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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大闲人-第28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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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卖命。有固定的生计和地盘等等……嗯,后世的维族烤羊肉串团伙充分继承并发扬了这种风格。

    …………

    王直不知不觉也成了这一类人。

    跟别的闲汉不同的是,王直身后有着雄厚的资金支撑,而且不大不小也能靠上一点权势,毕竟李素如今也算是名满长安了,跟各家权贵多多少少都能攀上点关系。

    有钱又有权,再加上王直本人也有一股子狠劲,于是很快在东市站稳了脚跟。

    然而,李素和王直的目的并不止于站稳脚跟,他们还有更大的目的。

    革命就是请客吃饭。王直也是这么做的,成效不能说没有,但至少并不理想。通过请客吃饭,身边确实聚集了一批手下,这些人穿街过巷,游手好闲,像行星围绕太阳一般围着王直转,王直是他们的金主和饭票,一群人整天蹲坐在东市的各个角落里,嘴角带着玩世不恭的笑,有意或无意听到各种消息。然后说故事解闷一般把听到的各种传闻和消息说出来。

    召不到一个有本事的人,王直沉浸在失望的情绪里。强堆着笑脸,每天鼓励身边那群闲汉们把听到的见到的传闻或事件说出来。每一个消息他都听得很高兴,尽管这个消息与他八杆子打不着,可他还是很高兴,高兴之后便是大方的扔几枚铜钱过去,看赏。

    世间的道理总是相通的,没读过书的王直居然也充分领悟了“千金买马骨”的典故。

    直到有一天,王直终于发现了一位有本事的人。

    令人扼腕的是,这位有本事的人并不是来投靠他的,相反,别人是来揍他的。

    有江湖就有恩怨,这是无法避免的,王直揍了别人,别人忍不下这口气,自然要报仇雪恨,这里面或许也涉及了利益,比如王直抢了某个人的固定生计和地盘,但更多的是赌一口气,让自己更有面子,东市的闲汉斗殴有八成以上是为了自己的面子。

    那位有本事的人便是王直的仇家请来帮场的。

    至于王直如何跟那位仇家结的怨,怕是连王直自己都记不清了,纯粹是初来乍到时斗的闲气,比如大街上遇到,一记眼神交汇,然后便产生了诸如“你瞅啥?”“瞅你咋地?”“你再瞅试试?”“试试就试试”之类的对话,最后便是一场飞沙走石般的厮斗,成王败寇。

    这还只是第一回合,江湖嘛,哪有一局定胜负的轻巧事?

    有了第一回合,自然便有第二第三回合。

    王直遇到的那位有本事的人,大概是在第三回合出场的,仇家显然对这位高人很尊敬,高人也非常有高人风范,而且确实出手不凡,复仇行动刚拉开序幕,高人抬腿便是一脚,把王直这边最能打的一名闲汉踹得吐了血。

    这一脚颇有定海神针的功效,一举震惊了敌我双方,而高人踹完这一脚便不动了,负手静静地站在一旁,神情萧瑟地望着天,寂寞得一塌糊涂。

    王直这一方的士气顿时如江河日下一泻千里,若不是看在这位王大哥平日钱多,而且出手够狠,明显不是什么善茬儿,恐怕大伙儿早就作鸟兽散了。

    士气崩塌的边缘,王直却不怒反喜。

    一直失望没能为李素发现人才的王直,此刻意识到人才就在眼前,那位一脚惊艳的高人就是他千辛万苦要寻找的有本事的人。

    然而此刻王直与高人的立场却颇为尴尬,别说为李素招揽这位人才,王直首先要担心的是怎样才能让高人不揍自己……

    王直毕竟是王直,且不说曾经沙场杀敌的经历,至少经常跟李素这种聪明人待在一起,多少也沾了几分灵醒气,面对如此尴尬的境地,王直飞快想到了对策。

    “对面那位兄弟若欲弃暗投明,二十贯够不够?”

    这就是王直的对策,财大气粗且简单粗暴,而且非常深刻典型地说明,战争其实拼的是敌我双方的经济实力。

    这句话效果很强,高人还未答话,仇家已深为忧虑且气急败坏,高涨的士气瞬间凝滞,从他们呆滞的表情里甚至可以看出几分英雄气短的虚弱感。

    是的,东市的闲汉们一起玩耍也好,打架也好,靠的是义气和勇气,因为大家的日子都不宽裕,日子宽裕的人断不会干这一行。如今东市来了一条强龙,一来便修改了游戏规则,冷不丁地开始拼钱了……

    这是不讲究啊!

    “孽畜!谁暗了?谁暗了?有钱了不起吗?”仇家破口大骂。

    王直懒洋洋掏了掏耳朵,对着小指吹了口气,气定神闲地道:“三十贯。”

    是的,有钱确实了不起。

    三十贯,相当于长安一户中产阶级的全部家产,对闲汉们来说简直就是人生巅峰了。

    高人听到“三十贯”后,寂寥萧瑟的眉梢不受控制地跳了跳。

    仇家不巧也看到了高人的表情,心中暗道不妙,于是决定先发制人:“兄弟们,跟他们拼了!”

    说完便一马当先冲了出去。

    高人兄见状,颇为失落地叹了口气,只好也跟着上。

    东市某个不知名的暗巷,一场厮斗开始。

    江湖,本是穷人的江湖,一个斜刺里杀出来的富人横空出现,大唐长安的江湖,被这个富人玩坏了……

    ***********************************************************

    太平村。

    李素蹲在田陌间看菜地,这块菜地成了李素最近关心的重点,因为这块地关系到今年冬天老李家能不能吃上绿菜,事情很严重,必须把它提升到生存级别。

    菜地长势还是很不错的,种下的韭菜和菘菜已悄然冒出了绿芽儿,黄土地上一片葱绿的景象,令人顿生喜悦。

    王直就在李素心情最喜悦的时候回了太平村,回来的不止王直一人,后面还跟着高人兄和一群在东市表现良好,有资格拜见老大的老大的闲汉劳模们,以及……一条狗。

    很奇怪,一帮凶神恶煞一眼看上去便知绝非善类的人群后,怎会出现一只小狗崽子?

    李素见到王直时,王直呵呵朝他傻笑,脸上满是得瑟和成就感。

    李素楞了一下,接着一脸惊喜地迎上前,王直和一帮小弟顿觉受宠若惊,纷纷拿出最诚恳最敬畏的笑容,迎接李素的迎接。

    随即,大家的笑容在脸上凝固,中了法师的冰冻术似的保持着热情的动作呆立不动。

    只见老大的老大李素非常惊喜地迎上前,……一把将那条粉嫩嫩的小狗抱在怀里,一脸爱意地使劲揉搓着它,完全无视王直和一群热血沸腾的小弟们。

    “哎呀,这是谁家的小狗狗?太可爱了,来,么么哒……”李素无限爱怜地把小狗狗抱在怀里,仿佛抱着一位绝世倾城的美人。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二百零六章 内乱爆发
    “留下狗命”这句话明显有歧义,至少小弟们理解错了。

    于是李素话音刚落,一脸酷相的郑小楼被一群小弟华丽丽的放倒了,雨点般的拳脚落在他身上。

    郑小楼哎呀一声,一脸酷相终于彻底崩塌,双手抱头承受着狂风暴雨,东市的一幕重新上演。

    李素目瞪口呆,颇无语地扭头看了王直一眼,目光里透露出谴责的意思。

    这就是你花三十贯找来的高手?

    王直羞愧地垂下头,掰着手指开始算计要不要把这位高手兄拐卖给胡商,多少回点本钱……

    …………

    郑小楼终于还是留在太平村了,李素完全看在狗的面子上。

    凭心而论,郑小楼的扛揍功夫确实不凡,狂风暴雨般的拳脚落在他身上,李素却亲眼见他起来后原地跳了几下,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仍旧一副酷酷的样子,仿佛全天下的人在他眼里皆是蝼蚁一般,丝毫没有反省过自己为何刚刚被一群蝼蚁揍得满地找牙。

    李素暗暗咬牙,这个样子真的很欠抽,因为他李素才是老板,理论上来说,他才应该是一脸萧瑟,寂寞得一塌糊涂的人,年轻人乱抢风头,没礼貌,活该挨打。

    洗过澡的小狗狗愈发萌得不行,奶狗娃子太小,躺在李素的怀里老是打瞌睡,被李素的手指逗弄几下,狗娃子不耐地睁开眼,敷衍似的的伸出小舌头舔舔他的手指,然后闭上眼继续睡。

    老爹李道正也很喜欢这只狗,乡下农家几乎家家都养狗,狗是看门护院且辟邪招财的神器,这种说法不是千年后才有的。很早以前便有了,李道正一直唠叨着要养条护院狗,李素平日太忙。没来得及张罗,如同命中注定的缘分一般。老天爷适时地赐来了这只小奶狗,一切严丝合缝。

    李道正粗糙的手指逗弄着小奶狗,脸上露出欢喜爱怜的目光:“你生下来的时候也是这样咧,吃了睡,睡了吃,咋逗都逗不醒……”

    难得的慈爱表情,李素怔了怔,有些动容。垂头再看看怀里的小狗娃……好吧,接受这种怪怪的人畜比喻。

    “怂娃,给它取个名儿吧,以后就是咱家的护家狗咧。”

    说到取名,李素顿时来了精神,这事他太擅长了。

    “温柔岁月……”李素脱口而出。

    李道正沉吟:“它来得正是时候,就像老天爷特意赐来的一样,好,以后叫它‘天赐’。”

    …………

    郑小楼成了李素的贴身护卫。

    对于这样的安排,李素和郑小楼都不大乐意。

    李素不乐意是因为对这位传说中的高手并无信心。毕竟这位高手目前仅知的本事便是扛揍,这种本事的人跟在身边的效果,无非是防御+1。攻击+0,想来想去不如背个龟壳比较方便……

    郑小楼不乐意是因为对雇主很不满意,每次二人目光对视相碰时,李素甚至能很清晰地看到他目光里的嫌弃意味。

    李素感到很无语,该嫌弃的人是我好不好?

    左思右想,几番踯躅,李素还是决定把他留在身边。没别的原因,哪怕一张厕纸都有它的用处,更何况身边这张厕纸是花了三十贯买来的……

    …………

    …………

    悠闲懒惰的日子总是过得特别快。不知不觉夏天已结束了,早上起床后发现穿着单薄的短衫竟有丝丝寒意时。李素才发现秋天不期而至。

    岁月是温柔的,它在不经不觉间慢慢改变世间的一切。从稚嫩到沧桑,从青涩到成熟,从葱郁到枯槁,从年少到白头……

    所以……“温柔岁月”是个多么富有人生哲理的名字,此生不把它取出去,李素誓不罢休。

    小奶狗天赐一摇一晃蹒跚走来,“蹒跚”是因为太宠着它了,来李家不到十天,足足胖了两圈,而且什么样的主人养什么样的狗,这狗跟李素一样懒,每天只负责吃和睡,完全不像别家的狗那样喜欢到处撒欢乱跑,吃完后往台阶上一趴,眯着眼耷拉着脑袋开始打瞌睡。

    李素喜欢逗弄它,兴致勃勃弄了个小皮球往远处一扔,满心期待它欢快地撒开小短腿把球叼回来,谁知球扔出去了,小家伙却仍旧懒洋洋的不动弹,只抬眼朝李素瞥了一下,一人一狗目光对视,李素发誓他真的看到它眼中闪过一抹“你很幼稚耶”的讥讽目光。

    依稀记得前世有一种名叫花江狗肉的东西似乎很好吃……

    **************************************************************

    早上起床,李素睁着惺忪的睡眼,天赐趴在脚边懒洋洋的耷拉着脑袋,一人一狗互相比着赛似的打呵欠,很温馨的画面。

    郑小楼坐在院子外抱着一块两百斤的大石磨举起又放下,周而复始,架势很足,似乎在为下一次挨揍做准备。

    大门外传来匆忙的脚步声,薛管家跑进内院,向李素禀报有宦官至,陛下有旨,宣李素速速进宫。

    李素呆怔片刻,急忙带上郑小楼,跟着宦官一同进了城。

    两个时辰后,李素匆匆走进太极宫甘露殿。

    殿内朝臣不少,文臣武将皆俱,人人穿着朝服坐在殿侧,李世民身着黄袍坐在首位,一片紫色绯色官袍里,李素一身绸衫布衣的平民打扮显得特别亮眼。

    李素满头雾水,老实又低调地找了个偏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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