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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就没用真正的一剑流。因此说败不是真败,说胜也不是真胜。”
“更准确地说是亦胜亦败,而这亦符合大师兄平时所说,得先求不败再求胜的武学理念。不败不但比常胜易得,而且显得比较中正。不败别人,不很得罪人;败了别人,肯定很得罪人。一般人都不愿得罪,又何必得罪了将来的兄弟,自然也就用不上一剑流。”
“比武不必分生死,一剑流却有去无回。”
秦夕落振奋精神,大喝道:“再来……”
一剑!
两剑!
“再来……”
一剑!
两剑!
如此再来十九次,秦夕落终于再也说不出“再来”两字。
“二弟,你这剑术,不知该说太没技术含量,还是该说太邪门?”秦夕落喘着粗气道,“见所未见,闻所未闻,不知是什么名字?”
秦朝嘴角露起一丝笑容,道:“大哥你现在这种情况,劳累的明显不是身体,而是精神。而气势不也是精神吗?”
口气一转,接着前面的回答道:“这是我根据‘归元’等理论,自悟的一剑流剑术的附产品,我懒得起名字,也不知该起什么名字好。有的时候,起了个不恰当的名字,反倒在不知不觉中限制了剑术的发展。本来任何一门剑术的发展都是没有极限的。”
第十五章有什么公平可讲
秦朝那一剑流若不能一剑解决对方,败的就是他,但他一剑流的神奇可不止那一剑。
功夫在剑外。
“原来如此!”秦夕落愕然道,“这是你自悟的剑术,连名字都还没起,难怪为兄见所未见,闻所未闻。”脸上露出一丝苦笑,道,“这么厉害的剑术,不起个好名字实在太可惜了,但什么名字才配得上这么神奇的剑术,着实很费脑筋。”
思索了一会儿,想出几个名字都觉得不合意,只好暂且搁下,以后有空再想。
“二弟,你放弃攻击,让大哥发泄一下如何?”秦夕落心里也认为这话太无耻,但不发泄一下又……
大部分观战之人既觉得他的话太无耻,又很希望秦朝能答应,潜意识里很想要见一见秦朝狼狈时的模样儿。亲近之人想起他的凌波微步,便知道答不答应结果都有一样。
秦朝想了想,谦虚道:“我这修为在大哥面前算什么,就算我的剑术能挡住,那也是螳臂当车。”
秦夕落见秦朝当众自认修为不如他,难堪至极的同时,亦觉得倍有面子,心想自己从小苦练这么多年,一身修为已经登峰造极,挑战人体极限岂同一般……
哈哈一笑道:“不错!剑术毕竟只是剑术,再高也只是剑术。这是个很大的弱点,只是平时被剑术的光芒掩盖。当到了不得不直接比试修为之时,这弱点就成了致命之处。在这方面。老哥的剑法就比你的好多了,一分内力至少有可能发挥出两分的防御能力。”
刚才认为秦夕落太过无耻的人,听他这么一说。觉得刚才还是远远低估了他的无耻跟自大。
哈哈……
嘻嘻……
木婉清和钟灵笑痛了肚皮!
两女亲眼见识过那北冥神功的秘笈,一次读了不下十遍,对修为的重要性十分清楚。眼下,那秦老家主越是认可修为的重要性,越像是在自己甩自己的耳光,越甩越狠。
“比什么不是比,比什么修为。这是何苦来由!”钟灵心道。
从秦夕落那张苍白无血的老脸上,很容易看出和木婉清一样的傲气,不一样的是秦老家主所拥有的底气明显要更加充足。这使得他现在的样子显得既很可怜,又很可恨。
“比修为,你才真该找个地洞钻下,永远都别再出来丢人现眼呀!也别说什么公不公平。自从有了北冥神功。内功修为还有什么公平可讲吗?”木婉清心道。
一想到北冥神功,木婉清就有种将逍遥派弟子全找出来痛打一顿的冲动。
秦朝知道她的心情后,已经对北冥神功做了修改,现在女人也能修炼,只是因为男女天生相异,北冥神功最怎么左右逆转,女人修炼都失去了吸人内力的最大作用。
其中原理,就像男人最怎么修炼都不生不了孩子。顶多成为另一个东方不败。秦朝怀疑‘天山童姥’巫行云的‘八荒**唯我独尊功’便是因此而来,只可惜。终究还是没能成功转化。
甚至怀疑,现在西夏国‘皇太妃’李秋水的小无相功也是因此而来,但试验的是另一条不男不女、亦男亦女的中庸之道,只可惜,也还是没能成功转化出另一套北冥神功来。
可是这么一来,‘欲练神功,挥刀自宫’,《葵花宝典》便有了新的由来,而非真的是为了那些太监。但它还是没有能够完全获得成功,否则就不必要求修炼之前先自宫。
虽然它们都没能成功转化为另一套给女人修炼的北冥神功,但都在某一方面超越了北冥神功。特别是《葵花宝典》,这让秦朝想起了明朝的东厂、西厂,太监横行天下。
做男人竟然不如做太监,国人的根从此中断,再难接上。就算接上又怎样?
这么一想,秦朝有一种整个中华民族的未来成败全都压在了自己身上的感觉。
做主人竟然不如做奴才好,那已经不算是最大的中国病。这是历史的转折点。
秦朝再不敢有任何一丝小瞧了北冥神功,无形中的影响才是它最大的杀伤面。
“女人的北冥神功少不了通过男人来吸收各种各样的内力,而男人的北冥神功亦少不了通过女人来阴阳调和、转化自然、混元一气。这才是最自然和谐的一种状态,何必非要让月亮变成太阳。”木婉清脑海里一遍又一遍地闪过秦朝的话。
不知为什么,心里还是非常地不甘心,总觉得还是自己吸收内力的好。这种念头就像一个魔鬼,老是想诱惑自己犯罪。明知它不好,还是免不了受它诱惑,一次又一次想试着自己修改北冥神功。
可是,到了自己动手,却连改动一个字都难得吃不下饭。改来改去,总不如原版好。
不过这早在意料之中,自家那功法都改不了,怎么改得了逍遥派的顶尖功法。
只是看秦朝那轻松样儿,实在是气不过想要试一试,一试再试,丢尽了脸。不服都不行呀!
“你也要给我改出个《御男心经》。”在床上,木婉清也开始大胆了起来。
“你以为我是神!期望还是放低些的好。”秦朝依旧是痛并快乐着,“不过,心经比禅功又更接近我的心功……”不得已又开始长篇大论,转移阵地。
木婉清不时陷入心跳回忆中,不时跳出来回到眼前。
看了又看,想了又想。或许这就是他那心功的起始。
“神农帮的帮主司空玄,无量剑东宗掌门人左子穆,就算不是什么习武天才,在同辈之中,无疑都是百里挑一的佼佼者,修炼的功法在本帮本派中都数一数二,再加上其它资源辅助,几十年修炼而来的功力,本来都应该远在我之上。我是不像他那么懒……”
“在内功上,却谈不上有多专注、勤奋。转眼间却来了个大逆转,功力翻倍,内功使所有武功威力又翻,轻功用登天步一步登天,为什么还是不知足呢?不为什么!”
钟灵也在想,但想的不是自己修改北冥神功,而是什么时候才能跟秦朝再次‘合体’双修北冥神功,最好是更为亲密的那样,能将神功威力更大程度发挥的那种。
到底是那种?
钟灵努力展开想象,才一小会就又想到了三种很值得一试的新方法。
“秦大哥,你是世上最好的大哥,却也是世上最坏的夫君。女人都绝不喜欢浪费青春等待,那样只能眼睁睁等着希望越来越小。这道理太简单了,你难道会真的不懂吗?”
“为什么,一定要上了床,结婚生子,才算是秦大哥的女人?”钟灵转而开始怪自己思想不纯洁。可越是这么想,脑海里越是冒出那些男男女女的画面,身体又开始出现那些不该在现在出现的奇妙反应。有了第一次,还渴望第二次,第三次……
没完没了。
前些日子,轻功一直在增长,那些画面也一直在几何倍增长,那些反应亦随之出现,频繁起来。对付它们,想什么办法都不好解决,想都不想才是最佳的解决方案。
登天步表面上最厉害的是那招一步登天,最管用的却是带动基本轻功的修炼。这才是真正使身体变得越来越身轻如燕的好法门。这是更让人放心的增长,实打实地的进步。
兴趣果然是最好的老师!所以这段时间,轻功的进步确实很快,而且还很愉快。
一步登天的极限很难再有什么大的增长,轻功的基础却正在变得越来越牢固可靠。听秦大哥说,这是下限。轻功的下限像走路一样更为本能,好似越来越不像轻功的轻功。
什么是轻功?
父母解释了一大堆都解释不清,秦大哥只用了两块磁石就将之解释得一清二楚。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秦大哥说的果然又没错。但这兴趣?这是兴奋还是兴趣?
“该死的李老头!”钟灵暗骂。如果不是那一次偷窥,从此就上了瘾,轻功最高都只会像之前一样努力避开,而不会一次又一次让各种借口找上门来,自己却藏在门外。
念头一转,偏偏木婉清就能忍得住!为什么?
听他言下之意,修炼小无相功的人,似乎那方面的**会比正常人猛烈十倍以上。虽然自己修炼的不是那小无相功,却也是同属那一脉。原来武功不但能影响人的相貌和性格,竟然连这都能影响,越厉害影响越大……
这好像还叫正常。
只要不是自己思想肮脏,十倍就十倍,百倍都不用怕,怕什么?
只要是人,不都得结婚生子吗?否则全天下人都死绝了才干净。
目光再次聚集在擂台上,钟灵越想越觉得自己可笑。闪电貂在一旁蹦蹦跳跳个不停,一双小眼睛对着秦朝的右腰直射红光。秦朝剑下,没有谁吃过的亏能胜得过钟灵的宝贝闪电貂。
它因此而变得越来越聪明机智,弄得钟灵都不好意思再老是将它装在皮囊。那多没自由!想想都觉得以前对不起它。其实它早就能够独立自主,不需要主人再费心找毒蛇喂养。
秦朝为了保护闪电貂,曾经装模作样给它卜了一卦。
第十六章相对论万毒之毒
“你如果不想让它被万毒之王吃掉,在它有能力战胜万毒之王之前,最好别让它离开身边百米之内。”
闪电貂一样将他那话听在耳中,完全听懂是不可能,但现在却有可能懂了不少。
自从秦朝卜了那一卦,在钟灵身边百米之内,闪电貂得到了从未有过的自由。
但钟灵知道,就像自己长大了不喜欢老呆在家里,它更加向往百米之外的自由。
钟灵偶尔还是会给它一些百米之外的自由,但因为骗不了彼此间长久形成的感应,很容易引它反感,只好让木婉清或母亲帮忙秘密跟踪、保护它。
不好经常麻烦别人,所以只好偶尔为之。
秦朝觉得钟灵花在它身上的心思太多,影响了武功的修炼,所以书中闪电貂的死并不是只有坏处,没有好处;它现在还活着并不是对钟灵只有好处,没什么坏处。
知了书中闪电貂完全不是那‘万毒之王’莽牯朱蛤之敌,若不想办法拯救它,良心越来越感到不安。在它成长为莽牯朱蛤之敌之前,想让它先躲一躲,却好像又是在好心办坏事。
保护女人,身为男人有什么好说,可是保护闪电貂,秦朝说不出心里是什么滋味。
为了预防莽牯朱蛤那种毒王在附近害人,专门找了些巨毒之物放在自己房中引诱。做起来才发现毒物不怕不毒,只怕解不了毒。见血封喉是可怕。却并没想象中那般神奇。
随便找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跟毒物混一块,就不怕不毒了。如果还觉得不够,就在臭水沟里随便捞些加入进去。如果还嫌不够。再磨些金属粉加进去。总之下毒容易解毒难。
毒死容易,救活难。这才是毒术最可怕的地方,太容易入门!太容易制毒!太容易害人!
书中的无涯子有可能先是练功走火入魔,再加上中了剧毒,又接二连三中这毒那毒,然后就有了理由被二徒弟丁春秋偷袭得手。丁春秋的武功在他面前或许不值一提,但若借助最得意的毒功。而且不怕毒不死,不怕没解药,只求管用就好。那就容易多了。
回到现实中,就算丁春秋那种人的毒功对无涯了不管用,对自己不管用,对自己身边的人难道也不管了么!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