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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倩儿,我和姑爷能有今天,全拜少主之赐,而今少主有难,我和姑爷又岂能不暂放私情,以义为先,以忠为主?」嫣凡柔声的劝着倩儿,虽然她只是一位陪嫁的丫鬟,嫣凡仍柔声地向她解释。
「倩儿知错!」倩儿低着头,双手不安的绞着衣服。「可是,这样太委屈小姐了。」
「不!这只是我和姑爷所能回报少主的千万分之一……」
嫣凡从睡梦中醒来,回想着梦中的一切,竟然如此清晰。
起身下床,拉开窗帘,只见天边是灰蒙蒙的一片,她知道天快要亮了。
凤冠霞披!
她居然穿着古装,身旁还有贴身丫鬟服侍着,这……这怎么可能?
她一向认为自己相当实际,尤其是在孤儿院长大的生活体验,她从来不会作不切实际的美梦,只求能得温饱,活得平安即是。
从小,她就认清自己被遗弃的事实,不敢奢望某一天有人找到她,声泪俱下的拥抱她,称她是他们的宝贝。「而她会在孤儿院,完全是被坏人绑架,是一个错误……」这类荒谬的剧情、对白,在她以为只有在电视上才会出现。
而刚刚自己居然作那种梦……
贴身丫鬟!
凤冠霞披!
嫣凡苦笑的摇头,想到梦中的新婚夫婿离她而去……连在梦中,自己的婚姻都不见得幸福,她不禁苦笑。
命!
而这难道会是她未来的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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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翔独行街上,思绪被一位撞上他的老先生给打断。
闵翔看到那位老先生在撞上他的那一刻,曾警戒的防备着他,上下打量确定他有无携带任何武器,又赶紧注视身后是否有任何动静。
「年轻人,你要是没事就赶紧离开吧!」老先生微喘的对着闵翔说。
「为什么?」
「我现在是前虎后狼,怕你会受连累。」老先生一边看着身后,一边说着。
「在那里,快追!」
闵翔看到前面来了五、六个人,手拿着刀刃朝他们跑过来。
「快走!」老先生顾不得他的意愿,抓了闵翔的手,就往另一个方向跑去。
手被紧紧的抓住,后又有追兵,闵翔只得跟着跑,并不时的往身后看去。「他们是在追杀你?」
「没错。」老先生一边跑,一边喘息的回答。
「为什么?」
闵翔脸不红气不喘的问,和老人家愈来愈乏力的脚程成了强烈的对比。
「年轻人,我跑不动了。你快走,免得他们以为你是和我一伙的!」老人家停下脚步,喘着气说。
「那又怎么样?」
老人家炯炯有神的眼光射来,简单的回答:「他们会杀了你!」
「为什么?」闵翔仍是一脸泰然的问。
「年轻人,好奇心太重是不会长命的,现在你还是保命要紧!」老先生挥挥手,示意闵翔快走。
哪知闵翔还是一脸无惧的说:「早在你撞上我,拉着我一起跑,他们就以为我们是一伙了。」
「你……」老先生有些讶异的看着闵翔,眼前这位年轻人那种坦然无惧的态度,令他欣赏不已,却也惋惜着。
如果是在十年前,他才不怕那几个手拿刀刃的小混混,但现在的他,体力与反应都不如从前,更因自己的一时疏忽而造成现在的窘境。眼前他自保都有问题,又怎能保护身旁这位年轻人?!若可能,他倒真希望自己能好好的栽培他。这位年轻人比起年轻时的自己,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啊!
「年轻人,既然我们碰上了,也算有缘。你叫什么名字?」
「闵翔。」
闵翔回答的同时,那几位追杀他们的人,也将他们团团包围起来。
「放他走,你们要找的人是我!」老先生威严的说着。
「三爷,您当我们是傻子吗?放了他,好让他去通风报信?」其中一人嚼着满口槟榔说着。
「他只是无辜的路人,如果你们还讲江湖道义,就放他走,别扯进一些不相干的人!」
「江湖道义?三爷,那是以前唬人的玩意儿,现在不时兴那一套了。」一名小个子一口台湾国语地说。
「别跟他啰嗦,动手!」另一个人招呼同伴拿起武士刀,砍了过来。
那位称为三爷的老人家,终究是上了年纪,身手显得不那么俐落,但在空手相搏之下,还是看得出多少有些武打身段。
但人的手臂哪敌得过亮晃晃的刀子?!闵翔俐落的一抬腿,踢掉一刀。
「谢啦!年轻人。」老人家惊异的看着闵翔,看他以相当敏捷的身手击退了那名小个子。
此时,情况和刚才正好相反,手握利刃的那些人反占了下风,非但伤不了三爷一根寒毛,在闵翔的反击中,只显得狼狈。只见闵翔一伸手,一个转身,夺下其中一人的刀刃,用刀抵刀,不但能守还能攻。
不到五分钟,那些人见情形不对,喊了声:「退!」,不一会儿众人就逃得不见踪影。
「看不出来,你还是使刀的行家。」三爷一脸若有所思。
「唬人罢了!」闵翔将手中的刀刃往旁边一丢,不在意的说着。
「或许你能送我回去,并且帮我一个忙。」老人家以欣赏的眼光望向闵翔。
「帮忙?」闵翔看着老人家,想想自己并无要事缠身需立即办理。而且,他对这位人唤「三爷」的老人家有股无以名之的好感。「什么样的忙?」
「你先送我回去,我们一边走一边谈。」老人家走不到几步,回过头说:「你可以和他们一样,叫我三爷,如何?」
说完,三爷也不管闵翔有没有跟上,迳自往前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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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我的秘密住所,知道的人不会超过五个,包括你和我在内!」
闵翔先是跟着三爷在巷子里打转,当三爷确定没人跟踪后,才带他走进一间门庭若市的花店,旁边紧临的是一间香铺。
三爷带着闵翔从花店走到香铺,而他的秘密住所,则是在香铺附设的雕刻香楼上。从这里可以清楚的看到楼下四周的动态,而由外面却很难洞悉里头的情况。
闵翔原以为这里是在狭窄的巷道内,但向外望去,才知道花店与香铺的对面,是一座香火鼎盛的恩主公庙,因为他们刚刚从侧门进来,所以才没看到。而另一边则是间私人的迷你幼稚园,此刻大概正值游戏时间,嘈杂的小孩嬉闹声不绝于耳,和庙里的清静形成一大对比,也令人疑惑其矛盾的设立动机……幼稚园和庙宇毗邻而居?
闵翔心想,「或许是他这位『古早人』大惊小怪了吧?!」
看这里的周遭环境,再单纯不过,若有什么可疑的人来往,一眼就能分辨。而像三爷这种六十岁左右的老人家,随便往外一站,人家只以为是来接孙子的爷爷,或是来庙里祭拜求平安的人罢了。闵翔不禁为他能找到这样的环境而折服。
回身看了三爷一眼,闵翔戏谑的说:「我们前后见面也不过只有半小时,你就信任的带我来到这里,难道不怕我是刚刚那一伙人所安排的暗棋,就为了等待机会?」
「不可能。我三爷纵横道上,来去也有四十几年了,阅人无数,还没出错过。你!绝对不是我的敌人,如果……我真错了,我也只能认了!」三爷随意的在一张太师椅上坐下来。
闵翔也只是笑而不答。
「不过,或许我真错看人了,否则今天我也不会让人追杀!」三爷神色凛然,虽然他只是随意的坐在太师椅上,可是所表现出来的气势却令人不可忽视。
「你是说,你的行动只有少数的亲信知道?」
「没错,我是三个小时前才决定要来『恩主公庙』,而知道的人没几个。没想到,竟然被人在途中拦截暗算!」
「你来这里,向来不带别人同行?」闵翔好奇的问。虽然他从刚刚那一伙人的口中,大概能猜测出这位三爷的身分,但他从不做无意义的揣测。
「很少,也没必要。我在道上也算是享有名气的大哥级人物,现在许多帮派老大还都是我以前的部属。十年前,我决定退出江湖,将我原有的地盘交给信任的人打理,唯一的要求是不准沾染毒品,也不贩卖人口;那种事太损阴德。」
「十年来,都相安无事?」
「没错!而且我也尽量提供机会,给那些想跳出这个大染缸的人。像楼下那几位雕刻师傅,他们都是在监狱服刑完毕后找不到工作,辗转被介绍到这里雕刻佛像,既可修养身性,更可化掉心中暴戾之气,并且也能学习到一技之长。」
「那很好啊!」闵翔不由得钦佩起三爷的作风。
三爷黯然的看着窗外,说:「不过,从刚刚的事看来,只怕有人不安于现状,想要……」
「你要我如何帮忙?」闵翔笑着,接着又说:「是要我找出那个人?」
「没错!」
「你如此轻易相信一位外人,不怕后悔?」闵翔看着和他相当投缘的三爷问。
三爷确定眼前这位叫闵翔的年轻人已经愿意帮他,他潇洒的说:「最坏,也只不过是江山拱手让人。而如果接手的是你,看在你刚刚救我的份上,那又何妨?更何况,我年事已高,再撑也不过是几年的光阴,何不利用这些时间好好享清福?!
「再者,往好的方面想,你也可以为我找出心头大患。以我混迹江湖这么久的眼光,我相信自己不会看错人。」三爷顿了一下,提醒闵翔:「话又说回来,你还年轻,反倒是你该想清楚,只怕稍不留神,连你的小命都难保呢!刚刚那伙人只是拿刀子砍杀,是明的来,你的身手矫健尚可应付得很好;如果他们是拿枪暗中伤人,那……」
「放心,我自会小心。」闵翔说完,神色严肃的说:「不过我必须先将丑话说在前头,若是你今天所言只是骗我,我可是不会善罢干休!」
「好!咱们就此说定!」
三爷起身和闵翔握手,那是男人对男人的握手方式,也是汉子对汉子彼此允诺的仪式。
稍后,三爷立即将自己名下的产业与势力范围告诉闵翔,并将各个负责人的个性详细告知。确定闵翔没有任何疑问后,当天晚上,三爷就召集各个负责人到他的另一处住处集合,慎重的将闵翔介绍给他们。名义则是……他曾提起在国外多年的义子,现在起由他负责所有产业。
闵翔听到三爷的说词,不得不佩服他真是一位老江湖,在多年前早已为自己铺好后路;一个在外多年的继承人,谁也没见过对于笼头老大的位置是种无形的保障。如此一来,也可在暗中观察每个弟兄的忠诚度。
此外,今天早上才遭到狙杀,当天晚上就将接棒人介绍给各位弟兄认识,也让安排狙杀者心生警惕。
其结果,不是立即加速行动,吞噬三爷的势力,即是收敛行为,不敢再轻举妄动。
不管是何种情形,箭头都指着闵翔,而三爷则是真正退居幕后。
看着在场诸位大人物,闵翔心想:这场斗智的权力斗争才刚开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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嫣凡从兆邦那儿回来后,收拾了简单的行李,便出发前往基隆,随便找间清幽的饭店住了进去。
嫣凡苦笑自己为何如此的放不开,既然想清静的好好想一想,就该到东部较偏僻的地方,或是较远的南台湾也行,而不是这个车程两个小时即可来回跑一趟的基隆市。
嫣凡从基隆最着名的和平岛玩起,看遍也踏遍岛上的三处景观:千叠敷、万人堆、蕃字洞。尤其是看到前两处,都是岩石受海潮侵蚀,或是海蚀风化而成的景观,心中更是感慨不已。
每个人都以「柔情」来形容水,水该是温柔的,偏偏它却能滴水穿石;而风是怡人的,却也能风化岩石。
嫣凡看着海潮一波波的冲击,她着迷的看着潮来潮往,让自己的脑中一片空白,只盯着海水。就这样,她在和平岛上待了一整天。
接着嫣凡来到大武仑山,在山顶棱脊有座情人湖,湖面水波碧绿,山光水色,而湖水周围林木浓密、清雅幽静,更适合她的心境,这种静谧安抚了她烦躁的心。
嫣凡并不是没看过风景幽美的地方,只不过每次都是为工作而来,从没机会好好欣赏风光。也因此,别人用一天就可看完的地方,她却花了两、三天的时间来游览。
嫣凡用整整一星期的时间逛遍了基隆市。这在别人眼中或许匪夷所思,但这些天却让她有了重新将自己洗涤的机会。
这一星期,她不曾刻意去「想」任何人。唯独那位叫「闵翔」的男子,盘据心头不散。
早在十年前,嫣凡就知道自己的眼珠有抹淡淡的紫色。那时她为这特殊的眼睛颇为自傲,却因始终没有人发现,最后,也就不再注意它了。
而凌皓,这位和她相识最久的未婚夫婿,也从没发现。却让第一次见面的闵翔轻易察觉……
若不是闵翔再度提起,她自己都快忘了。甚至有一段时间,她还以为是自己看错了呢!
再次为闵翔证明,她的眼睛的确有抹淡淡的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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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皓为了姞嫣凡……他的未婚妻……整整失踪了一星期而担心不已,几乎翻遍了全台北市。
他气嫣凡居然默不吭声,就消失一星期;而这期间,竟连一通电话也没有!
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