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颠覆曹操墓-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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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口,遂立郭后,使养明帝。帝知之,心常怀忿,数泣问甄后死状。郭后曰:‘先帝自杀,何以责问我?且汝为人子,可追雠死父,为前母枉杀后母邪?’明帝怒,遂逼杀之,敕殡者使如甄后故事。” txt小说上传分享

何以如此?千古曹操只一人(12)
曹魏前期两个大人物都是如此死于非命,但王沈《魏书》所述竟如此颠倒黑白,真实让人怵目惊心,而这不是王沈编造的,王沈依据的却是曹魏政府的档案。即便现代法西斯等极权主义党政机构恐怕也没有这么大的造假胆量。给《三国志》作注增加了很多不同说法和材料的史学家裴松之针对甄妃之死发议论说:
  《春秋》之义,内大恶讳,小恶不书。文帝之不立甄氏,及加杀害,事有明审。魏史若以为大恶邪,则宜隐而不言,若谓为小恶邪,则不应假为之辞,而崇饰虚文乃至于是,异乎所闻于旧史。推此而言,其称卞、甄诸后言行之善,皆难以实论。陈氏删落,良有以也。
  裴松之就差直斥《魏书》是“秽史”了,认为宫廷内的坏事,大的避讳不说,小的不写。曹丕不立甄妃当皇后而加以残忍杀害,事实清楚,魏国人写历史要么不说、要么不写,现在掩饰、假造竟然到了这种地步,与见到以前的史书太不一样了。由此推论,那些说卞皇后、甄皇后各位皇后好话好事的,都很难当成事实。陈寿删掉曹丕甄妃相互推让等事,做的很对。《魏略》所载明显支持裴松之的推论,曰:“初,卞后弟秉,当建安时得为别部司马,后常对太祖怨言,太祖答言:‘但得与我作妇弟,不为多邪?’后又欲太祖给其钱帛,太祖又曰:‘但汝盗与,不为足邪?’故讫太祖世,秉官不移,财亦不益。”
  就事论事,二妃之死既属于曹魏早期之事,又无关政治、时局,甄郭二后又不是王沈的七姑八姨,于史于私,本来无需忌讳。细细审视、斟酌,要怀疑王沈编造表、诏以掩饰真相那就愚蠢至极,王沈既无可能也无必要,他的工作方法不过就是依据政府文书抄录、连缀和编写而已。虽然傻子都知道写历史就是要出真相,但魏史自曹丕时就命令卫凯、缪袭创作,数年未成。政府后陆续命荀顗、韦诞、应璩、阮籍、孙该、傅玄和王沈等人撰修国史。《魏书》迁延三十来年不成,这其中恐怕主要不是作者能力问题,而应是外在的黑暗环境使得诸多史事难以措笔的原因。如实写可能得罪当局,违心写则难见容于社会舆论。王沈最后在曹髦时速成四十四卷《魏书》,其所依据大都也应是政府文书,但有官方依据,管他历史真相。平心而论,上述诸公拿政府的钱不干事,虽忠于史职、良心则愧于俸禄,而王沈则却是拿什么钱干什么事,无愧于俸禄而亏于史职与良心。现在大问题来了,曹魏政府系统如此制造假文书假档案,而且规模恐怕还是空前的。这个板子应当打在曹魏王朝的屁股上而不应打在王沈的臀部。从上述考证和王沈成书年代来看,“多为时讳”恐怕主要还不是关于司马懿父子的,而是前此整个曹魏王朝的,既然无关政治大局的卞皇后、甄皇后诸多嘉言懿行都如此不可相信,那么关于曹操曹丕父子的史料就不应该多打几个问号吗?这两个例子充分说明曹魏一代所传下来那些赞美、歌颂曹操的、溜须拍马的史料或者曹操的诸多美言大都可以怀疑,前引王沈总评曹操就可简单用一句话概括:完美无缺,功德无量。
  而陈寿以其亡国之余的身份,加上外在的政治黑暗的现实,其文风简洁约略,叙事文字精炼,然必时有脱漏,自有不得不然之苦衷。其良史之才、治史之念都毋庸置疑,但其写史时所能见到的档案材料应该与王沈差不多,陈寿蜀亡入晋,其对曹魏前期材料的掌握、搜罗大概也不会超过王沈,这都使其必有确凿根据才会据以笔录删削增撰,只能依据所看到的材料而改写,如非亲历,自难辨其伪与隐,这个道理从《三国志》涉及东吴的部分可以得到印证。大历史学家 田余庆先生在《孙吴的建国道路》一文依据裴注大量兼收并蓄的内容,间以其它材料,论述了孙策孙权兄弟挑战汉统、被江东各阶层人民长期视为叛逆不愿合作因而导致孙策兄弟诛戮英豪的事实。田余庆先生千七百年后洞烛幽隐,才得以恢复历史真相。为陈志拾遗补阙,始增益了有关问题的资料。这些事实在东吴末年韦昭著《吴书》时孙吴政权与江东名豪大族早已合流,书中对于孙策诛戮英豪之事不得不有所讳忌,轻描淡写,着墨甚少,陈寿撰着《吴志》时自然无从细辨,更未遑大书。这就说明号称实录的陈寿《三国志》其实也包含很多非其本人有意造伪的历史谬误。政治的原因(下文有论)、儒家的原则需要写史的人为尊者讳,无法写出一个真实的曹操面目,也无法将其坏事全都公开写出,就更加无从描写、刻画真实的曹操。这说明曹操的史料普遍存在一个可信度问题,都要经过反复的审查、验证才能相信、并放心使用。相较而言,吴人《曹瞒传》、宋人《世说新语》之类的其它材料因没有此类忌讳反而可能更可信,有时细节或有失实,但大体上是可以印证的。 。。

何以如此?千古曹操只一人(13)
现在有一个问题需要说明,曹魏史尚有当朝魏人鱼豢私撰《魏略》(或曰《典略》,二书关系不明),约在魏亡前后成书,鱼豢入晋多年不当官,多半也是心属曹魏之人。该书散佚已久,细查今天所能见的条目,似乎没有故意隐匿曹操、曹魏坏事的地方,前引二例就是显证。但其方面它也有不少不可信的地方,失之于采用传闻太滥。陈寿写《三国志》时,前引郭皇后死亡真相及曹操戏责卞后的事均真实可信而又无需忌讳,陈寿都未见采纳。这说明私撰的《魏略》可能当时尚未流传,陈寿因而并未见到采辑,不像通常人们想象的因其成书在前就必然被陈寿见到、采用,此二例若陈寿看到了而不加采纳,就实在亏欠良史的名誉。
  不应只听曹操说 要看怎么做
  研究中经常见到的是,曹操怎么说怎么说而不是写他怎么做怎么做,而没有按照共产党对待反动派所要求的“听其言观其行”的原则,今以《让县自明本志令》(或叫《述志令》)为例说明,这是红色曹操研究中一篇备受推崇的经典文献,但它实际上只是一篇用于宣传的檄文,目的在于减小舆论压力,写的非常不错,声情并茂,感人至深,可惜的是,如果仔细回味会发现那大部分都是谎言。令人奇怪的倒是那些吹捧曹操的人没有看到结果吗?曹操说这些话的时候,移汉之志已坚如磐石,只不过分存感把握的好,没有让人察觉。或者只是让清醒的人意识到,但并不足以让其去蛊惑社会大众同声谴责,更不足以刺激拥汉人士拿起刀枪反抗。足智多谋、知人善任的荀彧侍奉曹操十几年也没有清醒地觉察到。这更见曹操内心之阴韧、可怕。
  韦凤绢先生观点颇能代表之前的情况:该文“是反映曹操思想和经历的一篇重要文章,作于建安十五年。当时,曹操‘奉天子以令诸侯’,实际掌握了汉朝政权,并基本上统一了中国北方。就在他为进一步统一全国而作努力时,有人说他将篡汉自立,‘托名汉相,实为汉贼’。为此,他写了这篇令(令,上告下的文书)以*志,并奉还了大部分食邑(让县)。文章用质朴、坦率、沉着的语言直剖胸襟,毫不矫情作态,故读来剀切感人。他说自己起初只想作一个好郡守;世道混乱,便想隐居乡下,读书射猎;后兴兵*董阜,也不想多拥兵马。如此再三说明白己的志向本不广。然后,他历数自己的功绩,历陈古人行事,并以周公自况,申明自己功业虽大,但无代汉自立之心。最后,笔锋转到当前,说‘江湖未静,不可让位’,封地可退,兵权不能放弃,充分显示了一个杰出的政治家及军事家的过人胆识和非凡气概。”毛泽东主席针对卢弼《三国志集解》给《让县自明本志令》作注对曹操指责一事而写下批语:“此篇注文,贴了魏武不少大字报,欲加之罪,何患无词。”毛主席在《三国志?刘表传》裴注载刘表“杀降”事继续批文说“杀降不祥,孟德所不为也”,毛批对刘表建安五年郊祀天地之事说“做土皇帝,孟德不为”,多次赞美曹操。毛主席大概忽略了曹操屠城的军令和屠城总人数比刘表杀降要更残忍几倍、几十倍乃至上百倍。
  近年张作耀先生《曹操传》对该文有深刻而中肯的研究,今引其文以飨读者:自编自导自演增县让县事。据载,建安十五年(公元210年),傀儡天子献帝封曹操邑兼四县,食户三万,除原食武平(今河南鹿邑县西北)万户外,又增阳夏(今河南太康)、柘(今河南柘城北)、苦(今河南鹿邑东)三县二万户。让封增封让封是曹操为了获得名誉而惯用的伎俩。但此次“增封让封”比以往有更深更大的意义,它超越了让封本身。形式也不是表彰,而是教令,不是奏上,而是临下。借个由头把该说想说的话说出来,“以分损谤议”。……曹操一生,虽重武事,但也从不轻视舆论。从《明志令》本身完全可以看出,当时认为曹操怀有“不臣”之心的人,不在少数,《明志令》就是针对这种形势而发的。因此,他决定作出回答,以排斥顗议,清除疑虑,《明志令》的主旨在明无篡位之志,以“分损谤议”,放点烟幕,从而以巩固权力,达到稳定政局的目的。再塑自己的形象,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自己的权利大造舆论,《让县自明本志令》里曹操说自己“身为宰相,人臣之贵已极,意望已过”。这既是真话,又是假话。就其夙志言,曹操在没有完成统一之前并不想在名义上完全代汉而立,做了宰相就是“人臣之极”,所以这是真话。但他实际上并不以此为满足,他无时不在积极为子孙后代谋,他要做周文王,大事让他子孙去完成。事实证明,他并没有认为当了宰相“意望已过”,而是封魏公、晋魏王,一步一步向皇帝的宝座靠近。所以说这是假话。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何以如此?千古曹操只一人(14)
曹操从历史说到家世,并以周公自喻,反复说明自己绝无异志,然后立即落实在实质问题上,指出要想让自己交出兵权、政权,那是完全不可能的。“何者?诚恐已离兵,为人所祸也。江湖未静,不可让位,至于邑土,可得而辞。”儿子的封地收下来,自己的封地让出去。曹操之智、诈确实超人一等。其一,权柄的确比邑土重要的多。他深知没有了权力,不仅土地难保,人身恐亦难全。其二,实际上他并没有失掉什么,让出去的土地又以三个儿子的名义得到了。据《三国志?武帝纪》注引《魏书》记载,建安十五年十二月曹操发《让县自明本志令》,没几天,次年正月庚辰“天子报:减户五千,分所让三县万五千封三子,植为平原侯,据为范阳侯,豹为饶阳侯,食邑各五千户。”形式上看,曹操让三县二万户,三子受三县一万五千户,减户五千,实际上封子三县均属郡国所在重地,战略地位远较豫州东部一隅三县重要。他借此控制了三地即在幽冀青三州地建起了一道从今山东平原到今河北饶阳、涿州的防线,构成了根据地邺的屏障。所以要这样,曹操自己说得很清楚,就是“欲以为外援为万安计”。事实是,他在三子封侯得地之后,仍感其地不足卫邺。不久,魏郡地盘便由原来的十五城增加到三十城,直接控制辖区翻了一番,足见让县非其本志也。
  诸多历史记载表明,曹操在《明志令》发布的同时和以后,加紧了巩固权力的步伐,扩大直接控制的地盘是其一,诸子封侯以增外援是其二,更重要的一步是用天子的名义命曹丕为五官中郎将,置官属,为丞相副,此其三。让儿子直接参与控制军政大权,成为仅次于自己地位的政要,用心非常清楚,就是谋为子孙代汉而作准备。从这个意义上说,所谓“让县明志”,无异于“此地无银三百两”。
  笔者与张先生看法不同的一点是“诚恐己离兵为人所祸”也是借口,为什么这样说呢?国家军队,基本上全都掌握在曹氏一族手里,就算是把政权的文官体系交给刘备掌管,刘备可能下令杀害曹操么?那岂不是立刻导致全国大乱、兵连祸结吗?所以,但凡有政治头脑的人都不可能那么做。这种说法也就是骗一骗普通老百姓。
  红色曹操,实际上是一个塑造古神的运动,曹操的坏处、短处都是小节,都不必也不需谈,那还剩下什么?剩下的只是神迹、神事。当时的研究者可能没有意识到:从当时历史学的理论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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