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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冥之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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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锦瑟 第一节 泣血
(9)
锦瑟
锦瑟无端五十弦
一弦一柱思华年
庄生晓梦迷蝴蝶
望帝春心托杜鹃
苍海月明珠有泪
蓝田日暖玉生烟
此情可待成追忆
只是当时已惘然
宓婕:
记得那晚的月亮,很圆。当然了,是八月十五的月亮。十五岁的我和父亲同僚的女儿们被送到颐和园…………赏月。
我,随波逐流地跟着这群美若天仙,即使不是也扮得美若天仙的姊妹到处游荡。不久,我就对这种无聊的高雅十分地厌倦。看着她们在假猩猩地玩着笑不露齿的游戏,及既险像横生又要做出轻盈效果勇猛的扑蝶。我想起了今天私孰先生教过的一个词:大智若愚!
好香啊!这令众人不屑一闻的味道,是我最喜欢的松木香。于是所有母亲千叮万嘱的仪态都被抛弃了,我快步寻去。
“小姐!你住在这儿吗?”一个人,正确地说是一个男人,不更确切而言是一个年青的男子在用假冒伪劣的京腔对我讲出以上的那句话。
我则有地道的北京话回答他:“不是!奴家是来赏月的”。
听听!那令人讨厌的假京腔:“你家小姐呢?”
什么?虽然,我今天出门时没有穿奶娘预备的杭州织锦,虽然,我刚才走马观花时没有注意到自己的仪态,虽然!我不想讲出下一个虽然,本小姐的相貌还可以,肯定不至于被人误认的。
“休得无礼!你又是那个坑的罗卜!”有时用奶娘的市井土话骂人真痛快!
想不到那个假北京竟然大笑!他忍耐笑的冲动在上下打量完我之后问:“你是小姐!有何凭证?”
“家父是开封府伊,何须凭证!”
如果说,世上有后悔药的话!那么,以上的那句话是足以令我后悔终生的一句了。
回家后的第三天,宫中的凌公公带来了圣旨。在香案前,我,心不在弦。我向来十分讨厌这样只与家父关又要全家拜神的仪式。但是这次,不同了。是只与我有关的一次。
我,被封为光华郡主,赐婚于云南大理王………段峰。
大理王:段峰:
爹叫我去中原的时候,我的内心已经是不能平静的了。但是没想到我在中原能遇见她。
一路的旅途是劳累的,但是一想到中原繁华的景象,我也就心满意足的向前走了,从小到大,一直在云南呆着,从来就没有出过远门,这次的远行使我平静的内心起了一丝涟漪,但是当我看见她之后,这片涟漪变成了海啸。
进京的时候我真的感觉到了京城的宏伟气势,在出来之前,我就觉得家里的皇宫已经是天下无二了,出来才知道自己有多么的渺小,真是读万卷书不如走万里路,我感觉一路得见闻比我在宫中20多年的读的书,对我的益处还是大。
作为一个王,我是该出来见见世面了,进京以后无非就是走走应酬,我觉得天天的觥筹交错,还不如换上民服体察一下民情。于是,我就在有空的时候自己出去,到京城的集市上去转转,京城的集市好大的,什么都有,有些东西我根本就没见过甚至没有听说过。
没几天,中原的皇帝就叫我晋见了,我把礼物给了他,说了几句奉承的话我就回来了,中原的皇帝不过如此,我知道他的日子不长了,虽然说现在中原是物产丰富,人员众多,但是从根大臣的宴席中,我感觉重要的大臣都是酒囊饭袋之辈。在有就是见皇帝的时候,皇帝也没有什么主见,肥得就像一头猪。我迟早要取代他的位置。
转眼就8月15了,中原的人们好像都是很喜欢这个节日的,说是那天是家人团聚的日子,我想我也差不多该回去了。我被他们约到颐和园颐和园赏月。那些酒局上的事就有我带来的人去应付吧,我谎称喝多了,就出来了,颐和园到是真是一个好地方,花鸟鱼虫,什么都不少,而且景色更是美好,我居然发现了传说之中的松木,这个东西我只是在书上看见过,没想到这里也有,松木得香真是令我神魂颠倒,我竟然站在那里入了境,沉迷于香气之中。
直到她的出现,把我从香味之中拽了出来,但是又把我推进了她的迷雾里面,看见她往着跑的时候,我被这种气质所震撼了,就看着跑的姿势,令我神魂颠倒。我想这个丫环我要定了。等她跑到我附近的时候,我寻思着找到她的主人就问她“小姐!你住在这儿吗?”说实话京腔真的是不好学,我尽了最大的努力说,还是说不好。
她则有地道的北京话回答他:“不是!奴家是来赏月的”。
“你家小姐呢?”我寻思,回头就找她的主子把她要过来。
“休得无礼!你又是那个坑的罗卜!”一个老太太喉到还说这个穿着一般的人是一个小姐。
我觉得这个小姐有个性,看来要找中原的皇帝了。“你是小姐!有何凭证?”不管她是什么,先查好了再说。“家父是开封府伊,何须凭证!”原来她是开封府伊的女儿,真是虎父无犬女,这个开封府伊就算是我见过的大臣里面最忧国忧民的了。
后来我就走了。再回去的几天我的脑子里以致出现着她的身影。在回中原之前,我请求皇帝把开封府伊的女儿赐给我,我以为是一件很麻烦的事,但是中原的皇帝一点都没犹豫,直接就下了一道圣旨。我成功了,她到了我的身边,我知道了她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
宓婕。
宓婕:
我,宓婕,是开封府伊家最漂亮的第三位千金,至少把我带大的奶娘一直这样认为的。我有点清高、有点固执、有点知书不代表我识礼,此是母亲对我看法。我最钟意的颜色是浅浅的水蓝;最喜爱的人是奶娘;是尊敬的当然是慈爱的爹爹,没有特别的偶象除了李白及苏轼。算了,不必再对自己介绍太多了,已过于坦率。大家大可以对我有了个判断了,如果听下你可能会认为我是一个自以为事的女子,至少我的母亲坚定不移地是这样误解她这个女儿的。
凌公公留下圣旨走了,也留下我呆滞了的全家,及七嘴八舌的对此事的客观评价
“我一早就知道,那死阄人是不吉利的。小姐啊!!”奶娘哭喊首先发表对赐婚见解。奶娘说得虽然通俗些胜在直接。难怪,我常常在她身上找到自己影子。
弟弟岚幸灾乐祸地上前恭喜他刚过二八年华就被赐婚的姐姐,那神情不亚于我当了一个什么章回小说中的黑风塞压塞夫人。而我当时就马上把几欲杀之而后快的锐利目光警告后,岚马上知趣了便造作地拂袖而去。
母亲悲喜参半,因为我终于折衷地完成了其放在三个女儿身上之望女成凤凰的期望,是就是偏门了一些,无论如何总算沾染王族。
其实最舍不得我的是爹爹,再没有一个和可以与他谈古论今的假小子,再没有一个为他的丹青疾笔狂曰:大江东去的知己。
而我最舍不得的除了爹爹,有天桥泥人李的小泥人儿,有王府井东大街张大叔的桂花蜜饯,还有西山红枫叶,寿岗的万倾松涛,花园那泽碧绿连天的水芙蓉等等。
这一晚,红烛高燃。奶娘一边流着泪为我上头一边无奈重复着:“我一早就知道,那死阄人是不吉利的”。最后,她大义凛然地说,“小姐啊,我要陪你!没有人可以分开我们主仆俩的!”同时,碧痕也出我不意提出要做陪嫁侍婢,我,一个是主角却被摆布得配角,早已对这一切麻木不仁了。铜镜中的我,十分美丽而且俊艳。多得奶娘的妆扮,及,假北京,不!是那大理男人遗人送来的凤凰于飞后冠。 之后,我,盖上大红流苏头巾,被一位孔武有力的妇女背到金鸾殿,在爹爹、皇帝及各大臣的见证下,和他拜了天地。
但是大婚,是回到大理才正式开始。
在金鸾殿喝被赐予的交杯酒时,我趁着他揭开头巾喝那酒时,偷偷!具体客观地说当时我是事无忌惮再次打量面前的那个被父母唤着贤婿的男子。事实上,他并不丑,严格而言挺可以的。不过,有点呆滞,尤其是他无意中发现我在偷看他时
大理王:段峰
她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做宓婕。这是凌公公告诉我的,据说皇帝的圣旨就是这个人给送过去的,他还说我有福气了,说这个宓婕是开封府伊的第三个女儿。我说:“滚,捡主要的说。”我真的是很讨厌这个阉人,这家伙说话婆婆***,就像是一头吃饱了在那哼哼唧唧,再有,我真的是着急知道宓婕的一切。因为,这几天我的脑海里只有她。莫非这就是书上所说的爱情?我一直不相信什么爱情。难道说我也跳进了感情的漩涡?我不知道我还能不能出来,我现在只知道,我确实是爱上了这个女孩子。
“宓婕,是开封有名的才女,人长的也漂亮,家事也好,王爷你们这真是门当户对阿,奴才在这里恭喜你了。”凌公公却诺的说,后来竟然跪在了地上。
“你下去吧。”我想知道的我也知道了,我知道了,但是我想他不会是传统的大家闺秀,因为在见到她的时候,我感到了一丝野性的气息。
后来,就是拜天地了,场面倒是很隆重。大臣们都来了,外面还因为我们有了集市,庙会什么的庆祝,但是还是喝酒,应酬,我是新郎子,我走不开,拜天地的时候她戴着红头巾,也没看清楚,只是在和交杯酒的时候,我发现她还在偷偷的看我,其实他不知道我也是一直在偷偷的找机会看她,但是我不能叫她知道我是多么喜欢她,因为我是男人,是男人中的男人,是大理王。我多么想仔仔细细的看她一天一夜,但是还是没有,我最后喝醉了,平时我是海量的,今天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现在想起来,大概是高兴的过了头。
在我们没有正式的了解之前我是不会和她入洞房的,中原的女孩子把第一次看的很重,我下决心一定要让她爱上我。不管用什么方法,不管付出什么代价。
宓婕:
把松木薰香放在鼻子,我用力吸了一下这令无尽想起日渐远去故乡的味道。连日来,故乡的影子越来越模糊。望着南返的大雁,心头一揪,一滴炽热泪水打湿了手上的罗帕。这种心情,我知道,它叫思乡。每当此刻,我总能听到骑在白马上的他为我用丝竹吹奏大理小令儿。动听的萧声每每可以使我破泣为笑,然后,我,就会从他专注的眼神中看到闪烁的微笑。那是使我心如鹿撞的笑,而此时的我却如花痴一般傻傻地回应着,这是奶娘通俗而直接告诉我的。可怕的是连碧痕也十分肯定那是当时的我。其实,我,哪有啊!就算有!才不过片刻罢了。
经过了长途跋涉;终于来了我的黑风寨………大理。面对它,首先失态目瞪口呆的是奶娘和碧痕。毕竟,她们是抱着视死忽如归之心态陪我远嫁这个她们以为是荒无人烟的蛮夷之地。她们怎能这个家家旁流水,户户种种花的世外桃源新女主人与其一无是处的小姐搭上线呢?就我这个女主角自己都不知所措了。
然而他十分满意我这个呆子的惊心动魄,把身上的蓝田珏往我脖子上一套,轻声道:等我。接着他把我安顿在大理城外的御苑后,回城内筹备我俩的大婚去了。
造梦未想过我的黑风寨是如此的风光旖旎,这里的男女老少穿缤纷绚丽的民族服饰,纯朴友善。无良心的我很快地把所谓的乡愁抛开了。
这天,我支开闲杂人等(包括奶娘和珠痕)在御苑几里外的平原试骑一匹马儿,谁叫我的马术不堪入目呢!可惜的那马儿却不愿意给我这个未来的汉皇妃一个改邪归正的机会,所以险象横生的事件终于来了。在坠马的我即将与大理国土亲密的接触时,另一匹黑色的骏马掠过时,我发现奇迹出现了………我飞起了。我稳稳地坐上了那马儿,在高呼完:佛祖保佑后,马上发觉身后还坐了一个人。
他有着我熟悉的轮廓,但,不是我的寨主………锋。他锋芒毕露耀眼地出现,并质问着:“你刚才鬼叫:什么再见黑风寨?你身汉服,又是那个汉妃的什么人!”
“我,我,我是光华郡主。她身边的侍婢碧痕!”一定不能让我未来的子民知道他们的汉皇妃曾经这样糗过,唯有,先借借碧痕的名号。
“难怪!有其主必有其仆?”他一边用犀利的眼神打量着忍辱负重的我,一边毫无事实根据地践踏本人的清誉。
“才不是呢!我,我家小姐知书识礼才貌双全。碧痕,不!我也明事道理的。”
夕阳西下,我,他,竟以陌路人的身份东南西北地聊了一整天的古今风骚。没想到,在这片国度上还有象爹爹那样雅致的知己。
临分道扬镳时,他留下名字:奕珩。
当我问及他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