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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仙-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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沦落和马飞奔过去,恨不得一下子把整塘水饮干。
这时,沦落才发现,竟然清泉旁边,还有一位美丽的姑娘,一袭长裙如天边飘落的彩云。
沦落不好意思地说:我叫沦落。
姑娘说:原来你就是沦落,我叫扶摇。
沦落惊讶。
她竟然知道沦落的名字。
她竟然叫扶摇。
沦落想起一位叫婉清的朋友曾告诉自己,人如其名,你叫沦落,你就注定一生沦落。而她,竟然叫扶摇。
更惊讶的是,沦落看到扶摇的双唇竟然干裂。
你为什么不喝这水?沦落问扶摇。
我要用这水去浇灌园里的花草,扶摇如是说。
沦落望着扶摇带着血丝的眼睛,若有所思。
沦落感动于扶摇的做法,但他不明白她为什么要这么做,是她本性的善良,或是生活的墨守陈规?
但此时,沦落更想做的是,他一定要用他手中的剑,去凿一眼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甘泉。
也许这个决定,会让沦落如野马般的流浪,终将止于此地。
也许,这就是沦落的归宿。


时间一天一天地过去,沦落疯狂地挖凿着沙子,为了那个美丽的梦想。
沦落的双手已经忘记疼痛,血凝成老茧,身体愈发消瘦,皮肤干裂,身上甚至已经流不出一滴汗来,筋疲力尽。他磨砺了二十五年的利剑,也被这无情地荒漠夺去了锋芒。虽然不想放弃,但他真的累了。
沦落终于醒悟过来,在这无尽的荒漠里,根本就没有所谓的甘泉。有的只是无尽的烈日、狂风、还有沙尘。他必须接受这个无情的现实。但为时已晚。
沦落无力地躺倒在沙滩上,任狂风吹来沙尘将他掩埋。他已经无力挣扎。那把满是缺口的剑,还插在沙堆上。
……
“沦落,你不应该叫沦落,听起来好颓废。”扶摇抱着沦落的头,看着他醒来。是她用那塘里的清水,滋润了沦落已经干涸的身体和灵魂。
“那我应该叫什么?”沦落问。
扶摇没有回答,她把沦落的头轻轻地放在枕头上,慢慢地走出了房门。在关上门的瞬间,她望着沦落说:“请记住,沦落已经死了。还有,我也不叫扶摇!”
“沦落已死了,沦落已经死了!”沦落不断地回味着这句话。突然从床上跳起来,推开房门。
满园花草,香气扑鼻。一柄满是缺口已经生锈的剑,还插在青油油的草坪上,那里,莫非就是当年掩埋自己的地方?
“你傻傻地想为我凿一眼甘泉,我并没有阻止你。因为我虽然知道那是一个遥远不现实的梦想,却是一个美丽的梦想。你的失败会让你看清现实,你的努力让你成长,你的付出让别人看到你内心深处的善良与情谊。你应该有一个属于你的地方,那是你的归宿,但不是这里。抛弃沦落的躯壳,带上这柄我为你打造的利剑,重新踏上你的征程吧。我之所以告诉你我叫扶摇,是因为希望你在遇到我之后,知道世间还有扶摇二字。我不叫扶摇,扶摇这个名字,是为你而取的。”
“那你叫什么?”
“这不重要,你只需要记住,以后,你叫扶摇。这里不是你的归宿,但永远都可以是你的栖息地。我会为你种下一片四季盛开飘满醇香的玫瑰园,在你走累的时候,可以回到这里来,躺在玫瑰树下的草坪上,仰望那片只属于你我的蓝天。”
扶摇眼含泪水,接过女孩递过的剑。那是一柄千年寒铁铸成的剑,无坚不摧,在阳光下,放着耀眼的光。扶摇相信,他会用这把剑,去征服他想要的一切,去摧毁伤害女孩的一切。这把剑里注入的,有女孩的企盼和情谊还有赐予他的无尽的勇气。
女孩在扶摇脸上轻轻一吻,转身走入房门。
扶摇看到他的马还拴在房前的树上。他解下缰绳,踏鞍上马。
残阳如雪,扶摇的马驰出绿洲,在大漠上飞奔,扬起滚滚的沙尘,影子在身后拉得老长、老长。


3、杂感美文

有人说:人生是黄山烟云,桂林山水,是浪花翻腾,潮起潮落,是万里平沙落秋雁,三月阳春映白雪,是一壶浊酒酬壮志,三千铁甲向金戈,是意气风发,纵横天下的征战,是快意恩仇,金貂美酒,冷月孤歌的飘泊。
春风得意夏花艳,秋黄飘落冬寒啸。四季更替,日月轮回,光阴似水东流去,几多欢喜几多愁。人的生命,于宇宙之长河,就是一粒沙子,一滴水汽,当浪花翻滚时,他们跟着跳跃,当水面平静时,终归消沉,最后,在烈日下蒸发,消散……
苏东坡说得好,自其变者而观之,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物与我皆无尽也。
从一出生开始,也许,我们的命运就在冥冥中注定,于是,我们朝着那个不明确的目标努力地狂奔,流下汗水、泪水、血水,最后,我们得到的统一的答案是:死亡。曾世强说:我们一生努力的目的,就是为了证明我们有什么样的命。
走累了,停下来,甩甩头发,抖抖泥巴,找个安静的角落,躺下,仰望苍穹,让心灵回归自然,让人性重获新生。站起来时,蓦然回首,发现带着的唯有心情,留下的只是脚印。
有首歌唱得好:我们都在不断赶路,忘记了出路,在失望中寻求偶尔的满足,我们都在梦中解脱清醒的苦,流浪在灯火阑珊处。
今宵把酒问明月,天涯浪迹何为伴?
谁,可愿伴我读西去的东风,看回眸的落日,听午夜的琵琶,品清泉,赏老窖,纵剑于青石之上,刻下一曲永恒的凯歌?
看不清俗世纷争,读不懂人间风情。

4、那年那月
夜幕笼罩着这个西部的小县城,路灯的光线显得那么微弱。我躲在黑暗的角落里,却可以看得见“疯子”眼睛里的血丝。我知道,他已经兴奋得有些按奈不住,而我,却紧张得发抖。
疯子本叫冯智,我知道他叫疯子甚至比知道他的真名还要早。
疯子留着一头齐肩长发,染得红黄相间,烫得卷而蓬松,额角和左脸各有一处刀疤。
初二那年,他就把一个女孩子的肚子搞大,在小镇上引起了不小的风波。“疯子”和女孩双双被开除。
后来,他爸花钱让他到县里的技校上学,于是我便认识了他。因为我也在这所技校,只不过我上技校是因为没有考上高中,而不是搞大了某个女孩的肚子。
疯子拍拍我的肩膀说:“放松点,兄弟, 第一次我就没这么紧张。”
我放松不了,因为今天晚上我们要做的事情,我以前连想都不敢想。
是疯子带我走上了这条路。 而最初,我根本意识不到我走上了这条路。
我和“疯子”在一个班,学计算机。第一天来上课,我还怀着激动的心情,心想一定要好好学习,将来跟比尔盖茨就是同行了。
后来我才知道,招生简章上全是骗人的。一个初中毕业的学生,学计算机就是扯淡,一个简单的办公软件就学了一个学期还没有搞明白。最关键的是,这里的学生没有一个是来学习的,他们一般家里有些钱,初中毕业了,不想这么早去工作,于是就打着学习的旗号过来混两年。而学校也完全明白这些学生的初衷,老师跟学生打成一片,基本上学几年不用考试花点钱也可以弄个毕业证。
于是在这种大环境下,我也就近墨者黑了。
和疯子成为朋友是有一次班里一个“大哥”级的人物“借”走了我那个月的生活费。我家里并不富裕,我不敢找家里再要钱。当我生活极其窘迫的时候,疯子大手笔地甩给了我一千块。那不是小数目。我不敢相信,也不敢要。于是疯子把钱收了回去,但是那个月,每到吃饭时间,他都来找我,跟我一起去吃饭,当然是他买单。到了晚上,三天两头地带我去KTV唱歌,唱酒,认识了一大帮朋友。我很感激他。
那些朋友叫什么名字我都不知道,只知道他们的绰号,诸如疯子,肥猫,六指,阿花,小强,三娃,菜花蛇等。还有一位感觉很有钱,大家都很尊敬的人物,大家都称呼“九哥”。
第一次见九哥,九哥见我没有手机,立马就把他的手机甩给我用。我当时差点没感动哭。
我问疯子他们家是不是很有钱。疯子说没有,这年头,要钱得自已挣。
话是没错,可是,我们这样的小屁孩,挣钱仿佛离我们还十分遥远。疯子说,朋友多了,门路就多,只要朋友们觉得你不错,大家一起努力,天都能翻过来,还怕挣不到钱?疯子的话总是让我觉得很有道理。
好像疯子的朋友都很阔绰,我们在一起消费的场所都是灯红酒绿,买单的一出手都是几百上千。我几乎没有给过钱,却天天过着夜夜笙歌,顿顿酒肉的生活。我觉得欠他们太多,却又无以为报。
没想到,报答他们的机会来了,我却犹豫了。
疯子给我说,有个人跟九哥过不去,九哥要他一根小姆指。我当时差点吓晕,有什么深仇大恨,要下这样的狠手?
疯子一脸鄙夷地说:“九哥对你怎么样?要不要跟我去,你自已好好想想吧,明天给我答复。”
那夜我没有睡。
我知道我无法拒绝疯子的请求。但是我也无法接受这样我无法想象的请求。矛盾得我想哭。
一睁钱看到的东西,衣服,手机,还有那把闪闪发光我曾经十分喜爱的小匕首,现在都变得那么狰狞可怖。
原来一切都是诱饵,可我却心甘情愿地自已要去咬住。
既然是自已犯的贱,那就去承受吧。
第二天我跟疯子说:“我去!”
疯子一拳打在我的胸口笑道:“九哥果然没看错你!”
那个跟九哥过不去的人是个发廊的老板,具体因为什么事情我并不知道,疯子说他也不知道,总之九哥叫我们去做就没错。
我们一行三人,除了我和疯子,还有小强。我们一根接一根的抽烟,在等待一个下手的时机。
夜已深,发廊里走出最后一个客人,一个满脸横肉的人从里面走出来,站在门口点燃一根烟。小强低声说,就是他。然后狠狠下把烟头掷到地上,用脚用力地踩着,仿佛那烟头跟他有杀父之仇。
小强和疯子都摸出手上的家伙,显然他们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事了,显得那么熟练而且有派头。
疯子说:“上”。
我们疯狂地跑过去,那一刻,我忘记了紧张,仿佛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跟着他们上。
那个胖子见我们三个又是棍棒又是砍刀地冲过去,先是惊谔,然后迅速地明白过来,转身进屋想拉下卷帘门。
已经晚了,疯子进了屋,一脚将他踹倒在地。砸翻了一张椅子同时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都从镜子前的小桌上掉了下来,发出零乱的声音。
我们都冲了进去,小强拉下了卷帘门。
胖子手捂着头大声呼叫救命,几个浓妆艳抹穿着暴露的女人从里屋闻声跑出来,一见阵势吓得尖叫着缩到墙角。
疯子用砍刀指着从里屋出来的几个女人疯一样地吼:“都他妈的给我滚进去!”
小强和我则对着胖子一阵拳打脚踢棍棒交加。
我完全不明白当时为什么会如此狠命地打他,还是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跟着他们上。
疯子把其他人赶进屋后过来对我们吼:“别打了,干正事!”
小强抓起胖子的一根手指,疯子手起刀落。。。。。。
血溅到我的裤脚上,胖子发出杀猪般地嚎叫,捂着手在地上痛苦地乱滚。


菜花蛇开了车来接我们。菜花蛇瘦高个子,戴着眼镜,好像永远都穿着花花绿绿的衣服。
我坐在车上,惊魂未定。小强递过来一只烟。手太抖,我竟然半天没点着。
疯子拍拍我的脑门说:“瞧你那没出息的样儿。”说完把他点着的烟塞到我的嘴里。
菜花蛇说九哥要给我们庆功,正在红月KTV等我们。
红月KTV是我们的固定娱乐场所之一,每个月我们至少都要去四五次。那里的老板听说是九哥的朋友。
九哥果然在包房里,除了九哥,还有五个女人。九哥潇洒地吐个烟圈,悠然扬扬手说:“一人一个。”
疯子将装着断指的袋子递给九哥,九哥没看一眼就扔进了垃圾桶:“这么恶心的东西,还带过来做什么,难道你做事我还不放心吗?”
话毕,九哥端起酒杯说:“各位兄弟,今天辛苦了,我敬大家一杯!”
喝完,九哥过来坐在我的旁边,手搭在我的肩上问:“怎么样,是不是很刺激?第一次紧张是正常的,以后跟着我干,包你吃香的喝辣的。兄弟,耍开心,这些女人,你想怎么用就怎么用。”
我看着九哥,帅帅的,一脸斯文,怎么也看不出来他会下令让他的朋友去断人一根手指。
我从来没有碰过女人。
坐在我身边的女孩,约十七八岁的样子,娇好的脸蛋,一米六左右的个子。紧身的T恤衫勒出她优美的曲线。短短的折边裙几乎只遮住了两腿的交叉点。她的腿是那么美,不粗也不细,那么匀称,在昏黄的灯光下,泛着诱人的光。
女孩紧挨着我坐着,挽着我的手臂。我可以感觉得到她凸起的胸部还有大腿的温度。
我感到自已比刚才要去剁人一根手指还紧张,端着酒杯,放在嘴边,却半天没有下去一滴酒。
我看到疯子,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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