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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的湖风有些大,能够清晰见到远处一望无际的潘阳湖,以及周围星星落落的几点如豆的灯光。
总的来说,这个地方除了空气清新之外,甚至连陈家沟都比不上。
没有电,没有手机,一切现代化的东西都没有。
吴大胆收了我一块玉,所以对我还算客气,招呼的不错。
我夜间还是睡先前的那间挂满鱼干的房屋,张三王五等人自作别吴大胆,离开他家。
他们五人也算是一个小团体,相互成依靠之势,才能在这乱世里勉强存活下来,至于另外四人的房屋,其实也不是很远。
吴大胆喝了一点酒,有些不胜酒力的感觉,自去休息,并没有理会我。
这让我觉得有些不可思议:难道他就不担心我拐走他的女儿?
要知道,在大多数的朝代里,都有着那么一些关于书生秀才或者富家子弟与某些个渔家少女一见钟情,相互私奔的故事,而我现在这种“手无缚鸡之力”的样子,似乎很符合那些故事里的男主角啊。
身高倒是跟我之前差不多,只是不知道这容貌丑不丑。
看来吴大胆,果然很大胆啊。
这个时间最多也就是晚上的八点左右,我根本就睡不着。
而且眼下的这种环境,让我有些坐卧不安,陌生的环境,一切都很未知。
我要怎么才能找到那把伞?
我只能独自站在小院里,试着感受一下夜空之间的灵气,缓缓打出一套拳法:北斗七星拳。
这拳法本来就是对应七星北斗,讲究个踏斗走步,在夜空下使用,隐隐隐射星辰之力,能够强身健体,吸收自然之力为己用。
可是这身子骨是在有些弱,一套拳下来,我已经是大汗淋漓的感觉。
吴芳就端了个小板凳,坐在旁边看着我打拳。
她十五六岁的年龄,其实我已经把她当成了一个小妹妹,毕竟在我们那个时期,也就是个刚刚读高中的小孩子,还青涩的要命。
“嘻嘻。”吴芳看了半天,忽然笑了。
“张大哥,你这拳法怎么慢吞吞的,跟我爹的功夫可不一样,我爹打起拳来可是虎虎生风的,哪像你没有半点力气,一看就是花拳绣腿。”
我:……!
我不知道要怎么跟她解释内劲与外功的区别,我只能笑着,想了想,对她说:“你知道北斗七星么?”
吴艳摇了摇头:“你是指天上的星星么?”
好吧。
我已经想象到她对于事物的无知,可我没想到,她居然连北斗七星都不知道。
我只能指着天空中的那个还算明显的斗状,对她说:“看,那就是北斗七星,是大熊星座的尾巴。斗柄指西,天下皆秋,说明现在已经是秋天啦。”
“哦,那什么又是大熊星座?”吴芳好奇的用手撑着下巴,用一种求知的眼光看着我。
我想了想,随即指着星空,跟她细细的描述:“你看,那几个星星的组成,像不像一只大熊?”
被我这么一提醒,吴芳惊叫了起来:“果然耶。”
我又指了指大熊星座的旁边:“你看,那是小熊星座。在它们的后面啊,又有个猎户星座,他牵着两条猎犬,一直在追杀两只大小熊,那两条猎犬又被称作猎犬座。”
吴芳看了半天,总算把我说的这几个星座给看了出来,她满眼都是小星星,瞬间陶醉在着天空的夜景中:“张大哥你好厉害,我以前怎么就没有发觉,星星还有这么多的形状啊。”
我笑着:“其实啊,天地无边,我们所见到的,所知道的东西,还太少太少,等有机会的话,我给你好好的解释解释关于星座的事情。”
“哦。”吴芳应了一声,好奇的问我:“那么张大哥,为什么那个猎户要追杀那两只大小熊呢?”
“这是一个悲惨的故事。”我想了想,还是简单的给她解释了一下关于希腊神话里大熊星座的故事,并把它转换了一下:
“据说啊,有位美丽的仙女,是一位本领高强的猎人,狩猎的本是无人能及;可有一天,她的美貌被天上的天帝看见了,于是天帝就变成了她心爱人的模样,占有了她的身体,从而让她怀上身孕,生下了一个儿子。
可惜啊,这事情被天帝的妻子,也就是天后知道了。所以天后就使用了一种法术,把她变成了一只丑陋的大黑熊,从那以后,她就再也不是猎人,而是变成了猎物。
再后来,她的儿子长大了,也成为了一名优秀的猎人。天后为了报复,故意让她的儿子遇到了她变成的黑熊,让她被她自己亲生的儿子所猎杀。
这时候,这一幕正巧被天帝见到,为了防止自己亲生儿子杀死亲生母亲的悲剧上演,所以他也使出了一个法术,把他的儿子也变成了一只小熊。
这样一来,他的儿子就认出了自己的母亲。
为了防止这对母子再受到天后的伤害,天帝就把他们送到了天上,变成了大熊星座和小熊星座。
可是天后不愿意啊,所以天后就派了一个猎人,带着两条猎狗继续在后面追赶它们,这就是猎户星座的来历。”
听完我讲述的这个故事,吴芳皱眉想了想,问了我一个在我看起来属于比较奇怪的问题:“那个仙女的爱人呢,他怎么一直没有出现过?”
这……,他不出现,我怎么知道?
这只不过是个故事而已,故事里不让他出现,我也没有办法啊。
“我觉得,这个故事最好的结局,应该是她和她心爱的人一起变成熊,这样,她在天上才不会孤单。”吴芳托着腮,痴痴的说着。
她肯定想起了什么,说不定就想起了她的那个未婚夫。
但愿那个人还没死吧,小姑娘心肠不错。
我想着,约莫着时间也不早,随后自去休息。
躺在床上,将青霜剑放在枕边,我试着开始运转天地交征阴阳大悲赋,缓缓由外而内,改变自己的躯体。
这个过程,应该很漫长,但是我必须要做。
我必须有一定的实力,才能找到那把伞。
至少目前来说,我可以确定,这绝对不是一个梦。
就算是一个梦,也是一个很长的梦,绝不会轻易醒来的一个梦。
我必须回去,我还有很多的事情没有做,我要去处理大朝山脉里的僵尸,我要去找三叔,我甚至还要对付王国梁和朱安国,还有答应陶初的承诺。
这些事情,都还在等待着我,我还要揭开旱魃的谜底,寻找将臣的下落呢。
我不能被困在这里。
第二天一早,晨光初照,透过窗棂洒入房中,伴随着阵阵鸡鸣,让我醒了过来。
没有闹钟的喧嚣,没有汽车的呜鸣,很清静,很自然。
当我老了以后,也许我会喜欢上这样的生活。
可现在不能。
吴芳把我原来穿在的衣服递给了我,已经被她洗的干干净净。
那是漆黑的一件袍子,让我咋一看看去,还以为是我当初的那件黑袍,可随手抖开,却发现原来不是。
这是一件质地明显与我身上的粗布麻衣所不同的衣服,甚至边缘还有一小圈的花纹,手感很不错。
我将它丢到一边,这东西如果能卖点钱,还是拿去卖了的好,我可不是怎么富贵公子哥,要穿这么高档的衣服。
从昨晚那些新鲜鱼的消失来看,吴大胆应该已经早早的出去跟他的几个兄弟一起,去集市了。
可能在卖鱼的同时,附带着去卖掉我的那块玉吧。
我想着,继续开始练拳。
第411章 文士
等到吴大胆等人从集市里回来的时候,已经过去了整整大半天。
而我,也跟吴芳两人独处了一天,除了简单弄了点东西吃下肚以外,我就是练拳。
一天下来,我觉得身体的状况已经有了轻微的改观,明显感觉到了体力的恢复,以及身体里的那股隐隐约约微弱至极的气息。
那是天地交征阴阳大悲赋的内劲,一个晚上的时间,居然能够练出那么一点点,虽然薄弱,却我欣喜过望:最起码见到了一点希望不是?
吴芳就一直陪着我,除了勤劳的把各种鱼干翻出来晒、又去外面拾了点柴禾放着,就是听我讲故事。
看来,昨晚关于大熊星座的事,她还没有听够呢。
小姑娘的年纪小,又没上过学读过书什么的,所以对于这种常识性的东西都很是好奇,一个劲的缠着我,俨然我在她的心中,已经成了学识渊博的化身。
于是,我就简单的给她讲了几个希腊神话里记载的故事,比如说太阳神宙斯啊一类的。
“张大哥,天上真的有那么多的神明么?为什么你口里的神明,与我所听过的传说,完全不一样啊?”吴芳满是求知欲的问我。
当然不一样了,各自传承的文明,各有各的风格,又怎么会相通?
只是这声“张大哥”,让我实在有些不习惯。
“如果有时间的话,我可以给你讲一些关于星星啊、太阳啊之类的事,不是故事,是真正的知识,也许到时候,你就会明白这些传说是多么的荒谬了。”我笑着,给她解释。
“荒谬?难道你说的这些东西,都是假的?”我点了点头,笑着承认了她的这个猜测。
吴芳的脸上浮现出一种异样的神色,悄悄的四周看了看,好像生怕被什么人听见一般,这才用一种很低的语气对我说:“张大哥,你可千万不要说这种话,举头三尺有神明啊!小心被听到的话,你可就惨了。”
哦?
我这才想起来,我现在所处身的这个时代,还在七百年前。
在这里,人们对于各种科学现象还没有形成独特的解释,总认为一切都是由神明掌控的,所以我刚才的话,似乎有些对神明不敬了。
我只知道在九霄之上,是浩瀚的宇宙。
可至于是否有神明居住的十八天宫,是否有十八层的地狱,我觉得,这事情可能科学也解释不清楚。
鬼是肯定存在的,因为其实我也算是“鬼”的一种。
我没有跟吴芳解释太多的东西,要是真有机会的话,也许我会告诉她这些知识,不过现在,还是算了吧。
她是这个时代的人,她应该有她自己的生活。
我比较好奇的一点,是吴大胆这个人,他真的胆子很大么,为什么他敢这么放心的就把我和吴芳一对孤男寡女留在家中?
而且正巧都是情窦初开、情意朦胧的年龄。
我早上洗脸的时候已经靠着水盆里的倒影,看出了自己的容貌,也是一个是十七八岁的少年。
说也奇怪,这容貌竟然跟我有七八分的相似,最主要的一点,连脸上的那道刀疤都一模一样的留了下来。
只有看着这刀疤,我才想起的身份,我还是一只旱魃。
…………
吴大胆他们回来的时候,带回了一些普通家用物品,以及两张崭新的渔网,还有一些鱼叉斧头等物,看来,我的那块玉已经被他们卖掉了。
跟在吴大胆他们几人后面的,还有一个人。
一个身穿长袍、举止典雅的秀才文士。
看年龄,应该在三十岁左右,留着一小溜的胡子,看起来比较老成。
也许是因为时代不同的关系,我总觉得这里的人普遍偏老。
比如说吴大胆跟他那几个兄弟吧,明明也就三十多岁的人,正值壮年的时候,可看在眼里,却总觉得他们已经是四十老几的感觉。
至于三十多岁有个十五六岁的姑娘,在这个时代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至于吴芳的母亲,在我俩有一搭没一搭的交谈中,我也明白了大概,她的母亲早就已经病死好多年了。
甚至连吴芳自己,都快忘记了她母亲的长相。
这时候又没有什么照相机,除了画画以外,基本不可能用其他方式保留下人的容貌样子来。
而画师,应该比较贵吧。
“阿芳,你看谁回来了?”吴大胆笑着大声的喊道。
吴芳这时候正在院子边张罗着饭菜,一抬头,愣了愣,顿时惊叫了起来:“许大哥!”
难道这小子就是吴芳的那个未婚夫?
吴芳跟小芳的容貌基本相似,所以下意识里,这一想之下,我就把这老小子当成了抢我媳妇儿的人,心头顿时有些不爽。
倒不是我真的就想着要跟吴芳好,而是因为本能。
没错,从医学角度来说,这是一种雄性生物的本能,本能的去护着所有有可能“属于”自己的雌性。
中年文士笑着跟吴芳点了点头,又看了看我,笑着跟我打招呼:“这位想必就是张公子吧,小生许青,有礼了。”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我也不好给他脸色看,当下也点了点头,算是打了招呼。
在古时候,礼节这种东西很繁琐,读书人之间说话都要文绉绉的憋半天,我只是个假秀才,肯定“文”不过他们。
不光是我,我注意到,王五的脸色也有些不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