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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望无极-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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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曾经想过,有了孩子,就想这辈子相夫教子了。但是,这只是一种心愿,在这个社会上,不会所有的事情都随着我的心愿。如果我要做一个家庭主妇的话,我们俩的关系会更牢固,我会做一个非常成功的家庭主妇。我肯定会让自己的丈夫根本就舍不得离开这个家庭,我给我丈夫的支持,是他从任何女人那里得不到的。如果做家庭主妇,我有足够的时间去看书,去了解我不了解的东西。我可以变成一个电脑,可以和丈夫谈军事、谈地理、谈历史。家庭主妇不是在家里,把家庭料理好,做一顿美味的晚餐,给他把衣服全部熨好,这就叫家庭主妇?我觉得家庭主妇是让丈夫从自己这里得到他没有时间去得到的信息和知识,而我有足够的时间,去了解所有的知识。我觉得这样,我们可能更谈得来,而不会导致两人的世界偏离。
  他从不给我危机感,我自己也不会有,只有电影有时候是第三者
  陈凯歌是一个“气场”很大的男人,在他的身边,总有人问我是否有一种危机感。我觉得这种话题很俗。我会有什么危机感呢?我感谢父母给了我最大的财富,那就是我不会去嫉妒其他的女性,我不会去担心或者有不安全感,自己的丈夫会怎么怎么样,他会不会去喜欢、甚至爱上更漂亮的女演员。我从来没有这样的体验,也没有吃过醋。
  夫妻之间的关系,如果出现了外遇或者第三者,不是第三者的问题,而是夫妻关系本身出现了问题。所以,我坚信我们的关系是牢不可破的。我没有一般女人的烦扰,比如说害怕人老珠黄,害怕青春逝去,害怕丈夫不爱,害怕被社会巨轮抛出去,我从来没有这样的烦恼。反而我的烦恼是,我的工作太忙,我没有足够的时间来陪我的孩子。
  更何况,凯歌是这样容易被美色所吸引的男人吗?我太了解他了,真的。之所以凯歌从来没有给我麻烦,一丁点的麻烦,是因为我太知道陈凯歌了。他最热爱的就是电影,电影就是他最亲密的情人。有时候我都会非常非常地好奇,他为《无极》工作三年了,他对这件事情的狂热、着迷、热情和耐性,真的,丝毫没有动摇过。永远都在那样的高峰,不会像水位那样,往下降。从来没有,一点都没有蒸发过。这就是爱的程度。我甚至都理解和宽容了殉情的人。因为这就是爱。
  爱情婚姻里没有技巧,我们是人生旅途上的知己
  爱情婚姻里的很多相处,不能叫做技巧。当我爱这个男人的时候,我会永远期待着我们俩在一起的时候,让我所爱的人的注意力在我这里,让他跟我在一起的时间是有意义的,有意思的,有趣的,这就是我认为的爱情。
  我不想说,十年以后我们的爱情婚姻依然,这有点酸。但是,我们俩真的是人生旅途上的知己,彼此给予对方真正的力量,彼此在一起是非常有趣的。有趣并不是指两个人可以一起去旅行,去吃烛光晚餐,我们都希望自己不断地进步,给对方提供更多的东西。
  我喜欢看读者,十几年了,我一直看,有的时候就会影响到凯歌也会随手翻翻。看《读者》的时候,有的文章让我看得哭不停。记得有一篇文章,讲一个疯妈妈,她的儿子考了一个大学。有一次这个疯妈妈闯了一个祸,人家上门来讲理,他爸爸就一直打他妈妈。等人家走了之后,儿子就问爸爸,你为什么要打我妈,她只是一个疯子?他爸爸说,如果我不打你妈,我们又是这么穷的家庭,我平息不了和邻里的纷争。从这件事后,他对妈妈的感情从怜悯真正转化到了母子之情。他特别喜欢吃一种野草莓,等他上了大学之后,他的妈妈到处去给他找野草莓。有一年大学回来,他妈妈又去摘野草莓,从悬崖上掉了下去。我看了特别感动。这个妈妈爱的力量,这种行为是一点都不疯的。我看到这些特别感动的东西,有时候会推荐给凯歌,跟他去说。我觉得我的七情六欲、喜怒哀乐,我不会压制的。我希望自己能够尽情地表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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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宝贝;天生母亲(1)
取名:雨昂和飞宇
  在怀第一个孩子的时候,我和凯歌两人在医院里说话,先说历史上一些姓陈的
  名字,陈独秀、陈子昂啊什么的,觉得都取的特别的好。我们就想儿子的名字可以
  叫什么“昂”,因为觉得好听。后来又聊到很多伟大人物的名字,像维克多·雨果。
  我就说,我特别喜欢雨果,我们儿子就叫陈雨昂吧,感觉这个名字特别有诗意,雨
  中昂着头。雨果嘛,又觉得“果”字也特别好听,小名儿就叫果果吧。大儿子的名
  字就是这么沾着这些大师级人物的名字想出来的。
  在有了第二个孩子之后,名字一直定不下来。我和凯歌想来想去的,后来就取了飞宇这个名字。这个名字没有特别大的出处,也没有和什么大人物沾亲带故的。
  天生妈咪,后天爹地和哭哭宝贝
  凯歌好长时间都没有小孩,但是其实他觉得有小孩是特别好的。当他知道我有了孩子,就表现出一种特别的兴趣。他其实也是一个孩子。他爱着这个女人,和这个爱着的女人要了一个孩子,他就想知道这个小孩会是一个怎么样的东西?凯歌就像一个有童心的人,对什么事情都很好奇的,这种好奇的精神也掺杂在他的婚姻生活和日常生活中。
  凯歌抱着第一个儿子的时候,那种样子是很奇怪的,好像那个东西不属于他,好像从哪儿借了一个很怪的东西放在他手里一样,而他对待这东西的态度也很奇怪,他突然觉得父亲是一个陌生的词。怎么去做父亲?对于凯歌,也许对于很多男人来说,是需要从零开始的,一点知识都没有,一点情感体验都没有。
  凯歌完全不知道怎么去对付婴儿,抱孩子的样子特别得滑稽可笑。他还嫌小孩子烦,嫌他哭,总是说:“哭、哭,就晓得哭”。我就说,孩子表达感情,不是笑就是哭,他不哭,怎么表达感情?凯歌有的时候是特别烦小孩哭的,总抱怨,这孩子怎么这样啊?我就说,他怎么这样,他是你儿子啊。
  而我每天晚上一觉醒来,就要看看孩子是否尿床了,摸摸孩子的小肚子是否饿了,有了儿子后几乎没睡一个好觉。一次,孩子不小心感冒了,我赶快拿板蓝根给他喝,效果不
  佳,只有连夜抱着他去医院,看着小小的针头扎进儿子嫩嫩的肉里,我心疼的眼泪几乎和
  儿子的眼泪一起流,直到儿子好后,我悬着的心才放下来。 
  母子之情真是天生就有的。做母亲是很辛苦的,但人有的时候真的是有辛苦就有快乐,快乐有的时候是建立在辛苦上的。而父亲和儿子一开始仿佛没有什么关系似的,慢慢、慢慢地,才培育出做爸爸的感情来。母性是天生的,父性不是天生的,是后天培养起来的,后天给男人这个角色,让他从经验中慢慢去体会这种角色的感觉,在生活中建立父子关系。
  小儿子出生的时候,也在美国,凯歌那个时候目睹了孩子诞生的全过程。
  妈咪哲学
  第一个孩子出生后,我的整个人生就改变了。真的,在没有孩子的时候,我从来不会想到过死亡。当有了孩子,我一下子就想到了人的生存和死亡的关系。这样我就会努力地
  把自己所有的东西变得有价值。就比如说,我为什么要去拼命做制片这件事情?因为有了
  孩子之后,我对自己拍电视剧产生了怀疑。我为什么会去拍电视剧?是为了养家糊口吗?还是仅仅把它作为一份工作?还是说创造角色让我快乐?可是,我后来觉得拍电视剧没有很好地让我去创造角色,而自己也无法抛开家庭和孩子没白天没黑夜地穿上戏服再演戏,我觉得最后演戏仅仅是为了钱。
  没有孩子之前,我根本不会有这么复杂的想法。我仿佛本来只有一根神经,突然多了一根神经需要去承担,就要对自己的选择有新的判断力了。当一个人经常地去想到有死亡,有生存的时候,人会非常地珍惜自己,珍惜自己跟家人的关系,而且会有更大的爱心,以及敏感和敏锐。
  做了母亲之后,会觉得我妈特别不容易。世界上什么事情都可以体会,只有做母亲这件事情,只有你真正是母亲了,才能体会到。而且我更加有社会责任心了,就像我有一次发现某牛奶的质量不好,心里就特别着急。不做母亲的时候,觉得牛奶坏了就坏了,哪怕骂几句人,完了就完了。但是现在就想到,万一有比我儿子更小的小孩,不懂事喝下去,天气那么热,发急性肠胃炎,北京交通又堵塞,那个时候,如果送不到医院的话,有可能就死在路上。我就会把这件事情越想越深,越想越大,甚至想到死亡了。然后我就非常生气,我就让记者把这个事情写出来,不是要上法庭告他们,而是要让他们真的有一点教训,这是一个公德问题。我突然觉得自己变成女英雄了。我只是尽自己一点微小的力量,给厂家一些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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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宝贝;天生母亲(2)
有了孩子之后,我变得更加坚强了。人面对所有的事情,更加有勇气了。你想,有勇气去做母亲,承担你对别的生命的所有的责任,你还没有勇气去面对你的人生吗?这种力量是来自孩子的。  
  美丽转身
  生完果果,我就回到了国内,回来之后拍了《神雕侠侣》等电视剧。我在吴倩莲、任贤齐那个版本的《神雕侠侣》中扮演李莫愁,这也是生完果果后的第一部戏。第二部,也是最重要的一部就是《大明宫词》了。
  那个时候,感觉拍戏就是对自己生活的一种调剂。老在家里呆着也闷,就出去拍拍戏,散散心吧。再回到家,就可以待一段时间了。
  我觉得自己的事业真的影响到其他方面,是拍《大明宫词》的时候。那个时候还没有老二,凯歌正好在拍《刺秦》,我已经没办法专心演戏了,拍戏现场经常就是电话响了。觉得特别烦,这样下去,两件事情都做不好,而我这个人又是尽量想把所有事情做到完美的人。
  与其拍戏也拍不好,帮导演也帮不好,不如选择专心来做制片了。我的事业就这样有了一个转型。有了小儿子后,制片的工作也越来越忙了。但是我也没有觉得一定要把事业放弃,而把全身心放在家里。
  我的天使宝贝
  男孩子总比女孩子更顽皮更闹,稍不留意,便去干些令我们哭笑不得的事。凯歌在英国拍《温柔地杀死我》时,我带着大儿子果果一直在英国陪他,果果上了当地一家幼儿园后,马上学会一口地道的英国腔,在家说话一会儿中文一会儿英文,后来,这小子机灵得见什么人说什么话,成了中英文转换器。我们想,再这样下去,儿子会忘本。
  只有把果果带回国,对他进行传统教育。拍戏时,把儿子带到剧组,他马上成为剧组最活跃的人物。有一次,剧组里的一位叔叔问果果:“你妈妈长得怎样?”果果说妈妈头发好长。叔叔又问他爸爸长得怎样,果果说爸爸的脚好大。叔叔再问他爸爸妈妈谁长得漂亮,果果想都不想地说:“爸爸像个男子汉,男人不要太漂亮,女人才要漂亮。我长得像爸爸,弟弟长得像妈妈,太漂亮了,男人要那么漂亮干什么?”
  而我的小儿子是世界上最天真的人了,尤其是他的眼神。有一次,我们在东京的街头,Arthur一直往前走,随便拉了一个人的手,以为是他的爸爸或者妈妈。当他抬头看那个陌生人的时候,那人看到我小儿子的眼睛就说,心都碎了,上帝怎么能给我一个这么好的礼物。我夺过他手中的儿子说,这怎么是上帝给你的礼物,这是我儿子,你拉错人啦!他的眼睛太动人了,我对他从来凶不起来,我对老大会严格,但我对老二永远严格不起来。
  凯歌一年四季在外忙工作,很辛苦,好不容易回家睡个懒觉,兄弟俩绝不放过和父亲相处的机会,大冬天的,他们把冰箱里的冰块取出来,偷偷放进他们父亲的被子里,冰块溶化成水湿了被子,等凯歌被冰醒后,两个顽皮的孩子早已无影无踪。
  儿子很崇拜很爱戴他们的父亲,给凯歌一个昵称“肥仔”。有一次,兄弟俩见“肥仔”还在睡懒觉,偷偷将他放在桌子上的一块名贵手表丢进马桶,然后两人在马桶边欣赏那块表被冲走。等我们发现时,一切已晚,真是气也不是,怒也不是。  
  我们邻居家有个小女孩经常和兄弟俩一起玩,结果引得兄弟俩“争风吃醋”,互不让步。每次发生矛盾时,哥哥就指着弟弟说:“她不喜欢你,她只喜欢我,她说你总是尿床。”弟弟不甘示弱地指着哥哥哭着:“你胡说,她喜欢我,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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