倪念蝶离校前,跟她有过接触的女孩就只有那三人,她们死前,正好是倪念蝶一家开着露营车进入春城的时候,或许是那东西闻到了四年前倪念蝶留下的味道,然后找了过去。
我被抬上车已经是不幸中的大幸了,如果不是倪念蝶一念之差决定将我带走,恐怕自己早已经死无全尸,被那东西吞噬掉,或许还会因此连累黎诺依和沈科夫妻俩。
一想到会发生那样的可怕后果,我就害怕不已。现状就如倪念蝶解释的那样,是个死结,我只能跟他们不断地逃,直到找到解决的办法,否则只能逃、不断地逃,一辈子在公路上逃避那东西。
无休无止。
“四年前,你为什么想到要去上学?”
我想起了这位作为转校生而转入隔壁班的她,这女孩明明说自己需要在公路上不断地逃,可她有入读过学校,这稍微有些前后矛盾,入校不是需要稳定的住宿在原地吗?
倪念蝶微微一愣,她的视线落寞的从窗外移动到了我的脸上。
“真的很寂寞,虽然有家人陪着,可这不正常的生活都快要将我逼疯了。老妈变成了那样,老爸话也不多。很多时候,我都觉得整个露营车上只有我一个人而已。每次从车窗外看到穿着校服的女生们手挽手逛在大街上,我就羡慕不已。”
人是社会性的动物,没有人能孤孤独独的一个人活一辈子,就算是精神病患者也会和同是精神病患者的同伴交流。倪念蝶的心态,我很能理解,也很同情。
“刚好那次‘那东西’闹得很大,然后沉寂了许久,足足有一个月没有找我们麻烦!我和父亲都以为它彻底离开了,我们总算是逃脱这场被诅咒的命运了。”倪念蝶苦笑连连,但眼神里欲闪过一丝幸福的回忆。
“我迫不及待的去上了学,可很快就遭到了绝望般的打击,那东西又找到了我,我能感觉到它的虚弱,它甚至没有力量杀掉我,只能用幻觉迷惑我和我周围的人。虽然绝望,但我一直都怀着希望,以为它会一直这么虚弱下去,直到消失不见。”
“可现实真的比虐心虐身的电视剧更残酷。上了三个礼拜的学,它开始变得强大了,我们只好继续坐上露营车,继续在公路上逃亡。”
倪念蝶长长地叹了口气,“真是的,我都不知道自己招惹了什么。为什么它老黏着我不放,全世界有六十多亿的人口,为什么偏偏我那么倒霉,就如同连续中了六次彩票一样的机率,被它给选中了。真倒霉!”
我看着她深藏着凄苦和恐惧的脸,没有安慰,只是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肩膀。倪念蝶的肩膀很柔软,有些倾斜,很难想象如此软弱的肩膀承载着如此大的压力,与那拥有神秘莫测能量的玩意儿对抗着,在夹缝中求生。
她很坚强,比她淡淡的语气以及柔弱的身体更加坚强。
只不过,对她的抱怨,我也有些不置可否。她说是“那东西”选择了她,可真的是选择吗?以我的经验判断,选择是双向的,如果不是她做了什么多余的事情,那东西,根本不会追杀她,甚至对留有她气味的人也绝不放过。
“那东西”恨她,恨得入骨,恨到了难以理解、惊心动魄的程度。
她,究竟在“那东西”闯入她家前,也就是八年前的九月十三日,到底做了什么?倪念蝶对此没有头绪,我想追问,可一直得不到机会。
或许,就算是追问了,她也真的不清楚吧。
对于超自然的东西,不熟悉的人就是不熟悉,人类的记忆力为了保护大脑,会有意无意地将不重要的地方遗忘掉,但是很有可能正是这对本人而言不重要的记忆,欲是解决整个事件的谜题和关键。
要不要找个机会带她去熟悉的催眠师那里催眠一次,将事件重新还原呢?我一边瞅着她,一边在心里默默盘算着。
毕竟,若不解决她的问题,我恐怕是下不了车的。头顶一直有把达摩克斯之剑悬着,任谁也不会好受,就算要我离开,我也是不敢的,自己不愿意将未知的危险该给熟悉的人。
唉,也只能暂时跟他们混一起了。
啊,对了,你们班有个叫作袁梦晨的女孩,她最近怎么样了?”倪念蝶突然问。
顿时,一丝丝的痛苦如同针刺入指甲似的,掀开了我的记忆。
袁梦晨,眼前这个只不过读了几个礼拜的转学生,为什么会记得她的名字?我脸色很糟糕的陷入了片刻沉默,然后用打翻五味瓶的语气,缓缓道:“她走了。”
“走哪去了?”倪念蝶迷糊的追问:“出了国留了学?”
我摇头。
“你这话说得没头没脑的,她究竟走去了哪?”倪念蝶完全没注意到我失落的脸色。
“去了天国。”就算很难受,我还是用重逾千斤的上下嘴唇吐出了这四个字。
“怎,怎么可能!”女孩愕然,“她怎么死的?”
我没有回答,虽然倪念蝶也处在诡异莫测的事件中,但我依然很难解释发生在袁梦晨身上的恐怖故事。
在我转移开的视线中,女孩意识到了什么,善解人意的没有再问下去,而是无味的吸入空气,咀嚼着空气里的苦涩气氛。(袁梦晨的故事,请参看夜不语306《夺魂教室》)
“虽然只读了两个礼拜的高中,但是,我跟那女孩很合得来。我没跟她有过任何身体上的接触,就连话也没说上几句。不过,她古怪的性格背后欲掩饰着自己的懦弱和家庭的无奈。”
倪念蝶扬起头,似乎想为相识不过十多天、说话不超过几十句的女孩的死亡而流些泪水。
“她的书包里总是放着一条围巾,一条白色的围巾。不论春夏秋冬,她都将那条围巾放在包中。那是她的宝贝,可她欲从来不说是谁送给她的。”
“认识她,也是因为那条围巾。”
倪念蝶脸上充满了回忆,“那天我路过一座大桥,偶然看到桥下河边散步的袁梦晨,不小心将围在脖子上的白色围巾掉进了河里。”
“当时自己就想,那人真奇怪,明明是秋天,还不是深秋,干嘛围那么厚的围巾,可下一刻,根本不会游泳的她就跳进了河里,手死死拽着那条围巾,就算不断往下沉也没松手。”
“我大喊大叫着,引起别人注意。总算有好心人将那个不怕死的脑袋秀逗的女孩救了上来。我一直都不明白,那条白围巾就对她那么重要吗?”倪念蝶唏嘘道。
我的眼泪在这番话中如同决堤般涌入了眼眶中,泪水滚来滚去,始终没有流下来。
说者无意,但是听者有心,因为我很清楚,那条白色的围巾,是自己送给袁梦晨的。
原因其实很简单,只因为高中时,送那条围巾给我的某个不熟悉的女孩将亲手织的围巾塞进了我的手里,拔腿就跑,我没办法退还,本来先要扔掉的,刚巧看到了袁梦晨,便随手转增给了她。
那条围巾只不过被我转了一次手,还是男用的,欲被她一直这么珍藏着。最后甚至为了我,付出了她的命。
真的值得吗?
为我做了那么多的事情,那个已经去了天国的女孩,真的就一点都不会后悔吗?我不知道,也永远也不会知道。
女孩子的心思,哪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