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那位族叔进府没多久就死了,咽气地点就是现在这座洒满阳光的庭园。一个孤独的老人,每天搬把躺椅在院子里晒太阳,某一日从早晒到晚,待路过的下人觉得不对劲进来查看时,他已经停止了呼吸。
老人死后,园子荒了一年多,直到俞宛秋进府,才重新拾掇出来。
俞宛秋搬进园子一段时间才从仆人口中听到此事,兰姨气得要去找沈府当家的二太太,被俞宛秋死命拉住,细声劝道:“我们嫌死过人的屋子晦气,人家还嫌我们晦气呢,我可是才葬了爹娘就投奔来的。”
一句话说得兰姨心酸不已,抱着俞宛秋哭了一场。虽然心里依旧有疙瘩,想到姑娘说的也有道理,只得勉强压下不快,从此主仆六人就在这个偏僻的小院落里安顿了下来。
对园子里住过谁,俞宛秋没什么意见;但对园名,她可是大大地有意见。安乐院,在她所来自的那个时空,可是养老院的别名。安乐二字并非不好,只是她这新身体芳龄才八岁,就住安乐院?想想都觉得浑身不自在。
于是强支病体,在一张白纸上写下三个字:“山水园”,字体是潇洒灵动的行草,笔端虽有些发飘,对一个八岁的孩子来说,已经算难得的好字了。
做何小慧的时候,她的生活单调得难以想象。虽然供职于广告部门,但她是幕后文案,一应抛头露面的事宜自有交际花似的美女经理负责,她每天两点一线,出门就上班,下班就回家。苦恋的人儿,总想借助什么来忘记爱而不得的痛苦,于是她练上了书法,从二十岁练到三十岁——二十岁时明星总裁作为成功校友去她所在的大学演讲,她好死不死跑去凑热闹,从此泥足深陷,万劫不复。
青春在一页页墨迹中流逝,她也着实练出了一笔好字,各种字体得心应手。她并非书法迷,练字纯为练心,着重的是“练”,而不是“字”,所以对各种字体无爱无憎,一视同仁。十年下来,倒成了书法上的“全才”,写什么都像那么回事。
穿越到异世后,她最感到庆幸的是,没有文字障碍,虽然由简体而繁体,但总算不是外星文啊,人要学会知足才对。最初那段病弱幽闭与药为伍的日子,只要能起床,她必读书写字,最先写出的,就是“山水园”。
沈鹤作为俞宛秋嫡母临终托孤的对象,妹妹新丧未久时还是亲临后院关照过几次的。某日探望甥女,发现月亮门上新贴的园名,一时好奇请甥女释意,病恹恹的女孩由侍女搀扶着给他行礼,面色苍白娇喘微微,但眼里的淡静从容叫他吃惊,不急不徐地告诉他:“这是宛秋对自己的期许。”
“哦,说来听听。”
“宛秋希望自己长大后,如水般温柔宽容,如山般坚毅沉定,故名山水园。”
沈鹤没料到一个八岁的孩子能说出这番话,倒楞了一下,随即夸赞道:“不错不错,真是个聪明的孩子,二舅这就去跟静斋的佟夫子说,我给他找了个好弟子,等你身体养好些,二舅亲自送你过去。”
俞宛秋一病两年,等到身体转好,沈鹤早忘了这码事。作为管理沈府内务的当家人,他比以前当官的时候还忙,哪里会记得两年前跟一个孩子说的话。兰姨要去找二太太,也就是沈鹤的妻子刘氏关说,也被俞宛秋拦住了。
其实在病中的时候,她就把静斋家学里教导女孩子的教材和内容都打听清楚了,尽是《女训》、《女诫》之类以奴化女子为目的东西,她才不想学呢。至于诗词歌赋,也没必要专门去书塾摇头晃脑地跟着先生念,完全可以自学,她在那个世界可是读了十几年的书,虽然不是中文系毕业的,古文功底并不差。
她不想当学生,静斋的佟夫子却稀罕死了这个编外弟子。
这对不是师徒的师徒结缘于静斋的藏书室文澜阁。话说俞宛秋病好能走动后,听说了这个风水宝地,循迹而去,却遭遇铁将军把门,于是找到佟夫子商借。
东家沈府的藏书,佟夫子只是西席兼任的管理员,自然不会轻易借给不熟悉的人。俞宛秋就提议把她反锁在里面,她保证只看不拿,若有损坏照价赔偿。佟夫子见小女孩情辞恳切,又长得粉嫩嫩的实在娇俏可爱,一时软了心肠,开锁陪她进去,也存了几分好奇,想看她到底要找什么书。结果,读者和管理员交谈起来,而且越谈越投机,走的时候,佟夫子亲自抱了一摞书送宛秋出门。
从这以后,佟夫子数次想把俞宛秋延揽入门墙,跟沈家的几个小姐排排坐,俞宛秋总以“体弱不堪久坐”为辞,气得佟夫子敲她爆栗子:“不堪久坐?上次给你的那本《九州志异》,你熬通宵一夜就看完了。”
俞宛秋涎皮涎脸地说:“那是躺在床上看的,夫子若允许我在课堂上放张美人榻,我不介意入学的。”
佟夫子听得青筋直跳:“如此顽劣,哪像个女孩子!”
怨归怨,骂归骂,每有新书到手,第一个想到了还是那个不是弟子的弟子。
据佟先生说,文澜阁中的藏书将近一万册,是京城比较知名的私家藏书楼之一。几年间,俞宛秋把文澜阁里感兴趣的书差不多都看了个遍,连泛读带精读,总有好几百册吧。多亏了有这些书,让她的日子不至于太过无聊,也对她了解所身处的这个时空提供了莫大的帮助。要不然,长期幽闭一隅,与世隔绝,不成傻子也成文盲了。
第一卷 侯府寄孤女 第四章 书馆偶遇
兰姨到底不死心,觉得别人不见犹可,安南王府的太妃和王妃那是一定要见的。
在南边的时候,她曾不只一次听人描述过安南王府的精致奢华,府里待下人如何优厚,据说一个三等仆人的月银就可以养活一家人了,所以南边的人以进安南王府当差为荣。她在遗腹子死后最绝望的岁月里,家里的亲戚也曾为她在安南王府谋过职,后来没弄成,转而进了知府后衙,当上了小宛秋的乳娘。
这些在平民百姓心目中传奇式的人物,如今有机会得见一面,兰姨自然不会放过。更何况,她也是真心为自家姑娘打算,姑娘是南边人,若能得到安南王妃的怜惜,给她寻一门南边的亲事,她们以后都可以跟着回南边生活。她相信,姑娘也和她一样,还是更喜欢南方的饮食和气候,上京冬天太冷,一年要烧好几个月火炕,刚来的那一两年,姑娘的手脚都长了冻疮,现在才好一点。
看俞宛秋和几个丫头在园子里拔草种花忙得不亦乐乎,兰姨悄没声息地往外走。才出月洞门,就在石子路的转角处看到一个有点脸熟的人,仔细一瞧,是内院小厨房烧火的严婆子。
兰姨三步两脚迎上去喊道:“严大娘,您怎么得空上这儿来了?”
严婆子朝她尴尬地笑了笑:“这位嫂子是……”
兰姨心里有点暗恼,主子不受重视,身边的人就没地位,一个烧火嬷嬷都比她有体面,在园子里走一遭,到处都有人打招呼。不像她,跟隐身人似的,尤其是那些正经主子房里得脸的丫环嬷嬷,哪次不是她上赶着去巴结,人家还一脸的敷衍之色?
心里再恼,脸上还得陪着笑凑过去作自我介绍:“我是俞姑娘屋里的亭兰,大娘不认得我,我可认得大娘,去厨房的时候见过的。”
俞宛秋平日的饮食按府里姑娘的份例,正餐是两荤两素一汤,究竟要哪种荤那种素,可以让丫环去点,每天厨房门口会挂出牌子,列出今天可供应的菜肴种类。俞宛秋房里负责饮食的是茗香,平时都是她去厨房走动,兰姨只偶尔跟着去过几次。
沈府里有俞宛秋这个人,严婆子还是知道的,那女孩生得一副俏模样,在府里的下人中,尤其是管家小厮口中知名度颇高,所谓酒香不怕巷子深,美人也不怕藏得严实,甚至越少露面,吸引力越大。
对这一点,兰姨从来深信不疑,她在心里发誓:今天无论如何也要让姑娘出去露露脸,她相信,只要让安南王府的王妃见到姑娘,就一定会喜欢她。
严婆子不知道兰姨心里的那些小九九,只以为是寻常路遇,停下来寒暄两句就想走开,兰姨却拦住她没话找话:“今天厨房肯定很忙吧,要招待贵客,所以刚看到大娘,我才有些吃惊。”
严婆子笑着回道:“既然是贵客,哪轮到小厨房准备,连太太小姐们的份例菜也让大厨房一并揽过去了,我们今日反倒比平时有空。”
“难怪呢,就说这会儿怎么还见大娘逛园子”,说到这里,兰姨忽然想到了一种可能,禁不住有一丝窃喜,小心翼翼地问:“那今天小厨房就不开伙了?”
严婆子说:“开伙肯定是要开的,还有你我这些下人要吃饭啊。”
兰姨关心的不是这个,而是,“主子们的饭全都不用小厨房准备了?”
严婆子有些奇怪地看了她一眼,还是耐着性子回答:“是的,都不用,外面大厨房要开宴,主子们自然都去赴宴,不用单列了。”
兰姨心里一阵雀跃,忙低头扯了扯衣角以掩饰脸上的欣喜之色,姑娘等会要去赴宴,那就一定能见到安南王妃了。
告别严婆子,她也不往前面走了,兴冲冲地跑回山水园想告诉姑娘这个好消息,却发现姑娘又去了静斋。
此时静斋的文澜阁里,俞宛秋正蹲在地上翻着一本发黄的旧书,书名叫《西土游记》,作者跟著名的唐玄奘是同时代人,身份也是僧人。不同的只是,这位“唐僧”去西土不为取经,而是行游,所以他记下的都是当地的名山胜水、人物风尚,煞是生动有趣。俞宛秋看得入迷,蹲累了,索性席地而坐,连椅子都懒得搬了。
正津津有味,耳边传来一声极为不悦的责问:“你什么时候进来的?”
俞宛秋从书中抬起头,只瞥了一眼那张傲慢无礼的脸,就用比他更冷的声音说:“这正是本姑娘要问你的。”
那人显然被奉承惯了,接受不了这样的态度,当即朝外面喝令:“来人,把这个碍眼的女人给我扔出去。”
“凭什么!”俞宛秋怒红了双眼,长这么大还没见过这样蛮横不讲理的人种。
“不凭什么,本世子的规矩就这样,三丈之内,不许女人出现!”
世子?俞宛秋顿时明白了眼前之人的身份,安南王府的王妃今天来沈府做客,所以把家里的混世魔王也带来了。贾府的混世魔王是在脂粉堆里混大的,安南王府的则反其道而行之,避女人如瘟疫。
如果他并非只针对她一人,而是讨厌一切女人,俞宛秋倒没那么介意了,人家的怪癖,与她何干?不许出现就不出现咯,谁稀罕见他了。
她朝他做了一个稍安勿躁的手势,像安抚躁郁症的病人:“别激动,别激动,我这就出去。”
迅速抱起几本挑好的书,她头也不回地出了门,在门口才碰见匆匆赶来的佟夫子。
佟夫子把她拉到路边的蔷薇花架旁,压低嗓音问:“没吓到你吧?这位世子出了名地讨厌女人,他所到之处,女人早赶跑光了,我就没想到你会在里面。”
俞宛秋不以为意地说:“没事,不过是个又暴躁又别扭的小破孩子。”典型的青春期叛逆心理,记得上初中时,班里也有些男孩讨厌女孩,和女孩同桌还划三八线,当然也有早熟的,初中就开始追女孩。而这位世子,显然属于晚熟品种。
“小破孩子?”佟夫子失笑,“那小破孩子可比你还大,人家今年十六岁了,你才多大,十三都不到,说起话来就老气横秋的。”
俞宛秋想说自己早就年过三十了,比佟夫子小不了多少,真开口的时候,只能含糊其辞:“我本来就比他大好吧,呃,我是说,我可比他懂事多了。”
“是是是,你比他懂事,真懂事的孩子,会不肯上学,成天只想着看闲书混日子?”
看佟夫子又准备长篇大论地说教以“挽救失学儿童”,俞宛秋忙一拍额头道:“哎呀,差点忘了,我屋里还收着昨天采下的一篮子瑞香,那几个粗心的丫头未必记得处理,要放坏了就可惜了。夫子我先走了哦,您慢忙,慢忙。”
眼看一抹淡青渐行渐远,佟夫子无奈地摇了摇头。
这些年来,他从没见俞宛秋穿过鲜艳的衣裳,总是黑白青三色。若是其他十来岁的女孩穿黑色,他会觉得难以想象,可这女孩穿着黑色的衣裙,却美得让人窒息,肤若凝脂,黑瞳澄澈如秋水寒潭,只静静地站那儿瞅你一眼,就会有一种被吸进去的感觉。
他也是男人,即使年长她若干岁,照样抗拒不了美人的魅力。当然他心里也明白,他和她,今生是没有任何可能的,他唯一能接近她的方式,就是以师长的身份教导她。一直游说她正式入学,何尝不是他自己的私心,有了师徒名份,他们的关系是不是更近了一层?
几不可闻地叹了一口气,他转身走进文澜阁,那儿可还有一位惹不起的小霸王在等着他解释呢。
入沈府做西席之前,他曾给这位世子爷当过一阵子启蒙师——几乎没被他气死,最后差不多落荒而逃。也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