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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际传奇-第10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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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这个郭冲的说法(他前面提到诸葛亮的空城计最早是由一个名叫郭冲的人提到的)和《三国演义》的说法,两军的军力悬殊是很大的,有说司马懿带了二十万大军的,有说司马懿带了十几万大军的,反正至少十万,你把这个城围起来围他三天,围而不打行不行?何至于掉头就走呢?所以是不合逻辑的,诸葛亮的空城计是子虚乌有。”⑤说空城计的故事“不合逻辑”,这就是以“形似”的观点来评价的结果。    《空城计》的描写是不是真的不合逻辑呢?那就要看是用什么样的眼光和标准去衡量,也就是:对小说人物描写的真实性是用“神似”作标准呢,还是用“形似”作标准?问题的关键就在于他提出的“不合逻辑”的三条理由。表面上看起来,这三条理由讲得确实很有道理。但这是用历史的眼光,或者说是用一般生活逻辑的眼光来看问题,如果换成另一种眼光,即文学的审美的眼光,联系到中国古典小说人物描写对形神关系的灵活处理,那就会得出完全不同的另一种结论。应该说,《三国演义》中的《空城计》是运用“遗貌得神”处理方式描写人物非常成功的例子。正如苏轼所说,传神不必“举体皆似”,只求“得其意思所在而已”。成功的艺术作品,作者为了突出他从生活中提炼出的那个“意思”,就常常不惜舍弃一些次要的、非本质的东西,甚至还不惜违背一些生活的常态、常理,以不形似或不完全形似来换取艺术表现上的神似。这时候从表面上看起来,就会觉得这样的描写是不合逻辑的。易先生所批评的三条,在《三国演义》所写的空城计里,就属于日常的生活逻辑方面的道理,在作者的眼里,算是次要的、非本质方面的“形”。他在创作时,可能根本就没有意识到有这方面的约束,也可能是已经意识到了,却在有意无意间、或甚至是自觉地予以忽略和背离,而去突出和着力表现他在对历史生活进行提炼时捕捉到的那个“神”——诸葛亮的大智大勇。    《空城计》对诸葛亮的大智大勇,是从三个方面来表现的:第一,写他对兵法的灵活运用。兵法上讲的常例是,在战争中要“实则虚之,虚则实之”。意思就是在设在埋伏的时候要伪装成没有埋伏,让敌人钻进你预设的口袋;在没有埋伏的时候却要伪装成设有埋伏,让敌人不敢进来。空城计却是反其道而行之,用的是“虚则虚之”,空城一座就明示敌人是空城一座,结果敌人反而不敢进来。第二,符合兵法上讲的“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诸葛亮敢于采用“虚则虚之”的方法,并能够断定敌人在他的引诱和迷惑面前不敢进来,是因为他对对手司马懿深有了解。司马懿是一个聪明的、懂得兵法、并且富于军事斗争经验的人物,他以兵法常规的“实则虚之”来判断,当然不敢贸然进城。诸葛亮还知道司马懿是一个对自己十分了解的人物,诸葛亮一生行事谨慎,司马懿当然不敢相信他这次真的是在弄险。第三,诸葛亮临危不惧,镇定从容,虽然实际的处境十分危险和被动,却反而让人觉得他在精神和气势上超过甚至是压倒了对方。读者读《三国演义》,从空城计的艺术描写中,具体生动地感受到了诸葛亮的大智大勇,由此获得了审美的愉悦。他们看到司马懿退兵了,诸葛亮的冒险真的奏了奇效,心里会感到非常的快乐。试想,要是司马懿真的采用了易先生三条中的任一条,破了城,或一箭就把诸葛亮射了下来,读者心里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呢?实际上,读者在欣赏这段艺术描写时,是不大会(也没有必要)去考虑和计较还有什么地方不合逻辑的,而是宁可相信,在那个特定的艺术情境之下,司马懿是被诸葛亮不可捉摸的玄机和精神气势给“震慑”住了,他不敢贸然入城,一阵犹豫之后掉头就走是完全可能的。因此可以说,在本质的意义上,或者说在审美的意义上,这段描写是完全合乎逻辑的,是真实的。    其实,这种“遗貌”、“背形”(只是次要的非本质的部分)而见“神”的描写,在《三国演义》中还不只此一处。第四回里写曹操杀吕伯奢(京剧改编名为《捉放曹》,舞台演出也是长盛不衰)也是一例。曹操谋杀董卓不成,在逃亡中到其父执吕伯奢家,受到吕伯奢的热情款待。在吕伯奢到西村买酒时,曹操因误会而杀了吕家八口,而在明知错杀的情况下,又在出逃的途中杀了买酒回家相遇的吕伯奢本人。最后在陈宫“知而故杀,大不义也”的斥责之下,逼出曹操那句著名的人生信条:“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这段情节突出地描写了曹操的不义和残忍,开篇不久就为曹操形象的塑造定下了一个基调,给读者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但仔细推敲,其中也存在“不合逻辑”之处:吕伯奢家中那么多人,在来了这么一个贵宾(结义兄弟之子,谋杀董卓的义行又那样令他尊敬)的情况下,没有必要将客人撇在家中不陪而亲自去买酒。这样的处理,显然是出于极写曹操不义性格的需要而设置的。但是除了少数专家在考察《三国演义》如何对史料进行艺术加工时论及外,一般读者在文学阅读中是很少注意和计较的。    “遗貌得神”的处理,在《红楼梦》中则有更为出色的范例。前面提到的吴组缃先生在谈到中国古典小说追求神似的传统时,就曾对黛玉葬花一段描写作过精彩的分析,他说:“黛玉葬花,一边哭着,一边念着葬花词。贾宝玉隔着好几十米,在那个山石后面就听清了,把它一句句,一字字记录下来,实际生活里这不可能,这就不形似……黛玉葬花,抓住了林黛玉典型性格中一个最精要的东西。为什么葬花呀?她在怜花。为什么可怜花?她在可怜她自己,就像一朵花一样,在那样恶浊的环境里,她这么一个女子,这么一朵美丽的花,就要被摧残践踏为污泥了。她想把花埋起来,‘质本洁来还洁去’。这就是抓住了林黛玉典型性格的一个要点,一个‘意’,一个神。在这种情况下,丢开了形似,而只抓神似。黛玉葬花,构成了一个盛传久远的画面,就因为它画了神。”⑥    《红楼梦》不只是细节,就是一些大的构想和设置,也有它有意无意忽略的一面,要是只从日常生活的情理,而不是从艺术审美的情理来看,也是可以当作所谓的“不合逻辑”的“疏漏”来批评的。就说大观园吧,又有北方园林的特点,又有南方园林的特点,弄得想寻找大观园原型地址的人扑朔迷离,无从查考。又如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表现了那么丰富深刻的社会内容,体现了建立在共同思想和人生追求基础上的近代爱情观念的特色,可是若要细究呢,贾、林二人的年龄曹雪芹就写得模糊不清,大约也就不过是十二三、十三四岁的小孩子,这哪里能呢?再说这不是我们今天反对的早恋么,为什么还要去肯定它呢?还有他们近亲的姑表兄妹关系,从现代优生优育的观念来看,也是不能恋爱和结婚的,要从这么一个特殊的角度来看,贾母、王夫人等人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反对他们的结合,也不能算有什么大错。如果有人真的这样提出问题,去指摘甚至否定《红楼梦》的艺术描写,那真是只见皮毛而不见神髓了。所幸至今还没有听说有哪位读者这样去较真,硬要要求文学名著对生活的描写必须“举体皆似”,处处都要严格符合生活的逻辑。    从以上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古典小说在塑造人物时对形神关系的处理是相当灵活的。讲究传神是一个根本的追求,“以形写神”是最基本的处理方式,“遗貌得神”是对“以形写神”的灵活运用。所谓“遗貌”,并不是完全舍弃“形”或背离“形”,而是指经过对生活的提炼,抓住“神”,忽略和删削次要的、非本质的方面,突出和显现重要的、本质的方面。“举体皆似”是形似的要求,而不是神似的要求。传神是传写人物的内在精神,揭示生活的本质,表现生活的神理。虽然有时不免在局部,或在非本质的层面上,有违日常的生活逻辑,却因为它所表现的生活比实际生活更高、更美、更见神采,因而从根本上说来,仍然是合乎生活的情理,是真实的。人们在欣赏文学作品时,只要能从作者的艺术描写中领会到那个“神”,获得思想的启示和审美的愉悦,就会见大而略小,得神而遗貌,不再去计较那些次要的、非本质的细节了。    ①以上两则,均见余嘉锡撰《世说新语笺疏》,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722、720页。    ②苏轼:《书鄢陵王主簿所画折枝二首》其一,《苏轼诗集》卷二九,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1525页。    ③《传神记》,《苏轼文集》第二卷,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400页。    ④⑥吴组缃:《关于我国古代小说的发展和理论》,《说稗集》,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32—33页,第33页。    ⑤这里的引文根据的是易中天先生在电视上的播出版,《品三国》一书正式出版时作者作了“重新改写整理”(见该书“后记”),这段话经核对,文字上有不少改动,但基本意思没有变化。特录于此,以备查对:“不过这个故事实在太好听了,于是《三国演义》便大讲特讲,三国戏也大演特演,所谓‘失空斩’(失街亭、空城计、斩马谡),历来就是久演不衰的折子戏。但这个故事不是事实,也不合逻辑。第一,司马懿不敢进攻,无非是害怕城中有埋伏。那么,派一队侦察兵进去看看,行不行?第二,司马懿‘果见孔明坐于城楼之上,笑容可掬’,距离应该不算太远,那么,派一个神箭手把诸葛亮射下城楼,来他个‘擒贼先擒王’,行不行?第三,按照郭冲的说法,当时司马懿的军队有二十万人,诸葛亮只有一万人,按照《三国演义》的说法,当时司马懿的军队有十五万人,诸葛亮只有二千五百人。总之是敌众我寡(按:原文如此),那么,围他三天,围而不打,行不行?何至于掉头就走呢?”见易中天《品三国》,上海文艺出版社,2006年7月第一版,第6页。###完本感言!!!
    小说完结了!呵呵,我想笑。可惜笑容却是苦的!我想写一部超过百万字的小说,可惜现在我要放弃了!早在小时候就有当一名作家的梦想,为此到大学我才开始朝着那个方向奋斗!为此我花了半年的时间向那迈出去了第一步。    “我是学生,我是业余写手,我不敢保证自己刚开始能写的多棒,可是,只要有一位读者在支持我,我就会把它写下去。”还记得我说过这句话吗?是的!这是我刚开始写这本书时所说的话。但现在……喝~很抱歉,我不想坚持了!    不要去问为什么!你只需要想想当你一天几个小时坐在电脑桌前单一的敲打键盘时,而什么都不干那是怎样的无聊?当朋友叫你出去玩时,你却不好意思的推脱说要更新小说时,是怎样的尴尬?当你为了一个并不会成功的作品而放弃了游戏/课余时间/陪女朋友逛街等,又是何等的大公无私?    也许你们会说为了兴趣而做一些事情有可原;也许你们也会说只要坚持下去一定会成功的;呵呵,是啊!一直坚持/坚持/坚持/这辈子啥都不干的去写一些脱离这个快速发展时代的东西,就是再笨的人写一辈子也总会有出名的一天。    但是别忘了,我不是职业写手!我也不指望这个照顾我爸我妈。相反我更愿意过平常人的生活,上班工作,下班!至少那有时间规律/至少那不会打乱我的生物钟/至少我的身体也不会出现种种病状。    总之既然这半年已经写了,我也不多说了!也没什么可后悔,一段经历罢了!    等等,忘了说件事了!有个朋友问我,为啥不让主人公把日本给灭了?那时我听了,只是冷哼一声:“迟早的事儿!    因为我也十分憎恨日本人。恨不得立马发动战争杀进他们国内!    不过现在倒感觉这个想法有点可笑!大家有过这样的经历没?当别人给你说一句话,或许做了某件事让你改变对一件事/一件物看法的经历?呵呵,不管有没有吧!    但这篇日志让我改变了对日本的看法,这是一篇帖子,看过之后我沉思了很久。终于还是无奈的笑了出来,引用本书里的一句话,那叫做:“天作孽,尤可活。自作孽,不可活!    一切都只是尊严!尊严!尊严!    帖子内容:    如果我是日本人,我也会去参拜靖国神社!    而我是中国人!    做为中国人,今天我想起在抗日战场和朝鲜战场上用血肉之躯抵抗了小日本    和美帝机枪大炮的几千万中国先辈……我欲哭无泪;我想跪下叩一万个响头……    却找不到他们的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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