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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过,在我悄然离去的时候还有另一种情感使我感到窒息,那就是骄傲,因为它活着。至于它在人海的底部呼吸时究竟在想些什么,我却无从知晓。它的呼唤声所表达的意义同它的整个存在一样,对我来说,永远是个难解的迷。然而它活着,每天都在相同的时间重新出现在那儿。我从未看见它捡过人们扔给它的硬币。扔给它的硬币少得可怜,至多不过两三个。也许它没有胳膊,不能去拾那些硬币;也许它没有舌头,不会发“Allah”中的“l”这个音,缩短为“啊…啊…啊…啊…啊”。然而它活着,并以无与伦比的勤奋精神,顽强不屈的毅力发着那个单调的因素。它一小时又一小时连续不断地呼唤着,直到整个广场只剩下这唯一的声音为止。万籁俱寂,只有它的声音在延续。。。。。。
――(英国)埃利亚斯*卡内蒂《不可捉摸》
只要自己还活着,就把自己当成一个优秀的人。
以前在心理学书上看读到这个句子,觉得难于认同和做到,以为不过是虚假的说教学理,没有实际的用处。但是读到这篇小文后,就想起这句话来。原来还有人只是单纯的活着,单纯的拥有着生命,但是活得很“优秀”。就是看到这个形象的感受。
非常的喜欢,网上没有这篇文字,就亲自打字上来,发给那些最好的朋友看。
有时候在梦里就看见那个生物,那个“褐色东西”,卑微,肮脏,甚至显得低贱,就那么的蛰伏在那里,在城市喧嚣的广场上,像被人丢弃的一件粗糙的衣服。但是他不停的发着那个单调的音节。“啊…啊…啊…啊…啊”,一刻不停,日复一日。似乎是在表明他活着和存在的证明。他再没有什么特别的表示,但是无论风霜雨雪,他总是在同一个时间同一个地方出现,这样的叫着。
在他的周围是川流不息的人群和喧嚣的尘世生活。谁也无法改变他,改变这个形象,无法改变那个顽固倔强的“啊…啊…啊…啊…啊”的喊叫。
那个声音一小时又一小时连续不断的叫唤着,直到整个广场只剩下这唯一的声音为止。万籁俱寂,他的声音仍在延续。
那声音似乎就是在表明,我在活着,而且在以我自己的方式 “很优秀的活着”。
喜欢这个生命。这个一直趴在地上却不放弃喊叫的人。
卑微的生命因为坚韧而美丽。想起尼采说的,the suffer has no right to pessimi*;受苦人没有悲观的权利。我想说,受苦人却因为没有悲哀而显得美丽和崇高。
有时候在黑夜里,反复的读那篇文字,字斟句酌的仔细读每一个字,仿佛害怕遗漏了字与字之间潜藏着的什么秘密似的,想要搞清楚这文字的魔力从哪里而来。我反复的品味那个形象,细致到每个细节,让他在我心目中更加清晰和强化。内心的喜爱越来越无与伦比。那个褐色东西,渐渐在黑夜里呈现出某种独特的意味,进而迸发出一种独特的有些接近神性的光芒。
那光芒将我照亮。生命渐渐坚韧了很多。
这么一个形象,让我无比喜欢也无比感动。
但是那代表了什么呢?有时候我想,他在我的心目中代表了什么呢?我说不出我的感受。
一个简洁有力的形象的言说远远大于一切复杂的思想语言。
那个形象一直在那里。这就够了。
他的倔强姿态,渐渐从纸面上脱离出来,衍化成了脑海中的一个象征,一个暗喻,某种神一样的存在。虽然这是一个蛰伏着的神,我们只能用精神的跪拜去景仰他。
我甚至想,如果有一天,有人问我,生命的真谛是什么?我就把这个“褐色东西”指给他看。看,这就是。
苏珊×桑塔格有句名言:一件艺术作品就是一个符号。这篇文章虽短,但展现的这个形象毫无疑问是一个纯粹有力又美丽的符号。该怎么给它命名呢?想起有部德国电影叫《生命的标志》,觉得再没有比这更贴切的名字了。
我去图书馆和网上寻找文章作者的资料。几乎没有找到。没有照片,也不知道她还写了什么其他的作品。文学编年史上没有她的名字。网络上也很难找到有关她的资料。她只是一个不知名的也没有影响力的作家。
但是她却写出了这样杰出的作品。我不敢想象,一个无名的作家同时也是这么伟大。
觉得好像完全不了解她,又好像非常了解她。一篇文章好像很少,却又好像已经够了。
唯一的资料里介绍到:这个我无比陌生的德国女人笔下的主人公总是陷入社会与他人的厌恶和敌视之中,只能固守身内的一方净土来避免受到更深的伤害。
也许这个“褐色东西”就是其中一个,我想。
而对这个“褐色东西”情有独钟赋予无比的爱怜和赞赏的卡内蒂的日常生活离她的主人公也不会太远吧。否则她不会写到:“他来去的道路比我自己往返的道路更为神圣。”这个简单的句子深藏着她的感情,而多年后读到这字句,在遥远国度的我又迷恋又感动。
卡内蒂因此是心目中无名却伟大的作家。
《孙悟空先生》
我时常有这样的感觉,好像我来到这个世界上,对我来说最重要的,最值得热爱和珍惜的,就是自己的生命。
并不是每个人都能这样感受生命的。大概很少有人像我这样,时时刻刻的,对流淌在自己身上的生命力有一种清醒与明显的认识和感受,并因此感受到一种天然的清澈的喜悦。进而喜欢秘密的在内心刻意的的强调与放大这种对生命存在内在的感知力,使之更加清晰明了,感受到更多拥有的快乐。
有时候,甚至想创造出一个词语,叫自己为“生命主义者”。
大概用这样一个词语才可以表达出自己对生命这个事物强烈的情感。这个词大概可以简单解释为:
一种对生命本身强烈的热爱和特别的关注,一种对生命存在明显的感知与强调,好像一种热烈的拥抱与赞美一样。这些强烈与热烈的情感极其过度,甚至达到了某种病态的地步。一种拼命要这么样的感觉。
把能够来到人世,拥有一次生命,看作是极其神圣,幸福和神奇的事情,时刻感受到自己神上拥有和流动的生命力,也时刻充沛的热爱着这种生命力,并充满对它感激,敬畏,真挚,认真和负责的情感与态度。
感觉到唯一重要唯一需要完全热烈投入和拥抱的是生命。唯一需要专注关注和打理的是自己生命的状态。唯一需要特别表达特别与人交流谈论的也是自己的生命的状态。而不是其他东西。其他一切都只是生命的附属品和装饰物。
能够清醒感受到,人,最需要最值得投入的其实是自己的生命。
难道还有什么不是用自己的生命去实现去做到的吗?
那么,这如此热爱的生命该如何使用呢?
一直特别向往去做一个孙悟空那样的人。特别希望自己拥有孙悟空那样的生命状态。无所畏惧,活力四射,尽情生活。世界那么广阔,历史那么漫长,而人生如此短促,为什么不竭尽全力去闯荡一番,去完全放纵自己的本能,追随自己的渴望,尽情生活一番,去看看会产生什么样的结果。就好像一只猴子来到这个世界上总会胡乱蹦跳一番。并不期待什么巨大的收获和认可。只是希望竭尽全力的在这世界上蹦跳一番,完全的耗尽自己的生命力,不浪费一点点,在这跳动中感受到生命的的活力和快乐,然后,随便看看那老天给予我的结果。什么结果我是不在乎的。我只在乎这蹦跳过程的痛快淋漓。如果我全部的生命力量已经在这胡乱的节奏中挥洒尽了,那么上天给予我砖头还是鲜花我是完全不会在意的。
四周的目光更是无足轻重。孙悟空式的人生样式就是完全放纵的追随生命的活力,自我的本能,尽量在别人异样的眼光中完全自我的HIGH到顶点,然后OVER掉。
而且反过来想,既然那充沛的生命活力完全的展现出来了,总还是会响起一些掌声的吧。
生命其实只是体验,一次性的体验。
我们来到世界上,体验童年、青年、中年、老年和生活、事业、社会、爱情、家庭、友情诸如此类的东西,然后死去、消失,这就是我们的生命。这就是好像一张餐巾纸在体验过一些嘴角的油污后被扔掉,一包方便面体验过一次开水的浸泡和肠胃的消化然后化成大便。这其实是一样的,不是吗?
所以,重要的是生命本身。无论如何,没有什么其它是值得斤斤计较的。
无论快乐与悲伤、得到与失去,你都要记得,这只是一种体验,一种生命的体验。其实都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生命的快乐自由与痛快淋漓。所以,尽最大的潜力去生活,永远不要浑浑噩噩。
永远记得:不要为了成功和利益去活,也不要为了他人和荣誉去活,也不要为了所谓梦想去活,也不要为了所谓信仰去活,要对着、为着、冲着自己旺盛的生命力去活。
一个旺盛肆意的生命力会存活得比上面任何一项都长远。
要像个猴子一样跳到世界面前告诉他们:我到这个世界上来展示我旺盛的生命力来了。
如果你能做到,你会一直感受到一种快乐。这并不得到什么东西的快乐,而即使是失去除去生命之外的任何东西这种快乐也不会消失。这是生命本身的快乐。这是让你觉得生命本该有的、只要拥有生命就会拥有的快乐。这种快乐并不像一般的快乐那样是短暂甚至瞬间的,它绵长而无穷尽,不需要召唤,也不会丢失,永远附属在你那充满活力的躯体上。从此,你的生命为这燃烧的快乐所充满,而不再庸俗的在世俗生活里那些庸常的快乐悲伤、得到失去的体验里斤斤计较。
人应该为生命而活,而不是为生活而活。
我羡慕的并不是那些伟大人物如何在后来的人们心目中不朽与伟大,受到多少尊敬与膜拜,而是他们自己有生之年生命的淋漓与痛快。我们和他们的差距与区别并不是我们没能不朽,而是我们日常生活的平庸无味。可以选择和他们完全不一样的生活道路,而同样获得这种痛快和这样的生命状态。生活的外在样式可以是不一样的,但生活的内在感受却是相通的。所以,我希望你们,或者说我们,这些有无数种不同生活的道路和方式的我们,都能获得这种彻底生活尽情生活的过瘾感和痛*。Live life to the full。把生命活满。不要遗漏浪费。
我只想活得痛快。
我是孙悟空先生。你是谁?你是否和我一样? 。 想看书来
《生命是一次玩耍》
1
在余华的小说《在细雨中呼喊》的第四章第一段写到这样一个画面:
“我成年以后;在一天中午;一个站在街道边的孩子以其稚嫩而有趣的动作;使我长久的注视着他。这个衣着鲜艳的小家伙;在灿烂的阳光里伸出胖乎乎的胳膊;专心致志的设计着一序列简单却表达着他全部想象的手势。其间;他突然将右手插入裤裆无可奈何的进行了现实的瘙痒;而他脸上则维持住了被想象陶醉的痴笑。面对如此嘈杂的街道;孩子不受侵犯的沉浸在小小的自我之中。”
这是让我感动的画面。
面对如此喧嚣的世界,小小孩儿不受侵害的沉浸在他自己玩耍的世界里。这画面对于我显得像诗句一样动人美妙,有一种简单纯粹的美。
我一直没有忘记这个画面。就像杜拉斯在《情人》最开头满怀深情的写到对赞美她苍老容颜的那个男人没齿难忘一样,我也没有忘记这个小孩。我时常的去读这段文字;就好象我自己站在路边;在阳光中;长久欣喜而怜爱的看着他在街道边的独自玩耍。
我为这独自玩耍的深情所感动和眷恋。
2
另一个画面。
一个天光暗淡的傍晚,一个无人的安静小院里。一个孩子背对着你蹲在那里玩耍,我看不见他在玩什么,但我知道他在那里独自玩耍,似乎还伴随着喃喃自语。他长时间的蹲在那里,专注的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只留给一个微小的蜷缩着的背影给我们。偶尔看见他的腿脚挪动了一两步。
后来,在夜晚的黑暗的光芒渐渐到来后,他终于直起了身子。我们看到地上铺满了一地的泥巴做成的汽车。许多的,很小的,泥巴做的各式各样的汽车,凌乱的排成一个很大的方阵。
突然感受到一种梦幻的感觉。这童真的场景带给我们微微的震撼。也带来一种神秘的感受。
然后那个孩子开始往家里搬动这些汽车。天晚了,他要把它们搬进家里去。
在暮光之中,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