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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在那一天里悄悄改变。
心情不好,连文字也不能流出我的心田。我后悔自己为什么不向上帝借用两天,而傻傻地借了三天。
三天。三天里有些什么?什么都没有,只有空白。
脑子空白。文字空白。思想空白。一切都是空白。
一个人站在空白的大地上,默默地流着泪。
一个人独自想着梦儿的笑容在梦里飞翔,在上帝借给我的第三里。
结束了
结束了。
三天结束了。我该向上帝归还他借给我的这么短短的三天,上帝没有微笑,面无表情地默默地不停地流着泪。
我转过头去,看见梦儿也不那里流泪。
于是,我也悄悄地流下泪来。
第六节 如此活着
人生下来以后,他就是活生生的人了。我也一样,一天又一天不停地过着属于自己的生活。
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他可以在这短暂的时间里做许多对自己有用的事情;他也可以整天无所事是地阔步向前走,但最后此人肯定不会有什么辉煌的业绩,因为他不曾努力过。
我想我还是努力了,但我还是没有成功,我仍离那个梦想之地遥之甚远。也许有一天,我会迈向那个边缘,但那只是边缘而已。
读书成了我活下去的第一步。从小我便开始上学,上学的目的便是为了将来自己有出息。我每天都背着那个陈旧不堪的黄色小书包,来回穿走在那条林荫小道上,小路很窄,所以我只能缓缓前行;小路曲折,所以我每次都走得那么辛苦。就这样,不管是烈日炎炎的夏日,还是寒风透骨的冬天,我总朝着那个方向——学校,艰难地迈着每一步。从那一刻起,我便知道读书是我唯一的出路。当然这话不止是我一个人话的,妈妈也常在我的面前提起。
为了读书,我努力地将自己封闭在书中,我总以为书才是学生最好的朋友。那时候课本上的东西我已记不太清楚了,但有名话我却没有忘记——一本好书,胜过任何珠宝。是的,好书总要被人记着。我那时候就是这么想的,我要读书,而且要把书读好,让别人知道读书对于我并不是一件难事。这就像一个人刚刚喜欢上了一个什么东西,不管别人怎么自待,想要的最终还是会成为自己所有。虽然那个时候的我常常被人称为“书呆”,我也未曾后悔过,因为我知道自己心中有个信念——书,我会读好的,我不怕你。后来,自己渐渐习惯了这种感觉,所以即使我常常独自行走于回家的路上,心中也不会感到一丝丝寂寞,我知道书本就在自己身边。
我慢慢在书中长大,世间的一些东西我也懂了不少。记得有一次,我从中学回来时遇上了一件很令人憎恶的事。一位细腻白嫩的年轻姑娘正用难以入耳的脏话骂着一个老人。那老人只瞪着一双大大的眼睛看着她,一句话也没有吭。他似乎在寻觅着什么,我想。年轻女人喋喋不休了一阵后,头一甩走了。看起来她比那老头儿还要气愤。我并没有驻足,我也没有权力去干涉那个女人什么,她有她的活法,别人是不可能使彻底改变的。然而,我能肯定那个女人一定没有什么文化修养,书看来还是被她给抛弃了了。有时候真的不屑去看一些无聊的东西,能使自己快乐就够了。当往事被封尘起来,就没有必要再去想了,想了只会使自己痛苦。
幸福与永恒到底谁更重要?我无法回答。我只想使自己拥有一份美好的心情,或许是为了读书,或许上与生命抑或是命运搏斗,到头来一切的一切还是会悄然而去,但我想毕竟自己拥有过那份快乐。
走自己的路,让你们说去吧!
生活是我的。我会珍惜这段美好的时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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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夜空下的车灯
我走在一条幽静的小道上,没有路灯,也没有来往的行人。从学校出来的时候,教学楼对面的钟楼在夜风里很调皮地响了十一下,已近子夜。夜是灰色的,像马上就要下一场狂风暴雨的样子,让人的心紧紧地绷起一根弦。
一群寂寞的孩子,在放着烟花。他们笑着,闹着,很平淡的一张张小脸却始终漾着笑容。多么好的孩子,我只是感叹时光竟是这般快,一眨眼我已经由一个天真调皮不懂世事整天嘻皮笑脸的孩子步入一个整天愁眉脸时时刻刻都要面对试题的无辜的少年。于是,我总会伤心地流下童年时还没有流尽的眼泪。
此时回头去看那个自己呆过三年的地方,真的有着许许多多的感叹。我虽然不能爱如潮水地去张开双臂去紧紧地拥抱它,但也不会情缘已断般悄悄地把它从心里忘掉。
那是一片快乐的寄居地,也是许多人伤心落泪的回忆城。许多人呆在那个回忆城里太久太久,以至于他们总会伸出脖子仰着脑袋去幻想外面繁华的世界。回忆城里所有孤独的孩子,怎么会知道城外的世界竟是这般让人无法琢磨!
于是,我在那群孩子面前落下了许多的泪水。孩子天真的样子让我无法忘记曾几何时自己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是何如期盼着有一天能张开一双大翅膀,然后自豪地飞进一所别致的幻城里,然后兴奋无比地去追求心中的每一个梦。
可是现在我长大了,我不再是个让人怜惜的孩子。
最后,我悄悄地走开,在一条幽深的小道上消失掉。然后一辆辆漂亮的汽车亮着灯把我的梦全部照亮在那个地方,久久回旋。
那时起,我便爱上了宁静的夜,便爱上了独自一个在夜空下行走,然后自己落下的眼泪便会被来往的小车所发出来的灯光照得通亮通亮。
让得有一次,我又缓缓地行走在那条踏满足迹写满我所有心事的扬长小道时,我遇见了阿枫。阿枫很潇洒地出现在我的面前时,我吓得后退了好几步。我很惊讶地上下仔细地打量他一番后,开中问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阿枫看了我一眼没有说什么,一直往前走。那个夜晚我俩就这样心里没有丝毫忧愁地走着,走过每一次灯光闪耀,走过每一颗流星给我带来的每一个梦幻。
阿枫在夜里说朋友的离别是很痛苦的,我没能再往下想去。其实我很难过,虽然我一句关心朋友的话也没有挤出嘴。
记忆中那是个冬日的上午,北京的上空笼罩了一层又一层不该有的黑色的雾团。我买好了火车票,去做最后的一次告别。临走时,我朝那个曾经朝思暮想的地方看去的结果却是两行清亮的眼泪在阳光下渐渐隐退,朋友在为我祝福。我在朋友的目光里流着眼泪,我也看到了她的眼泪。
然后,我一个人去了济南。
我真的是一个可怜的孩子,独自一个在每个夜里流泪。
后来,在每一个夜晚来临的时候,我就会想起一些莫名的东西,而那些东西总会被眼前疾驰而过的车灯光所照得通亮。于是,我的眼睛也跟着变得很痛很痛,最后被我揉得掉下大片大片的泪水来。
所以我常常对朋友说我不喜欢在车灯下行走,然而没有一个人能懂。
我一次又一次飘泊,然后一遍又一遍在笔下为我的朋友祝福。
我喜欢被爱包围的那种感觉,而每当我被一些破空而来的夜风吹得我双眼生疼的时候,我又会忍不住掉下泪来。城市的每一盏街灯就是我常常受伤的地方,那阑珊的夜里,车灯却永远不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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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永远不懂的错误
自从两年前,我在一本杂志上刊登了一则交友启示后,就接到许多四面八方朋友的邮件。邮件几乎全部是男生发过来的,其内容几乎也一样都说我是个女的然后说想和我交个朋友。他们都以为chenling就是陈玲,然而他们都弄错了,我当时注册的陈翎是个七尺男儿。
也许说,我是女的才是他们认识我的前提条件。当他们一个个被我告之我是男的之后,邮件箱就为空白了。而有点良心好的就会很有礼貌地回封邮件过来,其内容很简单——哦。
仅仅一个字另加一个句号。
我想这人真他妈干脆!
Vol……
可不是这样吗?梦儿说我想招花惹草,我一边摇头一边解释,不不不,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而且那东东只会给我带来烦恼,使我的邮箱邮件爆满,而且都是一些很无聊的男生写过来的很无聊的信。
然后,梦儿就会笑笑,说你小子自作自受,谁叫你红杏出墙。
我呆了。心里一万次念着:没有,从来没有。我丑得要死,只要你才要我。
最后,我还是笑了。嘿嘿!
Vol……
自己也记不清当时究竟写了一些什么屁话,居然能引起这么多人的注意。
其实那些交友启示只有街头那些无聊的人才会去深情“关注”,他们闲得发慌然后笑咪咪地上网骗人。
所以,每一次我都是很有礼貌地解释说:“对不起,大哥!我是男的!”
几天之后,邮件箱里便多了一封邮件:
他妈的不早说!!
我怎么早说,除非当时我没有犯这样一个错误。
骂完之后,那些人从此杳无音讯,就像被十二级台风刮走了样,从此消失掉。
Vol……
后来,我每次都很苦恼地对梦儿说他妈的我真不想要那个邮箱了。
每次梦儿都会阻拦我,说你不用那个邮箱了我怎么才能给你写信呀!
最终,我还是保留了邮箱那条小命。
从此,日子总不得安宁,我的邮箱里总会被一些不学无术的男人发来一些莫名其妙的情话,弄得我都不好意思。
于是,我总是怀疑那些人心里是不是有点变态。
Vol……
有些时候,我真的再想在那本杂志上刊登另一则启示,其内容简单的像干枯的死尸——我是男的!
Vol……
自己犯了一个美丽的错误。
没人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