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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杀不乖哟!”小红狗又屁颠屁颠地摇摇尾巴,纯粹鄙视性地瞥了一眼那只自命清高的小杀。
“艾儿,可是我还是觉得小杀比较好哩。”杨艾养了两只狗,一只叫犬夜叉,小名小犬、犬犬、小叉、叉叉、叉子,本来是黄毛狗,后来杨艾给它做了件红色的衣裳,就成了红狗了;还有一只是白色的,叫杀生丸,小名小杀、杀杀、小丸、丸丸、丸子。潘岳喜欢小杀,而杨艾喜欢小犬。
“可是犬犬很厉害呀,每次PK的时候犬犬都赢了杀杀呢,犬犬是天下第一,嘻嘻!”
潘安不以为然:“貌似每次都是杀杀让它的呢!”
“才不是!不跟你讲了,你不知道我家犬犬有多厉害呢,杀杀虽然也不错,可是我家犬犬才是最牛的。来,犬犬,去把杀杀修理一顿,打输了就不给晚饭吃。快去!”杨艾松开手,把小犬往前一推,小犬不情愿地挪着步子,不敢太靠近鹤立鸡群的小杀。
潘安无语,她这不是要人家手足相残么?不过艾儿对那只披着红色布匹的狗狗情有独钟,时常冷落了杀杀,更可怕的是居然有一天也做了一件红色的怪衣裳还要他穿上,令他更加无语地是她还要他戴上两个稀奇古怪的耳朵,并且是戴在头上的,敢情也打算把他弄成一只狗的样子?自那时起,潘安看见犬犬就有种异常的恐惧感,担心某天艾儿要拿他和那只犬犬想比了,艾儿的想法可真奇特,匪夷所思。
“大人,有两人击鼓鸣冤。”两人两狗正玩得火热之时有人前来禀报。
潘岳拍了拍身上的泥土,对来人吩咐道:“去把二人带到这里来。”
“是,大人。”来人回去带人过来了。
“你要在这里审案子?”杨艾一手拉着小犬的耳朵,一手拉着小杀的耳朵,扯来扯去的。还好两只小狗性子好,小犬不忍咬她,而小杀不屑咬她,才使得她这种行径越来越猖狂了。
“嗯,就在咱们的菜……呃花园里审。”潘安盈盈一笑,看上去很有把握似的。
那二人被带来了,他俩似乎一直在争执着些什么,都争得面红耳赤了,大有找县令理论一番的架势,而潘安却也不闻不问他们所告何事,而是问道:“你们今日有时间么?”
两人有些莫名其妙,都道:“回大人,有时间。”
“好,今日我这花园还未浇水,不知二位可否帮我抬水浇花?”
县令大人有求,百姓一般不会不答应,更何况潘岳的在群众中的声望还不错,他们自然是答应了。
可是这木桶不是平底的,而是尖底的,一个人难以完成抬水的工作,非得要两人合作才行。
“你可真行呀,以县令之名搜刮免费劳动力呀,有当资本家的潜能。”杨艾忍不住揶揄他,当然她知道他这么做定有他意思。
“在娘子眼中为夫就是这么一个人么?”
受不了他这般文绉绉的“娘子”“为夫”之类的,杨艾毫不客气地一个巴掌就朝他后脑勺一拍,笑道:“夫君,人家二人忙得热火朝天的,您在这儿闲着似乎不大好吧?既然您无事,不如来替为妻照顾一下这两个小狗崽子吧,为妻我呢还要去给人家二人泡茶喝呢!”杨艾将手中的两个狗崽子塞进潘安的怀中就撒丫子跑人了,跑到一半又像是想起来了,转身叮嘱他道:“别忘了洗手哦,犬犬可好久没洗澡了呢,嘻嘻!”其实潘岳不大喜欢狗的味道,不过他当初仍旧接受了杨艾养狗的建议。
生活若是如此,也不失为一种乐趣,有她相伴就好。
那二人帮忙了一上午,初来时的愤慨已经缓和了不少,潘岳见时机成熟,便开堂审理此案。
原来,二人是邻居,平时本就看不惯对方,而今日却因为一人的牛在另一人的地里吃草这一件小事而惹得不愉快,加之原先的不满情绪,二人便吵开了来了县衙击鼓。而此时,他们经过一上午的劳动,两人合作无间,也聊聊闲话,情绪大为好转,对立意识也大大降低,秉承着和为贵的想法,二人最终撤诉,在用了杨艾为他们准备了茶水和糕点之后就一起回家了。
“夫人,不知为夫这案子断得如何?”
杨艾微笑道:“你的花可养得真有价值呀,居然还有这等功效,为妻佩服佩服!”伸手将他鬓角的一缕头发拨至耳后。“你的发又白了,我过几天再给你调制一些染料吧。”
他握住她的手,道:“不用了,人总是会白发的,又何必一直遮遮掩掩呢?更何况,我都已经进入了不惑之年,没有白发才不正常呢。”
不惑之年了,是啊,他都已经四十了,可是除了白发之外其他都看不出来,因为他,容颜不改。
第七十八章 辞官奉母千古颂
潘岳与杨艾已在河阳生活了十年之久了,潘岳因为炎雪之毒的缘故而容颜不老,至于杨艾则是身体本来就不会衰老,只是维持着基本的运转,也是红颜不改,然而他们俩虽然都不会老去,却也改变不了岁月流过的痕迹,因为那痕迹在潘母的身上显得异常醒目,潘母已经白发苍苍了。
十年时光真的不短,那棵李树都已经长得枝繁叶茂了,而且由于潘安的倡导这河阳县依然是桃李成林了,游走其中,着实令人享受。
三人行,潘安、杨艾和潘母时常会挑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出来走走,也算是陪陪老人家。
“艾儿,娘近来有些想回故乡了,我想带她回去。”
“荥阳中牟大潘庄?”
点点头:“嗯。”
“那你不打算做县令了么?”
“不做了。”
“那我们以后做什么呀?”
“家中还有几亩田,我们可以自己耕种。”这个时代最为普通的生活,男耕女织。
杨艾陷入了沉默,她本是抱着在河阳住一辈子的打算留下来的,所以她所做的一切都以一生为前提,所以她才会种植那些她想要的花果,才会养小犬和小杀,若是她早知道自己不会在这里长住的话她便不会花这么多心思,还使得自己舍不得离开。
“那你能和我保证将来我们在中牟过完余生不再搬家么?”或许于他们而言并没有什么余生,又或许有,毕竟他们只是不老,并不是不会死。算起来杨艾来这里都快二十年了,也三十多岁了,她现在没有游走四方的豪情壮志,只想找个安静之地与潘安平平淡淡地过完此生就行,所以她只要他的一个承诺,承诺与她此生相守。
李树摇摇晃晃,潘安已飞身上来,坐在杨艾身旁。“当然可以。”
承诺下得这样简单,可是终究还是没有实现,其实谁也不能责怪谁。未来是谁也不能承诺的,会发生什么只能预感却无法避免。杨艾很久才明白,这世上本就没有什么是“当然可以”的事,很多事都是不可以的。
“那么这棵树该怎么办呢?”杨艾喃喃道。树的寿命比人长,十年的时间于它而言或许还只是处于童年时刻,可是他们就已进入中年,而潘母更是晚年了。
“我们不可能会一直陪着它的。”就连同类之间都不可能会一直陪着,更何况他们与这树不是同类。
“其实我,很重感情的,若是明知不能一直陪着,那我便会选择离去,这样,也不会那般难受了。”
“我知道的。”潘安揽过她的肩头,让她轻轻地靠在他身上。“可是,我会一直陪着你,所以你不要离开我。”
太过平淡的生活,太过舒适的生活,太过习惯的生活,杨艾渐渐都已分不清自己的感情了。也许,日久真的可以生情,生的可以是亲情,又或者是爱情,不管是什么情,只要他能够一直陪着就好,不论以什么身份,情人也好,亲人也罢。其实两个人都害怕孤单,两个孤单的人在一起应该就不会再孤单了吧?
上官听说潘安要辞官,再三挽留,可是潘安去意已决,上官念其孝心至诚,最终还是允了。
无论多少年后,杨艾都忘不了那个场面,他们只有一辆马车,而身后却有河阳县为数一半多的相亲相送,那些人中有大部分杨艾都记得他们的名字,想不到十年的相处自己竟然已经认识了这么多的人,可是还只是认识而已却又要分开。乡亲们舍不得,因为潘安是个好官,人称“河阳一县花”,却又不能不舍得,因为每个人都有父母,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父母过得好,辞官去孝顺父母,这本就是该令人欢喜的,却又令人难过,更令人起敬。一路上,很多人跟随,都送至河阳郊外了,却仍旧有人不舍。杨艾一叹,其实每个人都很重感情,而百姓对官的爱戴是发自肺腑的。
弃官从母孝诚虔,归里牧羊兼种田;
藉以承欢滋养母,复元欢乐事天年。
来了荥阳中牟之后,潘母的心绪好了不少,一家人生活也算融洽,可是潘母却时常唠叨着杨艾要尽快给她生个孙儿抱抱,这个真是没有办法。
“你打算瞒着娘一辈子么?不孝有三,无后最大。这点是我不好,她心中着实想要一个孙儿,要不我们去领养一个吧?”一日杨艾终于忍不住了对潘安提议道,可是这个建议却是十分的不妥,因为这个年代没有谁会不要自己的孩子送给别人的,特殊年代战争除外,可是眼下司马炎才刚统一不久,百姓的生活还算稳定。
潘安摇摇头,叹道:“这样欺骗娘不好,都已经这么多年了,想必她也该想到了,只是她心中还有些不能接受罢了。这不是你的错,不用担心。更何况潘家又不只是我一子,尼儿也是她的孙儿,只是不在身边罢了。”
怎么不是她的错?杨艾愧疚得很,分明全是她的错。若不是她,他何至于无后;若不是她,潘母也不会都已年过花甲仍旧膝下无孙。“对不……”话还未说完就被一根修长的食指封住了嘴唇,他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了。
“吁!”他抿嘴一笑,“你说我们今年的收成会怎么样呢?”
收成?自然会好,潘安每天都要下田耕种,夏日都暴晒在烈日下,一心一意地为了土里的庄稼,加之今年的气候不错,若是收成不好的话就是天理不容了。不过话说回来,他天天下田,那么强的阳光照射下,小犬和小杀都只是呆在树荫下睡懒觉,他居然熬得住,而他的皮肤还能那样白皙,莫非是天生的?真是羡煞杨艾了。
每个种庄稼的人都盼望着丰收,可惜他们未等到丰收时刻,却等来了一纸诏书。
——
第七十九章 流光容易把人抛
都说,脚下的路是自己走的,这话不假,可是脚下路的去向却是由不得自己做主的。
天灰沉沉的,正在酝酿着一场暴风雨,沉闷地令人险些透不过气来。
“因潘岳政绩出色,特调补尚书度支郎,命即刻回京任职,钦此。”
杨艾草草地扫了一眼所谓的诏书,不忍再看。
察觉到杨艾来了,潘安立刻卷起了诏书,露出一个无力的笑容:“艾儿,坐吧。”
“要回京城么?”其实她想问的是:“要离开这里么?不是说好一辈子都呆在这里的么?怎么可以说话不算话?”
他不做声,算作是回答了。
“你不是说不想做官的么?”
“艾儿,有些时候并不是不想做便可以不做的。”
“我明白了,就如同有些时候不是想做就做得了的。”
杨艾转身离开了,她需要一些时间来好好想想,她真的不想过这般不稳定的生活了。
望着杨艾离开的背影,潘岳喃喃道:“恐怕是要变天了。”
的确,当晚就下了很大的雨,是杨艾来这里二十年以来最大的一场雨,若是杨艾听到了潘安的那句话她肯定要以为潘安有当气象学家的潜质了。
最终还是踏上了回洛阳的道路,离开洛阳已经十年,不知那里如何了,不知她所认识的人是不是都过着幸福的生活。
可惜,物是人非,恍如隔世。
杨潭和杨韶两个小家庭早已离开了洛阳,散落在天涯的某处,和光同尘到处都铺满了厚厚的灰尘。
听说卫恒的第一个妻子李氏数年前难产而死了,而他的第二个妻子何氏在两年前有了个小儿子,惹人怜爱,杨艾很想去瞧瞧,可是却不知再以何面目去见他。
至于夏侯,这几年来他的生活很是放纵,挥霍无度,妻妾成群。留恋花丛中,常常是为了麻痹自己,是对自己的轻视。
太子司马衷生性愚钝,据说在卫瓘等人的极力劝说下司马炎曾一度起了重立太子的打算,可是这个打算却被贾充等的反对以及贾南风的作用下消散了。贾南风贵为太子妃,为了保住自己的地位,对司马衷下了可以迷失心智的药物,十年来不曾间断,因此司马衷俨然成了一个呆子。然而,许是她自己的身子不争气,接连两胎生下来的都是女儿,未有男儿,她知道这样下去定会落人口舌,朝廷之人定会越来越多地要求太子纳侧妃,这样就会影响她的地位,因此忌妒心极重的贾南风就将朝廷大臣送予司马衷做侧妃的女子都**至死,因此太子至今为止也就只有贾南风一个妃子。可是,人算不如天算,贾南风自认为做得够绝了,可惜她没有想到的是冷宫中还有一位妃子,并且还生了一个儿子,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