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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能去?”慕容北天问道。
“人生在江湖,就是把命随时拿来玩儿的啊!险象随时都会发生,别问为什么,听得一点劝,总比冒险好。”老者敛去笑容,神色正经。
“这……?莫非还跟在下的性命攸关?到底是何原因啊?”
“不便告知,小兄弟也莫要问了。”老者态度坚决,慕容北天只好作罢。
“我不是要去那儿,只是在下路经漠北,也只认得这么一个镇子,以为遇到了,所以便问问。在下要去中原,前辈指一条路吧。”
“哦,这样我便放心了。小兄弟真是福星高照啊,哈哈,从此地向南走莫约百里就是河洲,就是中原境内啊,再向南到京城咯,直直地走,也不用拐弯,路好认哟!”
“那好,在下也不多叨扰了,就此别过吧。”抱拳一揖,是对长辈的那种。
“等等,小兄弟,”正当慕容北天要走,那老者忽然又叫住了他,“这里的路不怎么好走呢,我有一只骆驼,栓在客栈后面的,借你用一用吧。”
三十六章
“借……?”
“是啊,我看我们挺有缘的,就出手相帮一把吧——你信不信,我养的骆驼他会自己回家?”
“哦?”慕容北天明白了,跟他一起去后院牵骆驼,“前辈就不怕,我拐走了前辈的骆驼吗?”
“在我这儿吃饭可不便宜,当然收费也是因人而异的,既然你出得起那些钱,也不缺着这一点半点吧?就算真遇到什么临时之难,大可拿我骆驼去卖,人在江湖,当要互相帮护些。”
“前辈果然好气度!不过我还真有点担心呢,前辈的骆驼认得回来的路,要是它把我驮到半路,又把我驮回来了怎么办?”
“额……这个,小兄弟你在路上别惹它生气,这种事情应该不会发生。”
“这样,我就放心了。”牵过骆驼,不知是不是眼花了,慕容北天分明看见了那只骆驼十分嚣张地用鼻孔冲他,咧了咧嘴,像是笑一般,摆明了警告他“要对自己客气点”。
慕容北天差点摔倒。
整理停当正要继续出发,还没打开门,门就自动开了。
一阵狂风驰来,卷起满地的黄沙,迷得人无法睁开眼睛,风劲十分的霸道,不大的石子照样轻轻巧巧地搬起再砸出去。
风沙打着旋儿飞升,摇晃着不胜结实的客栈,木质的门窗嘶哑的呻吟着尖叫着,和着间杂的怒号声,煞是恐怖。
“呀,走不了了呢……小兄弟,没事,大漠常常这样。”老者安慰性地笑笑,赶忙上前关紧了门窗,上了锁扣,还不放心地从里面往外推了推。勉强阻隔了风势,但却一点也不隔音,呼呼的风声,毫无保留地灌入耳朵,让头有些难受地发昏。
“前辈,这风什么时候能停啊?”慕容北天有些遗憾。
“这就不好说咯,长地话两三天都不止呢!短的话也就半炷香。”
事实证明,这阵风不属于短的那类,持续了两三个时辰还在呼啸着。
端着晚饭出来的老者,再叹一句:“你小子真是运好!要是你早走了一些,要是不能尽快赶回来,你的小命都有危险啊。”
“也是……”慕容北天接过饭,“可是我要住哪儿呢?你不是说这家客栈不让住店吗?”慕容北天涩涩的声音伪装出一副可怜的样子。
“唉……那只好破例一次了……不过,你自己打扫房间哦,二楼有几间房,喜欢那个就住哪个吧……”
“我懂了,终于明白你为什么不让人家住店了……”慕容北天不断点着头,站在房间门口进也不是不进也不是,看着满屋的灰尘,蜘蛛网,乱七八糟的东西欲哭无泪。
“额……那个咳咳……”老者似乎是面子有点挂不住,但还是硬撑着,硬着脖子,一副与自己无关的样子:“……就只有这样的了,爱住不住!嫌脏了就自己出去找个好点的啊!”
说完就匆匆走了,慕容北天叹一句自己刚才还觉得这人有气度……唉——端来水盆和抹布——干活吧!
夜深了,慕容北天才去睡觉。筋疲力尽的感觉很难受,让他虽然很累,但是却迟迟睡不着。
也许是因为奔波这许久的日子,加上打扫的缘故这么累吧?慕容北天丝毫没有注意自己是练武之人,平时也做过家活,也没有这么累……
这不寻常的劳累……却是给他忽略了。
次日,风停,天气尚好。
老人家还没起床,房门就被一脚踢开,脆弱地在风中颤抖。
被惊醒的老者柔柔眼睛,一脸茫然:“天还没亮呢,找我什么事,这门……”
话还没说完,里衣的衣领被来人一把揪起,就着这个姿势把他拎了起来,阴霾的声音张示着来着的愤怒:“你是什么人,给我下毒,为了什么?”
“毒……什么毒?”老者似乎意识到事件的重大。
“还装无辜吗?我在这里吃你的,用你的,而且就只有我们两个人,不是你下的毒,那不成是我自己想不开?”
老者眉头一皱,卸下一惯的微笑,抚上慕容北天的手腕当即为他把脉——愈到后愈是眉头紧锁:“怎么……会这样?你去过暨迋尔琅?可是就是一晚的时间,屋外又有风沙,你怎么去的?”
“我没有去啊,一直都在这里……还有,你为什么不让我去那里?”今天早上就感觉不对了,走路好像大病初愈一般的轻浮,一运气才发现丹田里空无一物,式了几次都是如此……就好像被人废了武功一样……
被放下的老者,叹了一口气,娓娓道来:“从这里去暨迋尔琅的路上有一种花,那个花会让人中毒,中毒后的特征就是内力全无……”
看见慕容北天忽而抬起的头,和满眼的讶异,老者笑了一下:“你就是这样对吧?我为你号脉也看出了这个特征。毒是很好解的,而且解了之后就不会再中这个毒,只是首先要确认是不是中了这个毒。你说你没去过暨迋尔琅你怎么中的毒?”
“我是从漠北回中原,经人指点,本是先到暨迋尔琅的,没想到走过了,途经了那片花丛,来到这儿。”
“这就好办了,走吧,去解毒!”老者又是一派轻松的样子,看得慕容北天有些许安心。
“走?去哪儿?”
“去找那个花呀!”
漠北的黄沙,有着自己的生命一般的舞蹈,裸露的肤色褐黄,烈日汹涌,不同于娇生惯养的那些富贵人家的的气质,漠北,更像是武士。
再见那片花丛,依旧是浓郁的芬芳,看着却没有半分好欣赏是心性了。不过这花还真是大胆,也须娇妍美丽的外表下一个武士般的心吧。
“这花的解法有很多,有一个最简单的,那就是直接吃了,毒便可解。”
“好吧,我纵使你说的是真的,那也给我一个好让人相信的理由吧?关于这是什么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花?你到底是什么人?”
“这是什么花,我还真是不知道,我也不是什么人,漠北不缺好汉,我是其中之一。”
“你说你在这儿几十年了,会不知道这是什么花?而且你说你不是什么人,你说谎!”慕容北天从没有那么笃定,但是他从老者眼里看到的隐忍和决绝,以及那些自信与坚守,绝不是平民百姓所能有的,就算自己早上怎么对他,也没见他有丝毫的恐惧,但是自己曾多次有意无意地试探过他,只能说明他不会武功或者是说他已经高出慕容北天太多,隐藏地太好……
有高超的功夫不可怕,可怕的是他不会武功还那么自信,肯定不是什么好惹的角色。
比起他说的他只是普通的一个漠北好汉,慕容北天觉得他更像一个隐居了的高手。
“我真的不知道,从三百年前,我们家世世代代都在这里了,我的爹娘不知道,爷爷奶奶也不知道,没有人知道……”
三十七章
“好吧,我愿意听听你的故事,只要你肯说,我也愿意相信。”如果他是高手那么便没必要害自己,而且还是用毒,如果他真是平民,那就更加如此了。
漠北五侠,蛮族人。大约是二百年前,他们就住在与中原交接的这个地方。那时中原的皇帝刚刚即位,少年天子自然是年少气盛,恰逢国力强盛便想扩充自己国家的版图,便派兵进犯北方少数民族地区。
事实上,在两边还未正事宣战之前。皇帝已经派了数万大军前往了。但是出于谨慎考虑,大军没有贸然就进入茫茫戈壁,而是藏在境内。将军亲自带了十几个人扮成平民商队探路,顺便根据地形想想战术。
本来一切都十分顺利的,但是在将军等人回来到时候却迷路了,这是很低级的失误,也是很严重的失误!
带着的食物和水都十分有限,纵是征战沙场,早已把生死把玩了几次的他们,也不免心慌。漫无目的走了三天,油尽灯枯,猝然跌倒的身体,被漫漫黄沙笼罩,不用多长时间就会被埋没。与浩瀚的戈壁浑然一体……
但是老天不会玩太快结束的游戏……
他们被救了,被漠北五侠救了,被五个胡人救了。
给了他们一些药还有一张他们自己画的地图,如果不是因为看过,如果不是因为从小就在这些地方跑来跑去;如果不是因为对这片他人眼里的不毛之地有着故乡的眷恋,也许没有人能有这么精准的地图。
还有同这个地图一起的,几张纸,他们写给将军的。关于怎么找到漠北五侠,还有在戈壁这类地方迷路了怎么办,如何找到水源,进入,戈壁要准备什么芸芸。很是贴心,将军新下也是大喜,有了这么准确的地图,在两军交战之时指挥作战就方便多了。
准备了重金答谢,三番劝说漠北五侠却只肯要那些药草的药钱而以。道过谢,就此作别。
不久之后,两军正式交火,因为中原军队早有准备,杀他个措手不及,胡军自是节节败退。有一点是中原人天生的优势,那就是兵书。
从古至今的那些个阴谋诡计,卑鄙手段,战术上的花招,不但没有招人唾弃,反而记入书册使得无数人专研痴迷,尊若圣品。甚至是武将必习的典籍。那些个教人杀人的套路,就这么千百年地流传……
终究是古人是智慧,今人的借鉴。这,是今人的幸抑或是不幸?'网罗电子书:。WRbook。'
数次交战,捷报频频,疆界一再更改。遥远的京城夜是君臣百姓齐天同乐。
一日告捷,将军乘胜追击,不觉间深入敌腹,纵长的人马被支援的敌军从中切断,排好的阵势顿时支离破碎。
敌军的目标显而易见,也许他们也知道擒贼先擒王,从中间截断之后就迅速包围了有将旗的那半边并且是急于脱身的转移,而另一半人马恰恰因为被冲散了,编排好了的组组对对全乱了,也不敢贸然追击……
就这样,胡军卷走了将军及其近身的护卫队,飘散的将军旗帜染上了厚重的血腥,被长矛利剑分割得七零八落却依然费力地飘荡……
王梓皓看着破碎的军旗,怅然若失地摘下帽子,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没错,王梓皓就是这支中原军队的元帅,中原王朝最富盛名,皇上亲自封赐的“旨天大将军”。此战前一天的夜里,军师深夜突然找到自己,惶惶之样让他十分狐疑,细问之下才知,胡军军中来了一个习过中原典籍的人,做他们的军师,所以他怕……
怕此战会有变数。
思来想去还是放心不下,于是便深夜前来了。次日的计划还是没变。声东击西加前后夹击。看着军师换上自己的战袍,王梓皓心里一阵阵地泛起不祥的预感。
果然,还是这样了。
悲切过后,不知是哪来的勇气,王梓皓一个箭步上前,抽下斜插在地上的旗帜,大喊:“旨天大将军再此,中原军里的好男儿!还能站起来的都跟我追!——”
顺手骑上一只失了主的马,翻身跃上。受惊的马儿双脚而立,长嘶一声,却被王梓皓狠狠握紧了缰绳,血水顺着受伤的手滴答而下,一夹马腹,似是被血的气息感染,马儿兴奋地踢踏了几下前蹄,飞奔上前。
万余军将都赫然跟去,一时喊声震天。看来,失去好兄弟的人不止他一个。
致宾,我有没有那个荣幸还能救回你?
黄致宾,本也是武将家族出身,上天却硬是给了他一副文弱是身躯,从小,家里同龄的弟兄们练习枪法弓矛,而他总是最差的那一个,没有人看好他,没有人认为他会有什么大作为。
也正因为这诸多的因素,黄致宾更喜欢看书,研习布阵兵法。他认为的,打仗,不硬蛮干,而要智取。研习之后的收获颇丰,却也只成了人家的笑柄——只会纸上谈兵吗?
不是这样的,为什么没有人明白呢?
直到他遇到他,没有什么家世背景,有志却不在仕途,智取豪夺武状元。两人不过是因为一同入朝为官,仅仅的几句言谈却仿佛天涯遇知音。
因而甘愿不顾众人反对,自降身份,上书请求为王梓皓的军师。两人合璧,不过短短五六年之间历次征战战无不胜,也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