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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 养这件小事-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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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轮到他了,猫狼躺上去,还是70公斤,他举了六下就不行了,又磨牙呻吟勉勉强强举到了八下,这下是真不行了,然后他就躺在杠铃下看着我,我说金主你好像输了啊?

  他说,不。就一个字,口气特别霸道眼神特别总裁,就是姿势怂了点儿。

  我以为他还要举,但他既没再举也不说话,就这么睨着我,最后说:“我还会再举六下。”

  我瞪着他,他瞪着我,我明白了。

  最后的六下,是我帮着他一块儿提起来的。

  季诗如胜利者一般坐起来,我在旁边学他鼓掌又跺脚的样子。他举了十四下,打破了自己的记录,我们都很替他开心。

  金主就是金主呗,有些事情是没有道理可言的。

  其实我心里还是有点担心的,季诗这样公开找彼安麻烦,彼安肯定会告诉张公子,张公子不单是公司的股东,在电视台也有很大的股份,我担心季诗会被暗地里找麻烦,更有可能牵连LOTUS。

  回程的路上季诗见我忧心忡忡,忽然说:“我要是被整下台了,你就去找另一个金主吧。”

  “我去找另一个金主了,你会难过吗?”

  季诗口气很冲地回我:“谁看得上你!”

  “你。”我说。

  “我是抱着做慈善的心理包养你的。”

  “我是抱着扶贫的心理接受你的包养的。”

  季诗笑得苹果把儿乱颤:“肖瞳你怎么这么逗!”

  我真不逗,但是我说个什么你都觉得逗,你逗点也太低了。

  窗外华灯初上,我还是没能按捺住:“我昨天说的话……”

  季诗忽然猛按喇叭,表情臭臭地盯着挡风玻璃:“我没听见。”

  这个反应……让我的勇气都漏光了。

  过了很久,大奔驰拐了一个圈又拐了一个弯,我才意识到季诗这个路痴一直在原地打转。我不忍心他在众多司机面前卖蠢,低声说:“向左。”

  大奔驰默默朝右绕出了螺旋。车厢里很安静,“喜欢”两个字就像威士忌里的冰块,在我心里沉沉浮浮,最后还是沉到了杯底。

  我特别佩服偶像剧爱情片里那些即使是单箭头也敢勇敢说爱的人,但末了就意识到那不过是演戏。事实是,你看得有多重,就多难说出口。万一季诗并不想和我改变关系,万一他有自己的想法,万一他觉得这样就很好了,我说出来可能连金主的宝贝都没得做,好多包养小说都这么写来着,虽然我总对这些小说不以为然。

  唉,这么婆婆妈妈,这一点都不像我,但这就是现在的我。一个忧郁的肖瞳。

  我喜欢上了自己的金主,所以好多话,他不主动说,我都不敢说。

  他一猛挂电话,一猛按喇叭,我就怂得像一只王八。

  第二天早上我醒过来,季诗长手长脚趴在我身上,窗帘是白色的,滤得满室阳光明亮又梦幻,让我想起我们第一次酿酿酱酱后的那个早晨,我猜在那时我就对他有好感了,因为那时我抱着他,只觉得怀抱满满的,一点空虚后悔的感觉都没有。

  我将双手环在季诗背上,闭上眼感受。现在的我,依然没有一点后悔的感觉。

  我以为这次采尼哥或者公司上层必然会找我去谈话了,但是一连等了几天都没动静,采尼哥有时会拿眼刀子剜我几刀,但是也没真对我怎样。我瞬间觉得这公司不会好了,摇钱树打了人都能视而不见,这么惯着季诗他以后得成猫狼侠啊!唉,看来这个约束猫狼的艰巨任务只能靠我了。

  不过我还是要面对被我金主揍了一拳的彼安,但我不打算鸟他,我这个人其实不愿与人为敌,一直奉行化干戈为玉帛,巴不得世界和平全人类大团结,不过这次季诗为我出头,我转个背又跟人家玉帛了,我自己都会瞧不起自己。

  这种情况对团队里其他人来说比较糟,我也只能在心中深表歉意了。这事过后我就想通了,一起出道就是同事,也只是同事,我愿意拿KK和尚gary当哥们,因为我们是一路人,但是本来就不是一路人的,也无需勉强做朋友。大家只要敬岗爱业,在台面上好好合作不闹翻就行了。

  这之后我和彼安反正不再搭腔,也不会因为别人和彼安搭腔,或者喜欢我的粉丝也喜欢彼安就不开心,世界就是这样,娱乐圈更加如此,我只要珍惜别人对我的善意就好了。

  但是我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

  这次遭殃的不是我,是LOTUS。

  LOTUS手上的其中一个大代言是芙宝矿泉水,本来预备今年续约,但是事到临头对方突然反口,这是一个一年1200万的大单,艺天高层得知后都非常震惊,连在阿尔卑斯山放羊的徐CEO都连忙下山飞回来开董事会。芙宝和LOTUS合作三年,一直非常愉快,这期间LOTUS又没闹出丑闻,专辑销量依然稳居第一,就算是下滑三名,也不至于让对方弃约,人气摆在那儿呢。

  后来我百般打听,才知道原来芙宝公司最近一次融资,张公子成了大股东。

  还真是……一点都不叫人意外啊!

  季诗没有如我担心的那样去殴打张公子,而是打电话来约我去兜风。他买了辆中古敞篷车,黄色的老福特野马,说是要跟我的大黄蜂凑成一对,这完全不是一对,是祖孙好吗?!而且这么老爷的车一点也不符合他中二少年的形象。

  “为什么买这车?”我一看到这车就脑仁疼,这种一车占两道的大块头老爷车,开上街就像一只黄色的大拖鞋在奔跑,回头率肯定很高。

  季诗也在打量这车,活像这车不是他买的,最后蹙眉道:“不清楚。”

  我瞪着他。

  “路过古董车店,出来时就开着它了。”季诗说。

  “……”

  唉,有什么办法?这是只摇滚斑比啊。

  季诗一抬腿跨进车门,我也坐进去,虽然外面看起来不咋地,但是坐进去后感觉还不错,宽敞,有种一朝回到解放前,四面还没有这么多广厦林立,一眼就能望见台湾海峡的开阔感。

  季诗虽然什么都没说,但我料想丢了这么大一个代言,他此刻的心情肯定不好,要不怎么失魂落魄地把这车给拎回家了呢?我也不说什么了,这大阴的天,就和他一起去兜风了。

  我们一路都戴着墨镜和口罩,等车子开到没什么人烟的海崖路,季诗才把音乐打开,老野马在海崖路上狂奔起来,海风呼呼吹来,虽然天是阴的,没有阳光,但依然有种酣畅淋漓的痛快感。季诗朝我使了个眼色,倒数“三、二、一”,我俩一起摘了墨镜扔了口罩,两只口罩随风飘走,一只是纯白的,一只上面画着一张惨叫的血盆大口。

  季诗当初在一家小店看中这个口罩买下来,我想在他面前显摆一下,就问他你知不知道这是谁画的?

  季诗说不知道,谁啊,这么有创意?

  我说:“蒙克。”

  季金主把口罩挂上耳朵,瓮声瓮气地对我说:“你朋友real屌!”

  就因为这句话,我嫌弃了他好几天……在床上翻来覆去地想,天哪怎么能这么没文化呢!

  两只口罩翩翩飞远,我却触景生情。

  “它们缠在一起了。”我忧伤地说,“孽缘。”

  季诗哈哈大笑,不过笑了一会儿就笑不出来了,我也觉得呼吸有点困难,海边风太大了,什么都不做光站着吹风都能吹得人头疼,更何况我们现在在一辆焕发第二春的跑车上,眼睛都被吹得睁不开了,我别过头一看季诗,他都开始眯眼了,我连忙说:“把墨镜戴上!”

  季诗一脸愕然:“我墨镜刚刚扔了啊!”

  我回放之前的画面,就说我扔口罩时什么东西在我脑门砸了一下呢,原来就是你扔的墨镜啊!扔口罩就扔口罩为什么要带上无辜的墨镜?这群败家子的摇滚人!

  我连忙把自己的墨镜给他戴上,才感觉车子开得稳了点。

  但是风实在太大了,天边风起云涌,海面翻着灰白的泡沫,这和我想象中的兜风一点不一样,我说:“把篷子升起来吧。”

  季诗没说话。

  我想他可能是享受这种脸快被吹僵的感觉,摇滚人嘛,可能就是想感受这种眼泪被风吹得都流不出来的痛快,虽然他的脸看起来也不怎么痛快。我看着身边这张美颜都被吹得走了形,有点心疼,还好季诗的脸不是整出来的,这要是整出来的,鼻子都得吹歪吧。

  我们沿着山路又开了一阵,前方豁然开朗,一堆海沙刮过来,我眼睛都睁不开了,我再看季诗,他呸呸地吐了两口沙子,再这么吹下去,脸上就不止五大湖了。

  没一会儿我脸上一冰,竟然是开始下雨了!

  这下我顾不得陪季诗发泄心中的郁闷了,连忙叫他快把篷子升起来!

  我喊了两轮,季诗才像总裁一样淡定地道:“别嚷了,这车没篷子。”

  我回头一看,尼玛的真的没有篷子啊!我当时没细看,敞篷车怎么可能没篷子?那凭什么叫敞篷车,只能叫敞车!

  雨很快就落下来,像楼上大妈倒的洗脚水,一股脑把我们淋成了落汤鸡。

  “怎么就指着我们这儿泼啊?!”季金主很愤怒,朝天竖了个中指。

  我连忙把他的手按下来:“要遭天谴的!”

  雨一直下,我们就一直淋,怎么下怎么淋,有那么一刻我都想化身司马缸把车给砸了,因为里面都是水啊。

  突然雷声乍起,季诗也大喊一声。我没被雷声吓到,倒被他的喊声吓了一跳。“怎么了?”我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问他。

  季诗猫着背缩起肩膀,把车子一刹一倒一掉头,我喊他:“你往那边开啊那边可以躲躲雨啊!”

  “雷会把岩石击穿,砸下来我们都得死!”

  我目瞪口呆看着身边咬牙切齿如临大敌的季金主。那是雷,不是雷神,离我们这么远怎么会专门来砸我们?!

  季诗风风火火把车子开到看不见雷的地方停下,接下来雷响一次,他就喊一声,各种FUCK SHIT SON OF BITCH LADY OF GAGA给自己壮胆,我一开始还跟着一惊一乍,后来就麻木了,麻木地看着他,麻木地听他号子一样地喊。

  我算是弄明白了,季金主他怕打雷。

  我们两人站在一点遮蔽都没有的山崖后,被雨水洗了一遍又一遍,季诗抱头蹲在地上,我过去把那辆福特老爷车的车门打开,水像海浪一样冲刷着我的脚踝。

  我干脆脱了鞋,也走过来,在季诗旁边蹲着,看他抱着脑袋,忽然觉得又心疼又抱歉,我把自己的衣服脱下来,挡在他头上。

  “对不起。”害你丢了那么大的代言。

  季诗抬头瞧我一眼:“你不怕雷啊?”

  我摇头。

  季诗闷闷地转过脸:“我别的都不怕,从小就怕雷。”

  我说:“你把它想象成托尔正在揍洛基就不怕了。”

  季诗认真想了想,忽然就笑得不行:“宝贝你真逗!”

  我很高兴他又恢复了笑脸,然而天边一个响雷,季金主立马又抱头怂了回去。

  雷声小一点的时候,我终于忍不住问出口:“那个代言……是不是对你们影响挺大的?”

  “什么代言?哦就是那个1200万的啊?(哔——)不就是姓张的在搞鬼么,以为我稀罕(哔——)没关系宝贝你别瞎想,我们团没人放在心上,他以为自己算个啥(哔——)”

  雷声夹杂着猫狼的粗口,不过他的话让我有点疑惑:“你真不在意?那为什么找我来兜风?”

  “当然是因为我买了车啊~”

  我看向那辆水中的老爷车。好吧……

  “啊——干!!”季诗又嚎了一嗓子,“托尔什么时候才能TMD放过洛基?!!”

  还要再好几部吧,这次轮到我在旁边哈哈大笑了。

  后来我们像两只落汤鸭一样开车返回,这场暴风雨将一心要来兜风的金主和没有原则嫁猪随猪的宝贝都折腾得够呛,路边出现第一台自动贩卖机时我自告奋勇要去买水,季金主瘫在车上有气无力地喊住我:“不要买芙宝……”

  真是有志气的摇滚人。我坚定地点点头。

  路上季诗戴着我的墨镜,我嘛,反正已经不担心有人还能认出我来了。季诗喝过水后缓过劲来,瞧着后视镜上我俩水灵灵的身影:“我们像不像一对出水的鸳鸯?”

  出水的那是芙蓉。“那对鸳鸯干了什么变成了这对鸭子?”我问。

  季诗低头看了一下自己狼狈的一身,哈哈大笑,这种情况他通常得笑十五秒,十五秒后就会转过头不可思议地对我说……

  “宝贝你怎么能这么逗?!”

  对象是你,不逗才是难如登天。我心说你是不是平时都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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