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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捂住嘴,不由倒抽一口气。
我不是看错了吧,我应该没有看错吧!和小时不同,他脸上的嘟嘟肉没了,鼻子也不是那种翘翘的可爱模样。可是……这个人明显就是……
“你迟到了四个小时。”他低头看看手表,不耐烦地皱着眉,然后才转过头来看着我,“现在都十二点一刻了。”
“小樱!!”刚才的僵硬瞬间烟消云散,我狂喜地叫了出来,弯下腰扶着车窗边框,“真的是你,真的是你吗?真的是你!”
“你这么激动做什么?不是一早就约好的么。谁知道你会迟到这么久。”他对着旁边的空位置偏了偏头,“上车。”
“好的!”
我欢天喜地地奔到另一边车门,这时司机已经下车,替我开门,我收回和他手套碰到一起的手,道了声谢谢,赶紧坐到车里去。随着关门声响起,车厢内显得特别寂静,我不由比刚才收敛了许多,转而盯着小樱看:他身穿严谨的灰色西装和黑衬衫,衬衫的前两颗扣子却懒散地解开,露出若隐若现的锁骨。腿和胳膊修长笔直成这样的人真不多,而且,他还翘着腿,环抱双臂坐着……这种姿势和穿衣服风格,外加气质强势至极,有一种几近冷漠的傲慢,有那么一刻,让我想起了那个戴面具的可怕男人。但随着他转过来的视线,这种想法立刻被我打消了。他扬了扬眉,轻笑道:“怎么,想说我不是你喜欢的类型?”
——“我以前一直以为小樱是女孩子,所以才和他关系这么好!我才没有喜欢他,他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就算要喜欢,我也会喜欢苏学长啊。你们不要开这种玩笑了!”
立即想起以前说过的蠢话,我觉得有些羞耻:“别这样……记忆力太好有点可怕啊……”
他哼笑一声,没再说话,只是对我摊开了手。
“嗯?怎么啦?”
“手机给我。”他的声音充满年轻男性的魅力,音调却冷冷的,犹如沧海深冰。
我乖乖拿出手机,输入密码解锁,递到他手里。他在上面快速输入了一个号码,拨通以后挂断,说道:“这是我的号码,存着。以后我打电话给你,四声响内必须接。”
“哦,好……”
关于喜欢的类型什么的……像小樱这样的类型,会有女生不喜欢吗?就是总感觉……有,有点太强势了……我以为他长大会变温柔一些,没想到事实是变本加厉……
不过,通讯簿里突然多了“小樱”这两个字,只觉得心里美滋滋的,也没心思去追究这些细节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我是周末依然来欢乐撒土的闪闪小天使分割线——————————
感觉开始赶脚不对,见面我又重新修了一下!已经预感会有不少人想砍死小樱了……人设如此,一切都是为了大局啊……
☆、第六章(上)
不过,通讯簿里突然多了“小樱”这两个字,只觉得心里美滋滋的,也没心思去追究这些细节了。这时,刚好常枫也上了车,坐到前排。车发动后,他问我住哪里,我交代以后,开始回想刚才他说自己也等了四个小时,而后醍醐灌顶地拍了拍脑袋:“唉,你看我可真笨,之前陆西仁就告诉过我,你现在经常在甄姬王城,我到了东门之墠,听他们说King在楼上,都没想过你也在楼上。刚才如果我上来找你,就不会让你等这么久啦。”
听到这番话,小樱疑惑了一秒,而后像想通什么一样,冷笑着摇摇头。这种仿佛写满“我对你已经放弃治疗”的轻蔑表情,严重打击了我的自尊心。我觉得应该亡羊补牢一下,于是又添了一句:“我没说错吧?你认识King吗?”
“认识。”他还是一如既往言简意赅。
这下,连前排的常枫也嗤笑出声。这不明意味的笑让我更加尴尬了,我继续说道:“别笑啊。甄姬王城这么大,不是每一个人都和King打过交道的吧?我会下这种结论,是因为你们都坐了他的车。我没说错对不对?”
常枫又忍不住笑了几声。小樱叹了一口气:“是够笨的。”
其实你才是笨蛋啊林英泽,既然一直都在那等我,为什么不找陆西仁要我的电话?我可是按时按点到的——心里是这么想,我却完全没勇气说出来。
算了,他脾气一直是这样。每次跟别人约时间见面,他都得比机器人还准时,但对方哪怕迟到一分钟,他也不会再多等下去。如果有一天他真的等了很久,大概会有“等不到人不走还打电话催,不是我英泽大爷的风格”这样奇怪的想法。不解释、不沟通、不示弱,完全就是林英泽的个人特色。没想到过了这么多年,还是一点没变。
想到这里,我忍不住笑了:“嘿,小樱。”
“怎么。”
黑暗的车厢中,只漏入了些许街灯的微光。他侧过头看着我,面容因背光而不清晰,轮廓却被描绘成一幅线条美丽的画。
眼前的一切,如同电影中的场景。不管是他发丝被风扬起的颤抖,还是眨眼时睫毛扇动的瞬间,都像慢镜头一样,缓缓进行着。
——我知道你喜欢我。
——你也不要忘记我们的约定。
童年小樱的声音,依稀在耳边响起。我想,之前我会为与小樱见面感到紧张,就是曾经有过这样奇怪的对话。但真的见面以后,我发现自己确实想太多了。现在我们已是大人,童年再丢人的事放到现在看,也已变成可爱的回忆。
只是,分明曾经是最亲的朋友,相隔这么多年,却再没办法像以前那样,敞开心扉,交换着幼稚的小秘密。像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我没法告诉他们任何其中任何一人。小樱的脾气不是很好,如果知道我遇到这种事,肯定会狠狠骂我,甚至……甚至可能会有点瞧不起我吧。
唉,算了,不想这些。不可以把不好的情绪带给周边的人。我试着继续话题: “真没想到我们十五年没见啦。之前一直找不到你人,我还以为你遇到了麻烦,没想到现在居然这么厉害。”
小樱确实蛮厉害的。在我们这一帮小伙伴儿里,家境最好的是苏疏和苏语菲,其次是陆西仁,然后才是小樱和我。小樱妈妈很早就过世了,我们都没见过她。林叔叔虽然没有苏叔叔他们富裕,却是标准的好爸爸。以前我们一帮孩子去小樱家玩,他每次都会烧香喷喷的菜给我们吃,待我们特别好。这样和蔼可亲的林叔叔,按理说应该养出安分守己的儿子,没想到小樱这样霸气,居然能走到这一步——很早就听人说过,甄姬王城高层大部分都是名门望族,贺姓股东更是占了大半。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想要混到King身边,真是需要点本事的。
“怎么个厉害法?”他饶有兴致地说道。
“能在King身边工作,还不厉害吗?虽然也在厉害的人身边工作,但我只是个小助理,你好像比我高了不知几个段数啊……”
常枫大笑起来:“别说了,洛小姐,我一个晚上没吃东西,你这一逗我,我的胃更疼了。”这男人的笑点真的很奇怪。
终于,小樱没再继续嘲笑我:“你在给谁当助理?”
“Edward Conno。”我把头发拨开,露出耳朵,开始向第一位朋友炫耀我的第一个Edward Conno,“看,这是他亲手做来送给我的。”
“现在还喜欢发亮的东西?”
“人是不会变的嘛,不要笑我。”发现他能记住这么多关于我的事,我发自内心地笑了出来,“对了,我听陆西仁说,你有事要跟我说?”
气氛突然安静下来。原本,我觉得自己还是有点了解小樱,但面对他的目光,我总是会有些不知所措。那样的眼神,没有朋友之间的和善,也没有男人对女人动心的柔情,倒有一点像狼在观察猎物时的神情,极端冷静,也相当可怕。他沉默地看了我一会儿,转头望向窗外:“以后再说。”
“好吧,今天确实也有些晚了。真可惜,我还有很多话想和你说呢。”我晃晃手机,“我们电话联系吧。”
“嗯。”
没过多久,车停在了我们家楼下。我打开车门,却看见苏疏站在我家门口。他还穿着白色的燕尾服和白皮鞋,就像刚从办完婚礼回来一样。我下车关门,朝他挥挥手:“学长,你为什么会在这里?你妈妈的生日聚会结束了吗?”
他看了一眼我身后的车,眼中有两三秒的迟疑,然后径直走过来,一把将我搂在怀中。奇怪的是,被他这样一抱,我竟头晕了一下——他身上这是什么味道,居然会这么香。但是,这并不是古龙水的味道,反倒有些像新折花枝的香气。大概过了四五秒,我才晃了晃脑袋,恢复清醒:“……怎么了?为什么突然……”
“对不起,今天我怎么都拦不住我母亲。她并不是不喜欢你,可能只是不喜欢我们在公共场合接吻。”
这是什么意思?
“不过,我真的很开心。”他轻轻抚摸我的长发,把我抱得更紧了一些,“这还是你第一次这么主动。”
接、接吻?他在说什么啊……!学长是没睡醒吗?
“等等,我根本没有去你母亲的生日聚会啊。”我往后退了一些,“你确定自己没有看错人?”
苏疏又看了一眼我身后的车,像是有些惊讶,但又像是在刻意隐藏:“你之后是去见了其他人?算了,我们明天再说吧。”
此时,轿车的车门打开了,却不是小樱旁边那一扇。常枫下了车,走到我们面前,朝苏疏露齿一笑,牙齿闪闪发亮:“苏公子,多年不见,别来无恙啊。”
这对话把我弄糊涂了,我望着苏疏:“你俩认识?”
苏疏摇摇头,疑惑地问他:“你是谁?”
“有话说得好,男人只会越老越坏,可真是金科玉律。难得你都这把岁数了,还是如此貌美如花。只是,那颗怀真抱素的心,却是江流日下。我倒是想知道,今天这番话,你都是故意说给谁听的?”
怎么常枫说话变成了这个调调。他是在对古装片台词吗?还有,什么叫“你都这把岁数了”——苏疏就比我大三岁而已,我们从小就认识,一起长大,在年龄上不可能有假。难道这个常枫看上去像二十多岁的人,实际个十来岁的小朋友……
“这位先生,我根本不认识你。”苏疏淡然地回答,似乎不再打算继续对话。
常枫回头瞥了一眼轿车,又转过头来,压低声音说:“呵,装得真有意思。也罢,当着苏公子的心仪女子,我不便多言。不过,既然两个姑娘都一样,你又何苦分得如此清楚。挑喜欢你的那个便是。既然都是同一种人,我不愿与你为敌。”
两个姑娘?难道今晚在李阿姨生日上出现的人是谢欣琪?我越来越晕了,他到底在说什么……
苏疏叹了一口气,拍了一下我的肩:“洛薇,你先上楼吧。我觉得这人已经神志不清了。”
常枫歪着嘴笑了笑,摸着下巴上的小胡子,一边后退一边说:“你心中清楚,以你之力,与我对抗,不过以卵击石。若是不信,日后可以一试。对了,我要那人回来,是志在必得。”
听到最后一句,苏疏的背脊挺直了一些,双目短暂放空。从这个眼神里,我很难判断哪个人说了真话。不过,这些事似乎与我没什么关系。感觉还是不要多问比较好。
最后常枫拉开门,对我挥挥手:“洛小姐,见了貌美如花的苏公子,晚上必定能做个好梦。”
到最后,小樱也没有再打开车窗,轿车飞驰离去,甚至没有留时间让我重新引见他们二人。我和苏疏解释,当晚我是去见小樱去了,他就在刚才的车里。苏疏想了很久,扶着额说,那惨了,亲我的人是谢欣琪。听他这么讲,我觉得又古怪又好笑,安慰了他一会儿,就上楼回家睡觉了。
然而,常枫简直就是铁口直言。当天晚上,我在床上合上眼,不知不觉进入了一个奇妙的世界:和这个晚上一样,我又回到宫州大桥旁边,沿海而走,途径洛水,遥望对面的明月南岛。走一走的,四周景色逐渐烟消云散,我竟站在了洛水之上,人却像失去重力一般,并未沉入水中。惊讶地四下探看,南岛依然是之前的模样,北岛的高楼大厦,却被替换成了月宫仙台。近岸的水中,红莲盛开,累累如珠。我大步往回走,发现自己每走一步,足下洛水都会向空中倒流,荡起波纹。低头看了看身子,自己正穿着宽袖长袍,袍黑若夜,徐徐如风;长发随风飘曳,苍白如雪。
有人跪坐在岸边,膝前放着一把古琴,一壶新酒。他长发微卷,延绵于红袍之上。红袍又如同水中怒放的一池夏莲,披散在岸。见我走去,他抬头朝我微微一笑,竟是苏疏的脸。而后,他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