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3C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穿越之我是绝色美男-第2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哇咔咔~这么说,我可以免去生子的痛苦啦!不过这个也没什么好高兴的。唉~我怎么样才能回到君茉昀那里呢!

  嘿嘿~逃宫,和君茉昀来一场荡气回肠的BL恋!哇咔咔~那谁做攻,谁做受?嘿嘿~(YO:某女脸上扬起邪恶的笑容)

  ”捻辞,我想见千雪王子。“貌似只有他能帮我。

  ”是谁要见孤的哥哥吖?!“一个好听的女音在我身后突兀的响起,惊得我的寒毛都站起来了,妈呀!我改怎么办?

  ”奴婢参见王上。“头磕在地砖上咚的一声震荡在我心头,我变得更加僵硬,不敢回头。窸窸窣窣的,好像是捻辞走远了,接着便是关门的声音。

  捻辞呜呜~~你别走!我在心底呐喊!万一这个*皇帝来硬的怎么办?抵死不从?还是大声呼救?貌似怎么做都不行吖!

  ”清清~“好听的女声低喃,我一怔,颤抖起来。猛地转身,女子面容姣美,肤色雪白晶莹,吹弹可破,一双明媚的大眼水亮亮的,不点而红的朱唇微微的勾起一道浅浅的微笑。

  可是,我不认识她!

  但却很熟悉。

  她突然走过来,欲亲我,抬手给她一巴掌:”变态!“我保证,我这是本能反应。

  ”清清~“她幽怨的唤了一声,心底立刻蹿出一个人,我试探性的喊了一句:”君茉昀?“

  笑肆意在她的脸上,那么的美妙。

后记
原来那日我并不是莫名其妙的昏倒,而是那几个杀手下的一种离魂术。就是魂魄离开了身体,这要是超过一天什么东西都挽回不了。

  我昏迷后,仅剩的几名黑衣人在尽量拖延时间,君茉昀怒杀黑衣人,传说尸骨无存。汗~他还真厉害!

  君茉昀为了救我,请怪哉再次施展离魂术,让其魂魄去追回我的魂魄。

  然而,当我的魂魄回来时,却进入不了百雪的身体。世界上会离魂术的人寥寥无几,而且施展一次就已经是极限了。眼看时间就要到了,他们却没有想出更好的办法,无奈之下只好把我的魂魄暂时安置在君茉昀的体内。

  然后怪哉就在有限的时间内寻找解救的方法在千钧一发之际,死马当活马医,把君茉昀的魂魄硬塞到百雪的身体里。结果倒是相安无事,不过大王妃就没那么好运了。

  大王妃对百雪的恨本来源自她的母亲惜若,因百雪她爸很爱她妈,惨遭大王妃的嫉妒,因而害死了惜若。她爸虽然知道,可是却不能严惩大王替惜若报仇,心怀愧疚,于是想立百雪为王。(飞雪貌似男女平等的吧,男女都可称王)

  怕百雪惨遭大王妃的毒手,于是一直冷落百雪,对她不闻不问,为的就是要保住她的小命。渐渐的她长大了,先王上对她的关护也越来越多,而大王妃也一直以为是在弥补百雪,直到提出百雪下嫁君茉离才让大王妃警觉,起了杀念

  可是没杀成,因为,我穿来了。大王妃自然是不知道百雪没死的,可是千雪回国后的表现让她又怀疑,根据调查,又发现百雪未死,而且还发现了先王上欲传位于她的消息,于是派了那些杀手,怕刺杀不成功,还添加一道离魂术。

  可是她还是漏算了,没想到怪哉居然也在那一行人当中,而且怪哉也会离魂术,反正是百雪的肉身还是没死成。于是他们匆匆赶到飞雪,药材集全,怪哉帮拥有百雪身体的君茉昀解了毒,而先王上传位于百雪。

  本来”百雪“想拒绝的,可是千雪不肯做王上,而且先王上执意传位于她,”百雪“被迫接受。事实证明老王上的做法是对的,”百雪“真的是个出名的好皇帝,几年时间,对她颇有微词的高管们心服口服,国泰民安。

  就是君茉昀做王上做的风生水起,开心的很那!老王上一看这个情况,就跑去游山玩水了(他还挺会享福的嘛!)而大王妃移居秋苑(相当于冷宫)并无实权,但是吃穿照旧。(看看我们加君茉昀心底多好!!)

  而作为百雪的君茉昀迎娶了蕴香君府三公子”君茉昀“,封为王夫,居六宫之首。

  听到这里,我危险的眯了眯眼睛,威胁道:”你现在有多少个夫啦?!”

  她眨了眨眼,答非所问:“我从来不知道,原来这双墨眸能这么迷人。”说完怜爱的示弱珍宝般的咱我的眼眸上吻了一吻。

  我立刻挡住,他萃然一笑,光芒万丈,原来百雪的原貌是这么的美丽。

  “为你空设六宫。”

  如誓言一般的话语,牢牢印在我心。

  看见我放心的微笑,他接着做未完的事,还是被我一挡,:“应在是我在上!”

  这句话说的绝对的强硬!哇咔咔~人家的性别就应该这样!

  娘子,以后生孩子要麻烦你了!哇哈哈~

  ————————————————————————

  呜呜~~我终于结文鸟!!开心死了!我坚持到了最后!哇哈哈~~

新坑:《祸水殃国》
鉴于 第一篇文文写的十分抱歉,忧忧我又开了一个新坑。名为《祸水殃国》··厄··同样是穿越文啦!不过这个坑和《美男》稍微不一样吧,可能少许正剧一点,不过我这个半吊子也写不出忒正剧的文。咳咳··废话就不多说了,我吧简介发过来,亲们自己看吧。

  正剧版简介:

  彼岸花开,往事纷纷如同电视的回放般浮现在脑海中。

  灵魂随着异世的牵引,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福兮?祸兮?

  穿越?一个在现代屡听不厌的词,真真实实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时候才深感世事无常。

  转世,轮回。她的降临,代表着预言的成真。身份,注定不是属于她的东西。

  生母扔弃了她,一对江湖夫妇却捡回了她。

  幸福,总是如同镜花水月,过眼云烟,稍纵即逝。

  成为了组织的一员,她咬牙生存着。不论多大的痛苦,她都强忍了下来。只为了那个捡回她,养过她的善良的,她称之为母亲的女人。

  而灵魂抽离身体的感觉,她知道,也已经不想再尝试了。那种失去了一切情感的感觉,她不喜欢。所以,她不要再一次尝试那种味道。

  失去了原有的身份,却拥有了更多的身份。神偷、青楼老板、客栈老板……?每天都变换着不同的面貌,面对不同的人。一次又一次的承担着锥心的痛苦,她的心境变了。

  终归,她只是一抹来自异世的孤魂。

  她的魂魄游荡在这所谓的过去未来之间,她在这异世逐渐的改变。

  随着经历,随着痛苦,还随着心痛。她终归还是担上了‘祸水’二字,颠覆了这异世的王朝。

  这一生,她,数尽了传奇。

  ——————————————————————————————————

  小白版简介:

  呃!……貌似?她穿越了?

  妈妈,对不起。女儿最终还是离开了你。

  但是,女儿既来之则安之,一定不会亏待自己的。

  哇靠!~事情好像没她想得简单。她、她、她居然是公主耶!~哇咔咔,好差事啊。

  可是,为虾米?为虾米?她为虾米是那个什么作古了的国师所说的祸水?而且,生成女滴素她的错吗?为虾米要扔掉她?呜……她不想流落街头当卖火柴的小姑娘。

  好温柔的双手,是谁?睁开眼,她纯真的看着眼前温柔的女人。啥?她说要带她回家养大她?好啊!好啊!~她终于可以不用当卖火柴的小姑娘了挖。

  五岁:

  陡然间睁开眼。这素哪里?什么?飞花宫?要她入伙?

  切,她才不想做这种费力不讨好的事呢。不干!~

  不干?人家哪由得了她干不干,明晃晃的长剑架着她现在称之为娘的女人的脖子。

  妈的!不就是入伙吗?老娘干不就得了。

  十三岁:

  原来入伙的代价这么惨,回想起自己十三岁以前,五岁以后的日子。她觉得完全可以写一本《忻璇血泪史》。

  不过,现在她总算是出道了。似乎,能感觉到好日子在跟她招手了。

  开妓院?呃……开就开吧,以前在电视上看到过,蛮好玩的样子。

  当神偷?哈哈,她喜欢这个职业。就好像——空中飞人。

  开酒楼?也行啊,起码以后饿不着自己。

  争夺盟主?哇塞,这不是最适合美丽、温柔、善良的她的称呼了吗?争,力争到底。

  可是,为什么偏偏要让她回到那个最初来的地方。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陷阱与诡计,为何总是向她逼近?是在嘲笑她的善良,还是讽刺她的懦弱?

  好,你们要玩是吧?那咱们就玩把大的,看最后鹿死谁手。

  ————————————————

  厄··先申明一哈,这个简介不素我写滴!那啥·当然了文文绝对是我亲自原创滴!

  卡卡!那啥··大家支持一哈嘛!

返回目录 上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