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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都市单身男人的情感倾诉:单身贵族(男)-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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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个故事:第三者(8)
今晚的她真的很漂亮,结婚后一点也没有显老,虽然看出有些憔悴,不过我想我的神情大约更加糟糕。自从进入这个合资的鬼地方工作之后,人变得更会打扮了,气质也更加优雅了,不过这些都已经不属于我了。在这样一个很尴尬的时候,我却在想,我曾经是那样地爱她,从见到她的那一天开始。可是我的确在结婚的前后,在我得到她之后,我没有再对她说过“我爱她”这三个字。我好忙,那一段时间一切都在从头开始,我好像没有时间说这样的话,还有,我可能觉得是自己的老婆,诉说感情有的是时间,有一辈子的时间。我又在说这个“一辈子”,这一天我才懂得了这个“一辈子”的分量。我们年轻人真是不可以随便地说的。所以我一想起听到那个混蛋说他爱她的时候,当时的确是觉得酸溜溜的,我想,他妈的他凭的什么?
  她谈得多些。没有说我的不是。她向我道歉,她说“本来不打算这样的(指的提出和我离婚这件事),想到伤了你的心,将来你也不会轻易地抹掉这个记忆。那样我就不好做人了,我不可能在你身边低头一辈子。只有这样了,对不起。”她也说对不起,和那男的一样。她说她真的爱过我,在大学,写了那一封提意见的信,因为她听说我特别的自负,一定会负气找她。“我很喜欢你,但是你当时没有看到我。我自信,只要你有一天注意地看我,你一定会喜欢我。结果我做到了。我并不后悔。你是一个才子,谁都知道才子的发迹是要慢一些,和商人不同。可是我不想等了,我不如你。我不要你原谅我,但是我想你知道。”
  这是她最后和我的谈话。我在学校那样煞费苦心地一连串的追求步署却完全在她的掌握之内,学文的到底搞不过学经济的。我承认我不如她。比起她来,我的思维绝对的幼稚。她成熟了,今天的世界中,只有成熟的人才会为自己打算,只有成熟的人才能够不顾惜到别人。她从我们这间小屋子跨出去了,没有回头。
  后来听说她根本没有结婚,那男人离了婚找她,她说我好不容易脱离了一个陷阱,难道还会再跳进去?听说那男人劈头给了她一个耳光。后来她辞职离开那一家公司走了。到了哪里,不知道。她是一个孤儿,在安徽有一个姨妈。我想她不会回安徽去,她曾经对我说那地方不如湖北,她说过:“人往高处走。”
  目前我还不打算成家,可能还没有从这个阴影里走出来。的确,我实在是害怕婚姻的失败。在大学里找女朋友本来就是图个知道根底了解个性,双方容易相处一些。谁知这样,叫人真是很难受。我母亲说,如果我当时不任性,看在孩子的面上,态度好一点地挽留或许可以转机。我不能这么做,这样反倒成了我犯了错了。再说,刚刚开始生活就这样,留得住今天也留不住明天。社会发展连我们不算老的一些人都有些跟不上。我不知道现在的一些女人到底想要什么?她们的欲望和她们的幻想,连她们自己都难得搞清楚。我当然更搞不清楚。
  我们在大街告别,在亮晃晃的太阳下他扶了扶眼镜,他苦笑了一下,说下午还有个采访,在青山,很远。有什么办法呢,做的就是这个事。他说他愿意工作,再累也不怕,忙一点好。他走了,消失在街头的人流之中。我看着他消失,我觉得他依然是很自信的,他的性格很好,是一个不容易垮掉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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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个故事:我理想中的女人(1)
樊帆
  四十岁
  某艺术学院工艺美术系毕业
  独立广告策划人
  她洗了澡出来,胸脯挺得高高的,穿了条大撒腿裤子,披了湿漉漉的头发。在大沙漠中央,我看见一个人影,在那一轮血红的太阳下面缓缓地走。我疑心我在做梦,等她走近我嫣然一笑,我才意识到这是一个真实的女人。秦少游说;“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真是一句骗人的话。两个人分开的时间长了,感情也就没有了。孓然一身孤苦零丁地在这个世界上晃荡,我不知道还会晃荡到一个什么时候。
  约会的地点在酒吧,这间酒吧不大,装饰很古典,是西欧式的古典,墙面桌子吧抬都是橡树木色,灯光很暖,温存而静谧。一只方桌,不大,显得很厚重,桌上一只鼓肚子的透明玻璃花瓶,插一大束紫红的康乃馨。一人要了一杯葡萄酒,摇晃着杯子让酒的芬芳流溢出来一些。在朋友一番介绍的言辞当中,我打量了这个陌生的男人,朋友的介绍没有错,他的确有单身贵族的风度。个子高,可能有一米八吧,在湖北籍贯的男人之中算得上姣姣者,肩很宽,皮肤很白,五官就不用细说了,是一个美男子,想象当他专注地看一个他喜欢的女人的时候,那眼光也许会像水一样。这样的男子偏偏没有老婆,独身,直到现在,很奇怪的一件事。
  他可能觉察得出我的疑问,可能是他经常地面对了这样的疑问,他很敏感。他望着我微笑,很礼仪的,大约出于工作的职业习惯,他对人有一种应付似的客气。他端酒杯的姿态很娴熟优雅,靠在椅子上的身体很松驰自然,休闲西服随便地敞开,发亮的真丝领带打得很细致,上面别着一枚镶珍珠的领带夹。让人觉得他是一个过惯舒适的生活的人,起码在最近几年。
  像我这样的人西方多的是(他开口说),不应该奇怪的。一个人生活得很好不必要结婚,这么多年我已经习惯了。其实我的生活简单得很,没有什么可以让你们觉得有意思的地方。实话实说吧,我这个人看外表是很有戏,其实生活得很单调,白开水似的,连我自己都觉得没有意思。老是有人用怪怪的眼光打量着你,仿佛你是个怪物似的。还有的在私下里打听,问这男人人长得倒蛮帅,是不是哪一个地方有什么毛病?你们说是不是很让人生气?”
  听说这位樊先生不好赌也不太好玩,偶尔打打网球,泡泡酒吧,酒也不喝醉,玩也不过分,消遣一下子罢了。平时他很能够节制,包括节制自己的欲望和节制用自己挣来的钱。他是一个很细致节检的人。
  从美院出来之后,没有做当什么艺术家的梦,我们这一代人比“老三届”实际,道德理想的教育没受多少,倒是跟着父母赶着*的尾巴吃了一点苦。我们比较会调整,调整心态,调整主观行动的方向。我们是摸索的一代,有一个承前继后的过程,虽然做学问的根基不很厚,但是脑子里固定的模式不多,变换起来要灵活一些。我在几家国营单位混了几年,嫌待遇太低。这时候认识了几个懂行的人,于是就改行经商了,当然还是做的手艺活,凭本事挣钱,不过比在单位挣得多一点。
  我喜欢这一行,家里大人说我从小就喜欢画画,也喜欢拿泥巴捏玩具。小时候遇上*,我们这一代比老三届不如,连小学教育都没受到。父亲在剧团搞美术布景,那时剧团停止演出,一天到晚搞运动。后来全家下放“五七”干校,那年我八岁,正式地失了学,在农村待了两年,农忙还要随着生产队插秧。记得父母亲常常集中学习,在另外的地方。我一个人住在山窝窝中的村子里,夜里怕黑养了一只狗。白天隔壁左右的邻居就给一点饭我吃。奇怪,就这么过,不记得有什么不好。人小,很懵懂,总是跟那只狗在一起,山崖上山坳里到处玩。现在想起来觉得奇怪,

第七个故事:我理想中的女人(2)
后来全家又从农村搬回城市,原来的住房都给人占了,在剧团舞台旁边搁铺住了一个多月,后来才分到一间十四平方的小房子,全家人挤在一起。 回到城里才读上小学,当然也没学到什么。直到今天我心里都难过,就是我的那条叫山娃子的狗,不敢带回来,城里不许养狗。那天卡车拖了我家的行李,我和父母都爬上了卡车。先就怕它撵,事先让隔壁的那个很照顾我的王婆婆关住。谁知车子刚刚开出村口,山娃子追了出来。卡车开上公路,它跟在后面撵了上十里地,直到我看不见它,它也看不见我。不知道山娃子后来怎么样?如今再好的狗我也不养,有朋友见我比较闲条件也不错,搞到什么名犬也给我送到家里来,我说给我赶快抱走,我看都不要看。我想起了山娃子,真是条好狗,陪了我两年。
  几个样板戏在全国铺天盖地之后,剧团也接受了一项重要任务,排练巴蕾舞《白毛女》在全市上演。长时间停止了正常演出的剧团职工高兴得不得了,多少年才轮到了这一次,简直像是一次盛大的节日,大家都摩拳擦掌地准备好好地干一场。
  我们这是一个普通的歌舞剧团,不具备跳芭蕾舞的能力,也就是说没有训练有素的舞蹈演员,普遍歌舞和芭蕾舞的基本功的训练要求根本就不同。这样上级为剧团调来一个女主角,她真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子。那一年我只有十岁,天天跑到排练厅那儿去。那年月学校的课上得不太正常,经常可以在家。在家也没有什么事,大院里的老少都趴在排练厅的窗户沿子上看演员的日常的功课,反正大伙都无聊。
  那个女演员,就叫她喜儿吧,每天都练得汗水湿透了练功服,长辩子挽一个髻,鬓边额角散落的发丝湿润得一缕一缕的。她的体型很美,腿上的肌肉一块一块地鼓起来,不像是这个长像秀气的女人身上长出的肌肉。当然这是凭着当时的记忆,当时不懂什么,小男孩嘛,还不怎么开知识,只觉得很喜欢她,一种莫明奇妙的感情。傍晚,我在大院的空地上和小伙伴们一起玩弹珠子,喜儿洗了澡从澡堂里走出来。披了一头湿漉漉的长头发,甩着大撒腿裤子,胸脯挺得高高的。那一天天好像很凉,太阳落了山,天色已经灰下来了,大院栽一些绿树,反正记得那背景是灰色的,不阴沉,很新鲜的一种灰色,像十九世纪风景派画家柯罗的油画。我蹲在地上仰着头看着她,她旁若无人地从我们这一群孩子身边走过,端着一只花搪瓷洗脸盆。一股香肥皂的香味从她腋窝下散出来,那一个晚上我在梦里都闻着了这股茉莉花的清香。
  后来她当然走了,《白毛女》演完了之后。因为父亲负责舞台布景和舞台道具,我也可以随剧团到剧院去观看正式的演出。她化了妆,脸上涂着浓浓的油彩,把本来很秀媚的一张脸涂得面目全非的。我觉得一点儿也不好看。那一个晚上我很失落。后来她回她原来的一家大歌舞剧团去了,哪一天走的,我当然不知道。大院里重新沉寂下来,我们一群小伙伴仍旧天天傍晚在老地方打弹珠,再也没有我喜欢的女人从我身边走过。你们问她是谁?人还在,当然老了,有天在电视新闻里看到她,老得让人不敢认。据说当了舞蹈老师,在带学生,培养后起之秀什么的。搞舞蹈的人等到功成名就的时候就已经是人老珠黄了,让旁边的人看着都心酸。她怎么会知道有个小男孩永远记住了她年轻的时候。我真是个小傻瓜。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第七个故事:我理想中的女人(3)
后来读美术学院。一进大学就被女孩子包围起来了,这时候已经长大了,开了知识,知道自己长得不错,知道了男孩子长得不错也是可以被人注意的。于是很得意,也很骄傲。身边的女孩子有好几个,但是没有一个是认真的。也就是在那一段时期学会了敷衍人家。不这样不行,不然没有个清静的日子,寝室里来来往往像穿梭一样,搞得人家都嫉妒,说我人满为患,全不顾惜别人门可罗雀。还给我起个外号“大卫王”,一是像圣经故事的大卫那么漂亮*,二是胃口挺大,包罗那么多。真是冤枉,实际上我从来没有和这些女孩之中的任何一个发展很深的关系。我不想随便地涉足,因为我还没有看中她们之中的哪一个。那时候我就想认真地找一个,照我内心构思好了的模特,虽然我心中的模特的具体形像还很模糊。
  大学三年级,学校组织几个班的学生到甘肃敦煌实习。同学别提有多兴奋,在火车的硬席车厢里笑啊唱啊直闹了一天一夜。
  “你去过敦煌没有?”他停住他的话头,问我。我摇摇头。他叹了一口气,说真可惜。端起酒杯喝了一大口。从他开口起他面前的酒一点儿也没有动,他已经沉浸在对往事的回忆之中,看得出来,他是第一次很详细很动情地地向人叙说往事。
  他此刻作了一个小小的停顿,为的是后来故事的铺垫。我知道后面绝对要有一个故事,这是我的经验。
  真美,无法言说的美。我不是搞文学的,不能用文字来描述,比较那地方的风物,任何语言文字都是很贫乏的。石窟里的壁画我就不细说了,细说很专业很枯燥。那天参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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