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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女房客-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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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步枫却没有看不起李军的意思,相反更加看重他了。只有一个看重事业的人,做起事业来才会有责任心。

    随即步枫轻笑道:“我的意思是,我相信你军刀的为人!这事情就由你来做主了,你觉得他们行,那后天一早,公司正式开张的时候,你就带着他们来我小区找我就可以了!”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段时间之后,才继续传来军刀略带哽咽的声音:“步总,谢谢你!”

    说完这句话之后,电话便断线了。不难想象,电话另外一头的军刀此时的模样。

    因为档案有污点,走到哪里都被人嫌弃,早已过了而立之年的他,整天只能待在家里啃老。

    这样的事情,搁在任何一个有自尊有血性的男人身上,都是不能接受的事情。

    如今出现了个步枫,不仅为他提供了高薪的工作,更是给了对于他来说比金钱要重要的很多的信任!

    或许步枫只是凭感觉在办事,或许步枫是真的因为懒不想多此一举,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他以后多了一个甘愿为他卖命的下属。

    这一点或许连正在想着如何补偿薛晴一下的步枫都没想到。

    “以身相许?似乎不太好,而且那样的话自己牺牲有点太大!还是给这小妞做一顿爱心晚餐吧!”步枫自言自语的说道。

    于是步枫屁颠屁颠的跑到了一间看上去很普通,但是他在没有遇到薛晴之前,经常在那吃饭的饭店。

    其实说是饭店,还没有说是大排档合适。

    装潢什么的都很一般,但是里面做的饭菜却很对步枫的胃口,就像妈妈做的家常菜一样。步枫曾经问过这间饭馆的老板,为什么不把生意做大!老板的回答让步枫茅塞顿开!

    因为饭馆的厨师就是老板娘,如果把生意做大了的话,老板娘一个人肯定是忙不过来。但是请别的厨师来的话,不一定能做出这个味道。能吃饭的地方那么多,没有了自己独有的特色,别人凭什么来你这吃饭?

    况且这饭馆现在经营的也还不错,黄金时间来这吃饭都是要打电话提前预定位置的。

    如果你说步枫是因为店老板的女儿漂亮,所以他才会经常光顾这里的话!步枫一定会像只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跳出来义正言辞的指责你:“再胡说八道我就收拾你!”

    虽然店老板的女儿的确很漂亮,但是步枫是那种以貌取人的人?况且店老板的女儿,上个月就已经去国外念书了,现在还没回来呢!

    步枫才进大排档的门,就有一个女服务员一脸笑意的迎了上来:“步枫!最近干嘛去了,好久都没有见到你来吃饭了!”

    这女服务员是店老板的侄女,长得也是挺水灵的,素面朝天都也勉强达到步枫心中美女评价的及格分6分。但是相比店老板的女儿,却要差上一大截了,那店老板的女儿姿色可见一斑了。

    因为步枫以前是这里的常客,在加上步枫对漂亮的女人天生就有好感,经常油嘴滑舌的哄的她很开心,不仅时不时的给自己带点小礼物,还经常装作无意的占自己便宜,所以这女服务员一眼就认出了步枫。

    女服务员的年龄比步枫要小一点,一出社会就在自家叔叔的饭店打工,局限在小圈子里生活的她,对外面的花花世界接触并不大。再加上步枫人长得不错,一来二去女服务员对步枫挺有好感的,所以对步枫更是热情了。

    不过步枫虽然知道这女服务员对自己有好感,却装作什么都看不出来的样子。因为他心里惦记的是店老板的女儿那颗更水灵的小白菜。

    “小莹,几天不见长得越来越漂亮了啊!去让阿姨给我照以前的菜式炒几个菜打包!”步枫嘻笑道。

    好不容易见着一次步枫,小莹自然是想和他多待会,于是一脸不悦的问道:“打包?怎么不在这吃啊!”

    这小妞的心思步枫哪能不懂呢,想想自己以后如果想和她堂妹发生点啥的话,就不能得罪这个“大姨姐”啊!不然到时候她在中间横插一杠子的话,事情的难度系数会大大的增加。

    步枫也不会傻到说打包回去和别的女人吃,于是步枫笑着说道:“最近自己准备开个小公司,打包回去和同事一起吃!”

    说完之后,还一脸坏笑的伸出手在小莹的屁股上轻轻的拍了一下:“快去吧!”

    被步枫用这么亲昵的举止一弄,再加上步枫又解释了是因为工作的事情所以没来。这让小莹的心中很高兴,毕竟男人以事业为重很正常。

    虽然翘臀被步枫袭击了一下,却没有责骂步枫,只是嗔怪的瞪了步枫一眼,就红着脸蛋,屁颠屁颠的跑到后厨去了。

    由于现在并不是就餐的黄金时段,没过多久步枫经常点的那几个家常菜便已经被小莹打好包提了出来。

    在答应了小莹自己有空会常来之后,才提着塑料袋飞快的跑回家去。

    他刚才看了下时间,薛晴每天回来的时候快到了,自己得快点回家准备好才能给她惊喜。

    时间紧迫,回到家之后,步枫便拿出了几个盘子,将菜都倒在了盘子里面。将所有的一次性饭盒都藏好了之后,步枫又屁颠屁颠的跑到厨房去用电饭锅将饭焖好。

    煮饭是步枫为数不多会的家务之一,因为只要多放点水不管怎么样都是能煮熟的,实在水太多了还能安慰自己喝粥更容易消化。

    准备好一切了之后,步枫就带着笑容开始坐在餐桌前,想象着薛晴看到这一切之后,会不会在感动之下对自己以身相许。

    即使没有感动到那个程度也没有关系,因为步枫还准备了一瓶白酒。

    他可以拿嘟嘟的人格保证,只是单纯的想敬薛晴几杯,什么酒后乱性之类的事情,他是绝对没有这想法。

    不多时,门传来锁匙响动的声音将步枫从yy中拉了回来。

    发现自己没有穿围裙,又飞快的跑到了厨房里,将围裙套在身上,还特意拿了把锅铲在手里。

    造型都弄好了之后,将半个身子探到客厅,笑着对正低头换鞋的薛晴说道:“回来啦?洗完手马上就可以吃饭了!”

    听到步枫说完这句话之后,薛晴感觉到非常熟悉,这不是平时自己叫步枫吃饭的时候说的话吗?怎么今天步枫对自己说了?

    带着疑惑抬起头看到了步枫怪异的家庭煮男的打扮之后,不由得扑哧的笑出了声:“你这是唱的哪一出?”

    看到了桌上摆好的碗筷,以及中间的那三菜一汤之后,小手捂住了嘴巴,惊讶的说道:“步枫,我没有出现幻觉吧?这些都是你做的?”

    “怎么样?不错吧!”步枫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而是从厨房端着两碗饭走出来,似是而非的说道。

    薛晴哪里还会去想这其中会不会有诈啊,在自己一身疲惫回家之后,有人为自己已经做好了热乎乎的晚餐,这是一件多幸福的事情啊。于是快步的走到餐桌前,伸出筷子就夹了一口菜放到了嘴里,嚼了几口之后,伸出大拇指赞不绝口道:“不错,不错,太不错了!步枫你真厉害!”

    “那你是不是觉得有我这么个能干的老公其实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啊?”步枫将饭放到了薛晴的面前,也懒得支使薛晴去洗手了,对于吃饭要洗手的这个习惯,步枫非常的不理解,用筷子吃饭洗不洗手有什么直接的关系吗?

    正在尝菜的薛晴,根本就没有听完步枫的话,只是听到了最后几个字,好像是步枫在问自己是不是幸福。有人给自己做饭,当然是件很幸福的事情啊,于是薛晴下意识的点头:“很幸福!”

    得到了薛晴的答案之后,步枫一脸羞涩的说道:“我今晚不会锁门的!”

    “不会锁门?”薛晴一脸的疑惑,随即看到了步枫脸上那欠揍的羞涩,刚像骂步枫几句。却又被墙角的一个塑料袋给吸引住了目光,因为塑料袋里面还装着几个一次性的饭盒。

    于是聪明不绝顶的薛晴很快就联想出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不过却也没有点破,毕竟步枫有这个心她就已经很高兴了。她并不是那种非得逼迫男人要对女人三从四得的女人,相反她的家庭教育使她的观念有些传统,认为男人有男人该干的活。

    吃的差不多的时候,薛晴才对毫无吃相的步枫说道:“你那边的手续办的怎么样了,这些天我已经替你找好了一些工作人员,搞清洁的和设备管理的技术员都差不多了。但是保安却没有找到合适的,毕竟大家相信咱们才给我们做物业的,保安不能乱请,搞的跟以前那个物业一样就不好了。”

    (万字更新完毕,如果各位兄弟看了之后觉得还行,能够给您带来一丝欢乐或者感动的话,那就请您多多支持苹果!一个收藏,一朵鲜花,一个评论,只是你们的举手之劳,对于我来说确实莫大的鼓励!拜谢了!)
第三十一章 美女救英雄
    薛晴的回答和步枫所想的几乎一样,不过薛晴这个女人心思比步枫细腻些,也比步枫更有工作经验,办起事情来也井井有条。

    这让步枫心中窃喜,暗道自己的眼光真是不错。一个成功的人并不需要本身有多么能干,最重要的还是要会用人。

    窃喜之余,步枫笑着说道:“手续什么的都搞定了,安保人员我也找好了,再加上你所请的人,一个公司的雏形已经差不多成形了,后天可以正式开业了!”

    听完这话,原本薛晴还以为步枫只不过是想随便弄个公司出来玩玩,并不会太上心。但是步枫的表现却出乎了她的想象,毋庸置疑的一点是,步枫的这种上进的心态,让薛晴的心中挺高兴的。

    第二天步枫早早的就起床了,因为今天对于他来说算是个比较重要的日子。今天有关部门的人约了他说是要把那些证件给他,而步枫顺水推舟说了句一起吃饭。

    没想到那些人竟然欣然答应了,既然话说出口了,步枫自然也不好意思再找什么借口去推辞了。只是在心里暗暗的想抽自己几个嘴巴子,这嘴真不是一般的欠!

    到了晚上,步枫早早的在一家不错的饭店里定了一桌酒席。不得不说这些有关部门的人员,虽然拿着的工资并没有多么的逆天,但是他们确实是会享受生活的人。

    点菜的时候绝对不像一般的暴发户一样,什么贵点什么,而是有选择性的点。什么甲鱼这类传说中能够壮阳的东西,点了一大桌。

    且不说他们吃完之后感觉怎么样,至少步枫吃完了之后是感觉心里有一团火在烧,这可都是野生的啊。

    吃完了之后,步枫在那群油头肥耳的有关部门恭维的话语中离开了酒店。

    由于喝了点酒,再加上吃了那么多壮阳补肾的原生态食材,好久没有泻火了的步枫,只感觉身体里面好像有团火在烧一样。

    也懒得打车了,便一个人吹着晚风,慢慢的朝着家的方向走去。还别说,这样的感觉还挺惬意的,当然了,如果身边有个美女牵着手一起走的话,效果会更好。

    下意识的从兜子里摸出了一包烟,发现不是平日里自己喜欢抽的那个中南海,而是一包软中华。这才想起刚才在吃饭的时候,自己的烟抽完了,那个什么林科长二话不说就给自己扔了一包烟,看的出来应该是别人孝敬他的,然后他又感觉步枫算是个小财神,所以拿出来想和步枫拉进下彼此间的距离吧。

    说实话,步枫以前还真没抽过这么贵的烟。不是没钱,只是想不明白为什么都是烟丝做的,价格会有这么大的差距。抽出了一根给自己的点上,幽幽的吸上了一口,也没有发现有什么特别的地方,甚至在步枫看来口感还没有十块钱一包的中南海好。

    夜晚路灯下昏黄的灯光,将步枫手中对那包红色的中华照耀的甚是炫目。

    同时也吸引住了两个男子的注意力,这两个男子不远不近的跟在步枫的后面,其中一个说道:“老二,看来今天咱哥俩运气好,遇到了一个有钱脑子还有病的主,待会咱们就把这傻子的钱给抢光!”

    “大哥,这小子的穿着打扮也不怎么样啊,你怎么就能够断定他是有前人呢?”那个被称呼为老二的男子,摸了摸头不解的问道。

    先前说话的那人,拍了下旁边男子的脑袋,不屑的说道:“说你没脑子就是没脑子,见着那小子手上的烟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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