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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时分,企图外逃的皇帝与妃子,在宫门前被擒获。潜入宫中劫走皇帝的乱党,被乱箭击毙。被安上“串谋乱党”罪名的她,亦被投井并处死。
翌日,大队人马,载着太后与皇帝,在洋人越发猛烈的炮火声中,匆匆忙忙逃出了紫禁城……
它站在她住过的、空荡荡的寝宫里,看着桌上那些还没有做完的手工,目光突然落在其中一个刚刚做好的棉耳套上。
这个东西,它太熟悉了。她从好多年前就说,要给它做耳套,因为自打变成个小太监之后,它的耳朵一到冬天就会生冻疮。可惜她的手工太差,又没个长性,常常做一点就跑出去玩别的东西,拖拖拉拉好久,也没见她做出来。它以为她只是随口说说罢了,原来,她已经做好了,只是没有机会交给它……
它突然觉得困了,拿着耳朵套,拖着有点沉重的步子,也脱掉了太监这层“皮”,回到花房里,在远处缭乱的火光与隆隆的枪炮声中,睡了。
梦里,那只飞鸟又回来了,歌声依然好听……
11
“讲完了?”我抱着其中一只熊玩偶,盯着咳嗽连连的千机。
它点头。
“她临死前的这口怨气,本不该是你的。”我看了看那清装女子,拿起那只拿《牡丹亭》的小熊。
“为什么这样想?”千机眨眨眼睛,“我一度很热衷于泄露他人的秘密。”
“可你不会泄露朋友的秘密。”我笑。
千机摇头:“我没有朋友。也不需要。”
“口是心非。”我摆弄着那只熊玩偶,“泄密的人,是皇帝吧。”
“他从来就没想过要逃走,他已经不敢了。时间会磨去人的理想与锐气,很不幸,他恰恰就是这一种。”千机看着我手里的玩偶,“多少人来救他,几时来,逃走的路线,他一早就差人通知了太后。”
“这样做,不但可以消灭一群‘乱党’,还能将所有罪责推到他的妃子 身上,反正她已经是太后的眼中钉,如此,他的‘皇爸爸’一高兴,说不定会以为他迷途知返,让他重回龙椅吧。”我冷冷道。
千机想了许久,说:“或许,他也不愿意。可是,皇宫那种地方,由得你愿意或者不愿意么。”
满室俱静。
没有必要再去问它为什么不去救她这样的话,它救不了。一只只会吃土、做手工、听别人心声的妖怪,不是一群已经扭曲了本性的人类的对手。
“她以为是我告的密,也无所谓啊。”千机喃喃,“这比知道真相好一点吧。她那么相信他。”
我放下玩偶,叹了口气。
这时,从坐到沙发上开始,就一直处于半梦半醒状的甲乙,半睁开眼睛,问:“墙上的鸟,就是你梦里那只?”
“是。”千机看着墙壁,“你们听说过这种,站在一根树枝上,不停朝着东方鸣唱的飞鸟么?我查了很久,都没有任何关于这种鸟的记载。难道,它真的只是我的一个梦?”
甲乙没说话,换了个姿势,继续睡。
“你身上的伤是怎么回事?”我上下打量这只熊,真是惨不忍睹……
话音未落,有人敲门。
千机一直没什么神采的眼里,闪过一丝光芒。
12
这高瘦斯文的年轻男人,紧紧抱着他的包,紧张地看着我,又看看甲乙,还有甲乙腿上的千机,问:“你们要带我去哪里?不是说启曦在清风公寓等我么?”
现在的情况是,我的车在黎明时分的高速路上飞奔。驾驶室里,我跟甲乙把这个男人夹在我们之间,押逃犯似的。
见我们不说话,他更紧张,语无伦次地说:“我只是个普通的中学老师,没有多少钱的!绑架我的话,你们拿不到任何好处!我今天来,只是想见见启曦!你们到底要带我去哪里?”
半小时后,我下了高速,千机指了个方向,一条掩映在林荫中的蜿蜒小路。
见这只熊会指路,年轻男人惊得差点掉了下巴。
二十分钟后,我们停在了一片树木丛生的野地前,一座简陋的木屋躺在一片枯草之上,半开的窗户前,一个长发的年轻姑娘,正托着腮朝远处张望。
我的车还没停稳,旁边的男人就发出一声惊喜的大喊:“启曦!”
甲乙刚打开车门下去,这家伙便像只欢欣的兔子一样朝木屋蹿去。那姑娘见了他,居然高兴地连门都不走,直接就从窗户里跳了出来。
等我们走到面前时,这一男一女已经很俗气地紧紧相拥了。
“你们想要带回去的人,就在那儿。”千机看着那姑娘,“叶启曦,叶氏集团董事长的孙女。”
我的思想暂时有点跟不上来,不等我发问,我们身后,突然不知从哪里冒出四个穿黑西装的彪形大汉,手里还拿着枪,一把就将那年轻男人摁倒在地,枪口狠狠抵到了他的脑袋上。其他几支枪,雨露均分地指向我们。
“放开他!”叶启曦惊叫着扑上去,又踢又咬,“是我奶奶派你们来的吗!我告诉你们,我不会回去的!我不是她的洋娃娃!不会嫁给她指定的人!我要跟方旭走!”
“大小姐,董事长说过,你是叶氏集团唯一的继承人,请你跟我们回去!”大汉厉声道。
“不!我死也不会回去!”叶启曦红着眼睛大吼,“你们放了他!你们要敢动他一根汗毛,我立刻死在你们面前!”
“大小姐放心,我们不会杀他的。”大汉的口气稍微缓和了一点,拎小鸡似的将这个叫方旭的男人拽起来,认真道,“董事长让我们带话给你,只要你肯放弃跟大小姐的感情,永远离开松山市,她会付给你一千万作为补偿。你一个穷书生,一辈子也赚不来这么多!”
“一千万……”方旭愣愣地看着那大汉。
“方旭……”叶启曦似乎看出了不好的苗头。
我跟甲乙都按兵不动,被他抱在怀里的千机,冷冷地看着方旭。
一阵冷风从远处吹来,枯草落叶飞起来,啪啪打在我们身上,如果没有这些动静,这个世界此刻是无声的。
半晌,方旭扶了扶眼睛,抬头看着那个大汉,口齿变得比刚才清楚了不少:“一千万不够……启曦是无价之宝,多少钱我也不换。我要带启曦走,恳请你们放手。”
“董事长说,如果你不肯滚,就要留下你的命。”大汉的手指挪到扳机上。
方旭身子一颤,闭上眼睛,咬咬牙:“我是打不过你们的,要杀就杀。就算这辈子我不能带启曦离开,下辈子我也会来找她!”
“方旭!”叶启曦捂住嘴,眼泪像河一样淌出来。
就在这时,千机闷闷地说了一句:“不用下辈子了。”
几道白气自那些黑衣大汉背上飞旋而出,四个活生生的大男人转眼变成了四个穿黑西服的布偶娃娃,手里还拿着枪。
方旭跟叶启曦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吓得呆住了。
千机回到车上,费力地拖出一个麻袋来,放到他二人面前:“走吧,在真正的追兵追来之前。”
“你……你的声音?”叶启曦呆望着这只会说话的熊,“之前绑架了我,又要我在这儿等方旭的人,是你?”
“别废话了,快走。”千机咳嗽了几声,不耐烦地说,“拿上这个袋子。”
“你到底是什么?”方旭诧异地打量它,“为什么要帮我们?”
“再不走,我就打电话给你奶奶了。”千机转过身去,“以后不要分开了。”
二人对看一眼,愣了几秒,连谢谢都忘了说,爬起来拎上麻袋就走。可是没走几步,叶启曦又折回来,出其不意地抱住千机,红着眼睛说:“我以前不相信世上有神仙的。不管你是什么,谢谢你!”
说罢,两人朝山路的另一方匆匆而去,很快消失在越来越亮的晨光中。
同一时间,我突然发现,一直飘在它身边的“怨妇”,像被风吹走的落叶,再不见踪迹。
13
夜里,风很大。
我们的车就停在野地里。甲乙生了一堆火,旁边,千机躺在我铺在地上的大衣上。
在叶启曦他们离开后不久,这家伙就很难看地摔倒在地上了,身上的伤口里,不断涌出银色的光斑,碎钻般闪烁。
“我买了很多止咳药,不过看来都不太管用。”千机咳嗽着,“我花了一百多年的时间,去听世间每一个人的声音,包括冥界里的声音,直到几个月前,才在松山市找到转世的她。看起来,这一世的她,也不太顺利。”
“于是你一早就开始做准备,拼命赚钱也是为了帮她跟方旭。你带走她,利用你的法术考验她今生的恋人,就是为了不要让百年前的悲剧再发生?”我皱眉道,“冥界的一切都不是妖怪们可以随便窥探的。你身上的伤痕,就是长期偷听冥界的声音,打听她转世下落而造成的后遗症?”
“我没有想到冥界的声音听多了,会有这么麻烦的后果。事实上,在得知她的今生是叶启曦后不久,我的那种’听力‘就渐渐消失了。不然,我还能多赚一些钱呢。而且也不需要用布偶这种把戏确定方旭的心意了。”它自嘲地说,“可笑吧,这么多耳朵的熊妖怪,居然聋了。”
“你现在可能不止是聋了这么简单。”甲乙看着它的伤口,毫不掩饰地说,“种种迹象都表示,作为一只妖怪,你已经快消失了。”
“随便吧,消失就消失吧。”它望着有几颗稀疏星子的天空,“唯一遗憾的是,我还是不知道我是什么。还有那只飞鸟,为什么一直在我的梦里。”
甲乙缓缓道:“我在一本古籍上看过,上古时有一种体型极小的飞鸟,浑身灰白,是鸟类中最不起眼的一种,还经常被其他同类嘲笑。可是,它从不将这些嘲笑放在心里,因为它知道自己有天下最美的嗓子,并深深为自己自豪。当天地遭逢大劫,阳光被黑色毒雾遮蔽,所有的鸟兽都惊恐得躲起来时。只有这只小鸟,执著地站在离天空最近的一根树枝上,对着东方不断鸣唱。它天下无双的歌声,驱散了毒雾,让阳光重现大地。可是,当第一缕阳光照到它身上时,它的生命已经因为不断的鸣唱而耗尽。一颗眼泪从树身上落下,笼住了它从树枝上坠下的尸体,将它永远包裹在一颗泪状的琥珀石里。这颗沉睡着世上最自豪的心的石头,被后人称作枝上雀。”
“枝上雀……”千机喃喃,“我的梦里,就是这只鸟儿吗?”这时,我突然发现千机的额头上,闪烁起一片奇异的光芒。
它费力地转过头,看着我:“我是个很坏的妖怪吧?干了不少坏事……”
我摇摇头:“不算。”
“为什么?很多人因为我陷入了灾难。”它的眼神有点涣散了,挣扎着想坐起来。
我让它靠在我的手臂上:“你从来不为自己自豪,你不相信别人会喜欢你,你不对别人有任何要求,你什么事都自己做,仅仅是因为你在……自卑。”
“你说我自卑?”千机不相信地看着我。
“你不是不需要朋友,只是被那句’牲畜‘蛰到了。”我如是道,“你不对这个世界有要求,把自己一个人关起来,不叫‘无欲无求’,叫自卑的龟缩。”“我……”千机苦笑,“我不是乌龟。”
“别不承认了。乌龟熊!”我瞪了它一眼,“叶启曦的前世说得很对,只有死人才不会有要求。我们活在这个世上,就注定要互相‘麻烦’,互相‘要求’,互相‘争取’。再丑的孩子,也有吃糖的权利。”
“再丑的孩子……也有吃糖的权利?”它又眨了眨眼,长长吐出一口气,“如果再多给我一点时间,或许我会好好想想你的话。”
“会有时间让你想的。现在,睡一会儿吧。”我摸了摸它的头,身为一只老妖怪,我心里很明白,如果它睡了,就不会再醒来。
“来的时候,你说你的车是个茶叶店?”它不肯闭眼。
“是,只卖一种叫浮生的茶叶。”我回答。
“能给我喝一杯么?这么多年,从来没有人泡茶给我喝。我一直是自己倒水给自己喝。”它的嗓子已经很沙哑了,咳嗽几声之后,几乎说不了话了。
“好。”我朝坐在一旁玩布偶的甲乙喊了一声,“去车上拿茶叶还有被子过来!”
“你命令我?”甲乙瞟了我一眼。
“对,从现在开始,只要你还白坐我的车,你就得给我工作。不停茶叶店的临时帮工!”我斩钉截铁道,“快去!”
“我的薪水,以小时计。”他站起来朝车子走去。
“你的茶好喝吗?”千机咽了咽唾沫。
“很多人受不了,说很苦。但是有一些人很喜欢,因为喝到最后,会很甜。”
“很怪的茶啊……”千机的呼吸越来越慢,它的熊爪忽然抓住我的手,“还有一件事,你能帮我么?”
“你说。”
14
千机到最后,也没能喝到我那杯浮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