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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的,一股冲劲之后我却没有感觉到疼痛,我睁了眼,季宁烟覆在我身上,我们如此之近,这一世少之又少。他似乎在笑,笑的极轻极轻,再见他嘴角动了动,再忍不住,一口血喷了出来,染红了我的脸。
血在蔓延,弥漫了我的视线,一片一片的。我错过眼,看见他背后的轩辕修,他的手直入季宁烟的后背心,那只手,没了一半进去。刺穿他的肺,而他的血,扑了我一脸。
他已经说不出话来,身体不断的颤抖,嘴角始终没有落下去,是漂亮的微微抬起,我的视线再次模糊,像是雾中望月。
“疼,我疼……”我直直盯着他的眼,哽咽不已,断断续续的道。“你可知道,因为你在流血,我便无所不疼。”
我看着他颤着嘴角,极为艰难的说,可是因为穿了肺,他已经很难再说出声音了,我贴近了他的嘴巴,听到这样一句“留下……来……陪……你……”
冲劲猛了下来,我胸口一阵极尖锐的疼,搅乱五脏,心肺具碎,仿佛空气四处逃窜不见,血涌进我的气管和食道,我不断的呛血,鼻子,嘴巴,涌出更多的血,止都止不住。
眼泪顺着眼角留了下来,划过脸,滚烫滚烫的。
想让你好好活着,未曾想,还是走了这一步。
眼前的目光温柔,绝色倾城,没有算计,没有阴谋,没有那么多束缚和无可奈何,我只看得到深情,看得到认真,看得到干干净净。
他明明在笑,而我却是在哭,这一刻,我深切的理解了科重的那一眼风华绝代的笑,和我那时莫名其妙的难过和眼泪,原来,这就是爱情,前生今世,前尘后世,不能颠倒过来去过,可却能留取一份永恒的记忆,就算死亡都不能带走它半分。
力道一鼓作气,留在我胸腔里的手彻底的穿透了我的胸膛。我的血,季宁烟的血混杂在一起,分不清楚你我,淹没了整个世界。
直到我视线模糊,意识涣散,我的眼前都是他那绝代倾城的笑。
全世界都轰然倒塌了,火海,冰山,天上,地下,多少缘分才能让你我相遇一次?如果真的有来生来世,你我若是再相见,我们还会不会如这一世一般,隐忍难平?五百年修来这一世,若与你并肩,我只愿现世安好,两个人,一辈子,可好?
好,好,好……
是谁的回答在天上飘着,我跟着那声音追,用尽全身气力。
疼,昏天黑地的疼,脑子跟炸了一样,尖锐无比的巨疼。耳边的声音渐渐清晰起来,雷声,哭声,风声,然后我感到我的脸上一滴一滴的冰凉。
这是哪?阴曹地府吗?是谁在哭我?抑或是下雨?不管了,天下雨我权当是老天在哭我。
如果我见到阎王爷我一定要求见一眼季宁烟,商量一下过奈何桥的时候都少喝一口吧,为着同生共死的份上,决不能让他忘了我,上辈子我倒霉,碰见个身不由己的侯爷,下辈子我一定要争取自己的幸福,充其量允许他做这个少爷,不然,拼死头的,了不起同归于尽。
“小姐……”
“女儿……”
“少爷……”
这是哪?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我昏沉沉的睁了眼,眨了眨,眼前的天昏暗低沉,就像是离我只有一尺那么高,似乎要下雨了,一丝丝的雨飘落下来,凉凉的落在我脸上,慢慢的雨开始下的急,像晒豆子一样打下来。
我感到自己额头疼的紧,连眨眼都困难,我扯了扯嘴角。
伸手,抬到眼前看了看,红色,我这是在哪?
一道闪电划破天空,亮的刺眼,我还没做好心理准备,一道雷劈了下来,直落我身边的地方,我一惊,顾不得头疼屁股疼的,一个滚儿坐了起来。
红衣,大大的红衣,脑袋上还有凤冠霞帔,像个大大的帽子歪扣在我脑袋上摇摇欲坠。垂下来的流苏荡在我嘴巴边,我伸手去抻,扯得我脑皮发疼。
雨下得急,我一身极为复杂的衣着就跟着塞了铅块似的,我坐在地上,用袖子抹了把脸,四处张望。
妈呀,穿了?又穿了?这是穿哪去了?这次不是又在出殡的当场诈尸了吧?看样子不像,貌似我正在结婚的途中,难道是冥婚????
我坐在大雨滂沱的泥地里,朝左,一群目瞪口呆的人,穿的红红绿绿的好不喜气,最前面站了个满脸铁青的红衣男子,面皮清秀,不过心情似乎极度不佳。
朝右,黑漆燎光的一个土堆,貌似就是刚刚被雷劈中的那一堆,我刚要张嘴问话眼睛却瞟到一个熟悉的东西。
土堆的前面横了块东西,我扶了扶脑袋上歪七扭八的凤冠,爬了过去,雨下得很急,上面的字迹被冲洗的格外干净,我定睛一看,顿时浑身如电流突袭,从脑皮麻到后脚跟。
几个大字:梁山伯之墓
“梁……山……伯……之……墓……”我断断续续的念着,顿时火大的不得了,靠,我终于穿了,还穿成祝英台了,TMD,竟然是死了梁山伯的祝英台。
我死命的推着那块碑,破口大骂“季宁烟,你个王八蛋给老娘滚出来,不许死,等我看你一眼允许你死了你才能死,谁让你死这么早,你给我爬出来。”
身后一阵抽泣声,我听见有人喊着“小姐,小姐,你不要这样,不要再撞墓碑了。”说着跑了过来,死死扯住我胳膊“小姐,您不要太伤心了,梁公子他已经走了多日了。小姐”说完小丫头哭的痛不欲生。
“帮忙下,您闪开下,这里面故事不简单,闲杂人等不懂的,别跟着捣乱哈,你等我处理完那小子,再来答复你。”
我扭过身去,继续往前爬“季宁烟,你出来,你出来。”
“英台,我的女儿啊。”
得,小丫头这么一大头,后面窜上来一群,不问三七二十一,扯胳膊的,捞腿的,一副拖死狗的架势,把我往后死死拖过去。
“小姐失心疯了,小姐失心疯了。”
“英台啊……”
“小姐啊……”
“季宁烟,滚出来,我小十绝对不放过你。”
“咔嚓”众人拉扯之中又一个雷劈了下来,毫无疑问,还是劈在那坟头之上,大家愣,直直盯着那坟头不敢挪眼。
焦黑的坟头被雨水冲刷的黑白模糊,那原本用青砖造的坟头,被劈的糊其燎光的,里面的土都露了出来。
大家目光都聚在坟头之上,我估计,大家都在疑问,这人生前到底干了啥坏事,死了都不安宁,坟头被雷连劈了两次,秦桧也没这么衰吧。
我挣脱,挺起身,跪在地上,伸手,指“出来,老天都看不下去了,再不出来,把你劈成木炭。”
我话音刚落,坟头的土动了动,众人惊,纷纷后退,我身后的老头了死命拖着我往后“英台啊,那梁山伯诈尸了。”
靠,诈尸怕毛,我上辈子竟跟着诈尸的混了,我不怕他诈尸,就怕他不诈,如果不诈,我这辈子就跟季宁烟这坏小子错失了。
我又气又恨,眼圈红了红。见土动了动,突然伸出来一只手,众人倒抽气,手越伸越多,不一会一个胳膊露了出来。
“诈尸了……”旁边人大喊。
我迎着雨,眼泪流了出来,作势要上前,结果却被人扯住胳膊,我扭头,就是刚刚铁青脸色的‘新郎官’。
我伸手扶着脑袋上凤冠,横眉“你谁啊?”
“马文才”对方声音冷冷。
“一边才去,没空搭理你。”我猛抽自己胳膊。
“我现在才是你的男人。”对方死死不放手。
我眼见土里面的人已经爬出来半身了,披头散发的满脸乌黑,我没工夫跟着什么才的闹腾,抬了下巴“我不是你女人,你给老娘放手。”
那男人笑了笑,眼睛亮亮的,嘴角扬出漂亮的弧度,我看着只觉得是熟悉的很,好像在哪看见过。
“是我。”对方扯我上前“是我啊。”
“我知道是你,马文才嘛,不过现在别惹我,你就是千里马万里马也没用,闪开。”
我用力扯了自己胳膊,拎着裙子往前跑。墓里面的人一身白衣,不过早已经黑白不分了,一脑袋头发惨不忍睹,糊其燎光的脸被雨水冲的黑白分明。
他晃晃悠悠的站起身,像喝醉了酒,还闪脚呢。大口喘气,朝我侧歪侧歪的走过来,边走边断断续续道“小……小……小……”
我大怒,弯腰,脱鞋,大骂“小你个爷爷,让你早点,你给我磨蹭半天才死出来,我让你慢……”
一只红色绣花鞋从我手中飞了出去,正中他的脸,只闻一声闷哼,对方应声倒地。
我打完还有点后悔,话说这人死了有一段时间了,才这么一诈尸,身体肯定虚弱,我这一鞋底儿还不把他给抽死?
赶紧拎着裙子跑过去,扶起那人“醒醒,疼不疼?醒醒。”
“小十,我才是季宁烟,你连这都会认错?真是笨到家了你。”身后有人扯我衣服,我扭头,身后有人撑伞,‘新郎官’站在我身后有点动怒“看清楚,我才是,这是谁?怎么知道你?”
“马文才?”我顿时大脑短路,这是咋回事?
不应该是梁祝吗?怎么变成马祝了????
说着,冒牌的马文才蹲在我身边,看了看我怀里的人,眉毛紧蹙“要是让本侯爷知道你是沈掬泉穿过来,我就让在进去那坟里一次,然后封的死死的,连雷都劈不开。”
我怀里的人动了动,睁了眼,看着‘马文才’的表情十分畏惧,想看见了克星似的,我看着这表情也觉得好熟悉,脑子里浮现出一个人,这是……
“别,别……我是……是……是……”
“王狗儿?”我跟季宁烟同时出声。
怀里的人微微点了点头,还喃喃道“别……”
“哈哈哈哈哈哈……”
我站起身,朝着后面都傻住了的身后人大声道“我,祝英台,今儿,正是上嫁他。”用手指了指蹲着的季宁烟“马文才”
季宁烟,抬头看我,红纸伞下的他笑得温润秀美,那眼神,那淡淡的笑,是我再熟悉不过的了。
他轻轻道“是下嫁”
“笑话,我小十,嫁你就是上嫁。”
“我是侯爷,如何上嫁”
“你现在是了不起是少爷,我也是小姐,咱两个平级。”
“警告你,要是那沈掬泉也跟着穿来了,你不许跟她近乎,不然,不然……”
我扬下巴“不然如何?”
“不然,不然……”
“不然你就倒插门吧?”
“做梦……”
“哈哈哈哈哈哈,季宁烟,这辈子你就栽我手里了。”我狂笑,振臂高挥“苍天有眼啊……”
众人傻。
(正文完结,后又番外)
季宁烟番外:马祝
黑漆漆的金陵地宫,地动山摇的倒塌,满墓室里都是刺鼻的血腥味,一个个干枯而丑陋的干尸,一具具破碎凌乱的尸体,血流一地,血肉模糊。
“松手,季宁烟,你快松手。”
“不要,我不送。”
“放手,你快放手。”
血顺着胳膊流到手上,再握不住,手一滑,面前的人坠了下去,掉入无底深渊。
我一惊,身体不住发抖,跟着跳了下去。
也许是手动了动,扇子掉在地上,我惊醒过来,一头的细汗。
院子里一片清凉,我躺在葡萄藤下面的凉椅上乘凉,刚刚的梦就跟当初发生时候一样,惊心动魄,提心吊胆。
这个梦境无数次的出现在我的梦里,成亲十年来,每每我梦到这个场景都会一身是汗的惊醒过来。如果当初没有握紧小十的手不放,现在的我也许就过不上这么舒坦的日子了。
我的确喜欢江山,喜欢至高无上的权利,那对于我来说是一生中最憧憬的东西。没遇见她的时候我不觉得疲惫,只是认为那是作为我这种特殊身份的人来说,那是一生中必经之路。
直到认识她与她相处,我才知道,人生其实还可以有其他追求,可以过得闲适,安稳,现在想来,其实也是美事一桩。用不着勾心斗角的明争暗斗,用不着夜里醒来想着策略睡不着觉,也不用面对着不同的人摆出一张万年不变的脸,其实,并非这么做是本能,也不是不累,只是一直以来的习惯和处境,让我早已改变的面目全非。
而那个让我半生以来都念念不忘的心思,如果不是这次意外,恐怕终其我一生都会去争取,哪怕是用这一辈子的时间。
我有谋逆之心这不假,当朝皇帝无能,这是尽人皆知的。当年我们兄弟五人中挑选储君,父皇的确是偏向我多一些,毕竟那时候的他温文儒雅,看起来太过书生气了,实在不像是个国君该有的气度和能力。平阳侯和我都是竞争储君最得力的人选,那么多年以来,我一直都知道平阳侯才是我最大的敌人,虽然他很懂得怎么隐藏自己的野心,可有一句话说得好,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我既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