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还读过一篇追忆张爱玲的文章,据说那是作者用张爱玲的风格来写张爱玲,这当然了不起。我的文章可学不来王小波,因为我既没插过队也没留过学,我想,要是我写的东西像王小波先生的就好了。以前有个冯先生,刚开始写文章时就酷似王朔,后来当上导演,就不写文章了,但在文字上能“以假乱真”毕竟是门手艺,能模仿着别人把自己混好了更是功夫。
见过一面,“兴”不起来;想学人家的文风,又没那么大学问。所以,这篇寄托哀思的文章就很难写了。不过,我知道,不少表面上写别人的文章,实质上表现的还是作者本人。
我要表现的是,我特别爱看王小波先生的文章,因为那里面有不少乐趣。生命是脆弱的,其中的乐趣并不太多,现在,有个人不提供这种乐趣了。他死了。
()
偶像如太阳
∷∷ 施武
我崇拜维特根斯坦,不知是因为他的哲学,还是他的故事。多年前我从图书馆借到一本由他的学生写的小传记,那里记录了维特根斯坦的奇特人格,至今我记忆在心,许多琐事常使我试图引以为榜样,但是我不奇特,所以我做不到。比如他的房间之简陋,可能比现在的下岗工人还不如,只有一张行军床,一张桌子,一把椅子,比下岗工人多的是一个存放手稿的保险柜。所有来访的学者或学生只能席地面坐。不是他没钱,他把钱都给人了。并且他不是出于慷慨,而是拿着钱他没用。这些我都做不到,摆在商店里的我的“生活必备”太多了,拼命工作后买回家的“生活必备”填满了房间的所有角落。而维特根斯坦死前能骄傲地说他过了幸福的一生,不知我能不能。
我太崇拜他了,就给图书馆赔了双倍的钱,把书留在了我的书架上。
我还崇拜Beatles,在大致了解了这个乐队的来龙去脉之后,就四处搜集有关的细枝末节。现在我知道他们各自的性格,尤其是列侬的故事,从他妈到他老婆儿子查了个透。
我崇拜他们可以罗列出100个正儿八经的具有人文色彩的理由,因为有了这一重色彩我的崇拜就不俗。
当我读到一本学者的日记时,我觉得味道不对了。日记,自然记什么都可以,世事流变、一日三餐、朋党友人无不可记。可这些事跟我有什么相干?话说开来,维特根斯坦有几把椅子?为什么被任教的小学校赶走?列侬怎么在印度修炼?这些又跟我有什么相干?所有传记、日记除了与他们的职业功绩相关的事,大部分是圈子内的私事或干脆就是个人私事(《顾准日记》除外,这里有不少历史资料性的文字)。圈内的事只与圈内人有关,再就是和崇拜者有关。如果我既不是圈内人又不崇拜他,读着就没意思。
No。5 想象力贫血(2)
天堂的玫瑰花是否有刺跟我无关,但是跟中世纪的基督教神学家有关,要让我参加讨论,我只好说爱有没有。文化人看着姑娘、小伙眼泪汪汪地追着某明星极为不屑,可也有人指出下了几年干校就资格倍增地写点受苦的事,而那点苦与广大底层的苦一比算个什么。那也挡不住崇拜者对他们那点苦津津乐道。
至于为什么—个人就崇拜了另一个人,100个理由之外,肯定与人私藏不露的内心弱点有点关系。前几天,《中国演员报》上登载了巩俐横卧床榻的大照片,—位研究神学的学者拿着这张报纸看了又看,最后发誓般说,如若能做巩俐的情人,他愿给她当牛做马,而他一向是爱默生的忠实崇拜者。这里没有点问题吗?其实没有,至少我没看出他虚伪或精神分裂。
无论是学者日记,还是明星轶闻,或我崇拜的维氏小传,走俏的理由都是因为崇拜者各取所需。偶像如太阳落下,明天会有新的太阳升起。()
继续上课
∷∷ 吴宏
这几年,自学考试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
教我们《法语》的是一位40岁左右的女教师。有一次,讲一篇介绍巴黎的文章。课文中有一些巴黎的名胜古迹的名字,有埃菲尔铁塔,巴黎圣母院,卢浮宫,先贤祠等等。对于一些大家较为熟悉的地方,老师没多作介绍,而对于比较陌生的,老师稍微介绍的详细一点。“红磨坊”(Modin Rouge)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比较陌生的,但我知道它是怎么一回事。说实话,一本中国人编的,大学生用的教材中把这个地方作为旅游景点介绍,已经有点出乎我的意料。老师说这里是人们唱歌、跳舞的地方。正好我坐在第一排,老师介绍完之后,我以探讨的语气补充了一句:“是妓院吧!”这时我身后传来一阵笑声。老师还没说话,与我隔着两个座位的一位女同学义正辞严而又莫名其妙地冒出几个字:“根本不是!很有名的!”如果此时我沉默了,那会是一件很丢面子的事。我从容地回答了一句:“我看过一本书,说这个地方就是妓院。”这时老师说话了:“可能是有这个成分。”她说话的口气显得有点勉强,显然她是被迫做出这个解释的。
第二次上课,我带了一些关于红磨坊的资料给老师看。一篇是一本旧杂志上的文章《“红磨坊”春秋》,文章详细地介绍了红磨坊的历史。还有一篇是余光中的文章。在这篇文章中,余光中批评台湾的一些恶俗的翻译时,举了一个例子,一部电影名直译《红磨坊》而译者非要译为《青楼情孽》。我之所以要这样做,是想告诉那位与我隔着两个座位的女同学:有知的庸俗胜过无知的高雅。
教我们《高级英语》的是一位40岁左右的男老师。有一次在讲课时,他向我们发了一番感慨。他说:“我是很喜欢给你们成人上课的。我在大学里给学生上课,有些东西不能讲。而你们都是成年人,都已走上社会了,所以给你们讲课,我能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我觉得比较自由。”原来他晚上出来讲课,并不只为了赚外快,还为了寻找一个有言论自由的地方。接着,他给我们讲了一件事:有一次,他给一个“自考”补习班上课。讲的课文是一篇由中文小说翻译成英语的。由于同一个动物名词在不同的语言有着不同的含义,他觉得这篇文章中的一个动物名词的翻译择词是极为不妥的。由于考虑到学生们都是成人,他作了进一步的诠释。在中文中,这个词并没什么,而在英文中,这个词还有人体器官的意思。如果让美国人看到这种句子是要闹笑话的。过了几天,他收到一个电话,是一位学生家长打来的。在电话中,他的过度诠释被指责为毒害学生的流氓行为。
No。5 想象力贫血(3)
听老师讲完这件事后,我们都笑了,老师也笑了。他无可奈何地说道:“有些事,真难办。我们还是继续上课吧!”
()
洗 脚
∷∷ 赵小帅
我小时爱看书,《林海雪原》、《红岩》、《桐柏英雄》、《牛虻》等长篇小说是在上小学时就读完了的,我父母都是教育工作者,他们对我的阅读能力很是赞赏。但这种状况到我读《家》和《红楼梦》时发生了变化,上中学后的一个假期,我每天下午都躺在屋里看《红楼梦》,这让我爹大为光火,他老是劝我出去踢球或从事别的什么粗俗的活动,就是不要读《红楼梦》。我妈则向我解释,《红楼梦》与《家》、《春》、《秋》之类的小说情绪不好,怕我看了之后萎靡不振,“萎靡”这个词在当时很不好听,用在学生身上很有些胡思乱想兼经常*的意思。
有个晚上,我跑到附近一家戏院看了出京戏叫《宏碧缘》,我爹知道后就盘问我那出戏是什么内容,我去看那出戏就是因为里面有武打,舞台上悬了钢丝让演员飞来飞去,经我爹一盘问,我才想起这部戏里似乎有爱情成分。
上到初二时,班上有的同学开始看一些美国小说,有个家伙,很“萎靡”,我们发现他的书包里放着一本马拉默德的小说,有些页码被他折了个角,那些页码里都有“*描写”,我当时觉得这家伙的做法有点儿卑鄙。我那时老爱翻别人的书包找小说看,因为学校图书馆里和街上书店里的书都太无聊,那年头社会环境很纯洁,没有言情武打。我老翻人家书包,结果从一个女生的书包里找出了一本青春期卫生类的书,那女生知道后对我特别生气,说我是流氓行为。搞得我很是糊涂。几年之后,我才知道“月经初潮”之类是怎么回事,知道为什么上体育课我们男生老像孙子一样跑圈儿而经常有几个女生不用跑圈儿——我们当年都以为是老师“好色”照顾她们。
总之,我在青春期时经历了一长段捉迷藏的游戏,我的父母和老师们把许多东西藏起来,而我总能发现一些蛛丝马迹并在脑子里拼凑出个完整的知识体系。后来,我酷爱读鲁迅,读他的全集,这让父母师长极为放心,我甚至读鲁迅的日记,鲁迅日记里隔几天会出现一个词“濯足”,我查字典知道这是“洗脚”的意思,我甚至查出来这个词来自《诗经》,我当时想,人家文豪洗脚都要记下来而且要用这么雅训的一个词,真了不起。
几年之后,我上大学,读到了学者李庆西的一本杂文集,里面有一篇谈鲁迅的日记,还提到了“濯足”,他说这可能不是洗脚,而是*的隐语,*比洗脚更有理由写在日记里。他又说,可鲁迅临死前两天也“洗脚”了,这不大可能,他身体很差嘛。看来,“洗脚”问题应由鲁迅研究专家们再去分析论证。
李学者的这番考证方法,我爹是不会掌握的,否则他会认为没有什么书是我小时候应该看的。
()
贾宝玉与鲁宾孙
∷∷ 刘怀昭
《孤岛访谈录》假想了一个孤岛,然后遍访京城中智慧之人,问如果允许带且只带一本书上这个岛,他们会带什么书。这是个很有意思的问题,引得我先合上书给自己设想了一下。一想到要过那么一种孤单单的与世隔绝的生活,我就恨自己不是鲁宾孙或者《西藏七年》里的布莱特·皮特了,所以我得带一本指导野外求生的工具书,告诉我怎么搭帐篷怎么躲避熊瞎子,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不过好像那孤岛给假设得没那么险恶,倒更近乎请去度假的意思。那很难说,一个人度假,无异于软禁,还是带那本书有备无患,而且在岛上野游的时候,还能拿它当教科书。我还真的找到了这么一本,确切地说是一套丛书,叫《野外系列指南》(A Trailside Series Guide),图文并茂,好看得很。 电子书 分享网站
No。5 想象力贫血(4)
我在《孤岛访谈录》中没见到谁需要这类的书。俗话说萝卜白菜各有所爱,我也不必惭愧。倒是这些人中间颇有不止一位要带《红楼梦》上岛,这就戳到了我的痛处:我一个学文科的,从我爸允许我读《红楼梦》开始,从小到大读过三次,都是一读到林黛玉进荣国府就一脑袋糨糊没再读下去过。问题出在我先天的对家族谱系的分辨障碍上:到现在我也搞不清楚被我叫做姑奶奶的那个老太太到底跟我家什么关系。虽说跟贾宝玉谈恋爱的两个姑娘都是近亲,关系不那么复杂,可宁荣二府上下好几百口子人我招架得过来吗?
为了证明我的诚心,我在搞到《野外系列指南》之后也把《红楼梦》再度翻了出来。这一翻不要紧,结果有了一个重大发现,即:《红楼梦》与《鲁宾孙飘流记》属于同时代作品。也就是说,鲁宾孙扬帆出海跨大西洋登上南美孤岛并在那里创造生存奇迹,与贾宝玉游太虚幻境游出“冰凉一片沾湿”,大致是在同一个时候。
如此参差对照,并无意于要在二百年前这两个人身上论什么短长、作什么价值判断,因为价值实在是太相对的东西,比如张三可能赞叹鲁宾孙洒脱不羁见够了世面,李四也大可以感慨贾宝*不出户却参透了人生。具体说人生是什么,则又是各有各的一套说法。
既然分开看更妥当些,我就分开看各自的历史变迁。发现二百年的跨度并不像我以为的那么大,比如凤姐、刘姥姥似曾相识得很,她们那些插科打诨的话,如今在当街或胡同巷子里还都萦绕耳际。员外郎虽然不叫员外郎了,但我们知道那相当于局长。人际关系和思维方式的沿袭就更不用说了。
二百年后读鲁宾孙同样也没有什么突兀的感觉。当初读的时候根本没想到鲁宾孙还算是古代英雄。如今读它的英文原版,觉得跟现在的英语没什么两样。但书中出现的一些词,比如Nigro(对黑人的贬称),现在已被当做脏话废弃不用。只有这个时候我才恍如隔世。()
杨过
∷∷ 林一
从13岁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