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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里竟突然生出一种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的冲动,好像一下子回到国中时代那个懵懂无知的查某囡,分享同一个秘密就理所当然的成为好朋友。我想我们应该算得上一见如故,我几乎把那几年积攒的语言和快乐都一下子迸发出来,所有曾经不以为意或不甚深刻的事情却在与她的对话间悄然想起,我如此自然的取悦她,真像久别重逢又毫无间隔的好友。而她也不负我所望,陪着我说啊笑啊,脸上的肌肉笑僵了,拍一拍舒缓舒缓接着笑,像一只花枝招展的雌孔雀。我们看上去是那样的快乐,我幸福地忘了丁建国的存在,直到饭菜上桌之后,他和丁永昌从木板后面走出来,我才猛然想起原来她已经有了爱人。心里由猛然生出一种时不与我的哀痛。
毓敏秀亲昵地迎上去,甜蜜地跟丁永昌打招呼。丁永昌本脸色阴沉,微微带着一层薄愠,见她微微一笑,便招呼她落座。他们已经是一家人了。后来那桌还有空座,王玉桂又招呼我、林佳喜和明叔坐下。毓敏秀坐在丁建国的下手,和我中间隔着丁建业和林佳喜。我偷偷抬眼看她,正巧她也在打量我,眼神相触,她轻轻一笑,我扯出一抹浅笑回应。
丁建国端着一杯酒站了起来,大意说了准备仓促招待不周的话,还说会在下个月与表妹会在台北举行婚礼,届时再好好宴请大家,最后一饮而尽以示诚意。毓敏秀略显羞涩地望着他,脸上是甜蜜的笑容。
她是他的表妹。怎么表哥表妹也可以结婚的吗?我紧紧地抓住林佳喜的手臂求证。
林佳喜鄙夷地白了我一眼,语气里仿佛有一种世事洞明的幸灾乐祸,“当然可以了,不过九月十号新婚姻法颁布了之后就不可以了,所以建国哥哥才要选在这个时候结婚啊。”
竟然是真的,我想。大家纷纷举杯祝贺他们,丁建国一一回应。毓敏秀也偶有回应。我不知道自己在希冀什么,只是心里空落落的,好似缺了一块,怎么也快乐不起来。多年以后我才明白也许那时候我就已经爱上了。爱情的发生,大概只是讲究一个契机,不关乎年龄不关乎性别,只是恰好在那个时间恰好遇见那个人,也许恰好还有一抹温柔的笑,人生便没有了回头路了。倘若有人问我,这世上有没有一见钟情,我想这就是吧。没有什么缘由,没有什么心潮澎湃,只是一抹春风袭来,伊人浅笑轻谈,便觉得如沐春风。这大概就是爱情最初的模样吧。
我随着众人举起酒杯祝她幸福。只是这爱情,有些人能够分味同甘,而有些人只能独饮苦涩吧。
☆、第 16 章
我迷迷糊糊地喝了很多酒,后来脑袋昏昏沉沉没有洗漱便倒头睡了。半夜酒劲过去后,喉咙干燥焦灼,把我渴醒了。我咕噜喝下很多水,独坐在静夜中。场地已经被简单的整理过,人们都已睡下,周围静悄悄的,天空覆盖着薄薄的雾气,天空中悬挂着半轮下弦月和稀稀疏疏的几颗星星,照得天地灰蒙蒙一片。我看了看,没有发现有新搭起的蚊帐,估计她和丁建国走了吧。
心里又陡然生出莫名的失落来,翻来覆去睡不着。天色尚早,我却觉得倍感煎熬,心里烦躁纷乱。身上黏黏腻腻地,我又起身去了洗浴室,冷水当头浇下,我才觉得这无名火似乎熄灭了些。重新躺回床上,仍然无法入睡,无端端又想起毓敏秀来。想着他们此刻或许正在某个旅馆里同榻而眠,或许他们会酒后乱性,心里就越来越烦,甚至觉得他们翻云覆雨的场景就在眼前一般。我紧紧闭上眼睛,那画面又如刻入脑海般挥散不去。我是知道的,我早在小镇里那些女人的窃笑中知道男女在一起睡觉定会做那苟且之事的,顿时又觉得就连身下这床,都忽然肮脏起来了。我再也躺不下去了。起身在院子里走来走去,凉爽的夜风吹在脸上也没有让我清醒一点,身体内好像有多股力量横冲直撞,要将我冲撞得四分五裂似的。我不停地踱着步,来来回回地走,最后竟没等到天亮,就趁着那点余劲跑出去了。
我不知道能去哪里,只是觉得再那么坐下来我只怕是要疯魔了。就这么一路走着走着,就到镇上去了。那时候还没有二十四小时营业的旅馆和便利店,小镇上静悄悄地,有一两个醉汉卧倒在墙角下,偶尔的狗吠声会惹来他们一声嘟囔。我就凭着双腿机械地不停地走,像一只无头苍蝇在夜里乱窜。天渐渐退去阴暗,曙光渐渐爬上屋顶墙头,窗子里的灯开始一盏一盏亮起来,早起的人开始打破我纷乱杂沓的脚步声,我才拖着疲惫的身体踱回了戏班。然而心中始终是缺了一块,我恍恍惚惚筋疲力尽,好像身体里那股劲好像一下子全泄尽了,庙门前一条小小的水沟我抬脚几乎要跨不过去似的想一头栽进去,一了百了算了。
戏班的人早已经开始忙忙碌碌的一天,王玉桂见我失魂落魄地从外面走回来,关切地问我怎么了,我心里满满当当都是那股莫名的失落,没理会太多,王玉桂唏嘘一声,没再说话。我没精打采地走到练功场,不想,却在那里见到了魂牵梦绕的那个身影。毓敏秀竟然在练习长枪!一大帮男人中,她纤细的身影那么的显眼,我几乎是忘乎所以地一下跑到她面前,好像身体里被抽走的力气又一下去回来了。那时候我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原来我奔走了一晚上,是在找她。
“秀秀!”我大声喊道,声音里的雀跃连我都吓了一跳。
她仍是一面耍着手中的长枪,一面回应我,“早上好!”
她身旁的丁建国也同我打招呼,“阿秀说很佩服演员们的功夫,想要见识一下,所以我陪她来练习练习。”
我了然地点点头。虽然他是班主的次子,把子功夫却不过尔尔。我重新把目光放回毓敏秀身上,她换了一套衣服,穿着宽松的汗衫和短短的牛仔裤,倒是很适合练功。长长的头发扎起来,显得很青春活泼。她学得很认真,额上沁出细密的汗水,后背汗湿了一小块。
见我愣神,她笑着催促道:“还愣着,赶紧练功啦!”
那时候我心里溢满了莫名的喜悦,就连这训斥听来都像极妻子对丈夫的训斥,话虽严厉,情却是甜蜜的。我不由想到如果她和丁建国结婚以后住在戏班,我们天天一起练功,也该是一件很不错的事情,嘴里竟呵呵笑了出来。
她一脸狐疑地看了我,“你偷乐什么呢?出门捡钱包了?”
丁建国也一脸兴趣地看着我们,我急忙摇头否认。趁机靠近她一些,试探着问:“你今天怎么这么早?”
她反而很意外,“早吗?我看见戏班的人都起来了就跟着起来了,建国说戏班的人练功都是这么早的。”
“你昨晚睡在戏班了?”我简直不敢相信。
“是啊,不然呢?”
我想到自己昨晚的种种猜测直觉得脸上发干,再看她那一脸无害的模样,觉得自己真是太龌龊了。这么自爱自重的女子,怎么会在婚前行那苟且之事。若是让她知道我为了那样的邪念奔走一夜,该是再也不会理我了吧。我不自然地清了清嗓子,掩饰道:“我是觉得戏班的生活太艰苦,会委屈了你。”
“也还好,昨天有几个家在附近的女孩子请假回家了,空了几个床铺,阿姨就让我睡了。”因为使的不是很顺畅,她干脆停下手中的长枪,凑近我道:“我不想搞特殊。”
原来是这样。这个时髦靓丽的都市媳妇儿,王玉桂知道她的脾性但别人不知道,她早晚都是丁家的媳妇,总要顾着丁建国的面子顾着丁家的家业,不好落人口舌。可一想到她是为了丁建国,我心里又有些酸溜溜的。虽然我相信我比任何人都无比渴望她能够幸福,但一想到这幸福与我无关,心里还是忍不住非常非常的难过。我偷偷瞟了一眼丁建国,想着这个男人真是幸福。
午饭过后是准备下午场的演出,毓敏秀的戏瘾被勾出来了。看着大家在舞台上准备得如火如荼,她很想占有一角。当时的歌仔戏是一种很草根的文化,没有很严格的舞台背景或台词之类,演出的剧目都是戏班的老一辈口口相传,演员对唱词的表演自由性很强,老一辈的演员往往张嘴就能唱出新词。考虑到她是个从小说国语的城里姑娘,丁永昌决定让她参演舞台上的一棵背景树。没有台词,没有动作,甚至一动都不能动,但她兴奋地直抱住丁建国,嚷着丁建国帮她穿戏服。
树是不用化妆的,但她看到我们的颜彩时,还是难以置信地惊呼起来:“工业颜料?你们用的粉底是工业颜料?”说着还满脸惊惧地摸着她粉嫩的脸蛋,好像已然涂在她脸上了似的,然后又很心疼又很难过地看着我们问道:“涂在脸上会不会很疼?”
工业颜料对皮肤的腐蚀性很强,长期用在脸上会使皮肤很容易老化,严重的甚至有可能毁容。工业颜料还有一个特点,就是抹在皮肤上很不容易抹均,看上去就是深一块浅一块凹凸不平,我初次见徐红的时候,就觉得她的脸像麻花一样扭曲。戏班的开支很大,演出又不景气,实在负担不起演员粉底的开销。上妆用的胭脂是姑娘们在路边采摘的红野花熬的,那些花朵大小色泽都不均匀,熬制出来的胭脂涂在脸上有色差,肤色很差。眼底线是在黑黢黢的屋檐下刮下来的烟灰,抹在脸上还有一股诡异的油垢味,画的眉毛也经常是一边粗一边细。我是知道戏班的窘境的,所以我除了安慰性的笑笑之外,再说不出什么。
林佳喜喟叹着,“当然会了,不过后来慢慢就不觉得了,我已经抹了五年多了。”她的皮肤并不好,虽然才十五岁的年纪,仔细看去能看出一层细细的褶皱。
毓敏秀一面拿起一罐颜料查看瓶身上的文字,“难怪了,工业颜料各种成分的比例都比化妆品高很多,用久了会中毒的。”
丁建国解释说:“其实,这已经是阿爸的极限了,歌仔戏一日一日没落,现在的年轻人都喜欢去电影院看电影了,除了一些老票友哪还有愿意来看这么老掉牙的土戏啊!”
“这我们都知道,所以就算再苦再累我们都没有怨啊。班主说过,歌仔戏是我们台湾的本土剧种,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东西,即使再苦再累,我们都应该竭尽所能把它传承下去。”然而这样的勇气毕竟渺茫模糊,现实光是有勇气而没有物质也不过是一座美艳绝伦的空中楼阁罢了,一点点风吹草动就会风雨飘摇,说到最后,林佳喜忍不住长长的叹了一口气,“但是,我现在觉得前途渺茫啊!”
“别气馁嘛,戏做出来总会有人看的,我们应该相信皇天不负有心人,只要肯努力肯吃苦,歌仔戏一定会有自己的未来的。”毓敏秀紧紧握着丁建国的手开导。
丁建国回握着她,宽慰地笑了笑,“希望了。”
我转过身,开始上妆。我有想过做戏既然这么苦为什么不另谋出路,起早贪黑餐风露宿也不讨好为什么还要坚持,而且做戏的人自古以来在社会上的地位都十分低贱,为何数十年如一日的执着,但那一刻我忽然明白了。舒适的活着固然重要,但总有许多事比舒适的活着更重要,比如梦想,比如信念。没有梦想和信念的人活着也不过是一具行尸走肉,人海中的一棵浮萍,死后的一堆蛆虫罢了。白白的工业颜料涂上去的时候仍然会一下一下轻微的刺痛,黑乎乎的眼膏也仍有一股怪异的油垢味,却没有想象中那么难以接受了。
那天演出的剧目是《杨家将》,她是一棵树,我是穆桂英身边的一个低眉垂目的小丫鬟。整场戏演了什么我当时不知道,只知道双腿机械性的跟着小姐的脚步移动,眼睛却一眨不眨的看着毓敏秀。她真是敬业,扶着个树牌站在那一动不动,脸上的汗水滴进眼睛也不敢擦。歌仔戏的舞台表演没有那么苛刻,并不像现在的大剧院里一样不给说话不给吃东西不给东张西望。歌仔戏的草根性大抵就在于观众可以一手抓着瓜子一手吃着煎饼,看到动情处潸然泪下,看到悲愤处义愤填膺,喜人物之喜,悲人物之悲,嬉笑怒骂,皆由性情。何况,下午的观众本不多,她站在高高的树形牌后面,观众也看不到她。
我一面低头迈着碎步一面示意她擦擦汗,不用太紧张,结果她压根没看我,我倒踩在徐红的后脚跟上。台上的观众一下就看出了我脱戏,爆发出一串嘲笑声。徐红隐晦地白了我一眼,匆匆把我带下了舞台。
台上的演出即兴性很强,演错了我也只是被丁永昌小小地训斥了几句,换了另外一个小旦上场。我便有足够的时间和角度站在场边好好地观察她。她穿着一件很普通的土黄色的小厮戏服,头发简单的包扎在黑色头巾里。日头已经西斜,把她的身影长长的投射在树形牌上,汗水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