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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师爷的儿媳妇-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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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了,或许我该恨的人还有林佳喜才对,不过谁对谁错都没有意义了。我说:“那你的愿望很快就能实现了,因为我很快就会离开这里了。”
  “你说真的?”
  “千真万确。”
  这次他没再抓住我的手,在我快走到门口的时候,他才大喊道:“你要去哪里?”
  我没有回话,他又喊道:“你还没原谅我呢。”
  我反而觉得有些好笑,一个要离开的人了,也许以后生死不相逢,又何必执着于原不原谅呢。便问道:“我原不原谅你,重要吗?”
  “重要!我不想我的人生留下污点。”他掷地有声的说。我突然想起江采薇来。污点。那个开始性子淡淡恬淡安静的女子,当初我也是那么小心地呵护着,怕污了她一点点清白。我忍着那手心的疼,想着自己就像守卫公主的骑士,不能让公主同流合污。只是最后,她在别人怀里迎风娇羞含苞待放。
  见我停下来,丁建业以为我在等他说下去。他急冲冲跑到我面前,像是下了极大的决心似的,狠狠地咽了一口口水,喉间发出咕噜一声,说道:“那我把我的秘密告诉你,咱俩算是扯平了。”
  他的手在裤腿上狠狠擦了几下,又支吾了半天才扭捏说道:“我说了你可不要笑话我哦。”
  我不置可否。他又不安地扫视了一圈空荡荡的寺庙,好像害怕这些佛像都会听到他的话一样,讪讪然地欠着身子,用手挡着嘴凑近我,道:“其实,我尿尿的时候会分成三条线。”
  我下意识地看向他的下'身,门外的月光从斑驳的树影间投射下一片阴翳,依稀可以看见他宽松的裤管。
  他像是终于放松下来,声音也变大了,“是真的。虽然你出了糗,不过看看也没什么嘛,该有的你还是都有了。反正大家很快就会忘了的。我就不一样了,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病,这么难堪的事情我不敢告诉阿母。我也不敢问别人尿尿是不是也会三条线。我才二十岁,我还很年轻,你说要是被别人知道我身有隐疾,那我……我天天都在想着怎么样能尿成一条直线。现在你是唯一一个知道我这个秘密的人,咱俩算扯平了吧。”他停了停,又突然靠近我,小声说道:“而且我真的还没有过第一次。”
  他深深地叹了口气,声音终于停下来,空旷的厅里显得静悄悄地,只剩下他那苦恼的叹息在回荡。好半晌儿,我才大笑出声,随即没来由的落寞起来。二十岁,如果想的是还是不是处'男,有没有办法尿成一条直线这样的问题,该是多么幸福的小孩啊!而我呢?我还没有二十岁呢!从我十四岁认识江采薇开始,到朦朦胧胧地意识到自己与众不同的性别喜好之后,我每天在想的都是如何伪装自己,如何不露出可疑的蛛丝马迹启人疑窦,小心翼翼的暗中观察人们是不是看出端倪,是不是以为我是变态,是不是每句话都有特别含义,是不是都别有所指。我每天缠着胸部,小心地清理腋下和下'体卷曲的体毛,不敢让任何人发现。我小心翼翼地守着它,没有人分享,没有人分担,周围的人嘻嘻哈哈的笑声,仿佛都与我无关。我寻寻觅觅,迷迷茫茫,我想要找到另一个相似的存在,哪怕只有一个,也能证明我不是唯一的。我甚至都开始羡慕那本传记里的人,至少她们相遇,相知,相爱,就算最后没有相守,亦死亦同穴,又何其幸哉。
  丁建业莫名所以地看着我,先是微笑,后来变成莫名其妙的大笑。我笑到最后,眼泪流了出来。丁建业变得局促,粗犷的大笑声渐渐止住,惶惶不安地看着我。就那个眼神,满足了我瞬间膨胀的虚荣心。就那个眼神,我释然了。无所谓他是不是让我在众人面前出丑,无所谓他是不是启人疑窦,也无所谓同性恋是人们眼中是怎样一个定位。这个人,从小在关爱下成长,还不懂得何谓人生百态世事艰辛。而我,本就是肮脏龌龊的。
  “好,我原谅你。”我回答。
  丁建业咧开嘴露出大大的笑容,他想抓住我的手又不敢,最后笑着后退向外走去,不小心踢到门槛上发出碰的一声,无限扩散,在这个漆黑的夜里,在这个被微弱月光笼罩的寺庙里。我望着头上若隐若现的菩萨竟也笑开了,不知道我是不是也这样,原谅了自己?
  丁建业的身影又倏忽窜回我的面前,尴尬地问道:“那个,我还有个问题,能问你一下吗?”
  “问吧。”我说。
  “那天你是怎么认出是阿喜嫁祸你的?”
  “看锁头就知道了。那个锁头被撬得干净利索,没有点力气是办不到的。再想想,戏班里跟我有过节的好像就只有你了,而且你们平时关系那么好,我也很难想不到那是你的所为。”其实明眼人都能看出来林佳喜喜欢丁建业,只是丁建业当局者迷,我也没有提醒他。
  丁建业若有所悟,消失在斑驳的树影里。夜已经很深了。薄霜袭上肩头,凉凉的。我抱紧了手臂。

☆、第 15 章

  遇见毓敏秀的那天,我正站在台柱下的阴暗角落,思量着该怎么和王玉桂说离开的事。我原谅了丁建业,但不代表我也能得到大家的谅解,有些罪名一旦被刻上,一辈子骨血都是脏的。既然过得不愉快,强留也不会幸福,但我感念王玉桂温柔的声音,她把那两件胸罩塞给我的时候,脸上升起一抹指甲盖那么大的红晕。多么干净温柔的女子,不告而别未免太不负责任了。然后她就来了,搁置了我离开的想法。
  她穿了一件后背深V的连衣裙,衬出婀娜的身段。裙子没有长过膝盖,露出纤瘦的骨节。肌肤白皙胜雪,散发着盈盈的光泽;卷曲的头发披散在肩上,遮住一半裸露的后背。她时不时抬手伸入发中拢一下,露出两抹性感的蝴蝶骨。
  她美得并不惊心动魄,却美得清新脱俗。在那个过分闷热的暮春下午,就像一股凉爽的山风,涤荡了凝滞的空气。一双活灵活现的杏仁眼栖在如墨泼成的柳叶弯眉下,流连处顾盼生辉,英挺的鼻子小巧玲珑,嘴唇薄薄的,涂着淡淡的唇脂显得唇线很明显。
  “嗨!”她这样对每一个人打招呼,像风情万种的电影明星。她的声音有些沙哑,像泠泠清水中有砂砾滚过,带着一丝丝凛冽坚韧。她走路的姿势也很好看,细细的高跟凉鞋在地板上发出轻微的哒哒声,细长的鱼尾裙摆随着身姿左右摇曳。
  “嗨!”她也这样对我说,打招呼的手五指纤纤,白皙细致。她笑得很有张力,腮边有两汪几不可见的酒窝,盛满了蜜一般,一下就攫住了我心中蠢蠢欲动的羞涩。我胸中一紧,气便有些不顺。
  “嗨。”我回应她。
  小黄仿佛很喜欢她,兴奋地绕她的脚边转了两个圈,又汪汪叫了两声。它的身子很重,没有很活跃。戏班的演出并不景气,我不知道如何告诉王玉桂小黄怀孕的事情,只得一拖再拖。
  我稍稍蹲下,安抚道:“小黄乖!”
  “这是你养的狗吗?它叫小黄吗?”她笑着,一面蹲下'身子和小黄打招呼。
  “是啊。”我站起身,也不知在想什么,就告诉她小黄怀孕的事情。说完又觉得有些羞涩,好像把自己的家人介绍给她一样。
  “难怪它的肚子看起来圆滚滚的。”她又叫了它两声,只是并没有抚摸它,不过她的友好已经足够留给我很好的印象了。因为从来没有人对这只流浪狗这么感兴趣过。然后丁建国就催着她去见丁永昌和王玉桂了。
  那是我第一次看见传说中班主的次子。据说比丁建业大四岁,今年二十四,却一眼能够看出比丁建业成熟稳重。他长得不高,只高出毓敏秀半个头,穿着一件起了褶的西装裤。说话倒是温婉,但总有一种拒人千里之感。
  我目送着他们进屋,看着他们消失在门后。她笑着依偎他,他笑着宠溺她。他们看上去那样的般配,郎才女貌,天作之合。那一天,戏班有史以来第一次停演了,我才知道原来她是丁建国的准媳妇儿。
  班里的查某浩浩荡荡的去镇上采买,打算煮一顿丰盛的晚宴接待这个城里的准儿媳。王玉桂很高兴,从下午见过面之后就一直笑眯着眼睛,拉着毓敏秀的手话了一阵家常之后去了厨房帮忙。我整理大厅的活计,将庙门前的空地整理一下,把箱子摆放成一排座位毓敏秀在旁边玩着戏班的一应道具,看看扇子,耍耍长枪。
  在她第三次耍掉长枪仍不放弃之后,我终于鼓起勇气走到她面前,问道:“你很喜欢长枪吗?”不知道为什么,我在她面前总觉得很紧张。我并不是害怕生人的人。
  “不知道,就是看起来很亲切,好像它天生就是属于我的。”她一面回答我,本想挽个漂亮的枪花止住,却不小心脱了手,枪直直朝我飞了过来,险险地从我手边飞了出去。她紧张地惊叫一声,冲上来查看我的手臂,口中直说着对不起。她的手细长细长的,右手中指第一个指节有一个淡淡的茧,握在我手臂上的感觉光滑细腻,和王玉桂的触感截然不同。
  “没关系。练枪的时候也经常伤着,这点小伤不算什么。”胳膊不疼,我心里反而有些说不出的甜蜜,好像因了这点伤,一下子把我们的距离拉近了。
  她查看我的手臂一会儿,见没流血,才放下心来,感喟道:“没想到这个东西这么难控制哦,那你学几年了?”
  “我进班两年了。”
  “我听阿母说过,说做戏很辛苦,要从小开始练习,拉筋劈腿,还要四处奔波。你这么大才开始练习,会不会很辛苦?”
  “还好,只要喜欢,就算再苦也是值得的,而且学习歌仔戏有很多又好笑又好糗的事情,也算苦中作乐。”不苦是假的,可我却下意识说了谎。
  她显得很有兴趣,问道:“是吗?说给我听听。”
  “不过很流氓哦。”
  “没关系,说说看嘛。”妖娆靓丽的女孩子,竟那么爱撒娇。我笑着,既觉得羞涩又有些跃跃欲试。
  那是我刚到戏班的时候的事。戏班演出收益好的时候,丁永昌就会拿出一部分包银给大家加餐。有一次买了很多鸡翅膀回来,王玉桂做了腐乳鸡翅膀,上桌的时候给我夹了一块。那时候和王玉桂莫名地亲近,随口就问了她翅膀用台语怎么说,然后我依葫芦画瓢学了一遍,结果整桌的人都笑翻了,一脸戏谑的看着我。王玉桂脸红红的,只急忙给我夹了一筷子菜,叮嘱我吃饭的时候不要说话,便没有下文了。我只觉得莫名其妙,后来丁建业有一次他在信里说起了这件事,追问之下我才知道原来是因为我发音不准确,把翅膀说成了鸡'巴,出了个大糗。
  我靠近她耳边准备说出那两个字的时候,一股淡淡的馨香沁入鼻端。她的耳朵晶莹粉嫩,戴着一枚复古式的银质耳钉。脖子白皙洁净,脖根处是两抹曲线优美的锁骨。我止不住心里的渴望想要接近她,她毫不防备地微微低着头迎合我。她的唇线很美,一直带着好看的弧线。我的心砰砰地跳着,就在她耳边不稍一巴掌距离的地方,我停住了。这么美好的可爱的一个人啊,我心想。
  我暗暗平复了心跳,离开她一些,才小声说出那两个字,她怔愣了一会才发现,随即哈哈大笑起来。脸上和脖子都起了一层薄薄的红晕,我想她是害羞的吧,却偏偏要以这么夸张的动作掩饰自己,真是个可爱的女子。落日的余晖把天空衬得一片明亮几净,山风吹过高高的法国梧桐,惊起一阵沙沙的响动,像她独特的声音。
  “果然好流氓哦你。”
  “是你要说的。”我也开始有些耍赖。
  她娇嗔地白了一眼,“难怪你国语说得这么好,原来你不是从小说台语的。如果我也学的话,会不会像你一样?”
  “肯定会哦,”我糗她,“我以前住的地方,周围的人也都是讲台语的,只是因为我父亲是大陆人,所以我们家才说国语。你从小在台北长大,说不定还会说出什么更离谱的词呢。”
  她赞同地点点头,“嗯,说不定。这么说这台语还真处处是陷阱诶。那你后来还有没有出过这样的糗事?”
  “没有了,我后来学乖了,想说的时候先在心里默念几遍,觉得差不多了再说就差不多了。”其实只是因为后来戏班的人都不跟我讲国语了,我被迫慢慢适应这种语言罢了。
  毓敏秀没有再追问,小声地重复两声,后又兀自笑开了,余兴未了,她又嘲笑我道:“好糗哦你。”大概是终于深切反应过来那两个的含义,脸上薄薄的红晕未退,在余晖的映衬下,像抹了一层淡淡的胭脂,煞是好看。
  “不许说出去哦!”
  我心里竟突然生出一种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的冲动,好像一下子回到国中时代那个懵懂无知的查某囡,分享同一个秘密就理所当然的成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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