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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师爷的儿媳妇-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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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就是想起阿秀小时候,身体比阿英差,一岁多了走路腿还老打颤,常常嗑得鼻青脸肿,还时常生病。有一回半夜烧得直说胡话,你又不在,我背着她到处求医,第二天才退烧,差点吓死我了。这一眨眼,竟比阿英嫁得还早。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以后就是人家的人了。”毓妈妈絮叨着,又看向身边的毓敏英。
  毓敏英只是呆呆地站着,望着,什么也没说,最后傲然地一转头,回屋去了。车队越驰越远,越变越小,最后变为视野里的一条小黑点消失不见了。毓爸爸搂着毓妈妈的肩膀,招呼着我们上车前往世纪大酒店。
  
  世纪大酒店巍峨庄严,大门被色彩艳丽的彩带缭绕,大红的喜字贴得到处都是,一派喜气洋洋,就连门前的工作人员都显得异常精神,丁建国给足了毓家人面子。我坐在窗边的位置。这场婚礼越盛大越色彩斑斓,对我来说就是更深沉的丧礼,祭奠的是我早早夭折的爱情。于我而言,所有的艳丽都只是虚伪的表象,世界的本质只剩下灰暗。
  不时,便有司仪上台主持,请上贵宾,恭贺新人。
  所谓的贵宾是一位姓马的司令,据说是丁建国服役时的长官。后来丁建国役满下海,他很惋惜,不过人各有志,也只好天高任鸟飞了。身材臃肿的马司令携着美丽的少妇上台,在麦克风前说了几句陈词滥调的溢美之词就下台了。后来司仪又说了些漂亮话,毓敏秀在结婚进行曲悠扬的曲调中携着毓爸爸的手臂走了进来。她走得很慢很优雅,脸上始终挂着淡淡的笑,一步一步走进幸福的殿堂。丁建国就在尽头一脸笑意盎然地等着她。他们一定在对视,虽然我看不见。我躲在厚重的窗帘后面,接着传来毓爸爸低沉坚定的声音。
  “首先,要谢谢大家远道而来参加小女的婚礼,今天是我女儿毓敏秀和丁建国先生大喜的日子,谢谢大家。谢谢大家的祝福,相信有了大家的祝福,这对新人在今后的婚姻生活中一定恩恩爱爱平平坦坦,在这里,我也奉上我的祝福,祝福你们白头偕老恩爱有加。但是有一点,我却必须要在今天这个隆重的场合里提出来,希望丁建国先生能给我一个承诺,也希望众位能做个见证。”他顿了顿,似是给众人一个反应的时间。我从窗帘后面走出来,见他站在麦克风前,扫视着大家。
  “大家都知道,丁家人是唱歌仔戏的。我们毓家虽不大富大贵,也并非我对做戏人有成见,我原来也曾演过歌仔戏,深知其中不易,做戏的辛苦不是每个人都能承受的,所以我坚决不能让我的女儿走上这条路。说我疼爱也好霸道也罢,我就只有一个要求——不能让我的女儿回到民乐社,回去做戏。你能做到吗?”
  毓敏秀略微低着头,看不清什么表情。场下有些骚动,不懂内情的人们议论纷纷。半晌丁建国才从毓爸爸的手中接过麦克风,缓缓的转过身面对众人。麦克风因为晃动而发出沙沙的响声,让我有一瞬间的耳鸣。
  “今天,就请大家做个见证,我丁建国以我的名誉发誓,有我一日,绝不让秀秀回到戏班唱戏,我此生会一心一意对她好,只爱她一个。君子一言,快马一鞭。”他坦坦荡荡地望着众人,毫不怯懦与退缩。
  很奇怪的,我的心突然很平静,我一直等待的汹涌澎湃的悲伤竟然没有如约到来。或许,终于见证了这一刻,终于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没有了奢望和企盼,心反而不再煎熬了。只是年轻的生命,一个不懂苦厄,一个轻许诺言,未经过人生痛苦的洗礼又怎会知晓人生百态,年轻的承诺更像一纸没有保质期的空头支票,又怎么兑换来幸福?
  酒宴不时就开始了,毓敏秀和丁建国端着酒杯游刃有余地行走穿梭在众宾朋之间。她的脸一片酡红,像一枚成熟的苹果,她笑意盈盈身影款款,像一个轻灵跳跃的舞者,手中的酒杯空了又满满了又空,那杯子的边缘上是一圈淡淡的红色唇印。
  那时候我根本没有能力想到其他,就沉沦了下去。也许我还提醒了自己,不可恋杯,不可贪醉,不过已经记不清了。最后的记忆定格在那个杯子的边缘,一圈淡淡的红色唇印,我轻轻地自己的将嘴唇印了上去。温热的酒温,入喉时炽烈的灼烧,像情人滚烫的眼泪。我一杯一杯的饮下,如同饮下这段艰涩的爱情。

☆、第 25 章

  后来的故事大概就是王玉桂找到了我,不过那时我已经神志不清,也可能昏迷不醒。宾朋散去之后,我这个买醉的独行侠无处可去就留了下来。从未饮酒的我一下子灌了太多白酒导致酒精中毒和轻微的胃出血,在医院洗胃观察了一晚上之后,第二天就出院了。如今想来已经很模糊了。我醒来之时,是下午,周遭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药水夹杂着淡淡的酒精味,有点刺鼻。我刚一掀被,身子又无力地摔回床上。脑袋晕晕沉沉的,额中间突突的跳动,喉中干涩生疼,腹中灼烧苦涩的感觉似乎还未来得及散去。
  我艰难的咽下一口唾沫,只觉得喉中如刀片划过,割出一股淡淡的腥甜。帐顶上因为雨水漏湿形成一块肮脏的黄斑,中间隐约可见星星点点的蚊蛾的尸体。若不是阳光明媚从小小的窗户外毫不吝啬的倾泻下来,把屋内烘托得一片锃亮,让我看见正对着床的一扇年代久远的木门,我真的以为自己只是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什么台北,什么毓敏秀,什么婚礼,统统都只是个不太美妙的梦。梦醒了,我还躺在妈祖庙外的小板床上,活在自己狭隘的世界里。
  我强忍着不适从矮矮的木板床上起来,床前的地上有一块肮脏的污迹,我小心地越过它,开门出去。门外是一条阴暗的走廊,相隔不远就有一扇小门,鳞次栉比就像学校里的宿舍,只在长廊尽头泻下一点偷闲的亮光。我循着长廊来到外面,景象才豁然开朗。
  空旷的院子里,三两个年轻的学员在苦练腰腿功,围成圈一下一下练习朝天蹬,汗水一滴一滴地沿着年轻的脸孔落下,渗入土地里。这些人我见过,却从未记得他们姓甚名谁。我努力地搜寻着王玉桂或者徐红的身影,没有找到。三三两两的阳光照下来,投射在斑驳倾坯的墙根上,那里堆放着一些用久了的断枪断棍和其他陈旧的道具,阳光照在上面形成一片片晦暗的千疮百孔。
  我恍恍惚惚的,好像真的只是做了一个梦。我扶着门框,站在檐下的阴影里,十月的台湾阳光依然明媚耀眼。明亮的阳光在屋檐之外折射出一种令人晕眩的光彩,温和的风带着十月的台湾该有的温度迎面吹来,然后我就那样毫无预兆的栽了下去。
  再次醒来的时候,身边就有了王玉桂。她还是很温柔,没有问我后来发生了什么事,又怎么会出现在婚礼上。也许她知道,不过不重要了。她看着我的眼神很复杂,有同情有仁慈有悲悯,或许还有怜爱,我不确定。
  我说:“我做了个梦。”我的头还是很痛。
  “你病了。”她淡淡地回答我。
  哦,是吗?我心里这样想。可能是的。在我十五岁的时候就已经确诊无误了,如今大概已经病入膏肓了。
  “医得好吗?”
  “你好好睡一觉,很快就好的。”王玉桂安慰道,似乎还叹了一口气,我听不清。她帮我掖了棉被,又被我掀开了。她就没有再坚持,叮嘱我好好休息就出去了。
  我黯然地点头,抬手摸上自己的额头,热乎乎的,全身都冒着腾腾的蒸汽。身上黏黏腻腻的,好像连血液都变稠密厚重了。我记得倒下去之前,天气也是暖暖的,大概我真的只是做了一个梦,梦里面我遇见一个美好的女子,奋不顾身的爱上她,千里迢迢的找寻她,最后眼睁睁地看着她嫁做人妻。多么荒唐的一切,怎么可能不是梦呢。这样想着,我竟然痴痴笑了起来。
  我又回到了戏班。没有人觉得不妥,好像我只是请假离开了几天。大概是王玉桂没有宣布我离班的消息,她好像看准了我会回来一样。这个女人看起来温柔善良,却实实透着精明,难怪丁永昌不在的时候,她把整个戏班管理得有条不紊。我以前竟从没想过这个问题。
  丁建业的出现终于提醒了我我还有一件心事未了。算算时间,小黄的狗仔应该出生了。在我最艰难最孤独的日子里,它一直都陪伴我。新的生命会带来新的希望。我满心欢喜地向丁建业询问小黄的情况,但丁建业嗫嗫嚅嚅的表情让我隐隐觉得出事了。我急得一下子抓住他的手,他也就任由我抓着,只眉头紧紧地拧在一起。
  “是不是小黄出什么事了?它怎么了?”
  “不是,它很好。”他急忙解释。只是眉头还是拧着。
  我顿时泄了口气。
  “只是我没有把它带过来。”
  他的声音低下去,但我的声音却尖了起来,“为什么?”
  “它快生了,阿母说它肯定经不起这一路的颠簸了。”
  竟然是王玉桂,她怎么会不懂得十月怀胎的艰苦,她怎么忍心在它临盆的时候抛弃它!她不知道那条狗对我很重要了吗?
  我冷睨着,一字一句咬牙切齿地说道:“你们怎么可以这么残忍。”那时候我甚至分不清我这浓浓地恨意究竟来自何方。丁建业仍在喏喏地狡辩:“不是残忍。我们也是为了它好,它当时的情况已经不适合奔波了,何况只是一条狗而已,你何必如此耿耿于怀。”
  他说得好轻巧,一条狗而已。或许它曾经是一只流浪狗,但我照顾它这么久,它陪伴我这么久,早已经是我生活里最要好的伙伴,怎么可能那么轻巧地重新做回一只流浪狗就算了。初见那时它掌心的肉垫都脓化了,它一瘸一拐地走着,我用石片刮下它掌心的烂肉它都很少哼哼唧唧。它俨然已经是我的朋友我的亲人,为什么他们要连我最后的所有都要剥夺。
  “那条狗我们已经收留它很久了,也算仁至义尽了,它本来就是一条流浪狗,重新做回条一条流浪狗又怎么样。”丁建业仍在絮絮叨叨着。在他的逻辑里,这是很理所当然的。我已经气得再也说不出一句话。为了避免我做出什么不理智的行为,我急忙将他赶出了房门。
  如果你曾经一无所有,我给你十块钱再问你要回来,你觉得会一样吗?就好像你曾经是一个人,后来爱上一个人,再后来你失去她重新回到一个人,这怎么可能一样呢?
  或许因为曾经有过陪伴,我竟然开始不习惯这么冷清的日子了。我听人说过,狗是最忠诚的动物,一生只会认一个主人,就算被抛弃了也会站原地一直等着,希望主人有一日会回来找它。我抱病回过小镇,但小黄已经不在了。人去灰落,物似昨非。我不知道它是否重新找了一个好心的人,又或者每日奔走在各个饭店和垃圾桶之间找食,喂饱它可怜的小狗仔。我们的缘分在我决定抛下它的那一刻就已经彻底结束了。
  后来丁建业为了表示歉意,在台北的宠物店里买来一只小狗,说是国外的品种,很名贵。它的尾巴很短,全身肉呼呼的,长着长长的毛,干净洁白。它跑起来全身的肉都在颤,叫声很小很尖锐,看上去乖巧可人。但我没有接受。这辈子或许我只会养小黄一只狗,不关乎它多名贵或多漂亮,它只是乡下的一只土狗,一条腿是瘸的,只是因为它让我产生了一种惺惺相惜之感而爱护它罢了。而这些,永远不在丁建业的理解范围。丁建业的那只外国名狗转送给了林佳喜。林佳喜欢喜得不得了,大家都赞那狗乖巧可爱,夸她机灵可人,她便每天抱着那只狗在大家面前晃荡。
  身体康复之后我恢复了花旦的生活。每天练功唱戏,日复一日。大概生了一场重病,多多少少稀释了灵魂里绝望的成分,日子轻便许多。只是从那以后,我的体质愈发变差,偶有个风起云落就会伤风感冒。
  戏班逐步走上正轨。戏班的人都在忙着接受从乡下到大都市的转变。我们有了宽敞明亮的演出舞台,有了四人一间的小宿舍,不再需要随便搭就的浴室。演出安排得秩序井然,丁永昌不用再四处奔波了,也有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打理戏班,一切朝着美好的方向前进。在这个浮夸聒噪的年代,歌仔戏作为民族传统的戏曲,总归也算蒸蒸日上。
  一九八一年的冬天,台湾遭受了有史以来罕见的风雪,强大的寒流夹着充足的水气袭过岛上,小小的岛屿如雨中浮萍飘摇不定。一整个冬天,除了年底的庙会,戏班几乎没有演出。我躺在矮小坚硬的木板床上,听着窗外肃索的寒风呼啸,裹紧自己的寒被仍是瑟瑟发抖。那年的冬天过得异常艰难,我为了还王玉桂的医药费,几乎攒下所有的份子钱,就连寒被上那件缀着小碎花的棉衣都是王玉桂不忍,私底下送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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