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痞子高中生-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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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这样,凌宇枫成为了城里【皇朝酒吧】的看场人员,拿着高工资逍遥不已。其实也没怎麽动,就待在酒吧里,偶尔有几个醉酒闹事的人,或者偷带摇头丸和白粉进场卖的,一率轰出去。

    用暴发户的话来说,就是“咱可是正经的合法商人,不能出现这种不法勾当,更要自觉与政府合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共产主义做出贡献。”

    第一次遇到事情的时候,是一个中年人喝醉了,硬要拉着一个啤酒妹求婚,无论怎样拉都不肯放手,还总是不停地伸出那肮脏的丑嘴去吻啤酒妹的手背,那黏乎乎的液体,跟那外星怪物的分泌物似的,令人作呕。

    好像有意要考验凌宇枫一般,其他人都没动了,任由凌宇枫去处理。

    其实大家都知道,这个中年人是市里高干的拜把子兄弟,经常到这里喝酒,由于特殊地位,没少白吃白喝。出现这种事情,谁敢去拦他,于是不约而同地将其交给不谙世事,单纯可欺的凌宇枫咯。

    “这位先生,请自重。我们这边的小妹没有特殊服务,而且贵夫人还在家等您呢!”凌宇枫骤着眉头走过去,劝说道。

    “滚开,你他妈知道老子是谁么?戚市长是我的拜把子兄弟,小心点!”那人哪管凌宇枫说什麽,仗着自己身份特殊,极为嚣张,不断叫嚣着,还不时打着酒嗝儿。

    凌宇枫这才明白,那些家伙哪儿是考验自己啊!明明就是把烂摊子往自己身上推,想看自己的笑话罢了。

    妈的!凌宇枫心里不停地咒骂,问候了那些家伙祖坟中的存在超过了十八代,更是特别关照了那些有着雌性生殖器官的老古董。

    可是骂归骂,他还是要正视眼前的问题。还好脑袋灵光,顺手从身旁操起了一瓶高纯度的烈性白酒。

    怎麽?要打人么?

    当然没有发生电视剧里那种主人公为了保护自己心爱的女人而举起瓶子对吃豆腐的色狼大打出手的情节。只见凌宇枫也取出一只高脚酒杯,露出一个连自己都觉得想吐的谄笑。

    “是是其,谁不知猪(其实是朱)老板和戚市长的交情甚好,我一介草民哪敢和您作对,能得到您的恩宠是这位美女毕生的荣幸。又谈何不愿意,只不过是想假意推脱,衬托出您强势的征服力罢了。而我们只是配角而已。”说完甩给那啤酒妹一个有深意的笑容。

    啤酒妹虽然不知道凌宇枫能否帮得了她,可是也明白他的好意。
第一百一十一章 美人为英雄所救,当以身相许(上)
    可是内心却不由自主地产生了安全感。于是附和着凌宇枫对猪老板大加赞美,把所有能想到的褒义词都用在了他身上,可是话一结束就突然闭上了,因为她发现自己所说的所有优点都能在凌宇枫身上体现出来。换句话说,她正在夸凌宇枫。突然,她脸上浮现出少女特有的红晕,透露出淡淡的羞涩。

    当发现凌宇枫似乎并没在意的时候,才如释重负,继续表演。

    凌宇枫很满意啤酒妹的聪慧,也继续说道:“人家估计是见你没请她喝酒,生气了吧!来,我这儿有一瓶酒,就送给猪老板请这位只有猪老板这种高贵的人(口是心非的凌宇枫内心狂吐不已)才有资格临幸的美人喝吧!虽然酒不贵,才三千二一瓶而已,兄弟也不缺钱,再买一瓶就是了。”凌宇枫说着把酒递到那人面前。

    不知是被凌宇枫的马屁拍得忘乎所以还是酒精作遂,那人自豪地点点头,不过又极度不满地耷拉下脸。

    在口袋里搜索了老半天,才掏出了钱包,从里面拿出一大叠红色的毛主席头,估计得有四五千。

    “妈的,你当老子没钱啊!拿着,这是我买你酒的钱,有没有更贵的,三千二的没档次。”把硬塞在凌宇枫的手上,这个传说中的猪老板再次叫嚣起来,似乎要向全天下人证明自己有钱一般。

    目的基本达到了,凌宇枫内心不住地发笑。那些傻逼,想看老子的笑话,哥可不是吃素的。让你们看看哥的厉害,哼!

    “哪里,哪里!猪老板的家产是有目共睹的,也不在乎这点钱,我们酒吧的镇吧之宝【天露】,是清王朝的玉用酒,象征地位与品味,是权力与高贵的标致,才十万八千一瓶,见猪老板是我们酒吧的超级VIP,给您打个折,八万八。我给您拿?”凌宇枫恨透这种飞扬跋扈的主,趁他现在迷糊,能榨多少就多少。这不!又不知从哪儿搬来一瓶看似极为很有特色的酒。

    “好好好!八万八好啊,吉利!哈哈哈……”老猪丝毫没有被骗的感觉,放荡地笑声在整个酒吧回荡。

    经过凌宇枫的“特别推荐”,老猪花掉了二十几万,可是还没碰着啤酒妹半根毫毛便醉倒了,最后还让凌宇枫当了一个好人。

    这下那群想看凌宇枫笑话,扔给他这一烂摊子的家伙傻眼了。一个个瞠目结舌,呆若木鸡。

    要说最失神的,就属那个陷入麻烦的啤酒妹了。因为卖酒的钱全记在了她的账上,暗照提成,她今晚赚了两万多块,基本上是半年的收入了。基本上把凌宇枫当作了神一样的存在,仿佛凌宇枫是万能的。

    更要命的是,看多了言情片的她,突然有种灰姑娘遇上白马王子的感觉,花痴地恨不得马上以身相许。

    可是少女的羞涩又让她木讷得迟迟不敢开口说话,只是盯着凌宇枫,内心放纵着那只小兔子乱蹦乱跳。

    尤其在身材高挑的凌宇枫面前,她恰如一个急待保护的小鸟,凌宇枫此时劲爆的力量感与其脆弱的,让人忍不住产生保护欲的娇小感形成鲜明对比。

    “那个……小蝶,你就先回家了吧!今天委屈你了。”凌宇枫这才发现异样,看着这个叫小蝶的女孩暧昧的眼神,有点不自在。忙提醒道。

    小蝶不动,仍然盯着凌宇枫,凌宇枫这才发现,除去上的妆,其实她长得还不错,虽然没有齐小小那种公主气质,也没有文雅那种活泼,更没有钟语烟那般妩媚与坏坏的性感。却也有那种为生活所洗礼后的成熟与朴实。

    如果说齐小小适合做梦中情人,文雅适合做红颜知己,钟语烟适合做现实情人,小蝶则更适合居家过日子的首选绝佳女子。

    小蝶姓兰,不知为何有如此姓氏,但就是如此。

    看着小蝶欲语还羞,少女红满面的样子,凌宇枫不觉对其心生好感。

    “请我吃饭哦!我可是帮你赚了一大笔耶!”凌宇枫优雅地勾着鼻翼,微微一笑。

    等这句话等了好久,兰小蝶本就想请凌宇枫吃饭的,却怎麽也开不了口,凌宇枫的要求恰好给了她一个台阶。

    “没问题!【小鸟依人】不见不散!”兰小蝶眼中冒出亮光,极度兴奋,突然发现自己的失态,又像个犯错的小孩子,迅速低下头。

    “等我一下,我换件衣服!”兰小蝶害羞地说了一声,扭头跑掉了。

    头一次被女生请客,凌宇枫还是要穿得整洁一点的。看来以前的军训没白练,从换衣服到下楼,再到帅气地靠在门口,三分半,哦不!遗憾地超了四秒。

    “速度便慢了!”凌宇枫还对超过四秒的事耿耿于怀,抽出支【玉溪】点上,习惯地吐出一个大大的烟圈。

    兰小蝶,想到这个好听的名字,凌宇枫嘴角咧开了一个口。

    兰小蝶是简阳市的,大凌宇枫一岁,初中毕业便出来某生,已经奋斗了两年了,什麽都干过。餐饮,卖服装,到过很多地方。到【皇朝】比凌宇枫早两个月。靠卖酒提成,挺辛苦的,而且经常会碰上今天这种情况。想想也挺不容易的,凌宇枫突然有种想要保护她的冲动,可是突然想到齐小小,内心不由得一阵绞痛。

    “那个……凌……凌宇枫,要不还是换一个地方吧!”就在凌宇枫吸掉半支烟时,兰小蝶出现在他的身后,吞吞吐吐道。

    凌宇枫闻声转过身去,优雅地将烟头在墙角摁灭,扔进最近的垃圾桶。

    “为什么?”话音刚落,他才醒悟,【小鸟依人】是个情侣西餐厅。

    再看看兰小蝶,凌宇枫只觉心颤,一个清纯的女孩出现在面前。与之前性感低胸露脐掉带,齐半条大腿的超短裙装相比。此时的她更给人真实的感觉。牛仔长裤加白色T恤,简单大方而不失淡雅之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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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  美人为英雄所救,当以身相许(下)(小求收藏)
    不得不说,素装的兰小蝶更让凌宇枫喜欢,他知道,这才是真正的兰小蝶。经历过很多事情的她,在工作时表现的不过是谋生的需要而已。而简约朴素才是真实的她。

    更值一提的是,他的牛仔裤和凌宇枫的同一色,虽然凌宇枫的腰带周围垂着沉沉的铁链,酷酷的,给人狂放不羁的张扬之感。T恤也是同样的以纯,除了凌宇枫的是黑色,兰小蝶的是白色,连款式,包括图案都一样。若是两人走到大街上,任谁都会在第一时间里将其定位为穿情侣装的一对小情侣。

    凌宇枫楞了半秒,才开口,“无所谓呀,哪里都可以。”凌宇枫毕竟不像常人,很快恢复过来,礼貌而又坦然地回道。

    见凌宇枫如此,兰小蝶内心则很矛盾,或许也有些失望,她是很想凌宇枫说就在【小鸟依人】吃的。这么多年来,让她动心的人也仅凌宇枫一人。说不清是感激还是真的喜欢上了他,总之现在非常在乎凌宇枫的举动。

    凌宇枫当然看出了兰小蝶暗淡的神情是在自己同意换地方之后才开始的。基本上也明白了,这丫头,被自己秒杀了。

    内心迅速地以“风流倜傥,玉树临风,英气逼人”之类的褒义词朝自己身上揽,自觉勉强足够之后,他才开口,再次给兰小蝶一个惊喜,“不过,我其实很想看看里面到底有什麽特色的。所以还是委屈你假装一下我的女朋友,进一进【小鸟依人】咯!”

    凌宇枫不再给她争辩的机会,转身在前。当然,他隐约瞥见了兰小蝶眼角流露的欣喜,嘴角露出淡淡的笑意。

    兰小蝶想着自己的事情,一直低头跟在前年那双穿着不知什麽牌子却很干净很酷的鞋子的脚。

    可是,那双脚突然顿住了,兰小蝶并没留心,猛然撞在了那双脚的主人后背上。疼得鼻子一酸,眼泪都快出来了,可又不能哭出声,那无辜的莹满泪水的大眼泪,真可谓楚楚可怜,若娇嫩的花朵,惹人呵护倍加。

    “对不起啊!不过……既然进情侣餐厅就该装得像模像样,虽然只是业余演员,可职业道德也应该要有的。你说是吧!”凌宇枫知道自己的紧急刹车造成的交通事故的严重性,于是在兰小蝶哭之前来个情绪转移,扯出个莫明其妙的问题。

    兰小蝶怎会知道他葫芦里卖的是什麽膏药。

    “啊?……”可不等她问出口,一双大手(虽然瘦,但是对于女孩子来说,凌宇枫的手也算是宽大了吧)已经将她牵起。

    “情侣,就该有情侣的样子!”凌宇枫补充道。

    羞涩得想要挣开,但兰小蝶最终没有那样做,而是任由凌宇枫牵着,静静地与他平行而前。内心更为忐忑。

    有时候,男人就该有点小霸道,才能更惹女生喜欢。

    如果温柔到毫无个性,对女人的话言听计从,这种男人给不了女人安全感。而一味霸道,做任何事情都独断专行,毫不讲理的男人虽然有霸气,男人味,安全感似乎也有了,可是却从不会关心女人的想法。

    此二者,皆不能称之为极品好男人。只有温柔与阳刚共存,迁就与霸道同在的男人,才是新世纪的绝佳好男人。

    凌宇枫恰好不幸地成为了这一类。惹得兰小蝶心花怒放,不知偷偷地看了他多少眼。

    “欢迎光临!先生小姐这边请。”由于反应迟钝,兰小蝶几乎是被凌宇枫连拖带绑拉林【小鸟依人】的,刚进门,一个服务员便热情地跑过来带路了。

    情侣餐厅果真名不虚传,一看菜单,凌宇枫就明白其为何为情侣而量身打造的特色了。

    所谓的心心相印,就是由两个拼凑成桃心的盘子装上荷包蛋而已。

    而那个让凌宇枫所好奇的爱河永恒,恐怕连爱因斯坦那样聪明的脑袋也很难猜到吧!此菜之惊人程度,不亚于任何创造吉尼斯世界纪录的事物对人造成的震撼效果。贯绝宇内,遗臭万年,惊世骇俗仅此一家,芝士加蜗牛,外加白水泡莲子一杯。

    奇怪吧!费解吧!很正常,即使是凌宇枫这种天才型头脑也是短路老长时间。终于忍不住气愤地叫来服务员,说是要弄清楚这道菜的深意。

    很遗憾,服务员不知道,终于在惊动了经理之后,才了解它的得名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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