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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马猛然把枪口一挺,对着他,厉声叫道:
“你也别动!不许过来! ”
连长在原地愣住了。从我这边看过去,达马抱着那杆枪实在像是一个儿童团的孩子。令人遗憾的是我看不到达马那一刻的表情,我只能靠连长那张煞白的脸的反射来估猜那个达马的神态。双方就这么僵持了好长一会儿。忽然听到达马笑了起来,一抽一抽的。这是我和他一起几十年见过的他最灿烂的笑容。他把枪放回地上,然后自己又重新趴好,一副准备射击的样子。达马以为他的玩笑已经顺利结束了。连长这会儿冲了过来,抓住达马的后领一把就把这个小个子提了起来,然后,一路推搡着,骂骂咧咧地把达马赶出了射击场。我记得达马一路还“呵呵,呵呵”好像很满意的笑着。
我记得那次射击场还有几个学校领导在场。他们目瞪口呆的看着这群新生里蹦出这么个新鲜的活物。大家一开始以为来了个疯子。我也奇怪达马为什么会突然来这么一招。
军训结束,对达马的严密调查马上就开始了。先是学校心理辅导室检查。结论是一切正常,不是疯子。然后是个人档案和历史调查,看看有没有什么不良前科。或者有什么政治动机。结果也没有发现什么问题。那群一脸严肃头发花白的老领导们坐在会议室,就是很奇怪这莫名其妙的行为,百思不得解的审讯着这个瘦弱的小个子。达马只是坐在那里傻呵呵的微笑着,双手平摊在膝盖上,一脸无辜的样子。只言片语,词不达意,不知道他在说什么。意思好像是说,他只是这样做了。至于为什么要这样做,他不知道。领导们很不满意他的答案,觉得他的态度在敷衍了事。
你这样干,肯定有个你自己的理由吧。领导们问。
没有,达马答得很干脆。
这叫什么事。领导们窃窃私语,总以为他是有毛病的。被逼问得急了,达马飚出一句:太阳。是太阳。太阳太大了,把人考晕了。然后只要问起,达马就抓住了救命稻草一般,反复强调是太阳,是太阳太大了,他才那么干的。老头们似乎总算找到一个可以说的过去,也可以让上级满意的答案。于是满意的给了个警告的处分。
那几天我也问其达马为什么要那样。达马说他也不知道。他只是那么干了。“不过那的确很过瘾。”达马有些兴奋的跟我说,仿佛还沉浸和回味着那天的刺激。我说是因为太阳吗?我的问题打断了他的回味,他有些随便应付一般的说了句:可能是吧。该死的太阳。我想起现代主义文学里一个经典的人物,加缪的《局外人》里的主人公莫尔索,那个小人物无缘无故的连开数枪杀了一个人。解释起来,也是那天的太阳太炫目的缘故。
热爱莫名其妙的人(3)
多年后我翻阅达马的日记,发现那篇《生命》大概就是那个时期写下的。我似乎能想见达马醍醐灌顶般得到他所谓的新生命的那份激动。
就是这样,太阳,伟大的太阳让达马这座沉寂多年的火山爆发了一次。极其浓烈的。达马一下子在系里面有了名气,大家都知道了这么个神奇的人物,一进校就敢来这么一手,可以拿着真枪做戏。不少认识不认识的哥们见面就打招呼:嘿,哥们,抽根烟。还有人在宿舍楼里,等着达马上楼梯来了,就拿把扫帚对着达马模仿他:嘿!不许动,要不我杀了你。达马微笑着走开了。
就是从那个时候起,达马的人生苏醒了。真像他日记里写的,获得了生命。最明显的是,他有了神采,有了我们一般人的那种精神。而且大概是因为突然得到的缘故吧,那神采比我们一般人都奕奕有神。他像个人样了。不再是小时候那个沉默没劲的小个子了。有时候居然显得精力旺盛,活力四射,每天都特高兴那样。喜欢串宿舍,上蹿下跳,鸡飞狗跳,能言善道,胡说八道。每天24小时过完都感觉好像这一天的精力还没用完一样。
“达马火山”的第二次爆发很快就到来了。请原谅我如此的平铺直叙,因为我觉得达马的生活已经够神奇了,根本不需要使用插叙倒叙心理时间意识流之类花哨的形式。
大一那会,学校的活动比较多。各个系习惯搞各种比赛,辩论赛是其中之一。那时候感觉值得辩论的东西很多,比赛规则也不像现在这样完善。达马开始是作为观众坐在台下的。第一场是我们系对马列系。开头半个小时都没有什么精彩的,双发都有些放不开的样子,语言也没什么新意,那些幼嫩的新生都找不到什么新鲜的观点和例子。辩论像一个走慢了的时钟一样一问一答的没有味道的往下走去。大家在台下看得纷纷打哈欠,感觉没有意思。这时候我们队的四号突然向裁判报告说肚子疼,希望退场。我们辅导员就问台下我们系的同学,谁上去顶替?那时候达马好像已经在下面睡着了。辅导员的目光移了过来。旁边的人捅了一下达马,达马“噢”的应了一声。底下哄笑起来。辅导员说,就是你,睡觉的。于是迷迷糊糊的达马上去了。我看着他有些僵硬的在底下同学的一片寂静中走向主席台,就预感到要发生点什么。
果不其然,达马上台后完全改变了现场的气氛。
那是一个令人难忘的夜晚。达马几乎一直站在那里,唾沫横飞的说着,整个比赛完全成了他的个人表演。只有在裁判再三大声干预的时候,他才停那么一小会儿。对方被他刺激起来了,台下被他刺激起来了,连自己这一方也被他刺激起来了,于是乱成了一锅粥。不知道是谁在和谁辩论,似乎达马一个人在和所有人作战,而其他人又在进行一场混战。整个会场,台上台下都是一片沸腾。底下的观众也在不停喊叫。这就是达马这剂催化剂的效果。而达马看到这些效果,好像又更加加倍的兴奋激动。于是哒哒哒继续一刻不停的说下去。
裁判半天才意识到,场上热烈的辩论与给定的主题只有一个共同点:都是用汉语来表达的。他不停的锤着桌子喊叫保持秩序但是没有一点效果。他擦了一把头上的汗,站起来,绕过裁判桌,来到达马旁边。这位同学!他拍了达马的肩,没有反应。他又拍了拍。达马极不耐烦地转过身来,咬牙切齿地说了一句:
“我杀了你! ”
有些高年级的同学后来说,这是他们几年里见到的这所死气沉沉的破学校里,见到的最热烈的一次场面。当然也是最混乱的。达马因此再次成为公众人物。他的影响力一次次上升着。与此同时,系里面的处分也跟着下来了。
后来我发觉达马对日常生活其实是没有什么太大兴趣的。他对我们这些人汲汲追求的东西,什么学业啊前途啊爱情啊,都没有什么兴趣。当然他并没有声言很反感这些东西。他也在参与着这些东西。但是他参与了就好像没有参与一般。他的兴趣,他心的HIGH点,不在这里。在另一边。在于他用那显得极其行为艺术的表演在日常生活之外再开辟出一个神奇的世界。一个他认为很有意思的世界。这两个世界并行不悖。日常生活的世界并没有被打乱,只是会被突然到来的烟花般爆炸的新奇世界的光芒所淹没和掩盖。我觉得达马貌似对每天的吃饭穿衣学习睡觉这些东西都没有异议,但是他又用突然的爆发来反抗这些东西。达马没有反抗什么不合理的现实。他反抗的就是日常生活。用我们中国人的俗语说,就是活得不耐烦了。当然,这是我的私下理解。
但我知道,这次之后的达马,再不敢明目张胆的那么“不耐烦”了。因为他已经背了两个处分啦。他入学半年就背了两个处分,而且还是一般的打架偷盗那种臭事,只是些莫名其妙的事。这也算是当时的传奇了。背了两处分的达马从此安分了许多。从大一到大三,他没再怎么出过事,安分了两年多。那时候他爱上了画画,整天画画作为消遣。他喜欢画他自己发明的一种“黑色烟火”。那烟火盛开在白天,而且是黑色的。他说他喜欢爆发的感觉,而黑色,比较神秘比较有力量。他整天画那玩意。让黑色的烟火盛开在不同的城市,山峦和平原的上空。
在我们都忘记了那个奇奇怪怪的达马的时候,“达马火山”又突然的爆发了。似乎想提醒我们,他的神奇还没有消失。而且这件事直接断送了达马的前程。还有,我们都觉得达马这次玩得有点过了,怎么说呢,甚至觉得他很残忍。
故事很简单。大三的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这个小个子蹑手蹑脚的走过去,把一位正在擦玻璃的同学从窗口推了下去。幸好是三楼,那位老兄只是折了一条腿。
达马拼命跟每个人解释,说他只是想开开玩笑,怎么会想到真的没抓住。我发觉这是达马的特性,之前平淡无事,然后突然爆发,再然后就是一脸无辜显得这事很普通的样子。调查的时候,达马依然是那么一幅德性,嘻嘻哈哈没个正经,一边搓着手,好像不知道这事情自己是怎么搞出来的样子。“这个,这个,真不是故意的。”达马说。
不是故意的。不是故意的这次你也完了。系主任没好气的说。
一个星期后,对达马开除的处分下来了。达马只得卷铺盖回家了。他走的那天,很多别的系的同学来围观,站在路的两边排了好远,有点像欢送的队伍一般。那时候达马的奇闻轶事和大名已经渐渐传开了,大家都想临走前见见这到底是怎么个奇怪的人物。
走在“欢送”人群中的达马让大家有些失望,因为大家看见的不过是一个黑瘦的有些猥琐的小个子。
热爱莫名其妙的人(4)
第二节
你要知道我是多么热爱莫名其妙。
---达马日记之二
有人说达马是疯子,神经不正常。有人说他大概经常活得不耐烦。有人说他完全活在自己的梦中,还有人则怀疑他是不是受了某种神秘意志的控制,不由自主的去做那些莫名其妙的事情,让自己倒霉,就像某个一个受人摆布的木偶那样。各种各样的说法都有。但我一个都不相信。为什么?告诉你一个秘密。因为我大学时候偶尔一次晚上无意翻看了达马的日记。看到里面有这么一句让我无比震惊的话:“你要知道我是多么热爱莫名其妙。”那篇日记就这么一句话,把我吓了一大跳,还是用红笔写的。所以我绝不相信达马是受什么神秘力量控制的木偶。他也不是疯子。我相信他完全是自主的,在看了那篇日记之后。他有他的热爱--那就是莫名其妙。虽然这听起来有些荒谬甚至恐怖,但我想,这也是他热爱生命的一种表现。我们这些普通人应该理解接受,给予怪人们一些空间。
还告诉你一个秘密。莫名其妙,在达马看来美好的莫名其妙,不只给他带来警告和退学之类的倒霉事,也会给他带来浪漫美好。那甚至是爱情。
一个星期天的早晨,我起了个大早,准备把积压了五六个星期的衣服洗一下。达马拖着个拖鞋啪嗒啪嗒来了。
“你认为你是我的朋友吗? ”他很严肃地问道。
“到目前为止,我是这么认为的。”
“那以后呢? ”
“以后——就不知道了。”我的意思是,如果他知道留点时间让我把这桶积压了六个星期的衣服洗完的话,我还是。
达马点了点头,闭上眼睛,做了几次深呼吸,然后猛然双眼一睁。
“告诉你一件事。这会儿我觉得我必须告诉一个人。不告诉你,我也会告诉别人。反正今天我必须告诉一个人。我和李郁郁昨天睡了一觉。”
“和谁? ”
“你已经听清楚了。”
“我说,她怎么会……”李郁郁是我们英语教师,刚从北京外国语学院毕业不久,人高马大,自我感觉特别好。她的男性朋友一般不是中国人。而达马瘦瘦小小,不管哪个尺寸……
“她起初和你现在的想法一样。我也正是冲她这一点去的。我几乎一刻不停地说了一整夜,当然是站着说的。当然是在她的单身宿舍。当然事先我就知道我会成功的。大概是凌晨五点左右,天刚麻麻亮。她终于挺不住了,打了个哈欠,对我说,算了,你上来吧。就是这样。”
我还没有缓过劲来,达马就一抽一抽地笑了起来,然后来了个军训时学来的标准的“向后——转”。
“好了,没事啦。你洗衣服吧。”
告诉你,告诉你,这件事起初我是根本不信的。其中有没有掺杂我难以摆脱的嫉妒心理,我不清楚。反正达马那个学期真是快活到家了。逢到英语课他就在宿舍睡上一觉,作业也不交,结果还是拿到了那两个学分。这事让那些不明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