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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珠鬼话(全文完结)by水心沙-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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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水心沙

第一个故事:锁麒麟

        第一章
我不知道今天还要倒几次霉。虽然从出生开始就不怎么走运,但像今天这样连着倒霉的,还是头一回碰到。
天上下着暴雨,全身淋得透湿,身上还得背着只足有身体两倍大的布包,这包是那个西藏商贩送给我的,算是我买下他所有货品的赠送品。是啊,当然是慷慨奉送了,东西都卖光了,这只又臭又脏的破包还留着干吗呢。
雨不停冲刷着我的身体,包在背上一阵阵发着恶臭。
怎么这么倒霉……这么倒霉……
说起来,这都怪那头死狐狸,如果不是他一大清早摇着尾巴满脸堆笑把我推出门帮他买所谓的极品调料,我怎么都不至于这么惨。到门口还看到一只黑猫,神气活现打面前经过,那时候就该想到不应该出门。
狐狸是我店里大当家的,里里外外一把手,从清洁工作到点心烘培。我常想如果那个时候他没有出现在我家店门口,这家传了两三代的小糕饼店眼看着在我手里就要倒闭了吧。到现在我还记得饿脱了形的狐狸在吃了我给他的糕点后说的第一句话:“我靠,这玩意儿也只能给人吃,大姐,你想杀了世纪末最后一只会说话的狐狸吗??”
狐狸对点心制作的要求很高,非北城区那家百年老杂货店的酱味调料不可,但狐狸又很懒,一个月里有大半时间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所以出现了今天早上这一幕。平常都是我回家时顺便给他带回去的,我的学校就在北城区。
雨小了点,我从屋檐下走了出来,房梁上那只猫已经盯着我看了老半天了,再不走我担心它过来就给我一爪子。狐狸说我对于那些有爪子的物种来讲,有种想一爪子拍上来的冲动。真是让人不寒而栗……
背后那只包发出来的味道更浓了,被水泡过后的味道,像背了一大包馊了的饭菜。
说起这包东西,除了叹气我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也合该我倒霉,买完了材料和平时一样穿过那个古玩市场去车站,那个市场门口经常会有些没证的摊贩在那里摆摊子卖些不值钱的假古董或者小饰品,有些东西做工还不错的,我常会过去淘个一两件。今天也去了,因为刚好看见一只灯罩做得挺精致。可能走过去的时候走得急了一点,眼睛又净盯着灯罩上漂亮的花纹瞧了,一不留神绊在了一块砖头上,然后把边上那个坐着发呆的西藏小贩面前一堆货压得四分五裂。
到现在我还没想通为什么自己在走过去的时候会没看到这个商贩,面前这个摊子鲜艳得就像个巨大的红灯,怎么着都不太容易让人忽视掉。
然后把钱包里所有的钱都拿出来赔了人,这里头还包括狐狸清点出来的一个月的材料费,当时也没考虑那么多,说赔就赔了,路上看热闹的人那么多,那老头满脸皱纹的样子又让人没来由的理亏,所以只能把他那包被她压烂了的东西全部卷包买走。
直到上了公交车才发现自己连一块钱的车费都拿不出来了,皮夹子从里到外翻了个底,一个钢蹦儿都没留下来。本想拿包里的东西做个抵押,可人家说什么都不肯,最后勉强让待了两站路,然后给撵下了车。
下车就赶上这场入夏以来特大的暴雨,连缓冲都没有,黄豆大的雨点说下就下了,劈啪砸了一头一脸,等回过神想到要找个地方躲,身上早就给浇透了……
“宝珠~~回来啦~~”门一开,两只雪白雪白的爪子朝我的方向飞扑了过来。我往边上偏了偏,狐狸的鼻子撞到门背上,咚的一下,清脆得让人暗爽。
然后捂着鼻子哀号:“好臭啊!!宝珠!!你掉到粪坑里去了吗?!”
我解下包丢到他脑袋上:“什么东西那么香。”
“人家新买的Dior甜心小姐。”翘着手指捏着毛巾擦脏包上的水,狐狸没忘记妩媚地甩甩它屁股后面一大蓬尾巴。
“甜心小姐?你越来越恶心了,狐狸。”
狐狸是只妖狐,据它所说修炼了有五百年了,总算修了个人形出来,是属于大师级的狐狸。我对此将信将疑,一只修行了五百年的妖狐会饿昏在人家家门口,西瓜都会笑了。
外表看狐狸是个漂亮得偏女性向的少年,事实上这也是他所遗憾的,他说只差一点点他就修炼成女人了,真正的狐狸精,谁知道老天不开眼,修炼最关键的时候让雷给劈了,结果等他脱胎换骨,很失落地发现自己修成了个男人。
成为男人的狐狸精,对于狐狸来说很失败,相当的失败。
常人眼里的狐狸和普通少年没什么两样,就是漂亮了点,也……变态了点,只有我可以看见他身后那根怎么藏都藏不掉的尾巴。所以人说狐狸尾巴藏不住,这句话是很有道理的,修成了精又咋样,变得再像人又咋样,除非他下决心把这根尾巴给剁了,否则一辈子都得跟着他。当然狐狸也无所谓,毕竟像我这样能看到他尾巴的人不多,而且他觉得他的尾巴很好看。大凡狐狸精都是决计不肯把自己身上最美的部分切掉的,哪怕是他们的缺点。
说起我这双能看到狐狸尾巴的眼睛,那得从很早之前讲起。
出生的时候姥姥找人给我算过命,算完后那人摇了摇头就走了,没收一分钱。后来家人左求右求他才透露了一些,他说我八字硬,又偏巧撞上天孤星,所以我的命是硬上加硬,这是很少见的命格,不是大凶至极,就是大难不死,鸿福齐天。而不管是哪种命,凡是跟我有关系的人都会被我克,所以注定孤老终身。
但因此而有了一些莫名其妙的能力,比如看见某些一般人看不见的东西,甚至能够触碰到它们。狐狸就是因此而被我发现并收留的,那时候他还是只狐狸,一只介于人形和狐狸形之间转换的狐狸,常人是看不见他的,正如他们现在看不见他的尾巴。也就是说,如果当时连我都看不到他,他也许真的就饿死了。
“宝珠,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是你买的?”从包里抓出一把红红黑黑的项链,狐狸问我。然后低头又在包里一阵乱抓。
宝珠是我的名字,很俗吧,简直又俗又呆,是我姥姥给起的,因为她信佛,给我算过命后她去庙里求了串珠子给我挂在脖子上,然后为我起了这么个名字,说是宝珠的圆润可以化解掉一些我命里的煞气。不知道这十八年来它到底有没有给我化解掉过什么煞气,在学校被同学嘲笑后想过要换的,他们老把我名字写成饱猪。但姥姥死活不肯,说换了她跟我拼命。
那时候胆子小,被她一说就怕了,也就不敢再提换名字的事。而现在人大了,胆子大了,但却不想再换了,因为那个说换名字就跟我拼命的老太太已经不在了,这串珠子和这个名字,是她留给我的唯一东西。
“是啊……”支吾了一声,我顺便偷偷溜进洗手间,把门锁上。
果然,不出一分钟,外面传来狐狸一声尖叫:“啊——!!!宝珠!!!你买了一大包什么东西!!能吃吗!!能穿吗!!!能用吗!!!!我的调料呢!!!宝珠!!!”
我把水龙头开得很大声,以此掩盖狐狸的尖叫,狐狸叫起来声音很吓人,比卡车的刹车声还吓人。
我忘了告诉他,那包调料早在雨里都化成泥了。而他还在等着这包调料去做再过几小时就要过来取的松糕……别怨我,狐狸,做人不能太挑剔……
洗完了澡坐在客厅上开始整理那堆被狐狸倒出来的东西,狐狸在外面的厨房里忙碌着,没有了他想要的调料,他只好用一般的代替。狐狸在那里一边做一边尝着味道一边抖着眉毛,换锅子的时候弄得很大声,惟恐我听不见。
我没理他,因为作为犬科动物来讲,他的耳朵必然比我的耳朵耐不住噪声。事实证明也的确如此,不到两分钟他就没声音了,一股一股很香的味道从厨房直飘进客厅,很显然,和往常一样,在面对现实的时候狐狸通常都比人更容易选择妥协。
不过虽然这样,我知道这次狐狸真的在生气。艺术家对于一切他们创造的艺术都有种无可形容的近乎偏执的在意和挑剔,对于狐狸来说,精致的美食和无可挑剔的调料就是他的艺术,当艺术被一个不懂艺术的人因为一些低级的错误而搞砸,艺术家会崩溃,狐狸会绝望。虽然对于一个没有任何艺术细胞的人来讲,我是完全体会不了他这种变态心情的。
不过至少我还看得出来,那些没能带回来的极品调料,真的让他很沮丧。
一只沮丧到连头都不知不觉恢复了狐狸本色的狐狸,我开始暗暗祈祷这会儿不要有客人突然上门,因为那会让他们看到一些比较让人崩溃的东西……比如一个守在煤气灶边一动不动的无头人。
想到这儿寒了一下,因为刚好一眼瞥见客厅窗玻璃上一个没头的身体。
脖子贴着窗玻璃移来移去象是在找什么东西的蚯蚓,不管白天还是夜晚,不管是第一次还是第一千次看见,总让人冷不丁要打个寒战的。
随手抓起拖鞋朝窗玻璃上丢了过去,砰的一声,身体消失了,被吓了一跳的狐狸朝我这边瞪了一眼:“又在欺负阿丁了吗,女人,尊重一下帅哥好不好。”
“等他找到他脑袋再说。”
狐狸说得没错,阿丁的确是个帅哥,当然,是指他活着的时候。因为太帅,惹了一屁股的风流债,终于有一天被人发现横尸在自家的床上,死的时候什么都没缺没少,惟独少了他的头。这已经是两年前的事了,在我很不幸地搬来成为他的邻居之前,直到现在他还在找他的头,而且时不时会找到我家里来。
就象现在,短短两句话的功夫,他已经慢悠悠从窗玻璃外头晃了进来。对,就象传统那种鬼片一样,穿窗而入,然后慢条斯理坐在沙发上,很有型地翘起腿,用他那只挺漂亮的脖子盯着我看。
有没有人试过被帅哥盯着看,感觉怎样,据说会脸红。
那有没有人试过被帅哥的脖子盯着看?
那感觉么,总之我……
“狐狸我饿了。”抓着手里一把刚从包里抓出来的东西朝厨房门口挪,不管是第一次还是第一千次,被帅哥的脖子盯着看的感觉,对我来说始终如一的是一种没办法改良的毛骨悚然。
突然手上疼了一下,我猛跳了起来,沙发上的无头帅哥一晃消失了,不过我手掌心的痛感还在。
低头抬起手,张开,手心因为刚才的用力破皮了,被一些比较尖锐的东西戳的。那些东西看上去有点眼熟,白不象白,黄不像黄。
“发什么呆,吃啦。”狐狸捧着一笼热气腾腾的蒸糕嘀嘀咕咕从我身边走过,撞了我一下,我这才突然醒悟过来。
这几块东西……好象是骨头。
第二章
一直到第二天,狐狸都没能完全原谅我,因为我让他做出了让他感到耻辱的糕饼。所以他罢工了,一个人躺在房间里哼哼唧唧,说我让他在老顾客面前丢了脸,说我不懂得一个艺术家的神圣感。
所以没办法,我只好一个人出来站柜台。
“离哥哥不在吗?”
我瞪着柜台下面,摇摇头。不出所料,那个背着书包一脸雀斑的小姑娘听到结果扭头就走了,临走还看着我用力叹了口气。郁闷,这已经是今天第二十个这么问的人了,也是第二十个只是问问,而不打算买糕的人。
没错,离哥哥就是狐狸,对外,他叫胡离。他在的时候生意通常是好得出奇的,狐狸精的魅力无人可挡,不管是男人女人。但他坚持是因为自己手艺出色,哪怕那些人买完了糕饼扔到一边然后对着他的脸流口水,他还是坚信这一点。
店里再度恢复安静。
一波波甜腻的风被电扇吹着在鼻子尖绕来绕去,软软得让人犯困。所以说看店真是种相当让人容易觉得困倦的活儿,尤其是下午一点到三点这段最郁闷的时间。枯坐这听着电扇机械的声音,看着阳光一点一点从柜台的这头移到柜台的那头,眼皮逐渐发沉,连苍蝇停在玻璃板上磨爪子都不够让我清醒。
突然腿上被什么东西戳了一下,在我缩起腿想趴到柜台打个盹的时候。
伸手摸了摸,摸到块突出的硬东西,忽然想起昨晚那串把我手戳破的骨头,手伸进口袋了掏了几下,一使劲把它抓了出来。
差点就把这玩意给忘了呢。
这把骨头应该说是串手镯。
很多卖首饰的为了吸引人,所以会做出些比较另类的东西,比方说骨头饰品。当然通常情况下,那些骨头不是真正的骨头,多是些硬塑料。
但显然这会儿被我抓在手里的这把东西不是塑料。它上面自然的纹理,还有那些细小的孔洞,用塑料是加工不出这种效果的。
可又不是一般的猪骨头牛羊骨头之类。一小段一小段用一些不知道是镀银还是不锈钢的链条连成一串,除了指骨,我想不出一具身体上还有什么部位的骨头是这种样子的。
指骨?!
忽然觉得手心里的感觉有点冷。指骨属阴,一般是本体死后灵魂暂居的地方之一,可是从这些骨头上我又看不出任何灵体寄存的东西,这一堆小小的骨头是死的,同它们的主人一样。
那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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