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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趣的是,有这种想法的人还不只我一个。我在克里斯汀 ·迪奥(Christian Dior)时装发布会的门口,碰到了一位外国知名杂志社的编辑,她在会场穿的是一双20厘米高的松糕鞋。但是,当我在专营店里再次见到她的时候,她已经换上了一双沙丁布鞋。
在电影和小说里,高跟鞋会经常为女人制造突发事件。同时,它有时也会具有某种象征意义在《欲望都市》里,凯莉是个高跟鞋狂热者,她为了找回自己那双莫罗 ·伯拉尼克的蓝色高跟鞋,与毕克重逢;在《亲切的金子小姐》里,金子为了报仇,穿上了红色的高跟鞋;在《穿普拉达的女王》里,红色的高跟鞋是那么让人畏惧。其实,高跟鞋可以象征很多东西,关于高跟鞋的故事更是讲也讲不完。
我的时间提前6个月(1)
Shoeaholic’s Diary 6
高跟族日记6
2001年11月,我成为了《Vogue Girl》杂志社的实习编辑。8年过去了,我一直在这家杂志社担任时尚编辑。当今社会的工作流动性很大,而且杂志社也是人员流动比较频繁的地方。像我这样能在一家杂志社呆这么长时间的人并不多。每当遇到刚工作时认识的业界同行时,他们都对我一直在同一个地方工作而感到非常惊讶。
你是不是也想问我,为什么没有换工作?一直坚持这个工作的理由是什么呢?其实也没有什么确切的理由,只不过是这份工作当初给我的感动一直延续至今。这个地方接受了我,也肯定了我的能力。我也为我的第一份工作投入了极大的热情,而且我见证了这份杂志的诞生和成长过程,这份杂志也见证了我的成长。所以,我无法轻易与它斩断情丝。
8年前,当我第一次走进公司的时候,前辈和上司的目光都充满了怀疑。因为我很瘦,加上声音很小,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她们都担心外表这么柔弱的我很难胜任这份艰苦的工作。当时的主编很照顾我,但是有时候也会这样调侃我:“我觉得,你会是我们编辑部里第一个辞职的人,我倒要看看没有吃苦精神的你能坚持多久。 ”教我杂志摄影和杂志制作流程的前辈,也常常看着我的细腿叹气。
每当她们这样瞧不起我的时候,我内心深处就会有团火在燃烧。我不知道那是傲气还是不服输的精神,只是想要把自己的热情和决心表现出来。在整理衣服的时候,我会比别人多抬一个箱子;前辈让我翻译英文原稿或者写一段小文章的时候,我都会尽最大努力,写到最好。正是因为这样的不断努力,我才开始慢慢被认可。两年后,我就幸运地开始拍摄时尚画报了。
现在回过头来想想,如果没有那些怀疑的目光和偏见,我可能不会如此努力,也不会那么想要得到认可。要是那样的话,就不会有今天的我了。想要打造出一流的杂志,除了要能把握时尚的脉搏,还要有在激烈的竞争中取胜的信心。在做实习编辑的1年多里,我学到了很多东西,也变得更加成熟了。
8年了,在这8年里一直支撑我、给我注入新能量的,就是时装的变幻莫测和它充满魔幻色彩的世界。时装就是说变就变的东西,这一季流行的款式,到了下一季可能就成了最烂的设计。有时候流行短裤,人们便会为它而疯狂,但也会突然对裙子的长度耿耿于怀;有时会说,宽松的衣服会显得更干练,但也会突然改口说,紧身的衣服会吸引眼球,这就是时装变幻莫测的一面。
时装的变化无常使我不断地产生好奇,下一季的流行趋势会是什么呢?什么颜色会成为关注的焦点?新的时尚潮人会是谁?这些好奇和期待就是我需要呼吸的空气,也是一个时尚编辑制作杂志时所要吸收的养分。
从小我就是一个好奇心很重的孩子,对流行服饰和时装也很感兴趣。而且,由于时尚杂志编辑能预知6个月后的流行趋势,因此我觉得她们特别有魅力。没有人告诉她们会流行什么,她们也不会去模仿别人的穿着。她们只是通过参加时装发布会,成为第一个见证6个月后世界流行服饰和流行趋势的人。这样的事情,怎么能不令我感到兴奋呢?
当一个新的流行趋势出现时,当超级名模为世界顶尖设计师走秀时,当与世界时尚界领袖和大腕明星一同观看时装秀时,这些瞬间不是每个人都能拥有的体验。每当到了这种时候,我都会非常激动。当然,还要把我所看、所听、所感的一切都写进杂志里,这也是我那份沉甸甸的责任。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我的时间提前6个月(2)
有趣的是,每次参加时装发布会,我和模特们穿的永远是不同季节的衣服。春夏时装周的时候,我会欣赏那些轻快、清爽的服装,但我身着的却是厚厚的外套;秋冬服装周的时候,我会欣赏毛皮大衣和各式皮装,但我穿的却是清凉的春装。我的脑海里总会出现这样的念头 —“明年春天,要这样穿”,或者“明年冬天,我也要买那样的大衣。 ”此外,我还会列出6个月后的购物清单。由于现在的流行风格和下一季的流行趋势混在一起,所以,我常常感到很混乱。
其实,时装的流行也是循环的。做了8年时尚杂志编辑,偶尔我也会觉得这些反反复复的流行没有任何意义。但是,能够预知6个月后的流行趋势,而且这是只有我自己知道的秘密,这种奇妙的感觉激发了我的特殊情感。6个月后,我便会把这个秘密告诉给读者们!
总是比别人先过6个月,这样的生活似乎过得特别快。制作12本书,去两次时装发布会,1年就这么过去了。
想想做时尚编辑的这些日子,已经过去了8年之久,感觉就像是转瞬间的事情。其实,8年并不算是一段很短的岁月,能证明这一点的就是刚刚诞生且正在进化的时尚风向标。
2002年,我第一次做编辑。那一年,克尔斯滕 ·邓斯特(KirstenDunst)通过电影《美女拉拉队》和《蜘蛛侠》名声大震,成为了家喻户晓的电影明星。她的穿着也开始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T恤、牛仔裙、短裤、运动鞋等等,这些都是她的风格。她休闲健康的加利福尼亚风格,已经成为了每月杂志的焦点,也给予许多女性穿衣的灵感。
2004年,打扮成彗星样子的西耶娜 ·米勒(Sienna Miller),也可以称作当代最好的时尚风向标。电影《阿尔菲》让大众认识了这位浑身散发魅力的女人,而且,她与裘德 ·洛(Jade Law)的恋情也一度成为媒体热议的话题。西耶娜 ·米勒喜欢穿着混搭的波西米亚风格,这也风靡一时,成为所有女性效仿的穿衣风格。宽松的嬉皮士裙子、西部马靴、波西米亚背心等,都是西耶娜 ·米勒的经典款式。她还登上了世界《VOGUE》杂志封面,成功地引领了潮流的走向。
2005年,时尚界发生了一个轰动整个世界的事件。世界超级名模凯特 ·摩丝(KateMoss)吸食可卡因被拍,并登在了小报上。当时正值凯特 ·摩丝最红的时候,香奈儿(CHANEL)、巴宝莉(Burberry)等知名时尚品牌都请她做模特。但这件事情发生以后,他们纷纷与凯特 ·摩丝解除了合约,凯特 ·摩丝的事业也因此进入了低谷。但是,时尚是变化无穷、不可预知的。借助这次可卡因风波的机会,她推出了“可卡因时尚风格”。这种新鲜、特别的时尚风格,再一次把她推到了时尚前沿。浓浓的烟熏妆、蓬松的头发、随意的黑色衣服,再戴上一副墨镜,她会以这样的装扮与作为摇滚乐队歌手的男朋友约会。狗仔队频频爆出凯特 ·摩丝去戒毒所的照片。但是,这对时尚女性并没有起到警示作用,反而引发了她们的好奇,觉得凯特 ·摩丝更有魅力。也正是因为这件事,她重新成为各大时尚品牌活动的主角,她的穿衣风格成为了世界的时尚法则(紧身牛仔裤、平底鞋、软毡帽),也成为潮流的风向标。
2006年,把凯特 ·摩丝当做自己FashionMuse(时尚缪斯)的女明星林赛 ·罗韩(Lindsay Morgan Lohan),以自己独特的性感和时尚的装扮成为新的时尚风向标。2007年,奥尔森姐妹将复古与时尚完美地结合在一起,夸张的多层次混搭风格成为流行趋势。从童星升级为时尚名人的奥尔森姐妹推出了自己的时尚品牌 “Elizabeth and James”和“The Row”。现在的她们已经成为成功的商人。
最近,引领时尚潮流的女人应该就是美国热播电视剧《绯闻少女》(Gossip Girl)的女主布莱克 ·莱弗利(Blake Lively)。在电视剧里,她饰演赛丽娜一角儿,浑身上下都穿着名牌,时尚性感的装束使电视剧一播出就吸引了很多观众。这些华丽、帅真的风格受到人们关注之后,立即成为了新的流行趋势。而且,她还成为美国《VOGUE》和《W》杂志的每月封面人物。香奈儿和路易 ·威登也争相恐后地希望布莱克 ·莱弗利成为时装秀的主角。
再过几天,我又要去巴黎参加09/10年/F/W的时装周了。这次又会是哪一位设计师的设计震惊四座?哪位设计师的设计将成为下一季的流行款式?各大明星会出现在谁的时装发布会上?这些都是我想了解的内容。虽然新品的流行期限仅仅只有6个月,但是每一季的流行趋势和新款服饰,都会记录在时装的历史长河里。
过去的8年,我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写了84本书。我的这些文章有可能成为时尚资产的一部分,想到这些,就会觉得自己所有的努力和汗水都化作了烟云。
邀你走进时尚魔幻的世界
Shoeaholic’s Diary 7
高跟族日记7
作为一名时尚杂志编辑,最重要的任务就是预测新的流行趋势,并且利用通俗易懂的文章传达给读者,还要告诉她们在日常生活中应该如何搭配服饰。为此,编辑们要去各种时装发布会参观,看看设计师们都推出了哪些新的款式,在诸多的设计中,有没有什么共同之处。时尚编辑需要有一双敏锐的眼睛,迅速找出新的流行趋势。而且还要从名人和模特的穿着中,发现流行元素,这些都要靠编辑的直觉。如果铭记了这些,再去观察,你就能预测“哪一款能成为今后流行的装扮”。
此时,我想起了一件事。2005年的夏天,紧身牛仔裤席卷了整个夏天。此前,我预感到紧身牛仔裤将会流行,是因为我看到了狗仔队拍摄的凯特 ·摩丝的照片。照片里,凯特 ·摩丝穿了一条从臀部到脚跟完全贴在身上的裤子。当时还在流行穿喇叭裤,而她却与众不同地穿了紧身裤,给我眼前一亮的感觉。看到那张照片的瞬间,我就觉得紧身牛仔裤(当时这种裤子连名字都没有)必将成为流行的趋势。之后不久,大大小小的时尚报道就开始争相关注这种裤子。各大品牌推出了这种新款牛仔裤,他们对裤子的描述是:凯特 ·摩丝热衷的新裤子、完美展现女人的曲线、火辣的女性韵味、超炫丽等等。
一开始,读者对这种款式并不买账。虽然我已经迷上了紧身牛仔裤,但是到首尔市内转了一天,也没发现一个人穿这种裤子,可见读者的反应是多么冷淡。然而,一个月后,这种紧身的牛仔裤便成为了时尚的新宠。当时,我们杂志社位于东大门的斗山大厦里。走进周围任何一家商场,都能见到里面挂着紧身牛仔裤。有的商家还会把我的报道和照片一同摆出来。
2006年左右,我会经常到巴黎出差或者旅行。每当有这样的机会,我都想把巴黎人的穿衣方法告诉给我的读者。所以,我就以 “French Chic”为题,把我在那儿看到的东西写成报道。告诉读者巴黎人干练的黑色装扮、轻快的高跟鞋,还有不掺杂流行元素的古典美。我并不是要赞美巴黎人的着装,而是要通过她们穿什么、提什么牌子的包、穿衣理念是什么等,引起读者的共鸣。而且, “French Chic”这个词也会经常出现在我的文章里。
一些年轻的读者还把巴黎《VOGUE》杂志的编辑和夏洛特 ·甘斯布(Charlotte Gainsbourg)、克蕾曼丝 ·波西(Clemence Poesy)当成自己标榜的对象,而并非那些好莱坞电影明星。她们不喜欢绚烂多彩的时装,而是开始迷恋巴黎人帅气、干练的款式。
每当这时,我都会觉得这是我给她们的提示,心里就会产生一种骄傲和满足感。时装的范围很窄,更新速度很�