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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好了,我哥娶了我大嫂,俩人的日子不照样过得美满。所以说,这人哪,不是谁爱上谁就离不开谁了,只有你愿不愿意陪在那个人身边,一辈子都不觉得腻。”刘海涛的眼睛一直紧紧地盯着孙永磊,眼中如海深的感情浓烈而又纯粹。
“小桃子,别忘了,我当初进国安的目的,还有当年我说的话。”孙永磊抬手,狠狠地搓了搓刘海涛的脑袋,然后将人一把按压在胸口处。
“老子可不敢忘。老子还指望着你那句话往下走呢。”
闻言,孙永磊乐得瞬间咧开了嘴角,微微发红的眼角闪烁着一抹泪光,仿佛又回到了当年那场刻骨铭心的一刻……
“小桃子,跟我好,就是一辈子的事,你考虑清楚了?”
“嗯。我只会跟你上床,也只会跟你过日子。”
“那行。我进国安,为了你,为了刘家,我愿意舍弃以前的身份。”
“磊子,谢谢你。”
“不,你不要谢我,我是为了我自己。小桃子,做了我的媳妇,这就是我能给你们刘家的唯一聘礼。”
重生之哑巴老公 正文 第一百章
跟赵庆华愉快的吃了顿晚饭,相互告别之后,贺谦礼坐上车,让宁二开着去了自己的那楝小别墅。
“哟,我还以为你今儿不回来了呢。”暂住这里的宁熙,正准备上楼睡觉,没想到就看到了贺谦礼的车子。
“这里怎么样?喜欢吗?”贺谦礼脱下外套,坐在沙发上看着宁熙。
“还行。只是就我一个人,挺孤单的。”宁熙噘着嘴,一副很委屈的样子,然后凑上来,拽着躲不及的贺谦礼的手,撒娇道:“小外甥啊,不如晚上你陪我睡吧,我一个人很害怕啊。”
“去去去!一边儿呆着去!别恶心我。”贺谦礼立刻将人推开,满脸嫌恶地擦擦自己的手,像是沾染上了什么细菌似的。
“小外甥,你居然嫌弃我!”宁熙扭着细腰,一脸受伤地坐到了对面,抱着抱枕撇过头,生气不再理他。
“别装了,这么大的人了,整天发骚,你也不嫌丢人。”贺谦礼黑着脸,真是受够了这个娘们兮兮的家伙,若不是真有事情请他帮忙,他连见都不想见这个时时刻刻都在发春的浪货。
“我丢人,我丢什么人了?”宁熙一听,不乐意了,“我就是个同性恋那又怎样,国外都同性恋结婚合法化了,也就华国保守得跟个什么似的。再说了,同性恋人群都追求肉体上的享受,我找一个男人不满足,当然就要找更多的男人。而且,谈恋爱天天换换对象,既浪漫又刺激,我自己高兴就好,干嘛在乎别人的眼光。”
听听,说的真有道理,自己私生活不检点,居然还有脸说他没错,他正大光明!
贺谦礼总算是见识到了什么是真正的厚脸皮了。
“小表舅,咱说正事儿,行吗?”贺谦礼掏掏耳朵,让宁二给俩人去泡了杯热茶。
“行,你说吧。我早就等着你找我呢。”这一个礼拜,宁熙除了去拜访了武斌一次,其他时间都窝在这楝小别墅里,要么晚上去酒吧玩玩,若不是宁昀那混蛋特意警告他不许招惹是非,他也不会这么憋屈自己的身体,一个礼拜不沾荤腥,简直太要命了好么!
“帮我给一个人动一次手朮。你放心,医疗设备和手朮环境我来提供,绝对是世界顶尖的。但我有一个要求。”
“你说。”有事做,宁熙来了兴致。
“必须按照我给的这两张照片来做,让这张脸融合她们所有的优点。”
宁熙好奇地结果照片,一看,立即吓得尖叫一声,双眼圆瞪着贺谦礼,震惊得好半天都说不出话来。
……
邵义提着一兜新鲜的蔬菜和排骨,坐上电梯,来到了这楝高级公寓的十八楼。这层楼里只有两户人家,一户里面住着宁君两口子,另外一户,现在暂住的就是邵义。
打开客厅的房门,里面的装修陈设都很精致,复式楼层中的旋转梯上,正趴着一条全身雪白的大狼犬,那是武斌专门放在这间房子里养的宠物,因为宁君虽然也很喜欢这只大狼犬,但武斌小心眼的不想让自己爱人的身体给别人看,哪怕是条狗也不行。
“汪汪!”一见着是这段时间一直精心照顾它的投喂者回来了,雪白的大狼犬立刻狗腿地摇着尾巴凑了上去。
邵义嘴角噙着微笑,蹲下来,揉了揉大狼犬的白色脑袋,然后从塑料袋里拿出了一只刚买的热乎乎的卤猪蹄,大狼犬鼻子最灵,一闻到肉香味,就立刻呜呜地甩着尾巴要吃的。
邵义把猪蹄直接丢进大狼犬长满尖利牙齿的狗嘴里,大狼犬撒娇似的用尾巴拍打了几下邵于表示感谢,随后转身就奔回自己的大狗窝里享受美味去了。
刚住进来的第一天,浑浑噩噩的邵义就被这只大狼犬转移了注意力,据说这只狼犬是一头银白色的野生母狼和一头价值昂贵的高原纯种雪獒杂交的后代,本来是一母三胞胎,但另外两个都不幸夭折了,只有这个继承了父母所有优点浑身雪白的狼犬崽子顽强的活了下来。它如今可是武斌手心里的大寳贝儿,但再寳贝儿也只是个狼狗,武斌就干脆把这条狗非常奢侈地养在隔壁的这栋搜屋里,每天派专人看护喂养,这间足有两百多平方米的大房子就成为了这头狼犬狗的乐园,直到邵义住进来才有了人味,让大狼犬不再那么孤单了,每天跟邵义相处下来也愈发亲密。
尽管邵义不能说话,但它照顾动物还是比较得心应手的,从刚开始大狼犬对他的敌意和警惕,到短短几日就对他非常依赖信任,就可以看出邵义是个很有耐心的人。
转身去了厨房,将手里的菜摘洗干净,然后把排骨用滚水绰一遍,再拿出高压锅把排骨放进去炖,其他菜也切好搁置在案板上,最后,再把米淘干净煮上,做完了这些,邵义离开厨房。
恰好大狼犬己经把整个卤猪蹄给啃光了,正抱着仅剩的骨头意犹未尽地舔着,见邵义出来,大狼犬立刻放开骨头,撒欢儿地跑过去摇摆尾巴狂刷自己的存在感,若武斌在场一定会捂脸不忍直视,这真的是那头帮他干掉过许多恐怖敌人且威风凛凛、高冷强悍的大家伙吗!
邵义嘴角漾着笑,弯腰摸了摸大狼犬的脑袋,并用手指了指洗手间的地方,大狼犬立刻秒懂,呜呜低叫两声,不情不愿地扭身跑去了洗手间,顿时,洗手间特别设置的低矮洗浴盆就传来了哗啦啦的水声。那是大狼犬专用的自动流水洗脸盆,大狼犬从小就受专人驯养,很有灵性,也非常懂得人类的各项指令,自己上厕所,自己洗爪子,自己叼盆吃饭、自己开冰箱等等。
大狼犬洗了爪子,习惯性地把湿漉漉的爪子放在安装在位置刚好它能够着的风干机下,嗡嗡嗡几声,雪白的爪子立刻又干又净,它赶紧离开洗手间,飞奔着又投向了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的邵义的怀抱,整个庞大的身躯一个劲地往邵义的怀里钻,但因为自己长得个子太大,只能让邵义堪堪抱住它的大狗头,委屈的吐着舌头呼呼的叫了几声,那样子看起来简直不能再蠢了。
以前邵义从不爱看电视,一是因为要经常打工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去看,二是参加正式工作后他比以前更忙,往往很晚回家一早又起来了,所以,即使在按摩店的一室一厅宿舍里居住,那台放在客厅里的电视也从未被他打开过。
而现在,整天闲得无所事事,他无聊之极,就只能打开电视来解闷,或者说,他潜意识的想要通过电视里的新闻,来了解他一直藏在心底的那个人的近况。
可惜,电视上根本就没有关于那个人的报道。
若不是武斌交代他,宁少将会安排他的去处,他或许真的会一走了之,就像个自卑的懦夫一样,狼狈逃离。经过这几天平淡而又寂寞的生活,他的心也从刚开始的惶惶无措,到如今的平静等待。
他不知道等待他的会是怎样的未来,但他知道自己只有两条路可走,要么彻底放弃一切消失得无影无踪,要么继续留在这里,默默的站在那个人不知道的地方,尽他所能的去保护他、帮助他。
这段时间,他很少见到宁君,他平常都很忙,连武斌也整天不见人影,邵义想要打听什么也无从下手,宁承的电话他有,但他们并不怎么联系,因为宁承最近似乎在忙着什么神秘的事情,不方便跟他见面,顶多也就偶尔发条短信告诉他,小东西很好不用他担心。宁一和宁二是那人的手下,他就更不可能跟他们联系了。
但还有一个人,或许可以帮他,可邵义明白,他“前身”以前的身份很敏感,他最好不要再去找跟“他”有关的任何人,即使是从古代时空穿越而来的邵侠士,也明白这种事情的危险性,一旦被暴露连累的不仅是他自己,还会有许多无辜的人。
邵义现在己经对以前的身份不感兴趣了,因为他现在全部心神都被那个譲他最近茶饭不思的贵公子给夺去所有的注意力。
他很着急。越是着急,他越是表现的很冷静。
可又有什么办法?他在这个世界上,无亲无故,无背景无身份,不管做什么都得靠他自己。但就是因为这样,他才会踌躇不安地在原地徘徊、彷徨、犹豫、矛盾。
这不像以前在武林中一腔热血的邵侠士,这也不是那个在江湖上潇洒如风的邵侠士。可,那又能怎样呢?这辈子的邵义,再也不是以前的邵侠士了,不过是一个无权无势、残缺不全的小人物而己!
感觉到投喂者的心情不好,大狼犬呜呜地叫了几声,用右前爪碰了碰邵义的手臂,大大的雪白脑袋一歪,似乎在问他怎么了。
邵义抬眼,瞅见大狼犬这副颇似人类表情的模样,不禁莞尔,抬手搓了搓他脑袋上的白毛,他轻轻叹了一声,拿起遥控器关了电视,随后站起身,决定趁着饭没煮好、排骨没炖好的时候,带大狼犬出门去散步,顺便晒晒太阳。
大狼犬是个很有攻撃性的大型犬类动物,但因为从小经过人工专业驯养,所以大狼犬一般不会轻易攻撃人类,除非是收到特别指令去攻撃那些有危害的恐怖人物。因此,邵义出门带它遛弯时,从来不用套链子,而大狼犬被教育得也是个很有品德很有教养的好狗,出门在外从不随地大小便,既整洁干净又乖巧温顺,让周围的居民一见着它都喜欢得不得了,还经常拿些好吃的肉喂它吃,可惜大狼犬只吃自己相信的人的食物,任谁的面子都不给,这更让它成为了这个高级小区里倍受欢迎的明星大狗。
“邵义,又出来遛狗了。”这是一位退休在家好几年的大爷,邵义听其他楼层的居民聊天中得知,这位表面看起来穿着随意慈眉善目的老大爷,早年间可是个地下组织的大头领,手里还有好些人命呢,不过临老了就金盆洗手,在这个小区里养老,身边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都很孝顺,还要把他接到大别墅里住,但老爷子不喜欢,他就特爱在这人多热闹的小区里,说是住着舒坦。
邵义微微含笑,点点头,算是打招呼。
小区里的人都知道邵义是宁君的朋友,而且还是个不会说话的哑巴,大家都对他心有同情,平常也对他很照顾也很热情。住在这里的人,哪一个不是有身份有地位的有钱人,虽然这楝高档小区的价值不如那些郊区别墅,但这个小区却是位于帝都最繁华的市中心,周围不但有湖水有树林等大型绿化风景,还有许多游玩设施和休闲乐园,说是寸寸黄金也不为过,有些有钱人就是想买也不容易买得到这里的房子。
宁君和武斌住在这里好几年了,大家都是老邻居,再加上宁家的那些事,都知道宁君和武斌是一对,刚开始有些人接受不了闲言碎语了一段时间,但后来也慢慢接受了,毕竟,过日子都是自己个儿的,人家怎么生活又不碍你什么事,再加上宁君在商业的地位日益稳固,武斌的身份也神秘莫测,谁都不想轻易得罪谁,渐渐地,大家也就默认了那两口子的存在,态度也比以前好了不少。
“哟!大白又出门了。”迎面而来的是一位穿得很时髦的老太太,戴着副小眼睛,看起来很是和蔼。
邵义点头,嘴角的笑意不减,而身边的大狼犬则是热情地凑上去,用狗脑袋对着老太太的裤腿蹭了几下,很显然,大狼犬跟老太太特别熟。
“哈哈,大白就爱跟老婆子我亲。吶,这是我刚买的牛肉,吃一块吧。”老太太巍颤颤地从自己的纸袋里拿出一大块牛肉,大狼犬呜呜地扭着狗头看邵义,见邵义笑着颔首同意,它猛地甩起尾巴,叼着牛肉就窜没影了。
“邵义,找到工作了吗?”老太太是一名科研工作者,现在退休在家养老,跟宁老爷子以前还是同学,所以,宁君也得尊敬的喊她一声阿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