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借着为总督大人小女儿购买礼物地机会,阿里踏踏准备买一个漂亮又有能力的奴隶给总督大人送去。听小道消息说,总督大人前一段时间似乎在寻找漂亮有美丽地年轻女奴。这可是个难得的重要消息。当然这个任务也不是那么好办地。牙买提北城最不缺的就是奴隶,虽然奴隶很多,但是女奴还是非常少地,谁让波斯帝国的女人权利比较高呢,有几个波斯女人会沦为奴隶啊,这个指数实在是太稀少了。
牙买提北城的女奴大都是周围国家的战俘,或是直接由佣兵团和奴隶贩子去别国抢来的贩卖来的。阿里踏踏打算走了捷径。她打算买一个难得的波斯女奴,又漂亮又有能力,还是波斯女人的奴隶一定是最具有吸引力的礼物。所以这段时间阿里踏踏都在四处寻找美丽精明的波斯女奴。
像这样条件的奴隶一定不是普通的等级,想要找到这样合适的奴隶可不是个轻松的差事。更何况阿里踏踏想要秘密进行这个任务,所以她没有差遣手下去办理,而是自己亲自去东跑西颠的寻找。
话说,阿里踏踏的脚步几乎遍布了半个牙买提西城都没有找到合适的奴隶,累极了阿里踏踏因为金矿的一些问题不得不暂时回到孟菲斯小镇。连续奋战了一天一夜,终于处理好了所有事物的阿里踏踏蒙头大睡。在还算舒适的床上大睡了一天一夜之后,阿里踏踏终于起床了。
熟悉的姆妈送上合口味的美食,阿里踏踏吃得心满意足。吃饱喝足的家伙没事就想出去逛逛,叫来了米提亚家族驻守在孟菲斯小镇的原来的管事乌斯太随便问问孟菲斯小镇的一些事情。
“女主人,听说这两天布斯西斯那个家伙刚刚从众神之城弄来了几个出色的奴隶,您要是有时候,不如让小的带您去看看?”乌斯太半弯着腰身,十分卑微的笑着。
“哦?布斯西斯?上次见过的那个奴隶贩子?”阿里踏踏思索着记忆里那个半曲折腰微微驼着背的,消瘦猥琐的老头儿。那个家伙是不是叫布斯西斯来?
“是的,女主人。听说布斯西斯这次从众神之城带来个几个不错的奴隶,才刚到一天,今天大约就会拍卖,您要是有兴趣的话,小的为您立刻准备。”乌斯太道。
“哦,这样啊。”阿里踏踏手指和拇指摸索着光滑的下巴,不明所以的微微笑了一下,看的乌斯太心中一惊,“嗯,那就去看看吧,你去安排好了。”
“是,女主人。”乌斯太驮着身子退了下去,阿里踏踏微微眯着漂亮的淡蓝色眼眸,冷冷的看了看窗外,起身回房里换了一套衣服。
————
今天的太阳看起来实在是太好了。这耀眼的光芒,照耀的人睁不开眼睛。这炽热的温度,烤的人几乎要脱层皮。自从这个大太阳升起来之后,君竹和阿雅提就没有好受过。
一开始的时候,她们还能为暖洋洋的太阳感到十分的幸福。可是不久之后太阳的热度就开始升高,再过不久,沙子就要被烫熟了。
想起长老们教导的关于沙漠里白天炎热无比,晚上冷酷如霜,昼夜温差巨大的知识,君绣终于在今天亲眼见证了试试。如果有可能,她真的不想亲眼见证这个事实。
奴隶主还没有出现,估计是还在贪睡。他的副手已经出现了,是一个个子不算高,但是肚子足够大的大胖子。
君绣没想到这个奴隶贩子的副手竟然会是一个男人,她本来以为……嗯,应该是女人才对啊?
保镖们或称为佣兵们是一对娘子军,这一队佣兵都是女人,身材高大,体型壮硕,看起来就是孔武有力的不输于男人力气的女人。佣兵们起来之后,将篝火熄了,又将四周收拾,还有人去煮了一锅看起来不怎么样的大米粥。这种不顶饭的大麦粥一看就是给奴隶们吃的,吃不饱肚子,没有力气,也不至于饿死,正好适合奴隶们吃。
阿雅提小声的凑近君竹身边,说着谁要买我之类的话题,君竹对她爱答理的,一双眼睛有意无意的瞅着那个奴隶贩子的副手,似乎想从他身上看出一点线索来似的。
__
明天会争取早点,字数也会慢慢加上来。最近都在纠结波斯的历史问题,查找了N多资料,太多的背景历史,让叶子无从选择,还有很多东西根本差不多资料,焦急啊~~
正文 第三十六章 作为奴隶被卖的感受(上)
三十六章作为奴隶被卖的感受(上)
大麦粥做好之后,佣兵们开始将奴隶重新安置,让奴隶们简单的收拾一下之后,每个奴隶了半碗清汤如水一样的大麦粥。(
看着光可鉴人的陶碗底,君绣有些无语。阿雅提看起来像个没受过什么罪的大小姐,小声的嘟囓着如狗食一般的事物。还好她也算是有自知之明,没有胆量大声喧哗,只是一个劲儿的在君竹的耳边嘟嘟囓囔,让她听着心烦。
“你要是不想死的话,就赶快把它吃了。”君绣不耐烦的念叨了阿雅提一句,埋头喝掉那些不怎么干净的汤汤水水。
“我当然不想死了,还用你说。”阿雅提虽然嘟嘟囔囔的念叨着,但是却不笨。她也知道在沙漠里没有水就等于找死。奴隶主肯给奴隶这么点汤水已经算是不错啦。在沙漠里,水是最宝贵的资源。恐怕就连奴隶主也要斤斤计较。
简单的吃了点东西之后,奴隶们被重新带上了露台,这一次阿雅提紧紧的贴着君竹,像是需要找个依靠似地,一步也不想分开。君绣默不作声的按照指示坐在台子上,丝毫不予理会阿雅提的各种小动作。
凡事能够在灾难中活下来的人,都不是平凡之辈。或许阿雅提也并不像她所表现出的那样无知和胆怯。抱着进来之则安之的心态,君绣静静的坐在那里,等候着即将生了事件。
现在的事态运转,已经完全出乎了她的预料。自从意外落海之后,她的命运似乎就生了偏差。原本计划地顺顺当当觐见外婆的旅程,被一再打破。命运,按照它所设定的方式,正在设置一个又一个偶然的陷阱,从而成就所谓的必然结果。君绣知道自己现在无论做什么都是无能为力,与其惶恐莽撞的毫无目的地像个无头苍蝇似的到处乱撞,尚不如选择一个合适的地方静待事情的展。
她现在能做的就是等待。等待事情持续展所产生的转机。也或等待命运中一个个意外的偶然……
———
法尔斯牵着他地骆。背着他地行囊。深一脚浅一脚。灰头土脸地停在了孟菲斯小镇唯一地小旅馆。小旅馆很小。条件也不是很好。不够能从沙漠小镇找到这样一间小旅馆已经是一件非常难得地幸事了。
法尔斯一手牵着骆驼地缰绳。一手推开了小旅馆虚掩着地门扉。
“请问。有人在吗?”法尔斯轻声喊道。
小旅馆里面十分地安静。店面里没有看到客人。背阴地屋子在阳光地映衬下显得十分地阴冷。屋子里面亮着一盏灯。空气中似乎漂浮着蔷薇花地味道。沁人心扉地幽香。
“请问。有人在吗?我要住店。”见满屋子地寂静。无人应答。法尔斯只好再喊了一遍。
屋子里面终于传来时一阵细细碎碎地声音。接着一个矮胖和蔼地中年女人小跑着从里面地屋子里冲出来。
“您来了。”中年女人十分的人情好客,脸上带着让人感到温暖地微笑。“快里面请。真是抱歉,刚刚有点事,让您久等了。客人先生赶快进来吧,我给您倒点水喝。”
“谢谢。”法尔斯道:“我还有一匹骆驼……”
“哦,没问题。客人先生您请进。”中年女人将法尔斯让进来,然后跑到后面屋子的窗口对着外面喝了一声,“哈塞姆,快点过来干活。”
“不好意思,客人先生,孟菲斯小镇很少有旅行路过,所以……有些简陋。”中年女人地脸上浮现着不好意思的微笑。
“您太客气了。”菲尔斯将手掌平放在胸前微微行礼。
“哦,您真是太客气了。赞美阿拉。”中年女人见到法尔斯竟然行了一个尊贵地礼节,吓得立刻回了一个大礼。
“尊贵的客人,您是从哪里来地?”中年女人送上一杯温温凉凉的大麦茶水,随意的闲聊着。
“哦,我从巴比伦城来。”法尔斯没有撒谎,或他根本就没有必要撒谎。
温文尔雅的法尔斯身上透着浓郁的贵族气息,就算是满身疲惫的流落在孟菲斯小镇,坐在那里优雅的喝着大麦茶水的他依然像坐在自己家里享受美味的下午茶一样的悠然自得。
“哦,圣地巴比伦城吗?那是靠近我们的信仰波斯波利斯最近的地方,您真是太幸运了。您请慢慢享用,我今天下午烤了沙漠奶+,您要是不嫌弃的话,您用一点吧。”热情的小旅店主人殷切的推荐了自己的拿手好菜,招待远方来的客人。
“夫人,您真是太客气
很乐意品尝您做的美食。”法尔斯的话换来了中溢的笑脸。她很高兴的跑到隔壁的房间里忙碌起来。
哈塞姆是一个年仅十四岁的孩子。不过,不要看他年纪小,他却是长的非常的强壮高大。就算是成年人和他站在一起,也米有他看起来惹眼。哈塞姆的脑子不太好用,空有一股子力气。他去外面将法尔斯的骆从后面的大门里牵进牲畜的简易棚子里,又送上一些草料,然后就找中年妇人复命。
“法亚夫人,您交代的事情我已经做完了,您还有事情要吩咐吗?”哈塞姆的言谈举止算不上恭敬,可能是由于他本身脑子不太好使的缘故,很少有人会在意他不算客气的态度。多数的好心人,还是很同情这个可怜的不算聪明的大个子。
“哦,哈塞姆,你没事的话去一些布斯西斯那里,将我们的陶碗收回来。记住,银币一个也不能说。”法亚夫人向布斯西斯出借了二十几个陶碗供奴隶吃饭使用。布斯西斯为此要支付十八个银币作为报酬。
法亚夫人曾经告诉过布斯西斯,只需要用二十五个银币就可以买二十个陶碗,为什么不干脆直接去购买,非要来租用呢?
布斯西斯却说。二十个陶碗就要用二十五个银币,我只要用十八个银币就可以租用二十多个陶碗,这中间可是省下了七个银币的。
法亚夫人说布斯西斯不会算账,仅仅为了省下七个银币就浪费掉二十个陶碗。
而布斯西斯却说。我们是什么奴隶生意的,居无定所。虽然陶碗不值钱,但是我们买了用上一次就算了,不能带着上路,干嘛要浪费七个银币。
法亚夫人才知道她和布斯西斯的立场不同,当然算账的方式也不同。布斯西斯这样算的确没有错。他买了陶碗,用个一两次就要扔掉,还不如直接去租借,中间还能剩下七八个银币,够他买一杯大麦酒喝呢。
法亚夫人后来就借给了布斯西斯二十五个陶碗,讲好了价格是十八个银币。算算时间,奴隶们应该吃完饭了,法亚夫人就叫哈塞姆去把陶碗收回来,还有银币一个也不能少。
本来在银币是需要先交的,可是布斯西斯在法亚夫人的小旅馆附带的酒馆里喝酒,把身上所有的钱都买了酒喝了。布斯西斯最后就打了保票,让法亚夫人明天派人去找他要钱,他一定不会欠账的。
法亚夫人才不会相信一个醉鬼说的话,最后布斯西斯只好接下自己从来不离身的佩剑典押在法亚夫人这里,这下法亚夫人才算放下心来。
哈塞姆从法亚夫人手中接过布斯西斯的佩剑。这是一把破旧的几乎看不到本来面目的窄剑。剑身一边长剑短,比匕长,是一把大约四十到四十五公分左右的短剑。剑鞘已经斑驳的看不出原来的真实面目,脏兮兮的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值得珍藏的宝剑。
哈塞姆没有打开布斯西斯的剑。他是个比较纯正的人,说得难听一点就是呆。比较呆比较傻,人很实诚,向往真正的剑客,希望自己有朝一日可以拯救那些受压迫的奴隶,成为举世瞩目的英雄。简单一点说,哈塞姆是尚武的人。或许正是因为脑子比较简单,让他比较喜欢用拳头来解决问题。
他一直向往自己可以有一把剑,就算是匕也可以。他像一名真正的剑客那样珍视剑,即使这剑不是他的。他没有打算打开布斯西斯的剑,真是对一个剑客的尊重。即使布斯西斯是个奴隶贩子,可是他有一把剑。
不得不说,哈塞姆的脑子真够简单的。
法尔斯用法亚夫人送来的热水和毛巾清洗掉身上的灰尘,然后整理一下脏乱的衣服,擦掉上面的污渍。坐在靠窗的位子上,可以很清晰的听到法亚夫人和哈塞姆的谈话。
法尔斯突然对这个叫做布斯西斯的奴隶贩子很感兴趣,法尔斯从小就开始参与家族的事业,他十分喜欢经营买卖商务。令他感兴趣的是,这个叫做布斯西斯的奴隶贩子似乎对经营有着自己的独特理解,这让法尔斯不禁浮现起要去见一见这个人的心思。
今天天气超差,风太大,电路似乎也受影响,开始停电~先早点一章~晚一点看情况再更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